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可轉債因上市公司進行非先例重大重組事項而停牌,能否通過協議轉讓或者大宗交易進行過戶
可轉債無論在停牌或者復牌期間均不能進行協議轉讓。在停牌期間可轉債和股票均不能進行大宗交易 。
⑵ 我有一隻股票停牌了。能非交易過戶給別人嗎
好像是不能
發行公司一般在宣布股息時公告一個停止過戶期,在停止過戶期間,發行公司停止辦理過戶手續。發行公司將股息發給股東也可直接劃到股東銀行帳號上。舊股東在此期間轉讓股份,則新股東不能領取股息。所以在成交中,往往從出讓價格中扣除股息作為成交價格,以示公平。
⑶ 停牌股票能進行非交易行過戶嗎
非交易過戶,與股票停不停牌沒什麼關系。停牌的股票通過ETF套利也是可以買賣的。
⑷ 辦理掛牌股票非交易過戶有哪些情形
根據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以下情形可以辦理掛牌股票的非交易過戶。(1) 證券協議轉讓過戶適用范圍:① 與掛牌公司收購及股東重大權益變動相關的股份轉讓;② 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③ 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掛牌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轉讓;④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⑤行政劃撥。(2)法人資格喪失所涉證券過戶 適用范圍:因解散、破產、合並、分立、歇業、注銷等原因喪失法人資格也適用於合 伙企業、非法人創業投資企業等非法人組織。(3)適用於繼承、遺贈所涉證券過戶(4)離婚財產分割所涉證券過戶(5)向基金會捐贈證券的過戶 適用范圍:作為受贈人的基金會是指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合法設立,並在省級或 省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不含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
⑸ 股票非交易過戶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股票屬於一般財產,可依據《繼承法》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合法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平均繼承,也就是說,配偶不可能拿到全部股票。繼承時需帶相關證明(如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等)去股票開戶行辦理股權登記手續,密碼由開戶行提供,具體操作可咨詢股票開戶行。
非交易過戶非交易過戶是指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的因繼承、贈與、財產分割或法院判決等原因而發生的股票、基金、無紙化國債等記名證券的股權(或債權)變更,受讓人需憑法院、公證處等機關出具的文書到登記結算機構或其代理機構申辦非交易過戶,並根據受讓總數按當天收盤價,收取規定標準的印花稅。
非交易過戶的辦理
辦理非交易過戶包括以下3種情況:
(1) 因法院扣劃、破產清償原因造成的非交易過戶:
須由相關的司法部門到指定營業網點櫃台辦理,提供相應的司法文件和轉入的託管賬戶,並填寫《債券賬戶業務申請表》,經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後辦理。
(2) 因贈予而發生的非交易過戶:
由贈予人到指定營業網點櫃台辦理,提供債券交易卡、債券賬戶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受贈人的託管賬戶,並填寫《債券賬戶業務申請表》經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辦理。
(3) 因遺產繼承而發生的非交易過戶:
由申請人到指定營業網點櫃台辦理,提供相應的司法文件、債券交易卡、債券賬戶卡、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受贈人的託管賬戶,經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後辦理。
非交易過戶的原則
(1)非交易過戶受讓一方應當符合相應基金契約規定的基金持有人條件;
(2)非交易過戶受讓方應當按照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要求辦理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手續;
(3)非交易過戶所涉的基金份額應當是未予質押或設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額;
(4)因離婚等原因進行財產分割或出於債務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過戶申請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或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一般不受理該等申請。但應告知申請人按照先贖回再申購的程序完成過戶;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的效力高於其他非交易過戶;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按照時間在先原則認定效力;
(7)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非公證遺囑效力,時間在後遺囑的效力高於時間在先遺囑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贈與協議本身不單獨構成非交易過戶的依據;
(9)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產生非交易過戶,應當持司法機關裁定或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醫療單位證明提出申請;
(10)投資者申請辦理非交易過戶,轉入方必須已開設基金賬戶,辦理非交易過戶需到轉入方或轉出方辦理託管交易的銷售網點辦理申請。
(11)非交易過戶後,原基金賬戶份額的的存續時間,在轉到新的基金賬戶後仍舊連續計算;
(12)進行非交易過戶時,可以是一個基金賬戶里擁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隻或多隻開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隻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額;
(13)同一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可直接辦理;不同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則須先做轉託管後做非交易過戶。
(14)非交易過戶申請自申請受理日起,符合條件的二個月內辦理確認手 續。基金注冊登記人可收取一定的過戶費用[1]。
(15)非交易過戶的轉入方在辦理非交易過戶之前,沒有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的,要先辦理開戶業務。
⑹ 股票停牌能賣嗎
股票停牌期間不能買賣。
股票停牌是指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
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
(6)股票非交易過戶停牌可以擴展閱讀:
2018年11月6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對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
一是確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明確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
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及時披露的原則,分階段披露有關事項的具體情況,不得以相關事項不確定為由隨意申請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請股票停牌代替相關各方的保密義務。
二是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進一步縮短重大資產重組最長停牌期限;明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其股票原則不停牌;並購重組委審核期間,上市公司股票在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召開當天應當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強制復牌。
三是強化股票停復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確市場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