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買房首付是多少
首套房的情況下購房90平米以下的新房,可以最低收付費20%,
首套房的情況,購房其他新房和二手房的可以最低首付30%
二套房的情況無論購房的是什麼性質的房產都按照60%的首付進行繳納。
中原地產 為你解答
B. 買二手房,貸款遇到問題,中介找的是中原地產
對於中介來說,這套房子能不能貸款,能貸多少,能貸多長時間等等這些事情都是需要首先調查清楚的,不是一味的收取中介費,只要把中介費拿到口袋裡了就萬事大吉了,不是這樣的,上海有很多中介都是存在這個問題,只要拿到錢,其他的愛咋地咋地,想把中介費吐出來,那是不可能的,評估價70萬,只能貸49萬,首付需要支付42萬,還要補交14萬,這些中介公司都沒有計算進去,是他們的失職,還有在上海,像45平米這么小的房子是很難貸款的,所有中介都知道,但他們不一定會告訴你,這就是上海的沒有良心的中介,對此我表示很無奈。
一個曾經做了10年的中介人憤慨的回答。
C. 買新房首付以後又貸款了20萬12年還清月供多少中原銀行的
貸款總額200000假定年利率4.900%貸款年限12
年 : 等額本息法每月月供還款本息額是: 1839.76元、總還款金額是:
264925.44元、共應還利息: 64925.44元。第1個月還利息為:816.67 ;第1個月還本金為:1023.09
D. 中原銀行房貸,單身首付要繳百分之40嗎
不清楚當地銀行的政策,
一般單身確實首付比例要求高點,
我們這里需要3成的,
結婚的只需要2.5成,
如仍有疑問可以追問!
E. 中原地產是一家怎樣的公司
我的親身經歷
決定買房後開始接觸中原地產,中原員工不斷向我灌輸中原代理行業老大、實力巨強、負責可靠的信息,並且不斷承諾我可以提供低利率折扣的銀行,可以包辦所有手續,用他們的話來說就是我只用交錢,其它手續全部可以幫我搞定。可是,一切問題在我交完定金之後全部涌來,銀行貸款利率優惠的問題、辦手續的問題、服務態度的問題,甚至可以說沒有服務意識可言。承諾的85折銀行找不到,讓我自己找85折銀行,找到了又說業主方不同意,投訴總部也不受理,退房也不給,死死拖著,還時不時地忽悠我再不辦手續就會被業主方吞定金。我又不是法盲,業主告我違約,這違約責任就你們中原自己承擔唄!
這個騙子公司就知道欺騙我們客戶,交了錢就完事,打死不認說過的話和做過的事,狗屁的領導和中原深圳總部居然說哪個員工承諾的就找哪個員工,之前我沒問到他們個人所以沒法告訴我實際情況,言下之意就是耍賴唄,真是無恥,要你們這些人干什麼,吃白飯呀。不知道中原是傻子,還是當我傻,估計是看扁我搞不定銀行這頭,故意讓我折騰,我搞不定就說政策變動沒法享受這個利率折扣,我搞定銀行了就繼續拖。這騙子公司實在讓人忍無可忍。氣憤中。幸好我後面有錄音,也保留了中原業務員跟我溝通過程中各種承諾的聊天記錄之類。。投訴到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今天中午中原才主動給我電話約我去談。
有什麼可談的,要麼退房,要麼減傭金補償我損失唄,懶得理他們!建議大家以後買房都不要找中原!
F. 交了購房首付後,房貸批不下來怎麼辦
2021年1月1日起,央行、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正式開始實施,將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其中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最高不超32.5%。
聽聞上述政策,近日正准備買房的徐先生有一些擔心:在《通知》劃定的「紅線」之下,銀行會不會收緊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一般來說,無論買新房還是二手房,都是在選房後和開發商或業主簽訂購房合同,在交完首付之後再去申請銀行貸款,假設他簽訂購房合同、交了首付後,最終房貸批不下來,該怎麼辦呢?首付還能要回嗎?
解答:
首先需明確的是,就政策影響來看,此次《通知》的著眼點是降低和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對於短期市場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在業內人士看來,其一,政策設置的額度比例與當前的情況基本符合;其二,政策還設定了過渡期,讓銀行和貸款主體有足夠的時間平穩調整,避免過大變動。
所以,徐先生不必過分擔心上述房貸新規會影響到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批。不過,確實會有一些因素造成房貸批不下來,從而引起首付、定金等糾紛,作為購房者需提前了解。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專業人士表示,導致房貸批不下來的原因,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屋不符合貸款規定,二是購房者自身的資質和條件不滿足貸款要求。
具體來看,按照相關規定,沒有房產證、土地證的房子(比如小產權房)、未滿五年的經適房、房齡過大的房子等均不能申請貸款。而從買房人資質條件方面來看,不具備購房資格、個人信用資質較差、貸款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實、個人收入與月供不匹配、按揭貸款人年齡過大等,也都有可能會導致房貸被銀行「拒簽」。
那麼,萬一發生了徐先生所擔心的情況——交了首付以後,房貸批不下來,又該如何應對呢?
上述專業人士表示,需分情況來看,如果是因為房屋不合規而無法申請貸款,那麼購房者是無責一方,可以和開發商或業主協商,要求退回首付和定金;如果是政策突然的變化導致貸款批不下來,雙方均無責,購房者也可以和開發商或業主協商,要求返還首付和定金;而如果是購房者資質條件問題最終導致銀行拒貸,購房者通常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通常開發商會提前審核購房者資質,所以此類情況較少出現。
此外,從防範上述糾紛的角度出發,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最好與開發商或業主提前約定好「若是貸款不能辦理」的後續解決措施。
G. 北京市住建委如何處罰中介違規辦理「首付貸」事件
近期有媒體反映,有個別經紀人員協助購房人以辦理「消費貸」、「經營貸」、「個人信用貸」、「房抵貸」等方式套取資金,作為購房首付。這類行為既不符合貸款發放政策,也違反了本市房地產調控要求。為進一步穩定市場、規范貸款發放,北京市住建委近日發布《關於開展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行為情況檢查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開展自查。
H. 中原房地產和鏈家房地產那個的工作好
鏈家比中原地產正規、中原地產的營銷人員也許他們後台硬,敢直接給賣方說,買方支付了錢給他們的,她們就應該站在買方那邊說話,並且在帶買方去賣方家看房時給賣方說把價格提高點然後返利給他們。但賣方就應此沒答應,中介人員就不高興了,在雙方去中介公司簽意向金買賣合同時,不寫明由他們安排的哪個銀行進行貸款,因此更換了幾個銀行,賣方賣房的原因事先就給買方及中原地產的工作人員說得很清楚是為了另外買房也急需現金去交首付款,但賣方問交易二手房付款的流程是怎麼的?他們說首先由買方支付定金,然後去銀行面簽,面簽通過後就買賣雙方一起去過戶,賣方把戶過到買方名下後立馬就支付首付款給賣方,但看起來說的是正常的流程,可中介公司沒說首付款先要由銀行管存,賣方還是在面簽完後聽買方說終於把錢湊齊了,賣方當時還挺開心,就完中介辦事人員是不是就可以去過戶了?也好早點去把其它房的首付款付了,結果中介人員說這錢現在拿不到只能押在銀行,等銀行面簽通過了才能去辦理過戶,賣方就感覺中介有隱瞞忽悠的情況,就提出叫中介寫個補充協議,至少要明確一個大概的時間,他們堅決不寫這補充協議。賣方就說了如果不些補充協議那到時給賣方造成的損失誰來賠償?如果銀行一直不放款,怎麼辦?過了差不多兩個月了,中介通知雙方去過戶,可賣方原來要定的房已經沒有了,。沒想到他們居然和買方私下串通起來,想法怎麼來使賣方去過戶,他們出的主意之卑鄙,先由買方在買賣群里說她咨詢了律師朋友,她朋友說叫中原中介和她一起去法院起訴賣方違約行為,還說銀行和中原中介是合法的沒有錯,如果到時間不去過戶違約金要支付全款購買價格的20%加定金10萬元一共要付違約金38萬4千元。結果他們在微信里通知過戶的事情時,賣方也是積極的在配合並且把需要的資料一張一張用手機拍下來叫中介人員核對下,核對後說對的。沒想到晚上買方突然給賣方私聊微信,說了很多,說著說著就發了一個告知涵給賣方,賣方問這是什麼?是誰寫的?她說是中原地產員工和她一起的把,叫賣方如果收到中原中介的告知涵也不要生氣,因為她也是為了保護她的權益。當時賣方就說了搞了半天你們是有愚蒙,,精心策劃,串通好了的?賣方就問中介人員是怎麼回事,她都沒說告知涵是怎麼寫的有沒有寄出,還在用欺騙手段說買方叫他們寫他們說他們不可能寫要寫就叫他自己寫,賣方說還好你們沒這樣做,結果沒有想到的事情就真的發生了,第二天賣方收到簡訊有郵件去快遞公司取,結果去取了斯開一看,是中原地產中介寄的告知涵,而且蓋得有他們的公章,後面有兩份買方寫的告知涵那告知涵上寫的是如果在約定時間3天內賣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就支付買方違約金38萬4千元加誤工費1等合計63萬元。他們這種行為完全就是串通詐欺。故意製造矛盾,賣方肯定就要去找中介評理,問他們憑什麼要給我發這告知涵,第一本來說好了還把資料核對完了,這算不算在配合過戶?第二合同里說的時間也沒超過,第三賣方一直要求寫補充協議不寫就不賣了。他們居然還把買方這無理的要求連同他們的告知涵一起由他們公司寄給賣方知,賣方當時氣慘了確實也把他們桌上的資料一起摔在地上,這完全就是詐欺行為,然後他們辦這事的人員回公司了,有一個辦事人員直接說買方支付了錢給他們的他們是要為買方辦事呀,還說賣方想錢想瘋了,這都是有證據的,結果雙方就打起來了,中原地產的這名員工直接侮辱賣方怪不得你不順利哦,一天想這些錢,那有這么容易的事情?賣方問她買方付了錢給你們,那賣方給你們提供房源是不是也同樣的付了錢?你們既然能把買方的要求直接有你們公司寄給賣方,說明你們是認可買方提出這不合理的訴求的?他們的解釋是對雙方負責。這是對雙方負責的行為嗎?並且說買方要這樣寫又不管她們的事,賣方問中介人員那如果買方寫的是違法的或者是對他們不利的也會寄?不看就寄給賣方了?有這樣對雙方負責的說法嗎?所以我都有證據,派出所已經把雙方抓扯的事情處理了。賣方也賠償了他們的損失。可這種情況賣方可以起訴他們串通,策劃,組織,詐欺,嗎?
I. 中原地產與炒房人勾結,賣了我的房子,尋求幫助!!!!謝謝
我是行內人,幫你分析一下.
1.這種情況很普遍,我自己也操作過,就是自己買房,合同上加一句"買方可以指定受買人",原因是怕自己貸不到款(信用有問題就會),賣家一般不反對,只求順利賣出和價錢滿意.否則買方為規避風險,會要求合同註明貸不到款不買,業主不肯的.
2.這樣"炒"有好有不好,好處在花錢少,下定找下家就行,省稅費;不好在有時限,逾期找不到下家就要違約/自己買下了."炒家"風險不小的,沒有九分把握,不會跟你簽這個,簽了就有自己買的准備,他不會毀約的.除非是個傻的.
3.打不了官司,不好扯,法律沒說不能炒樓,他提前賣跟你提前賣一樣,如果「炒家」自己買下完全合法。
4.事情的實質:
A.中介內部惡性競爭,告密的想你們解約,可能自己有客要,利用你和買家.
B.買家心理不平衡,想毀約,利用你.可能想跟你直接交易省點吧.
C.你不清醒:放盤價肯定太低才有這事,現在想反悔了吧?
4.務實的建議:
A.如果你急錢用,或者對價錢還滿意(當初肯定是滿意的吧?),調整心態,但求順利成交,與中介/"炒家"配合好;
B.要脅中介和"炒家",不合作,榨點好處.當然要有把柄(研究條款和時限,總會有漏洞),別太貪,運氣好能省點中介費/加點價;
C.你和買家都毀約,你倆直接交易,有賺.
兩家一共賠4萬定金加中介費,如果真有11萬差價,你倆平分還是賺了.不過一定要綁死買家啊(收大定,簽詳約)!還要看好兩份合同的違約責任!不要搞死自己.
也就這三條路吧,什麼投訴爆料就算了吧,芝麻大的事,你沒煩過?
<補充:哦,買家已經退了2萬的定金,炒家自己要買?
1.現在中介和"炒家"更沒事了,你投訴他們"企圖吃差價未遂"?暈
2.跟買家談談,她什麼價錢要?她是有心要的。
3.加緊去其他地方放盤,有好價買家就考慮毀約.
4.違約責任是樓價40%?暈,誰定的啊?沒試過交易失敗啊?看來你沒法不賣了.
唯一的辦法是談判了.談判目的也就兩個,一是讓你退訂不賣,二是讓炒家加價.難啊,看你本事了.找炒家談談吧,套套交情,說說利害,如果你夠高大,也可以嚇唬嚇唬,呵呵.談判手段很多,沒法說.這些事通常是這樣解決的,太多.
5.法律法規:所謂"法網恢恢"包含一重意思:法規不能/不可能定太死太細的.保護自己還靠自己的智慧啊,別指望那些不實在的東西.>
......
<再補充:呵呵,我也是邊聊邊學,僅供參考的.
(1)看上去你和炒家的交易是自願平等合法的,中原的合同應該是標准化的,專家擬訂,真要撿漏恐怕得給好律師看看;違約責任40%值得商榷;
(2)"涉嫌吃差價"是需要事實確認,性質介定的,證據未必合法和充份,也可以是炒家提前放盤而矣,也可以是員工個人行為,如果真買家下訂在先,炒家找你下定在後,則嫌疑很大;但中介違規被處罰未必你就可以解約;
(3)若以此造輿論造勢未償不可,但造輿論總要有個目的吧?如果以協商解約為目的,你說僵了未必好過現在談,你看那人的2萬不是能退嗎?有時打官司還真不如拉紅布躺門口有效,呵呵
(4)你這人太誠懇太正義了,我真不好意思.支一招供你研究:去銀行找人,不批你贖契,呵呵,你要求的,不批提前還款不算什麼事,何況銀行是最牛的.
前提是:贖不了契算不算你違約?先看清合同吧,也可能有預防條款的,僅供參考,不會看最好找律師看。
----最後說句:有話好好說,其實最有效,也最簡單。商業社會,在商言商了。你難道跟人家說:"我反感炒房,你就是炒房,我就不賣給你"? !人家2萬都退了,你也可以磨的。除非你吃定人家,又輸得起,那就翻臉吧。但後果可能是:你沒了四分一的房子,你跑會查封拍賣的。
冷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