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質押業務計算
一般通行做法公允價為 MIN{收盤價,20日均價}--->15元
費用分為:經手費、質押登記費
經手費:100元/筆
質押登記費:500萬股以下(含)部分按該部分面值的1‰收取,超500萬股的部分按該部分面值的0.1‰收取,起點100元
500萬×0.001+1500萬×0.0001=6500元
初始成交金額=2000萬×15元×0.4=1.2億
實際到帳=1.2億元-6500-100
購回金額=初始成交金額+利息
難點我都講了,剩下自己算吧
② 質押標的交易經手費如何收取
不同市場經手費收取不同:
1.滬市:每筆初始交易質押標的按每筆初始交易金額的0.01‰收取,最低每筆收取5元
2.深市:每筆初始交易質押標的按證券面值1‰收取,最高不超過100元人民幣
③ 股票質押回購的初始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哪些東西
初始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
成交編號、申報編號、成交日期和時間、初始交易代碼、合同編號、融入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融出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代碼、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成交金額等
④ 質押標的交易經手費如何收取
不同市場經手費收取不同:
1.滬市:每筆初始交易質押標的按每筆初始交易金額的0.01‰收取,最低每筆收取5元
2.深市:每筆初始交易質押標的按證券面值1‰收取,最高不超過100元人民幣
⑤ 股票質押價格和購回的交易價格怎麼計算
你好!質押價格一般是根據交易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作為基準,打3-5折算初始交易價格,股價高的話對融資方(股東)就可以融的更多。但是回購金額已經確定了,不管回購的時候股價是漲是跌,但是證券公司會有維持擔保比例進行風險監控,如果股價下跌,導致維持擔保比例跌破預警線就會要求融資方追加擔保品。希望能幫助你!祝投資順利!
⑥ 股票質押回購的初始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哪些東西
初始交易成交確認內容包括:
成交編號、申報編號、成交日期和時間、初始交易代碼、合同編號、融入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融出方證券賬號及其指定交易單元號、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代碼、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成交金額等
⑦ 股票質押式回購初始交易金額如何計算
股票質押式回購初始交易成交金額≤標的證券協議價×質押率×質押標的證券數量。
⑧ 股票質押式回購證券質押率是什麼意思
標的證券質押率是指初始交易成交金額與質押標的證券市值的比率。
我司對於每隻標的證券按照股份性質、融資期限等設立不同的質押率。
更多問題可關注中銀國際證券官方微信號「boci-cc」,點擊「個人中心-問問客服」尋求幫助。
⑨ 投資者若想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融入資金,深交所對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是否有門檻要求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後每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萬元,深交所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⑩ 股票質押式回購履約保障比例怎麼算
計算公式為:履約保障比例=[初始交易標的證券市值+補充質押證券市值+待購回期間內標的證券產生的一並予以質押的權益-部分解除質押標的證券市值或標的證券孳息/[初始交易成交金額-已償還本金+應付未付利息]。
交易日按照當日收盤價計算的履約保障比例低於警戒線時,證券公司應通知客戶,密切關注標的證券價格變化,提前做好履約准備。
交易日按照當日收盤價計算的履約保障比例低於平倉線時,證券公司應向客戶發出通知,客戶應在下兩個交易日提前購回初始交易,或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補充質押,或通過場外方式部分償還本金。
補充質押或場外部分償還本金後,履約保障比例不低於警戒線。客戶通過補充質押和場外部分償還本金方式提供履約保障的,須經證券公司同意。
(10)質押初始交易金額擴展閱讀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交易申報類型
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包括初始交易申報、購回交易申報、補充質押申報、部分解除質押申報、終止購回申報、違約處置申報。
(一)初始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將所持標的證券質押,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交易申報。
(二)購回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返還資金、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包括到期購回申報、提前購回申報和延期購回申報。《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三)補充質押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補充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四)部分解除質押申報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標的證券或其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五)違約處置申報是指發生約定情形需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向上交所提交違約處置申報,該筆交易進入違約處置程序。
(六)終止購回申報是指不再進行購回交易時,融出方按約定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