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A公司的股東是B公司,需要貸款,還需不需要股東會決議,如果需要,具體怎麼寫
母子公司關系具有多種含義,一般以會計上是否作為合並會計報表作為母子公司關系標志,即絕對控股或通過協議安排等方式實質控制該公司等。至於子公司重大事項決議權屬於公司內部事務,一般要看公司章程和投資協議的規定。但對外來說,有法律效力的是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對銀行來說,一般是要求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但具體還是要看銀行的具體規定。
❷ 企業貸款需要企業提供股東會決議嗎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義貸款是需要董事會同意的,而不是股東的,請悉知。
❸ 公司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的法律意義
如果公司存在多位股東,辦理貸款業務時必須出具股東會決議,因為該貸款屬於公司負債。抵押物只是為了防範信貸風險的一個保障,不是說有了抵押物該貸款就一定是無風險的。如果發生逾期或壞帳,企業信用會受到影響從而導致股東權益受損。所以,必須出具股東決議。
公司借款按公司章程規定處理,屬於重大事項的需要股東會決議。銀行會要求提供股東會決議。
❹ 一個公司為其他的借款人做連帶擔保,公司必須出具股東會決議嗎沒有股東會決議這個連帶擔保有效嗎
必須出具股東會決議,否則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4)公司貸款未提供股東會決議的後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❺ 公司章程中沒有規定申請貸款需要誰決議,是否必須是股東會決議依據是什麼
您好 公司法裡面有明確規定 公司重大決定決議應該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申請貸款是屬於重大事項理應有公司股東大會討論決議。
參考內容:法律界網站法務通VV
❻ 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沒有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
要看公司章程,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不是有對於經營管理層的授權,沒有授權經營管理層要承擔責任,但是貸款合同簽訂了是有效的合同。
❼ 有限公司貸款必須有股東會決議嗎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義貸款是需要董事會同意的,而不是股東的,
❽ 公司到銀行貸款前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嗎
公司貸款需要的資料:
1.營業執照,公章。
2.公司章程。
3.股東會決議。
❾ 貸款業務展期企業不能出股東會決議影響展期合同的效力嗎
當然影響啊,因為貸款這類重大事情,應該召開股東會通過才可以。當然,你們可以書面開股東會,然後通過相關決議也可以。
❿ 公司章程中需股東會決議的事項,需由全體股東通過;但未對公司貸款有明確規定,此種情況該由幾人簽字
《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