⑴ 借款人把貸款車輛抵押了 共同借款人應如何處理
借款人把車子抵押了,
不影響共同借款人的借款,
兩個人需要一起償還共有的債務,
若保證人(共同借款人)單獨清償了所有債務,
保證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⑵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現在無法償還貸款,我可以把車拿回來嗎
當然可以。貨款你得還。不然銀行會追你的責任。
⑶ 別人欠我錢,名下就一按揭車輛,請問該如何處理
你好。你說你朋友准備抵押給你的是按揭車,那就證明這輛車上已經存在有銀行或其他人的抵押了。而一般金融機構的購車貸款也肯定是會辦理抵押登記的。而他現在再將該車再抵押給你,你即使辦理了抵押登記在時間上也肯定在貸款買車時辦理的抵押登記之後。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也就是說,在你朋友確實不能還清你和銀行的錢時,你和銀行同時主張對該汽車優先受償,銀行因為抵押在先,將先於你就該汽車的拍賣、變賣價款優先受償。而汽車的價值是有限的,你將有可能得不到清償。
當然,如果你朋友還清了按揭的錢,但只是還不清你的錢,你還是可以就該汽車優先受償的。
⑷ 借款人向我借錢將車抵押給我了,另外的人對借款人進行起訴,要求拿抵押在我這里的車.我該怎麼辦
你有權拒絕。
車輛屬於動產,如果借款人在向你借款時將車抵押並交付給你的,在法律上屬於動產質押,該質押行為合法有效,你擁有合法的質押權,可以合法地佔有作為質押物的車輛,其它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要求你交出作為質押物的車輛。
如果是法院要求你交出該車輛的,你也有權予以拒絕,但法院仍可以對該車輛予以查封,並在以後的車輛處理款中,你有權得到優先受償。
《物權法》
第二百零八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二百一十二條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五條對第三人為被執行人的利益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該財產被指定給第三人繼續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
對第三人為自己的利益依法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可以繼續佔有和使用該財產,但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
⑸ 別人欠我的錢,想把他車抵押了,他車又有貸款,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還清他的車貸。然後的話,你們在辦理過戶,然後車子在辦理抵押是可以的。其他都不行,你可以找一些小額抵押公司也許是可以的。只有這些辦法了。
⑹ 借款人用車輛抵押向我借款,當時礙於朋友面子沒有扣車,現在我如何把抵押車扣押
你好,雖然當時以車輛作抵押,但你無權將車輛扣押,除非經當時協議約定你有權,否則應申請法院辦理,但需在訴訟期間或者起訴前半個月時。
⑺ 借款人將名下機動車抵押出借人可第三方申請了執行借款人車輛怎麼辦
問題不大,拍賣之後所得款項優先支付抵押權人。
⑻ 別人借我錢把車抵押給我了,他的車是銀行貸款買的,目前還沒還清。想問下如果他無力償還債務,需要怎樣的
你好,未還清貸款的車輛,處置權暫時歸於銀行。車主無權抵押,這屬於非法無效抵押。任何手序和程序,都無法把車過戶給你。
⑼ 別人欠我錢,想用車抵押,但車是貸款買的,還有半年多還清,如何寫抵押和解協議。什麼格式有法律效義。
你自己注意的重點:1.債務人欠你錢(他和你之間的債務關系)
2.債務人欠銀行錢(車貸)
一旦對方無法償還債權人(你)和銀行的債務,按照我國憲法規定,債務人的個人所有財產將先沖抵償還銀行(直到還清為止!),其次再是作為債權人的你。請你注意,這是明確的規定,最大的前提!
就算你們的協議、合同里寫明因債務人無法償還所有債權人的借款,應先償還某某某債權人(你)的借款。其實這都是沒用的,法律上不承認的,無論是誰只要欠銀行的錢,作為債務人都必須先還清銀行的債務,其次再是其他債權人的債務。
提醒你一下。 雖然汽車使用權可以在你這,可是所有權在銀行這。一旦銀行收不回債務人的貸款,汽車立馬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