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力直接交易合同電價和電廠側加權平均價是什麼意思
加入年度雙邊協商交易中共有3家電廠成交,
電廠A成交電量180億千瓦時,成交價格0.32元/千瓦時;
電廠B成交電量220億千瓦時,成交價格0.30元千瓦時;
電廠C成交電量210億千瓦時,成交價格0.34元/千瓦時,
則此次年度雙邊協商交易中發電側加權平均成交價格=
(180*0.32+220*0.3+210*0.34)/(180+200+220)=0.325元/千瓦時。
即此次電力交易的均價!
『貳』 2017各省電力直接交易規則文件匯總(2017年最新規則)
都一樣的,先考c照
『叄』 什麼是市場化售電什麼是電力直接交易
售電不再是國家壟斷了,進入市場化了,用電戶和供電戶可通過政策參與直接交易
『肆』 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 直接交易 什麼意思
就是電廠發的電直接供給企業直接結算(發電~用戶),正常的流程是發電~輸電~配電~用戶,電廠先賣電給供電局,供電局再賣電給用戶。
『伍』 電力交易中心交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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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什麼是電力市場交易
電力市場交易分為電力批發交易和電力零售交易。電力批發交易是指發電企業與售電公司或電力大用戶之間通過市場化方式進行的電力交易活動的總稱。現階段,是指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大用戶等市場主體通過雙邊協商、集中競爭等方式開展的中長期電量交易。電力零售交易是指售電公司與中小型終端電力用戶(下稱「一般用戶」)開展的電力交易活動的總稱。
『柒』 如何理解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
《基本規則》提出中長期交易品種包括電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區交易、合同電量轉讓交易、輔助服務補償(交易)機制等。其中合同電量轉讓交易主要包括優先發電合同、基數電量合同、直接交易合同、跨省跨區交易合同等轉讓交易。在中長期交易中,由於用戶用電需求存在較大不確定性,難以准確預測,在我國現階段電力市場發展體系下,通過合同電量轉讓交易,不僅可以降低市場交易主體的違約風險,也可以實現替代發電、促進資源優化配置。
《基本規則》指出中長期合同執行偏差主要通過在發電側採用預掛牌月平衡偏差方式進行處理,通過這種方式確定提供上調服務和下調服務的機組,調度機構嚴格按合同電量安排機組的發電計劃,當系統需要進行偏差處理時,優先調用價格最低的機組調整出力,實現系統的經濟運行,並且在結算時通過偏差考核機制確定造成偏差的責任主體,由其承擔偏差處理機制引起的費用。預掛牌月平衡偏差方式體現了公開、透明的原則,增發、補償價格均由發電機組自主報價,電力調度交易機構根據報價選擇機組,執行起來較為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