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回答在銀行被工作人員問申請貸款的用途
如實回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Ⅱ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貸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據規定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2)貸款用途財政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Ⅲ 借款用途。
一般根據實際用途填寫就行。
比如:流動資金;支付貨款;生產經營;購房;購車;裝修等等。
如果是銀行貸款,一般都是指定貸款用途,按照銀行要求填寫即可。
貸款用途它反映貸款用於解決生產經營活動哪一方面的資金需要,反映貸款用在再生產過程哪個環節上。
正確規定和嚴格掌握貸款用途,對實現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分口管理,促進財政預算和信貸收支的綜合平衡,對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工作總方針;對發揮信貸服務與監督作用,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實行經濟核算,提高效益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義。
Ⅳ 符合「專項用途」的財政性資金有哪些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看,企業取得的財政性資金必須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准,才能視為不征稅收入,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從收入總額減除。規定的級格比較高,要求的也比較嚴,執行起來難度也比較大。不過,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明確: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⑴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⑵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⑶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同時,結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符合規定條件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征所得稅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的財政性資金還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⑴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
⑵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⑶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⑷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後,如果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計征企業所得稅,計入應稅收入總額計征企業所得稅後再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以上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並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
因此,具有"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的范圍,是指符合財稅[2011]70號和財稅[2008]151號文件規定條件和核算、使用、管理要求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各種稅收,而不僅限於直接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Ⅳ 借款用途怎麼寫
一般根據實際用途填寫就行。
比如:流動資金;支付貨款;生產經營;購房;購車;裝修等等。
如果是銀行貸款,一般都是指定貸款用途,按照銀行要求填寫即可。
貸款用途它反映貸款用於解決生產經營活動哪一方面的資金需要,反映貸款用在再生產過程哪個環節上。
正確規定和嚴格掌握貸款用途,對實現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分口管理,促進財政預算和信貸收支的綜合平衡,對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工作總方針;對發揮信貸服務與監督作用,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實行經濟核算,提高效益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義。
(5)貸款用途財政擴展閱讀
確定依據
國家對信貸杠桿的利用程度
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是國家動員和分配資金的兩條主要渠道。如果國家主要利用財政方式籌集、分配資金,則貸款用途必然狹窄;如果國家主要利用信貸方式籌集、分配資金,則貸款用途就擴大。為了充分發揮銀行信貸的杠桿作用,在保證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綜合平衡的條件下,改變經濟建設資金以無償分配為主的資金分配渠道,有利於企業節約使用資金,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銀行信貸成為籌集和分配經濟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是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要求。
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在信貸資金供應能力許可的條件下,貸款用途的擴大還決定於各個時期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隨著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日益增強,銀行信貸已成為社會資金再分配的一條重要渠道。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基礎產業、合理和優化產業結構是經濟協調穩定持續發展、社會資源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基本條件,也是經濟現代化的重要標志。銀行信貸要符合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確定不同時期的貸款用途。
Ⅵ 財政兜底貸款
近年來經濟高速發展,銀行對政府的搭橋項目發放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信貸操作上形成了一種獨具一格的財政擔保 綜合授信「項目貸款模式」,即政府提供土地或者標准廠房,內陸地區提供廉價勞動力,外資企業提供資金、設備、技術和管理的要素組合模式。在這個三元模式中,關鍵在於地方政府的發起和推動,其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當地的市政建設,提供良好的硬體環境以築巢引鳳。可「巢」怎麼築起來?龐大的啟動資金從哪裡獲取?政府的注意力首先轉向銀行,成為繼國有企業貸款後的第二次銀政合作契機,因此也就應運而生由財政兜底、政屬企業做借款主體的貸款模式。財政兜底貸款有著濃厚的政府背景,一般集中於當地有大規模市政建設的鎮區,是銀政關系的主要表現方式。
特點有四:
1、借款人均屬政府下屬企業,作為經營載體由政府「搭橋」向銀行借款,代表政府進行某項市政項目的經營管理,一般從啟動資金到公司發展資源都需要當局扶持,帶有強烈的政府意志。
2、項目貸款的用途多圍繞市政建設進行,主要完善各種配套基礎設施,以築巢引鳳,在激烈的城市招商引資競爭中勝出。比如道路建設的目的就是緩解公路交通壓力,提升交通實力;為工業園的引進外資創造硬體環境。
3、 根據貸款項目的使用是否產生收入來源又具體分為兩種模式:一類是投入項目不產生收入,完全依賴財政兜底;另一類是在修建道路、綠化帶等配套設施的同時,主要進行工業園廠房的建設,承租給其他生產廠商,由此產生租金收入和管理費。
4、 由於這些項目不產生收入或者收入有限,再或者借款人的財務收支受到政府支配,所以一般銀行在項目風險評估時,雖然都將借款人的直接收入作為第一還款來源,但同時仍輔以政府財政預算內支出作為還款保障,並讓政府出具貸款承諾函,即稱「財政兜底」,作為銀行的風險防範措施。
Ⅶ 貸款不得用於哪些用途
借款人使用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①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違反國家規定以貸款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投資;④財政預算性收支;⑤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Ⅷ 實行寬松的信貸政策體現了財政的什麼作用
簡單說就是減少政府收入,增加政府支出,兩者同時進行或者其中一個。減少政府收入通常包括減小稅費;增加政府支出通常包括增加政府公式支出,如建設政府項目等。目的就是使財富(鈔票、實物為代表)留在(或者使大眾手中的財富增加)大眾手中,從而大眾有錢消費,促進產出,達到繁榮經濟的目的。個人認為這可以一時促進經行,但不是常久這道,可在一定是時間內創造部分物質財富,但易造成經濟不穩定,有點類似洗熱水澡,適當的寬松財政政策好像水稍熱,但很舒服。不過施政者都說是適當的,但多少是適當,每種經濟理論或模型測出來的可能都不同。財政政策通常與貨幣政策一起使用,達到促進或抵消的目的。經濟的持續發展是靠生產力,創造力是主要的。政策促進就好比一個不恰當的比方,就是一個人中了500萬,解決了他暫時的困境,但之後能否持續的財富增加就得看這個人是否會合理投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