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會融資規模下降說明什麼
1.民間借貸的規范
2.小額公司,擔保公司,P2P模式公司的大力發展
3.銀行融資業務的規范
4.投資者預期回報的降低
從長期角度來說收益最大的是中小企業,對於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改善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為社會發展帶來積極影響,打破國企獨大局面。
⑵ 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原則是什麼
社會融資規模的基本統計原則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即居民原則、金融原則、合並原則、增量和計值原則和可得性原則。
1、居民原則。社會融資規模的持有部門和發行部門均為居民部門。社會融資規模的持有部門(即借款人或債務人),是指通過自身的負債活動獲得資金的實體經濟部門,即住戶和非金融性公司;社會融資規模的發行部門(即貸款人或債權人),是指實體經濟所獲資金的境內提供者,除境內金融性公司外,還包括住戶和非金融性公司。
2、金融原則。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
3、合並原則。社會融資規模涵蓋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通過間接或直接方式向實體經濟提供的資金支持。因此在統計社會融資規模時,不僅要將金融機構間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合並處理,並且金融機構通過金融市場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與金融市場直接融資也要避免重復統計。
4、增量和計值原則。社會融資規模是增量概念,為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或當期發行或發生額扣除當期兌付或償還額的差額。
5、可得性原則。是指計入社會融資規模的指標應是可統計和計量的,並且其數量較大,對經濟有較明顯影響。
⑶ 社會融資規模的概念
社會融資規模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是增量概念。這里的金融體系為整體金融的概念,從機構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從市場看,包括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以及中間業務市場等。具體看,社會融資規模主要包括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償、投資性房地產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資十項指標。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會將其計入社會融資規模。
⑷ 中國人民銀行社會融資規模統計的具體構成有哪些
從指標抄構成看,省(市、自治區)社襲會融資規模=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償+投資性房地產+其他。2012年央行建立了地區社會融資規模季度統計制度,目前匯總的地區社會融資規模與全國數據間的誤差率一直穩定在0.2%左右,明顯低於匯總的地區GDP數據與全國GDP的誤差水平。
⑸ 社會融資規模 包括哪些指標
社會融資規模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內量指標。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容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是增量概念。
這里的金融體系為整體金融的概念,從機構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從市場看,包括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以及中間業務市場等。
具體看,社會融資規模主要包括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償、投資性房地產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資十項指標。
⑹ 什麼是社會融資規模
社會融資規模(又稱社會融資總量或社會融資總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
社會融資總量,就是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年度新增融資總量,既包括銀行體系的間接融資,又包括資本市場的債券、股票等市場的直接融資。
社會融資規模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通過資金運用對實體經濟提供的全部資金支持,即金融機構資產的綜合運用,主要包括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信託貸款、委託貸款、金融機構持有的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的賠償和投資性房地產等。二是實體經濟利用規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規金融市場、通過金融機構服務所獲得的直接融資,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及企業債的凈發行等。三是其他融資,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產業基金投資等。
社會融資規模反映的是我國實體經濟從境內金融機構獲得的融資總量,而外匯占款、外商直接投資屬於外部資金流入,因此不應計算在內。
社會融資規模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是增量概念。這里的金融體系為整體金融的概念,從機構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從市場看,包括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以及中間業務市場等。具體看,社會融資規模主要包括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償、投資性房地產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資十項指標。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會將其計入社會融資規模。
⑺ 委託貸款如何列報
委託貸款如何核算和列報
根據《貸款通則》,不允許非金融企業之間直接放貸,於是部分企業轉向委託貸款,該類業務在國企年報審計中也經常遇見,如下案例供大家參考,歡迎探討和指正,以便共同進步。
一、案例:某國有企業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根據需要委託某銀行向子公司乙和與甲公司同屬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業丙公司發放委託貸款。企業財會人員向審計師詢問該委託貸款如何核算和列報?
二、分析:
(一)會計核算:
《企業會計准則》1303 貸款: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具有貸款性質的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以及墊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科目。
企業(保險)的保戶質押貸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保戶質押貸款」科目。企業(典當)的質押貸款、抵押貸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質押貸款」、「1305 抵押貸款」科目。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委託貸款」科目。
(二)報表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第十二條「資產和負債應當分別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列示。」 第十三條「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
(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下同)變現。
(4)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資產,並應按其性質分類列示。」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第十六條「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第十七條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分別下列情況確定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金額:(一)利息收入金額,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十五條「合並資產負債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在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資產負債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並編制。(二)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的債權與債務項目應當相互抵銷,同時抵銷應收款項的壞賬准備和債券投資的減值准備。」
第十九條「合並利潤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潤表為基礎,在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利潤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並編制。(五)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其他內部交易對合並利潤表的影響應當抵銷。」
第二十四條 「合並現金流量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現金流量表為基礎,在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現金流量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並編制。」
第二十五條「編制合並現金流量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二)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當期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應當與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相互抵銷。
(三)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以現金結算債權與債務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抵銷。」
三、處理建議:
(一)會計核算:委託貸款可以在「1303 委託貸款」科目核算。個別企業將委託貸款在「其他應收款」或「長期應收款」中核算,是不恰當的。
(二)報表列報(甲公司單體財務報表):
1、資產負債表:委託貸款從金融資產分類的角度講屬於「貸款和應收款項」,但因為一般工商企業的報表上沒有專門的項目,國資委格式的資產負債表項目「發放貸款及墊款」為金融類企業專用,所以通常根據委託貸款距離資產負債表日的期限,分別列示於「其他流動資產」、「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或者「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內,並在附註中說明具體內容。
注意:委託貸款年底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計量減值損失。
2、利潤表: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應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在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列報。
3、現金流量表:鑒於委託貸款利息收入是作為「其他業務收入」列報的,相應地,其在現金流量表上列報為「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比較合適。
對於委託貸款本金的借出和收回,現金流量一般作為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列報。因為該行為通常形成了非流動資產或者投資性質的資產,即在「投資支付的現金」和「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列示。
(二)合並財務報表(甲公司合並財務報表):
審計中常見的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內部交易中,合並財務報表層面需做如下抵銷分錄:
(1)合並資產負債表應編制如下抵銷分錄(母公司委託貸款債權與子公司債務的抵銷):
借: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貸:其他流動資產/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
(2)合並利潤表應編制如下抵銷分錄(母公司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和子公司長短期借款利息費用的抵銷):
借:營業收入
貸:財務費用
(3)合並現金流量表應將子公司「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與母公司「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進行抵銷。
⑻ 社會融資規模有哪些原則,社會融資規模有什麼實踐意義
一、社會融資規模的原則
社會融資規模的統計主要有四項原則:即居民原則、金融原則、合並原則和增量統計與計值原則。
一是居民原則。社會融資規模的持有部門和發行部門均為居民部門。按照居民原則,外商直接投資、外債和外匯占款均不計入社會融資規模。
二是金融原則。按照金融原則,國債發行不計入社會融資規模。因為國債發行的主體是政府,國債的發行與兌付屬於財政政策的范疇。
三是合並原則。社會融資規模包括各種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向實體經濟提供的資金支持。因此,在統計社會融資規模時,要將金融機構相互間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合並處理。在數據匯總方面,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和所有權關系相互軋差,不重復計算。例如,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持有的股權、相互持有的債券等等,都不計入社會融資規模。
四是增量統計與計值原則。社會融資規模是增量概念,為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也可以是當期發行或發生額扣除當期兌付或償還額的差額。
二、社會融資規模的實踐意義
1.全面反映社會融資規模的總量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快速發展,金融與經濟關系發生較大變化,理論研究與政策操作都需要能全面、准確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的全口徑統計指標。傳統的金融與經濟關系,一般是指銀行體系通過其資產負債活動,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物價水平基本穩定,在金融機構資產方主要體現為新增貸款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負債方主要體現為貨幣創造和流動性增加。目前人民幣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實體經濟發放的一般貸款及票據貼現,它反映了銀行業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近年來,我國金融總量快速擴張,金融結構多元發展,金融產品和融資工具不斷創新,證券、保險類機構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加大,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對貸款表現出明顯替代效應。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
據初步統計,2002年新增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1614億元,為同期新增人民幣貸款的8.7%。2010年新增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 6.33萬億元,為同期新增人民幣貸款的79.7%。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快速增長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直接融資快速發展。2010年企業債和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分別達1.2萬億元和5787億元,分別是2002年的36.8倍和9.5倍。二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用明顯增強。2010年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的資金運用合計約1.68萬億元,是2002年的8倍。2010年小額貸款公司新增貸款1022億元,比上年增長33.4%,相當於一家中小型股份制商業銀行一年的新增貸款規模。三是金融機構表外業務大量增加。2010年實體經濟通過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信託貸款從金融體系融資分別達 2.33萬億元、1.13萬億元和3865億元,而在2002年這些金融工具的融資量還非常小。
社會融資總量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總量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這里的金融體系為整體金融的概念,從機構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從市場看,包括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以及中間業務市場等。社會融資總量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通過資金運用對實體經濟提供的全部資金支持,即金融機構資產的綜合運用,主要包括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信託貸款、委託貸款、金融機構持有的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的賠償和投資性房地產等。二是實體經濟利用規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規金融市場、通過金融機構服務所獲得的直接融資,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及企業債的凈發行等。三是其他融資,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產業基金投資等。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將其計入社會融資總量。綜上所述,社會融資總量=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其他。[社會融資總量為一定時期(每月、每季或每年)的新增量,具體統計方法詳見本文第三部分]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社會融資總量快速擴張,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力度明顯加大。從2002年到2010年,我國社會融資總量由2萬億元擴大到14.27萬億元,年均增長27.8%,比同期人民幣各項貸款年均增速高9.4個百分點。2010年社會融資總量與GDP之比為35.9%,比2002 年提高19.2個百分點。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明顯加大(見圖)。社會融資總量快速增長的同時,金融結構也多元化發展,金融對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不斷提高。一是2010年企業債融資、非金融企業股票融資和保險公司賠償分別占同期社會融資總量的8.4%、4.1%和1.3%,其中企業債融資比2002年上升6.8個百分點。二是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融資功能顯著增強。2010 年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分別占同期社會融資總量16.3%、7.9%和2.7%,分別比2002年高19.8、7和2.7個百分點。
2.統計監測和宏觀調控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金融業發生巨大變化,金融市場和產品不斷創新,直接融資比例逐步加大,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用明顯增強,金融調控面臨新的環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確定更為合適的統計監測指標和宏觀調控中間目標。
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是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充分就業、保持物價穩定和維持國際收支平衡。為了實現這一最終目標,一般都要根據一個國家的實際情況,確定合適的中間目標。較長時期以來,我國貨幣政策重點監測、分析的指標和調控中間目標是M2 和新增人民幣貸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幣貸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關注。然而由於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准確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因此只有將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和直接融資都納入統計范疇,才能完整、全面監測和分析整體社會融資狀況,也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因過度關注貸款規模而形成的 「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現象,即商業銀行通過表外業務繞開貸款規模。這些表外業務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等。以2010年為例,全年新增人民幣貸款7.95萬億元,同比少增1.65萬億元,但是實體經濟通過銀行承兌匯票和委託貸款從金融體系新增融資達3.47萬億元,占社會融資總量的 24.2%,同比多增2.33萬億元(見表1)。
衡量一個指標能否作為調控的中間目標,有兩個重要標准,一是它與最終目標的關聯性,二是它的可調控性。實證分析表明,與新增人民幣貸款相比,社會融資總量與主要經濟指標相互關系更緊密。衡量兩個變數之間的關系,在統計上一般採用相關性分析,測算得到的相關系數絕對值一般在0與1之間。相關系數越高,說明兩個變數之間的關系越緊密。我們採用基於2002-2010年的月度和季度數據,對社會融資總量、新增人民幣貸款與主要經濟指標分別進行統計分析(見表2),結果表明:與新增人民幣貸款相比,我國社會融資總量與GDP、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增加值、CPI的關系更緊密,相關性顯著優於新增人民幣貸款。
同時,我們採用統計檢驗進行相互作用的分析,結果表明,社會融資總量與經濟增長存在明顯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關系。因此,可以對這兩個變數建立長期均衡關系模型,以分析變數之間相互作用的長期均衡關系,並根據均衡關系進行預測。我們基於2002-2010 年的年度數據,對社會融資總量與GDP建立長期均衡關系模型。測算結果表明,社會融資總量與GDP存在穩定的長期均衡關系。這說明,社會融資總量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是有規律的,可以根據GDP和CPI等指標推算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所需要的相應的社會融資總量。通過完善金融統計制度,加強中央銀行與各金融監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協調配合,可形成社會融資總量的有效調控體系。
3.統計需科學准確及時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與金融統計框架推薦成員國編制信用和債務總量指標,主要包括各類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債券、股票等金融資產,成員國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編制。由於國情不同,我國社會融資總量指標名稱和口徑與其他國家有所差異。在充分考慮社會融資總量指標的可得性、可測性、可用性及其與宏觀調控最終目標相關性的基礎上,我國基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與金融統計框架及資金流量核算原則,開始編制社會融資總量指標。
社會融資總量統計數據完整可得,採集及時准確。社會融資總量是增量概念,為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或當期發行或發生額扣除當期兌付或償還額的差額,統計上表現為每月、每季或每年新增量。社會融資總量各項指標統計,均採用發行價或賬面價值進行計值,以避免股票、債券及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等金融資產的市場價格波動扭曲實體經濟的真實籌資。社會融資總量中以外幣標值的資產折算成人民幣單位,折算的匯率為所有權轉移日的匯率買賣中間價。在數據匯總方面,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和所有權關系相互軋差,不存在重復計算問題。例如,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持有的股權、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持有的債券等等,都不計入社會融資總量,以真實反映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社會融資總量中的銀行承兌匯票是指金融機構表內表外並表後的銀行承兌匯票,即銀行為企業簽發的全部承兌匯票扣減已在銀行表內貼現部分。並表的目的是為了保證不重復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