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對上市公司利好還是利空
其屬於利好。
權益披露為投資者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和雖未登記在其名下但該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表決權的股份。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應當合並計算。 根據《證券法》和《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行為,權益達到一定限度時,應當及時對擁有上市公司的權益進行披露。
(1)權益變動報告書期間能否交易擴展閱讀: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相關要求規定:
1、通證券交易所應當從其收取的交易費用和會員費、席位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設立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管理。證券交易所應當將收存的風險基金存入開戶銀行專門賬戶,不得擅自使用。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❷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後2日內不能交易,是指交易日還是自然日
股市上一般都講的是交易日,如果是自然日就完全沒有必要,比如在周五發布,這樣對周一產生巨大影響
❸ 新三板 什麼情況下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編制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報送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同時通知該公眾公司;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披露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公眾公司的股票。
(一)通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做市方式、競價方式進行證券轉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公眾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
(二)通過協議方式,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公眾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擬達到或者超過公眾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
上交所特殊規定:
(1)被動成為第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且持股比例不超過30%
因公司其他股東所持股份發生變動或者因上市公司減少股本導致被動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且持股比例未超過30%的,披露《詳式變動報告書》。
該情形下,信息披露義務人無須披露有關收購決定及收購目的、收購方式、資金來源等內容,無須聘請財務顧問出具核查意見,也無須對其最近一年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
(2)簡化披露情形
已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投資者在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因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需要再次發布權益變動報告書的,可以僅就與前次報告書不同的部分做出簡要報告並公告;前次披露《監事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投資者在披露日起6個月內,擁有權益的股份發生變動須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情形除外。
❹ 為何漢王電子書的質量這么爛,大家千萬不要買,否則後悔,
為什麼我不早點看到這個貼子,我也有類似的經歷,漢王也不說是我的問題,反正他扣這你的機,就是不幫你修,管你是不是在保修期。這是我在他投訴去發的貼子:
漢王騙子
我原本以為漢王不是一間小公司,我是想錯了,是個打扮得體的騙子。應了我哥的話:你真傻,買國產品!
我一直留意電子書的消息,沖著它手寫的功能,價錢也不便宜,想著品質不會太差,所以買了台兩千五百多的彩色電子書C18。
買了後,基本上少用,觸摸屏反應遲鈍,有時候會死機;但看的時候,確實比IPAD舒服一點;我心裡也沒後悔買了它,只是少用,我還有另一台的電子書。
想不到,不到兩個月就壞了,屏幕先會花白,然後死機。壞掉就送修,很快修好送回。
問題是沒多就又因同樣的問題壞了。雖然心裡想:這個漢王到底有沒有好好的修。
我仍然禮貌的再次送回北京修里,我因為家住香港,打長途不便,便留了朋友的電話。
我也不細說了,反正就是漢王不願意免費修保修期內的產品,它的無賴手段,我覺的我有必要分享一下:
( 這台機,13年9月買的, 買了半年不到;兩次送修都有連發票副本。)
1. 一不給你消息
2. 換了聯系人,從王先生到楚小姐(請留意一下,這個楚小姐是有老年痴呆跟耳朵有問題)
3. 這個楚的,從不主動給電話給你,你給她電話, 先跟你說你過保修期,換屏要¥1300。什麼?有發票,還在保修期?我沒有收到,麻煩你傳真給我。(這雖然是第二次維修,漢王科技是沒有記錄,員工也不用QQ, 微信,電郵跟要保修的客人聯系;目的嗎?製造麻煩,沒有記錄。
傳了兩次,後一次,打電話跟她確認。過了兩星期,沒消息,再給她電話:還是沒收到發票!
今天是14年的4月1日愚人節(這只是巧合),我剛剛親自打電話給她,這是她的話:
她:不要著急,我知道你,那次收傳真,走過去就的時候收不到;你現在在傳來罷......
我:你之前收不到,為什麼不說...我不相信你...你沒有記錄嗎?我家也沒有傳真機,每次要到書店花錢長途傳真
她: 好吧......你有電腦嗎?
我: 早該這樣,你的電郵......
她: 你的電話..不清楚...線路......(她還滿專業的, 重復了幾遍....但她的聲音清晰響亮的在離我耳朵三厘米的手機傳出時,我覺得諷刺, 無言以對: 真的是什麼人(公司)都有!!!
這台C18(機背號:9221712110000024)還有一張32G的記憶卡還在漢王那裡。拿不回就算了,只是心裡不舒服。這也不算投訴信,就是一種發泄,還有對跟我一樣是愛看書的人的一個示警。
你們若是我會怎麼做?
我跟楚小姐道歉,說她是有老年痴呆跟耳朵有問題。(我朋友說這是人身攻擊)
這只是形容和諷刺她的服務態度和質素,我不肯定這是漢王的政策,但我不可避免是這樣相信。
我跟楚小姐道歉,說她是有老年痴呆跟耳朵有問題。(我朋友說這是人身攻擊)
這只是形容和諷刺她的服務態度和質素,我不肯定這是漢王的政策,但我不可避免是這樣相信。
❺ 減持股份至30%以下需要披露詳實權益變動報告書嗎
第十三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
❻ 5%以上股東通過大宗交易轉讓股份,需要發布減持公告嗎另,股權轉讓算減持嗎需要發布減持公告嗎謝
持股5%股東減持,必須發布公告以提示股民,股權轉讓也需要公布於眾,因為這是涉及重要信息的。
❼ 新三板股東減持有什麼規定
1、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39條之規定,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東減持達到1%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2、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就其權益變動,應當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及本所有關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對於持股5%以上股東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根據上交所《關於執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具體事項的通知》規定,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免於提交權益變動報告書。
持股5%以上股東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履行前款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義務後出售股份的,可以免於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39條之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❽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是怎麼樣的呢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專場業務辦理指南》中詳細規定了在大宗交易系統規則,正式推出公開發售、配售功能,並引入協商、詢價、投標的交易方式,大小非減持將更加規范。
具有證券經紀業務資格的會員可為合格投資者和其他投資者提供大宗交易系統的中介服務;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會員可以為大宗股份出售或購買業務的發起方提供配售、公開發售等相關服務。具有自營和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會員和合格投資者經申請後可直接參與專場業務,其他投資者應當委託會員參與。每個交易日大宗交易結束後,屬於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交易所將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格、成交量、發起方中介機構名稱。
《指南》還對專場業務交易方的信息披露做了規定,對於出售方而言,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3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2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❾ 什麼時候使用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什麼時候用簡易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解釋在某一特定時間內,股東權益如何因企業經營的盈虧及現金股利的發放而發生的變化。他是說明管理階層是否公平對待股東的最重要的信息。 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包括在年度會計報表中,是資產負債表的附表。
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全面反映了企業的股東權益在年度內的變化情況,便於會計信息使用者深入分析企業股東權益的增減變化情況,並進而對企業的資本保值增值情況作出正確判斷,從而提供對決策有用的信息。
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包括表首、正表兩部分。其中,表首說明報表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報表編號、貨幣名稱、計量單位等;正表是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的主體,具體說明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的各項內容,包括股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法定和任意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潤等。每個項目中,又分為年初余額、本年增加數、本年減少數、年末余額四小項,每個小項中,又分別具體情況列示其不同內容。
❿ 非重大前期差錯,如果是以後期間發現的,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利潤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本期數嗎
非重大會計差錯一般是採用未來適用法,不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重大會計差錯一般是採用追朔調整,才需要調整以前年度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