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京滬兩地發文嚴查經營貸消費貸違規入樓市
隨著近期樓市的持續火熱,多地金融監管部門也紛紛出手嚴查個人信貸資金違規入市。
1月30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消息稱,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同時,北京銀保監局已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
無獨有偶,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銀行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並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
近來深圳、上海、杭州、廣州、成都等地樓市火熱,樓價顯著上漲,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作為調控樓市的重要一環,個人信貸資金違規入市再次成為重點打擊的對象。同時,隨著個人房貸集中度考核的落地,未來個人按揭貸款將有望從量和價兩方面調控影響個人房貸增量資金入市。
京滬嚴查個人信貸資金
違規入樓市
北京銀保監局1月30日下午發布消息表示,已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同時,北京銀保監局已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對於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北京銀保監局還將結合銀行自查及監管核查情況,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積極行動,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北京銀保監局表示,隨著年初房貸集中度考核的正式落地,北京銀保監局也按要求「因城施策」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綜合考慮銀行資本水平和業務發展能力,科學測算指標合理性基礎上,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明確了轄內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導相關銀行在滿足首都居民「剛需」的前提下,穩健開展房地產相關業務。
除北京銀保監局外,上海銀保監局近日發文提出,要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
同時,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房貸受控增長
將致今年信用投放收縮
調控房地產信貸政策是穩定樓市的重要抓手。隨著近期樓市的再度火熱,個人信貸政策進一步趨嚴。除了上述提及的嚴查經營貸、消費貸等信貸資金違規入樓市外,作為個人信貸資金入市的正規渠道——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新增投放量受限。
一國有大行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在房貸集中度考核發布之前,去年銀行就陸續接到窗口指導,要求控制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增速,一些銀行當年新增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規模甚至是零增長,該行部分重點城市的分支機構去年上半年就用完了全年的個人房貸投放額度,到了下半年只能通過存量房貸到期移位再貸滿足新需求。
同時,房貸集中度考核雖然對個人房貸的直接影響是控制新增個人房貸規模,但市場普遍認為,在規模受控的前提下,個人房貸利率或會有所上行。近日,工農中建四大行集體上調了廣州地區的住房按揭貸款利率。其中,首套房貸款利率從原來的LPR+40BP(基點)上調為LPR+55BP,二套房貸款利率從原來的LPR+60BP上調為LPR+75BP。變更後首套房貸的利率為5.2%,而二套房則為5.4%。各家銀行利率在此基礎上可能還有略微調整。
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表示,從過往經驗看,信貸增速往往是房地產價格增速的領先指標,政策層通常通過信用投放的收縮以及配套的限購限貸政策來調控房地產價格,以防房地產價格泡沫的出現。當然,在房地產相關信貸供給有所收縮的情況下,房地產貸款利率也將會有上行的動力,從而「結構性」調控地產相關信貸。
「不過,由少投放房貸所騰挪出的信貸缺口短期內無法完全被其他信貸需求所彌補,預計2021年信用投放將呈現平穩收縮的態勢」。明明稱。
恆大經濟研究院院長任澤平稱,去年末以來,廣義流動性拐點出現,但結構性信用擴張仍在繼續,企業中長期貸款持續增長,企業貸款利率繼續下降。預計2021年宏觀審慎管理加強,央行和金融監管部門從房地產融資、地方債、影子銀行三大方向結構性收緊金融信用政策。
❷ 上海銀保監局: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
為督促轄內商業銀行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要求,2021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滬銀保監通〔2021〕6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上海轄內商業銀行就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住房信貸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內容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方面。
下一步,上海銀保監局將對轄內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促進上海地區商業銀行住房金融業務穩健運行和上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以下為全文:
在滬各中外資法人銀行、中資銀行分行、村鎮銀行、外國及港澳台地區銀行分行、外資法人銀行分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根據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的總體要求,現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二、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三、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四、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五、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六、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七、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八、全面開展風險排查。各商業銀行要根據通知要求,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對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對2020
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並於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銀保監局報送自查和整改報告。報告應包括組織開展情況、檢查內容、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等;整改方案應包括時間表、責任部門、責任人員、整改措施及目標等。發現違規問題的,應從機制上查找問題,並立即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上海銀保監局將對各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
特此通知。
❸ 樓市大事件!央行、銀保監會聯手發文,48萬億房貸市場迎巨變
關乎樓市的又一大事來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建立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這是繼前不久監管部門出台「三道紅線」房企融資新規後,房地產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規。《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規定,央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本通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於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對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確定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同時,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央行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央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並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屆時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
新增房貸增速將受影響
實際上,今年以來,就有一些銀行進一步放緩了新增房企開發貸增速。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此前了解到,有銀行壓縮了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投放規模,還有銀行部分區域性分行因僅用半年時間就把全年的個人按揭貸款投放額度用完,使得後續該地區新的個人按揭貸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貸。
央行數據顯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 48.83 萬億元, 同比增長 12.8%,比上季末低 0.3 個百分點,連續 26 個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萬億元,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個百分點。
曾剛表示,從分檔設計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預計超出上限的銀行不會太多,總體看對存量房地產貸款來說,調整的壓力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響是未來的新增房地產貸款增速會受限,例如,前幾年個人房貸增速顯著高於平均貸款增速,對於接近上限或已經超標的銀行來相關貸款的新增投放增速會放緩。
央行有關負責人也表示,2019年以來,央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相關指標設定充分考慮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並採取了分類分檔、差別化過渡期、區域調節機制等多種機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要求其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基本穩定。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指標對存量房貸的調整壓力並不大,因為只要銀行保持現有房貸余額不變,隨著分母的貸款余額總規模不斷提升,該指標自然會下降。但對於接近上限的銀行來說,該指標就會影響其新增房貸投放規模,這意味著未來部分銀行的新增房貸增速和個貸增速不能超過平均貸款增速,否則相關佔比還會進一步提升。」曾剛稱。
銀行需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
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央行、銀保監會將密切監測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對異常增長的,將督促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校正。
具體來看,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業務調整過渡期分別設置。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穩妥有序整改過渡,充分考慮不同銀行的情況不同,《通知》提出,業務調整過渡期結束後因客觀原因未能滿足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央行、銀保監會或當地央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評估後認為合理的,可適當延長業務調整過渡期。
「對於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上述負責人稱。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已出台個人住房貸款自律公約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獲悉,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已正式印發《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公約從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盡職調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合作機構監督、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等七個方面對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出自律要求,同時也對銀行開展的關於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業務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針對公約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銀行業協會表示,目前北京地區會員銀行開展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主要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自北京市開展房地產市場調控以來,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出台了多項涉及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調控政策,但各家會員銀行對政策的理解不盡相同,造成部分銀行在政策執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二是,近年來北京地區房地產市場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場佔比逐年提升,房地產中介機構在二手房交易中成為關鍵環節,個別銀行為爭攬客戶而向中介「返點」、「返費」的現象死灰復燃。
在統一房貸政策尺度方面,《公約》規定:住房貸款記錄不區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過50%;對首付款資金來源進行實質性審核,不得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產品加杠桿、挪用其他個人類貸款資金或信用卡融資用於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個人住房貸款其所購房屋必須是主體結構已封頂的住房;必須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在涉及「返點」、「返費」問題方面,《公約》規定: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中介機構(含關聯機構)及工作人員支付或變相支付財物從而獲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並明確規定:支付或變相支付傭金、介紹費或其他性質類似的費用;免費或低於成本價提供服務,或出租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和設備;替其支付、承擔應當由其自己承擔的支出或費用;以超出正常價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務;租用其辦公場所或渠道(含線上、線下)向購房客戶營銷本行業務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圍之內。
據了解,此次《公約》的出台得到了業內銀行的廣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區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43家銀行均已簽署公約承諾函。部分銀行表示,《公約》的出台有助於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從而改變過去單純依靠「返點」、「返費」和放鬆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
❹ 監管升級!北京重點排查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入樓市
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繼上海之後,北京也加入了嚴查個人信貸違規進入樓市的行列。北京銀保監局今日下發通知,要求銀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多部門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同時,監管部門還將對違規銀行從嚴頂格處罰,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有業內人士認為,當下一些熱點地區的樓市價格居高不下,與經營性貸款等其他類別的信貸資金違規入市有關。不過由於北京前期樓市調控政策效果較為顯著,較其他熱點地區的房價上漲情況相對穩定,套利空間較小。因此相比上海銀保監局昨日的通知,北京更加強突出調維護市場秩序。
重點排查經營貸等違規用於支付房款
北京銀保監局稱,此次銀行自查,要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據悉,北京銀保監局已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對於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當下銀行的經營性貸款利率與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相差較大,也造成了套利空間的存在。一些購房者用這樣的方式購房,繞開了樓市調控等政策。
此前財聯社記者走訪調查發現,當下北京地區銀行的經營性貸款利率普遍在4%左右,一般不超過5%。而北京地區個人房貸利率均高於這一水平。以工行北京分行為例,首套房貸為5年期LPR利率上浮55個基點,即5.2%;二套房為5年期LPR利率上浮105個基點,即5.7%。
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向財聯社記者直言,去年以來,經營性貸款的利率普遍較低,各地違規進入樓市的現象也較為普遍。通過這一渠道,購房者可以套利,炒房者則可以獲得更便宜的貸款價格,確實是推動上海、深圳等地樓市價格的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過,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從總體上看,由於前期調控政策力度加大,北京地區的樓市相較於其他地區而言,更加平穩。炒房的投資客較少,而經營性貸款違規入市並不賺錢。「北京地區經營性貸款進入樓市,很可能用在購買學區房,但這多是剛需而非炒房。」
北京銀保監局也表示,近年來北京地區保持房地產及相關領域信貸合理增速。嚴格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原則規范開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2020年,北京轄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及個人經營性貸款全年增速分別低於全國9.0、14.3和6.2個百分點。
高壓態勢之下將加大處罰力度
北京銀保監局強調,對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問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運用大數據技術主動出擊,結合非現場監測數據,綜合採取窗口指導、現場檢查等多種措施督導信貸業務規范發展。
北京將持續開展房地產業務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對違規銀行機構依法從嚴頂格處罰,同時嚴格執行機構與人「雙罰」制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禁止一定期限從事銀行業工作等行政處罰,加大監管震懾力度。
與此同時,北京銀保監局還將結合銀行自查及監管核查情況,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積極行動,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僅處罰銀行是不夠的。」董希淼向財聯社記者表示,銀行貸後管理上的確存在盲區,如個人和中介通過造假等流程使用資金、或直接取現,銀行很難查出後續用途。
不過,針對違規個人和中介如何處罰,目前北京銀保監局暫未有明確說明。而上海銀保監局的做法業內人士認為值得效仿。上海規定:「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過去幾年,中介機構參與此類造假等行為,確實造成了樓市的泡沫現象。所以積極管控中介機構也成為關鍵。後續對於此類提供首付貸支持、通過包裝來規避限購等行為將面臨各種懲罰。
財聯社記者此前調查發現,當下已經有銀行提高了通過經營性貸款購房的門檻。一位股份制銀行信貸人員向財聯社記者表示,該行已經將申請經營性貸款的門檻有所提高,加大了申請人貸款用途的審查。「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杜絕資金違規進入樓市。」
將明確轄區內銀行貸款集中度上限
北京銀保監局還表示,將「因城施策」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綜合考慮銀行資本水平和業務發展能力,科學測算指標合理性基礎上,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明確轄內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導相關銀行在滿足首都居民「剛需」的前提下,穩健開展房地產相關業務。
實際上,進入1月份,全國多個地區銀行房貸出現趨緊的態勢。財聯社記者此前調查發現,廣州、上海等地均出現了個人房貸收緊的現象。北京地區目前總體較為平穩,但也有銀行信貸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房貸額度有趨緊勢頭。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造成一些地區房貸額度緊張甚至「斷貸」局面原因之一,或與去年底監管層下發房貸集中度新規有關。
董希淼認為,央行、銀保監會分支機構在政策總體框架下,應嚴格按照相關程序,根據各地不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在符合集中度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住房信貸的差別化措施還應更多由商業銀行總體調整和實施。
此外,北京銀保監局還表示,將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印發《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目前北京地區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43家銀行均已簽署公約承諾函。
據悉,《公約》將從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盡職調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合作機構監督、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等七個方面對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出自律要求,引導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改變過去依靠「返點」、「返費」和放鬆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
❺ 求銀監會【2017】5號文《關於集中開展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一)堅持即查即改。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把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作為一項常態化的重點工作,與業務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合規文化建設等相結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
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將整治亂象轉化為內控管理自覺行為,邊排查邊整改,邊問責邊教育,邊規范邊提升,真正敬畏規則、合規經營。
(二)開展現場檢查。各級監管機構要把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作為現場檢查的重點,突出問題導向和風險導向,結合日常監管情況,找准重點機構、重點風險和重點業務;
統籌確定檢查對象、范圍和比例,有的放矢,精準發力。要注重專項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採取「雙隨機」方式,切實提升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加強督促指導。銀監會各機構監管部和各銀監局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本條線、本地區重點機構和重點業務的督促指導,原則上全年不少於2次。
對督導發現存在不重視、行動慢、落實差、甚至搞形式主義等情況,要嚴肅通報、追責問責。銀監會將於2018年下半年組織專門工作小組對重點地區進行督導,總結交流經驗,及時糾正解決方案不細、情況不清、亂象較多、案件多發頻發、處罰偏松偏軟等問題。
(5)貸款集中度整改擴展閱讀
報告路徑和時間要求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應在匯總分支機構評估情況基礎上,於2018年3月10日前將評估報告報送監管部門。其中,銀監會直接監管的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至對口的機構監管部門,同時抄送現場檢查局、審慎局和法規部;各地方法人機構報送至屬地銀監局。
各銀監局要匯總轄內機構情況和自我評估情況,於2018年3月20日前將轄內匯總評估報告報送至現場檢查局,同時抄送審慎局和法規部,並按機構類別匯總相關報告報送至對口的機構監管部門。
各機構監管部要按機構類別匯總本條線評估情況,於2018年3月底前將評估報告報送分管會領導,同時抄送現場檢查局、審慎局和法規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
❻ 銀保監會: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專項排查基本完成
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7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截至7月末,全部理財存量整改任務已完成近七成,預計今年年底前絕大部分銀行機構可完成整改。同時,銀保監會持續完善房地產金融監管機制,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專項排查基本完成,對發現的違規問題督促建立台賬,逐項整改至「清零銷號」。截至7月末,房地產貸款增速創8年新低。
理財存量整改任務完成近七成
臨近資管新規過渡期截止日期,銀行理財業務存量整改進度備受關注。
該發言人介紹,銀保監會持續督促銀行機構壓實主體責任,推進理財業務存量整改。目前來看,整改進展情況符合預期,截至7月末,全部理財存量整改任務完成近七成,預計今年年底前絕大部分銀行機構可完成整改。對於個別銀行剩餘的少量難處置資產,按照相關規定納入個案專項處置,直至全部清零。
該發言人表示,理財業務按照監管導向有序轉型,結構不斷優化,凈值化轉型力度加大,風險持續收斂。截至7月末,凈值型理財產品佔比已超過80%;同業理財較峰值縮減96%;保本理財、不合規短期產品規模均較資管新規發布時下降超過98%。目前,已有29家理財公司(含外方控股的合資理財公司)獲批籌建,其中21家獲批開業。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從進度表現看,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和地方性銀行存量產品整改進度不一。作為資管市場的「生力軍」,當前已有17家銀行理財子公司開啟了承接母行理財產品的工作,不過違約資產處置、長期限資產處置、非標資產處置等工作仍待進一步開展。
房地產融資現「五個持續下降」
上述發言人介紹,銀保監會持續完善房地產金融監管機制,防範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專項排查已基本完成,對發現的違規問題督促建立台賬,逐項整改至「清零銷號」。
該發言人介紹,截至7月末,房地產融資呈現「五個持續下降」。一是房地產貸款增速創8年新低,銀行業房地產貸款同比增長8.7%,低於各項貸款增速3個百分點。二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連續10個月下降,房地產貸款占各項貸款比重同比下降0.95個百分點。三是房地產信託規模自2019年6月以來持續下降,房地產信託余額同比下降約15%。四是理財產品投向房地產非標資產規模近一年來持續下降,相關理財產品余額同比下降42%。五是銀行通過特定目的載體投向房地產領域規模連續18個月下降,相關業務規模同比下降27%。
光大證券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認為,今年以來,房地產金融調控政策實施的效果初步顯現,房地產貸款增速持續放緩,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房地產信託和投向房地產的理財產品規模不斷下降。
網路平台正有序落實整改
該發言人介紹,在螞蟻集團整改工作基礎上,今年4月29日,「一行兩會一局」等金融管理部門聯合約談了13家網路平台企業,提出了自查整改工作要求。目前,網路平台企業正積極對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深入自查並制定整改方案,有序落實整改。
在完善公司治理、防範資本無序擴張、合規審慎開展互聯網存貸款業務、推動小貸和消費金融公司合規展業、規范發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已取得一定進展和成效。
談及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後的保險理賠情況,該發言人表示,據統計,7月17日至8月25日,河南保險業共接到理賠報案51.32萬件,初步估損124.04億元,已決賠付34.6萬件,已決賠款68.85億元,整體件數結案率達67%。其中,人身意外險(含意外醫療)件數結案率76%,車險件數結案率86%,農險件數結案率76%,特別是全損秋糧作物賠款進度超過94%。
對於車險綜合改革實施以來的成效,該發言人介紹,去年9月19日啟動車險綜合改革以來,累計為我國車險消費者減少支出超1700億元,「降價、增保、提質」的階段性目標基本完成,車險市場呈現保費價格、手續費率「雙降」和保險責任限額、商車險投保率「雙升」的新局面。
❼ 互聯網貸款監管升級 銀保監會新設三項指標
監管「打補丁」,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再迎嚴要求。2月20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這是對去年7月正式實施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一次「打補丁」升級,進一步細化審慎監管要求。
總體看,相比於《辦法》,《通知》設置了多項更為具體、量化的監管要求,對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可謂加碼嚴監管,新設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集中度指標和限額指標,細化《辦法》要求。明確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但對如民營銀行等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予以豁免。
互聯網貸款嚴監管升級,意味著一些銀行將不滿足新規要求,需要整改。因此,《通知》也設置了過渡期,具體分兩階段執行:一是對於集中度風險管理、限額管理的量化標准,監管部門將按照「一行一策、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指導各機構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畢;二是針對出資比例標准和跨地域經營限制,實行「新老劃斷」,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通知》在起草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一方面,《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有利於商業銀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高質量發展。從長遠來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持續規范,有利於增強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消費升級的支持力度,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在督促商業銀行按照《通知》有序開展整改過程中,也會積極引導各機構維護存量業務的連續性,不增加客戶融資成本、不降低客戶服務質量和標准。
嚴監管「打補丁」升級
作為新興的貸款類型,互聯網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隱患。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去年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實施《辦法》。《辦法》的制定,旨在填補互聯網貸款監管的空白,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規范合作機構管理。
此次發布的《通知》,是對《辦法》中提出的原則性要求進一步細化監管考核指標,旨在強化《辦法》執行效果。例如,對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出資比例、集中度、跨地域開展業務等事項,細化提出監管標准。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辦法》發布實施後,各家機構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和督促下,正在積極開展相關整改工作,這次《通知》主要是結合目前掌握的各家機構在整改過程中遇到一些實際問題,包括執行的力度上可能還存在差異。以及在獨立實施風險控制的核心環節以及加強合作機構管理方面,與之前監管的要求還存在差距。所以監管部門進一步根據之前《辦法》的授權,明確細化三個定量指標。
三項量化指標
是底線要求
針對具體的三項指標,在出資比例方面,《通知》明確,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這一要求對互聯網平台等互聯網貸款合作方無疑提出更高的出資要求。一從事互聯網金融的銀行業人士曾對證券時報記者透露,中小銀行與大型互聯網平台合作聯合貸款時,合作方的出資比例通常只有10%~20%左右。
對於為何會確定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標準是根據當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經充分調研測算確定的,同時也考慮到與《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避免監管套利。
《通知》除了設定出資比例這一量化監管指標外,還明確了另外兩項量化指標,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5%;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50%。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這一指標,之前發布的《辦法》已經對於限額管理財務服務機構提供管理提了要求。在此後的工作匯總,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掌握的機構實踐情況,進行了相應測算,並與此前的監管辦法保持一致,避免套利。
「目前看絕大部分機構貸款規模應該都在限額以內,因為50%其實是一個相當高的比例,現在看基本上沒有機會能夠達到。我們考慮的一方面是規范,另一方面是為促進業務、維持業務發展預留一些空間。」上述負責人表示。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還表示,這些量化指標其實是底線要求,各家機構可以在滿足這幾個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發展定位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整個發展考慮,去設定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標准。銀保監會授權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以根據轄內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風險水平和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對於這三個指標提出更嚴格的監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關於禁止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的要求,要更嚴於《辦法》中的相關要求。《辦法》提出,監管機構可對跨注冊地轄區業務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相比之下,《通知》進一步明確嚴控互聯網貸款跨地域經營,強調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這無疑會對當前不少地方中小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帶來沖擊。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立足本地市場、服務本地客戶是地方性銀行經營發展的基本定位,但近年來,個別地方性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業務區域,嚴重偏離定位,盲目無序擴張,帶來較大風險。針對這一問題,監管部門始終高度重視,在人民銀行不久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中,也明確作為區域性商業銀行不得跨區域展業的規定。
此外,《通知》提出信託公司也需參照執行。銀保監會對此解釋稱,由於目前信託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已具有一定規模,其中部分業務也藉助於相關合作機構進行。為統一監管標准、避免監管套利,同時推動信託公司加強相關業務風險防控,按照「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的原則,《通知》此次明確信託公司參照執行《辦法》和《通知》的相關規定。
❽ 上海銀保監局連夜發文:只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通知》規定,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上海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通知》要求,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同時,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此外,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此表示,上海銀保監局此次政策與1月21日發布的「滬十條」基本相吻合,政策的出台也符合市場預期。
嚴躍進認為,此次新政有三方面內容是過去銀行監管機構較少提及的。第一是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這體現了後續貸款的重要傾向,即所購房屋要滿足中小戶型且建築結構已封頂的條件。這條規定其實與2020年底發布的貸款集中管理制度有很大關聯,給予各商業銀行啟發,即後續房貸需要對政策重點支持的領域加大發放,而其他領域的發放或將有所管控。後續相關房企也需要不斷研究開發模式,與此次信貸重點進行結合。
第二是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他認為,此次政策提出的一個概念「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體現了對信貸資金流向密切監管的導向,有助於審查資金用途,確保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第三是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他認為,中介機構參與各類貸款的「包裝」,成為這次監管的重點內容。實際上過去部分中介機構確實存在造假現象,引發了一定的樓市泡沫。積極管控中介機構也成為關鍵。後續此類提供首付款支持、通過「包裝」來規避限購等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或將面臨懲罰。後續相關中介機構應積極規范自身業務,購房者對違規業務也應進行拒絕,真正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
滬銀保監通〔2021〕6號
在滬各中外資法人銀行、中資銀行分行、村鎮銀行、外國及港澳台地區銀行分行、外資法人銀行分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根據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的總體要求,現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二、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三、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四、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五、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六、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七、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八、全面開展風險排查。各商業銀行要根據通知要求,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對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對2020 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並於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銀保監局報送自查和整改報告。報告應包括組織開展情況、檢查內容、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等;整改方案應包括時間表、責任部門、責任人員、整改措施及目標等。發現違規問題的,應從機制上查找問題,並立即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上海銀保監局將對各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9日
❾ 防風險!工農中建交郵等大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不超40%
2020年最後一天,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共同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也就是房地產貸款佔比以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要滿足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的管理要求。
記者注意到,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五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這五檔分別包括中資大型銀行、中資中型銀行、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其中,第一檔中資大型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共分為五檔進行管理
兩部門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五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具體來看,第一檔也就是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儲6家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第二檔也就是中資中型銀行,包括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以及資產規模較大的幾家城商行如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20%。
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包括除了第二檔以外的城商行、民營銀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22.5%和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17.5%和12.5%。
第五檔為村鎮銀行,兩項貸款的佔比上限為12.5%和7.5%。
另外,兩部門表示,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通知》的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於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兩種情況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一是住房租賃有關貸款,目的是為支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二是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加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符合近年來「房住不炒」的房地產調控主基調,更有助於推動金融資源進一步進入小微企業、製造業、綠色發展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在金融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避免房地產業「虹吸效應」,擠占過多的信貸資源。
體現防風險和穩市場
記者注意到,《通知》將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並且設定了相應過渡期限,截至2020年12月末,銀行機構的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2個百分點以內的,其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2021年年初日起的2年。而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2021年年初起的4年。
兩部門表示,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為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製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此舉又會對房地產企業產生怎樣的影響?兩部門在答記者問時表示,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相關指標設定充分考慮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並採取了分類分檔、差別化過渡期、區域調節機制等多種機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要求其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基本穩定。
對於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董希淼表示,近段時間,市場對加強房地產金融管理有一定預期。此次制度實行分類分層的差別化管理,賦予各地一定的調整空間,並設置了較長過渡期,一方面表明加強管理和調整的方向是明確的,但也會把握好政策的節奏和力度,給目前不達標的機構以充分的整改的空間和時間,有助於保持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交行金研中心研究員夏丹表示,《通知》的出台體現了對金融、地產兩個市場防風險和穩市場的考慮。對於房地產市場而言,強化房地產金融監管,是堅持「房住不炒」的一個環節;對於金融市場而言,防止樓市風險向金融領域傳導,有利於金融系統穩健發展。
管理制度對金融機構的總體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均設定了佔比上限,同時不將住房租賃相關貸款納入管理范圍之內,也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相關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