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響匯率變動的經濟因素
1.國際收支狀況
國際收支是一國對外經濟活動的綜合反映,它對一國貨幣匯率的變動有著直接的影響.而且,從外匯市場的交易來看,國際商品和勞務的貿易構成外匯交易的基礎,因此它們也決定了匯率的基本走勢.例如自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開始,美元在國際經濟市場上長期處於下降的狀況,而日元正好相反,一直不斷升值,其主要原因就是美國長期以來出現國際收支逆差,而日本持續出現巨額順差.僅以國際收支經常項目的貿易部分來看,當一國進口增加而產生逆差時,該國對外國貨幣產生額外的需求,這時,在外匯市場就會引起外匯升值,本幣貶值,反之,當一國的經常項目出現順差時,就會引起外國對該國貨幣需求的增加與外匯供給的增長,本幣匯率就會上升.
2.通貨膨脹率的差異
通貨膨脹是影響匯率變動的一個長期,主要而又有規律性的因素.在紙幣流通條件下,兩國貨幣之間的比率,從根本上說是根據其所代表的價值量的對比關系來決定的.因此,在一國發生通貨膨脹的情況下,該國貨幣所代表的價值量就會減少,其實際購買力也就下降,於是其對外比價也會下跌.當然如果對方國家也發生了通貨膨脹,並且幅度恰好一致,兩者就會相互抵消,兩國貨幣間的名義匯率可以不受影響,然而這種情況畢竟少見,一般來說,兩國通貨膨脹率是不一樣的,通貨膨脹率高的國家貨幣匯率下跌,通貨膨脹率低的國家貨幣匯率上升.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通貨膨脹對匯率的影響一般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顯現出來,因為它的影響往往要通過一些經濟機制體現出來:
(1)商品勞務貿易機制
一國發生通貨膨脹,該國出口商品勞務的國內成本提高,必然提高其商品,勞務的國際價格,從而削弱了該國商品,勞務在國際上的競爭能力,影響出口和外匯收入.相反,在進口方面,假設匯率不發生變化,通貨膨脹會使進口商品的利潤增加,刺激進口和外匯支出的增加,從而不利於該國經常項目狀況.
(2)國際資本流動渠道
一國發生通貨膨脹,必然使該國實際利息率(即名義利息率減去通貨膨脹率)降低,這樣,用該國貨幣所表示的各種金融資產的實際收益下降,導致各國投資者把資本移向國外,不利於該國的資本項目狀況.
(3)心理預期渠道
一國持續發生通貨膨脹,會影響市場上對匯率走勢的預期心理,繼而有可能產生外匯市場參加者有匯惜售,待價而沽,無匯搶購的現象,進而對外匯匯率產生影響.據估計,通貨膨脹對匯率的影響往往需要經歷半年以上的時間才顯現出來,然而其延續時間卻較長,一般在幾年以上.
3.經濟增長率的差異
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國實際經濟增長率相對別國來說上升較快,涔?袷杖朐黽右步峽?會使該國增加對外國商品和勞務的需求,結果會使該國對外匯的需求相對於其可得到的外匯供給來說趨於增加,導致該國貨幣匯率下跌.不過在這里注意兩種特殊情形:一是對於出口導向型國家來說,經濟增長是由於出口增加而推動的,那麼經濟較快增長伴隨著出口的高速增長,此時出口增加往往超過進口增加,其匯率不跌反而上升;二是如果國內外投資者把該國經濟增長率較高看成是經濟前景看好,資本收益率提高的反映,那麼就可能擴大對該國的投資,以至抵消經常項目的赤字,這時,該國匯率亦可能不是下跌而是上升.我國就同時存在著這兩種情況,近年來尤其是2003年中國一直面臨著人民幣升值的巨大壓力.
4.利率差異
利率高低,會影響一國金融資產的吸引力.一國利率的上升,會使該國的金融資產對本國和外國的投資者來說更有吸引力,從而導致資本內流,匯率升值.當然這里也要考慮一國利率與別國利率的相對差異,如果一國利率上升,但別國也同幅度上升,則匯率一般不會受到影響;如果一國利率雖有上升,但別國利率上升更快,則該國利率相對來說反而下降了,其匯率也會趨於下跌.另外,利率的變化對資本在國際間流動的影響還要考慮到匯率預期變動的因素,只有當外國利率加匯率的預期變動率之和大於本國利率時,把資金移往外國才會有利可圖,這便是在國際金融領域中十分著名的國際資金套買活動的"利率平價理論"(詳見第六章).
最後,一國利率變化對匯率的影響還可通過貿易項目發生作用.當該國利率提高時,意味著國內居民消費的機會成本提高,導致消費需求下降,同時也意味資金利用成本上升,國內投資需求也下降,這樣,國內有效需求總水平下降會使出口擴大,進口縮減,從而增加該國的外匯供給,減少其外匯需求,使其貨幣匯率升值.不過在這里需要重點強調的是,利率因素對匯率的影響是短期的,一國僅靠高利率來維持匯率堅挺,其效果是有限的,因為這很容易引起匯率的高估,而匯率高估一旦被市場投資者(投機者)所認識,很可能產生更嚴重的本國貨幣貶值風潮.例如,20世紀80年代初期,里根入主白宮以後,為了緩和通貨膨脹,促進經濟復甦,採取了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大幅度提高利率,其結果使美元在20世紀80年代上半期持續上揚,但是1985年,伴隨美國經濟的不景氣,美元高估的現象已經非常明顯,從而引發了1985年秋天美元開始大幅度貶值的風潮.
5.財政收支狀況
政府的財政收支狀況常常也被作為該國貨幣匯率預測的主要指標,當一國出現財政赤字,其貨幣匯率是升還是降主要取決於該國政府所選擇的彌補財政赤字的措施.一般來說,為彌補財政赤字一國政府可採取4種措施:一是通過提高稅率來增加財政收入,如果這樣,會降低個人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從而個人消費需求減少,同時稅率提高會降低企業投資利潤率而導致投資積極性下降,投資需求減少,導致資本品,消費品進口減少,出口增加,進而導致匯率升值;二是減少政府公共支出,這樣會通過乘數效應使該國國民收入減少,減少進口需求,促使匯率升值;三是增發貨幣,這樣將引發通貨膨脹,由前所述,將導致該國貨幣匯率貶值;四是發行國債,從長期看這將導致更大幅度的物價上漲,也會引起該國貨幣匯率下降.在這4種措施中,各國政府比較有可能選擇的是後兩種,尤其是最後一種,因為發行國債最不容易在本國居民中帶來對抗情緒,相反由於國債素有"金邊債券"之稱,收益高,風險低,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較好的投資機會,深受各國人民的歡迎,因此在各國財政出現赤字時,其貨幣匯率往往是看貶的.
6.外匯儲備的高低
一國中央銀行所持有外匯儲備充足與否反映了該國干預外匯市場和維持匯價穩定的能力大小,因而外匯儲備的高低對該國貨幣穩定起主要作用.外匯儲備太少,往往會影響外匯市場對該國貨幣穩定的信心,從而引發貶值;相反外匯儲備充足,往往該國貨幣匯率也較堅挺.例如:1995年3月到4月中旬國際外匯市場爆發美元危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柯林頓政府為緩和墨西哥金融危機動用了200億美元的總統外匯平準基金,動搖了外匯市場對美國政府幹預外匯市場能力的信心.
(二)心理預期因素
在外匯市場上,人們買進還是賣出某種貨幣,同交易者對今後情況的看法有很大關系.當交易者預期某種貨幣的匯率在今後可能下跌時,他們為了避免損失或獲取額外的好處,便會大量地拋出這種貨幣,而當他們預料某種貨幣今後可能上漲時,則會大量地買進這種貨幣.國際間一些外匯專家甚至認為,外匯交易者對某種貨幣的預期心理現在已是決定這種貨幣市場匯率變動的最主要因素,因為在這種預期心理的支配下,轉瞬之間就會誘發資金的大規模運動.由於外匯交易者預期心理的形成大體上取決於一國的經濟增長率,貨幣供應量,利率,國際收支和外匯儲備的狀況,政府經濟改革,國際政治形勢及一些突發事件等很復雜的因素.因此,預期心理不但對匯率的變動有很大影響,而且還帶有捉摸不定,十分易變的特點.
(三)信息因素
現代外匯市場由於通訊設施高度發達,各國金融市場的緊密聯接和交易技術的日益完善,已逐漸發展成為一個高效率的市場,因此,市場上出現的任何微小的盈利機會,都會立刻引起資金大規模的國際移動,因而會迅速使這種盈利機會歸於消失.在這種情況下,誰最先獲得有關能影響外匯市場供求關系和預期心理的"新聞"或信息,誰就有可能趁其他市場參加者尚未了解實情之前立即做出反應從而獲得盈利.同時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預期心理對匯率具有很大影響的情況下,外匯市場對政府所公布的"新聞"的反應,也不僅取決於這些"新聞"本身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更主要取決於它是否在預料之中,或者是"好於"還是"壞於"所預料的情況.總之,信息因素在外匯市場日趨發達的情況下,對匯率變動已具有相當微妙而強烈的影響.
(四)政府幹預因素
匯率波動對一國經濟會產生重要影響,目前各國政府(央行)為穩定外匯市場,維護經濟的健康發展,經常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干預的途徑主要有四種:①直接在外匯市場上買進或賣出外匯;②調整國內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③在國際范圍內發表表態性言論以影響市場心理;④與其他國家聯合,進行直接干預或通過政策協調進行間接干預等.這種干預有時規模和聲勢很大,往往幾天內就有可能向市場投入數十億美元的資金,當然相比較目前交易規模超過1.2萬億的外匯市場來說,這還僅僅是杯水車薪,但在某種程度上,政府幹預尤其是國際聯合干預可影響整個市場的心理預期,進而使匯率走勢發生逆轉.因此,它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匯率的長期趨勢,但在不少情況下,它對匯率的短期波動有很大影響.
2. 外匯匯率由何決定
外匯匯率是由什麼樣的經濟原則來決定的呢?又是什麼樣的經濟動向使之改變的呢?這必須從分析外匯市場入手。外匯交易市場,顧名思義,就是不同國家貨幣交換的市場。匯率就是在這里產生的。外匯的零售往往在銀行或專門從事這類交易的金融機構里進行。在紐約、東京、倫敦和蘇黎世等地,都有著世界規模的外匯交易市場,那裡每天都發生著上千億美元的貨幣交易。
外匯供求關系由何決定?
外匯市場與其它市場一樣,主要由兩大因素決定:一是貨幣的供給量和需求量;二是各國貨幣的相對平衡價格,這種相對平衡價格是以各國自己的單位標定的。投入外匯市場的當然有不少是按照當時的幣值進行交換,但也有不少是根據某些貨幣今後可能出現的比率交換,這樣外匯交易就產生了不同的種類。首先是現貨市場(Spot Market),在這一市場交易的貨幣是可以兌換的,交易成立後可以立即交割,或在極短的時期內進行交割。
第二是遠期市場(Forward Market),大多數貨幣都有著遠期市場。在這里,貨幣交易是在今後的某一時期交付,通常是1個月、3個月、6個月乃至一年等等,因而交易的價格也是按今後交付時的價格計算。
第三是期貨市場(Future Market),在世界上廣泛流通的貨幣都有期貨市場。期貨市場基本上與遠期市場相似,只是交易是逐日結算的。這種交易多少是與猜測和幸運連在一起的。
第四是期權市場(Options Market),也是世界上廣泛流通的貨幣市場。這是一種契約交易,而不是直接的貨幣交易。交易者具有在契約期內按照規定的價格買賣貨幣的物權。這4種外匯交易看起來已夠復雜的了,但事實上外匯市場更為錯綜復雜,常常會有好幾種交易交雜在一起的情形。
盡管外匯市場上有如此種種不同的交易,但匯率決定的基本原則是一樣的。有許多經濟學家傾向於用供給和需求關系來解釋外匯市場的活動。
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Paul A Samuelson新古典經濟學和凱恩斯經濟學綜合的代表人物)曾用供給和需求曲線來分析外匯匯率的市場決定。他用的例子是英鎊和美元之間的雙邊貿易。
美國對於英鎊的需求,是由於英國向美國提供商品、服務和投資等等,美國需要用英鎊來支付這些商品和服務。英鎊的供給則取決於美國向英國提供的商品、服務和美國在英國的投資等。外匯交換的價格,即匯率,就定於供給和需求取得平衡的那一點。
為進一步理解這一過程,讓我們沿用薩繆爾森的說法,從需求一方開始。美國對英鎊的需求,源於美國人需要英鎊去買英國生產的汽車或其它工業製品,或去威爾士等風景名勝度假,或購買英國的保險服務等等。此外,如美國想買倫敦的土地、或英國的股份公司,都需外匯。總之,當美國去購買外國商品、使用外國服務和資產時,就產生了對外匯的需求。例如,英鎊價格從每鎊1.80美元降到1.20美元,其它都不變,美國人就會購買更多的英國汽車和有更多的機會去英國旅遊。
是什麼促使外國人提供他們的貨幣給美國呢?當一個英國人進口商品、服務和資產時,他就提供了英國貨幣。例如當一個英國學生買美國書或到美國旅遊,他所必要的支出就提供了英鎊。或者,當英國政府購買美國高級氣象預報計算機時,也增加了英鎊的供給。英鎊價格上升時(這時美元就變得相對便宜了),英國就會買更多的外國商品、服務及投資,因而就會向外匯市場提供更多的英鎊。
英鎊的供給和需求在外匯市場上相互作用。市場的力量使匯率上下移動,以平衡英鎊的流入和流出,即時的外匯價格就是外匯匯率的平衡點。在這一點上願意買進英鎊的量正好等於願意賣出英鎊的量。
外匯交換的供給和需求平衡,決定了貨幣的匯率。這種外匯的供給和需求存在於每一種貨幣,於是供給和需求就來自世界的四面八方,這個多邊的交換決定了整個世界的匯率。
外匯匯率的變化
如果國際貿易量發生了變化,或者如果美國從歐洲撤兵,或者歐洲限制從美國進口,或者由於美國國內機票降價、美國人減少了國外旅行,結果會如何呢?在上面提到的種種情形中,美國對外匯的需求就會減少。
美國購買國外商品、服務和投資的減少,造成了對外匯需求的減少。結果是外匯價格下降,即英鎊匯率下降而美元匯率上升。匯率變化是多少呢?剛好足以使美國出口和資本流通上升,而英國出口和資本流通下降,直到供給和需求重新達到平衡。
除了上述貿易之類的影響之外,貨幣本身的貶值和升值也會嚴重沖擊匯率。
一國貨幣的價格相對於另一國或所有國家的下降,叫作「貶值」;一國貨幣的價格相對於另一國或所有國家的上升,叫作「升值」。實現貨幣貶值的方式有兩種:(1)降低平價,即減少貨幣的法定含金量或降低貨幣對黃金及外國貨幣的比價。這一政策的目的在於壓低對外匯價,使本國商品的價格在國外低於它國商品價格,以增強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例如美元從150日元換1美元降為120日元換1美元,這就是貶值。(2)實行通貨膨脹,即紙幣增發日益超過商品流通所需金屬貨幣量,使幣值不斷下跌。美國在1971年把政府規定的金價從35美元1盎司改為38美元1盎司,這也是貶值。
貨幣升值是指國家通過增加本國貨幣的含金量,提高本國貨幣對外國貨幣的比價。這種升值常常是在世界金融危機時,一國為了阻止外國貨幣的大量流入,避免本國貨幣在國內加速貶值而被迫採取的一種措施。貨幣升值的國家,由於貨幣對外比價提高,出口商品價格隨之提高,進口商品價格相應降低,削弱了商品的競爭能力。同時,這些國家的外匯儲備以及從國外調回的資金,折成本國貨幣計算,也會相應減少。在1984年和1985年初,美元價格相對於別國貨幣達到了一個高峰,美國在世界各地的商品價格大漲,外國手中同樣數量的美元只能買到較少的美國商品了。於是美國出口劇降,削弱了競爭能力。
當然,外匯匯率還受其它種種因素影響,例如利率、失業率等各種經濟指標
3.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的文件全文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5〕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在前期大幅減少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今後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審批部門要嚴格規范審批行為,明確政府內部審批的許可權、范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國務院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2.國務院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目錄
國務院2015年5月10日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
(共49個大項以及其他8項中的17個子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審批部門 其他共同審批部門 設定依據 備注 1 企業發行外債的額度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境外發行外幣債券徵求國家外匯局意見後報國務院審批;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審批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外債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外匯局令第28號) 此項為「借用各類國外貸款總規模及使用方向、限額以上國外貸款項目及利用外資方案審批(不含外商投資項目總投資與注冊資本之間差額以內的對外借款)和限額以下國外貸款項目外債規模安排」項目的子項 2 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含電廠)認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3 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特大型企業集團(不含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建設規劃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3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此項為「重要行業、重要領域、重大項目、重點地區和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特大型企業集團(不含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建設規劃、專項發展建設規劃審批」項目的子項 4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審批 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 此3項為「中央政府專項資金使用審批」項目的子項 5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年度計劃審批 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 《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財農〔2007〕327號) 6 發展滯緩或主導產業衰退比較明顯的老工業城市界定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規劃(2013-2022年)〉的通知》(發改東北〔2013〕543號) 7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和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的認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 《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
《國務院關於印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
《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試行辦法》(發改高技〔2012〕2413號) 8 食鹽生產限額年度計劃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無 《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第197號) 此3項為「重要商品年度計劃(包括卷煙、食鹽生產限額年度計劃,天然氣商品量分配計劃,食鹽分配調撥計劃和干線運輸計劃,年度煙草專賣品購銷儲備計劃)審批」項目的子項 9 食鹽分配調撥計劃和干線運輸計劃審批 《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第197號) 10 天然氣商品量分配計劃審批 《天然氣商品量管理暫行辦法》(計燃〔1987〕2001號) 11 高等學校赴境外設立教育機構(含合作)及採取其他形式實施本科及以上學歷教育審批 教育部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高等學校境外辦學暫行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5號) 12 省級自學考試機構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審批 教育部 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1988〕15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 13 孔子學院(課堂)設置及年度項目審批 教育部 無 《教育部關於印發〈孔子學院總部機構設置以及教育部對外漢語教學發展中心機構調整方案〉的通知》(教人函〔2007〕12號) 14 國際科技展覽會及其他重大國際科技活動審批 科技部 無 《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外字〔2001〕311號) 15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審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 16 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 民政部 需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核確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45號) 17 非國資委管理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備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資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人民銀行、中投公司(薪酬審核部門)等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國務院令第103號)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09〕105號) 18 提高企業單位費率審批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共同蓋章的部門)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審批辦法》(勞社部發〔1998〕2號) 此項為「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事項審批」項目的子項 19 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范圍審批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徵得同意的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20 土地登記上崗證核發 國土資源部 無 《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 21 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確定和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總體規劃審查批准 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3〕81號)
《國土資源部財政部關於開展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88號) 22 探礦權、采礦權協議出讓申請審批 國土資源部 無 《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格控制和規范礦業權協議出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80號) 23 礦業權設置方案審批或備案核准 國土資源部 無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勘查開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3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礦業權管理促進整裝勘查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55號) 24 設立、變更或者撤銷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審批 國土資源部 煤炭國家規劃礦區需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152號) 25 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核准 國土資源部 無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0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2〕24號)
《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規范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82號) 26 國家地質公園規劃審批 國土資源部 無 《國土資源部關於發布〈國家地質公園規劃編制技術要求〉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89號) 27 直轄市人民政府申報的中國溫泉之鄉(城、都)的發展建設總體規劃審查 國土資源部 無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申報中國溫泉之鄉(城、都)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0〕49號) 28 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含概算調整)審批 水利部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29 設立水利旅遊項目審批 水利部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30 農業種子種源進口免稅審批 農業部 無 《「十二五」期間進口種子種源免稅政策管理辦法》(財關稅〔2011〕76號) 31 第三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准入審批 國家衛生計生委 無 《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醫政發〔2009〕18號) 32 對辦理稅務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的核准 稅務總局 無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 此項為「對辦理稅務登記(注銷、外出經營報驗)的核准」項目的子項 33 偏遠地區簡並征期認定 稅務總局 無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稅務總局令第16號) 34 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稅務總局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 此6項為「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審批」項目的子項 35 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變更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36 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注銷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37 集團公司具有免抵退稅資格成員企業認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38 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資格的認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3號) 39 以邊境小額貿易方式代理外國企業、外國自然人出口貨物備案登記及備案核銷的核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 40 列入車輛購置稅免稅圖冊的審批 稅務總局 無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稅務總局令第33號) 41 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的審核 稅務總局 無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稅務總局令第33號) 42 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的審核 稅務總局 無 《國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部關於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2〕61號) 43 海南境外遊客離境退稅定點商店的認定、變更與終止的審批 稅務總局 海南省商務廳 《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海南試點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8號) 44 乙烯、芳烴生產企業退稅資格認定 稅務總局 無 《用於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石腦油、燃料油退(免)消費稅暫行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6號) 此項為「石腦油、燃料油消費稅退稅審批」項目的子項 45 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含與港澳台協議)待遇審批 稅務總局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124號) 46 企業就成本分攤協議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審核 稅務總局 無 《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 47 企業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條件業務的核准 稅務總局 無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 48 企業享受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縮短折舊年限所得稅優惠的核准 稅務總局 無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 49 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准 稅務總局 無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255號) 50 注冊稅務師執業核准 稅務總局 無 《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稅務總局令第14號) 51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安全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87號) 52 葯品行政保護證書核發 食品葯品監管總局 無 《葯品行政保護條例》(1992年12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2年12月19日國家醫葯管理局令第12號發布) 53 省級人民政府美國白蛾除治技術方案及措施審批 國家林業局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美國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6〕6號) 54 中日民間綠化合作(小淵基金)項目審批 國家林業局 無 《國家林業局關於代發中日民間綠化合作委員會〈日中綠化交流基金資助合作項目管理辦法〉的函》(林函外字〔2000〕247號) 55 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及新疆天然林保護工程區採伐天然林佔用人工林採伐限額審批 國家林業局 無 《國務院批轉林業局關於全國「十二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審核意見的通知》(國發〔2011〕3號) 56 國家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審批 國家林業局 教育部、
共青團中央 《國家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管理辦法》(林宣發〔2009〕84號) 57 國際重要濕地認證審核 國家林業局 外交部 《濕地保護管理規定》(國家林業局令第32號) 58 進口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審核 國家林業局 無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二五」期間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稅收問題的通知》(財關稅〔2011〕9號)
《海關總署關於執行「十二五」期間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稅發〔2011〕447號)
《「十二五」期間進口種子種源免稅政策管理辦法》(財關稅〔2011〕76號) 59 其他部門新建、撤銷氣象台站審批 中國氣象局 無 《氣象行業管理若干規定》(中國氣象局令第12號) 60 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審批 證監會 無 《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4號) 61 證券交易所與境外機構重大合作項目、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重大國際合作與交流活動、涉港澳台重大事項審批 證監會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65號) 62 糧食行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示範項目立項審批 國家糧食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63 中央管理企業和跨省(區、市)從事高瓦斯或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生產建設的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 國家能源局 無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6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能源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51號) 64 境外培訓承辦機構資格認定 國家外專局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65 鐵路基本建設項目審批 國家鐵路局 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66 電子政務電子認證基礎設施安全性審查 國家密碼局 無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國密局發〔2009〕7號) 國務院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目錄(共80項以及4個子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審批部門 備注 1 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2 對借用外債規模的管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 這項為「借用各類國外貸款總規模及使用方向、限額以上國外貸款項目及利用外資方案審批(不含外商投資項目總投資與注冊資本之間差額以內的對外借款)和限額以下國外貸款項目外債規模安排」項目的子項 3 國家企業(集團)技術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的認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4 重要行業、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點地區的發展建設規劃、專項發展建設規劃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這項為「重要行業、重要領域、重大項目、重點地區和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特大型企業集團(不含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建設規劃、專項發展建設規劃審批」項目的子項 5 全國研究生招生總量、普通高校本科生招生總量及分地區分部門招生計劃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6 地方定價目錄審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7 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8 中央預算內投資年度計劃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9 全國及分地區人口計劃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10 卷煙生產限額年度計劃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此項為「重要商品年度計劃(包括卷煙、食鹽生產限額年度計劃,天然氣商品量分配計劃,食鹽分配調撥計劃和干線運輸計劃,年度煙草專賣品購銷儲備計劃)審批」項目的子項 11 全國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學校招生計劃、研究生分地區分部門分學校招生計劃審批 教育部 12 國家和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與外國及港澳台地區考試機構或其他組織合作舉辦境外考試審批 教育部 13 高等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和跨省招生生源計劃審批 教育部 14 國家秘密技術定密和出口審查 科技部 15 我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及重要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協定審核 科技部 16 糖精年度生產計劃審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17 民族貿易縣審批 國家民委 18 烈士評定 民政部 19 監獄的設置、撤銷、遷移審批 司法部 20 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批 財政部 21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 財政部 22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事項審批 財政部 23 外國政府貸款事項審批 財政部 24 部級榮譽稱號評審表彰計劃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25 公務員獎勵實施方案審核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2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各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27 新設崗位、地區津貼(補貼)項目和調整標准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28 駐外使領館人員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駐外非外交人員以及駐港澳內派人員調整工資待遇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29 非國資委管理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30 發行社會保障卡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31 調整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此項為「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事項審批」項目的子項 32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事業單位計劃外接收軍隊轉業幹部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33 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批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34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及修改審查 國土資源部 35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審批 國土資源部 36 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整審批 國土資源部 37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審批 國土資源部 38 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土地專項方案審批 國土資源部 39 農用地轉用審查 國土資源部 40 土地徵收審查 國土資源部 41 建設項目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先行用地核准 國土資源部 42 礦產資源規劃審批 國土資源部 43 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審核 國土資源部 44 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審批 住房城鄉建設部 45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確定的審批 住房城鄉建設部 46 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確定的審批 住房城鄉建設部 47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審批 住房城鄉建設部 48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審批 住房城鄉建設部 49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審批 住房城鄉建設部 50 主要港口的總體規劃審批 交通運輸部 51 中央安排前期投資的水利規劃及專題研究項目立項審批 水利部 52 中央級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批 水利部 53 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 水利部 54 新建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 水利部 55 中央企業政工職稱評審審批 國務院國資委 56 口岸對外開放審批 海關總署 57 地方政府申請中、外籍民用飛機從我國非對外開放和限制開放機場出入境、陸路邊境臨時開放審核 海關總署 58 廣播電台、電視台開辦群眾參與的廣播電視直播節目審批 新聞出版
廣電總局 59 舉辦全國性和國際性體育競賽審批 體育總局 60 政府統計調查項目審批 國家統計局 61 建設工程征佔用林地年度定額審批 國家林業局 62 省級防沙治沙規劃審批 國家林業局 63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省級規劃備案核准 國家林業局 64 林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 國家林業局 65 林業部門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審批 國家林業局 66 國家森林城市稱號批准 國家林業局 67 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審批 國家林業局 68 全國性宗教團體負責人審批 國家宗教局 69 全國性宗教團體接受國(境)外捐贈宗教書刊、音像製品審批 國家宗教局 70 全國性宗教團體接受國(境)外捐款審批 國家宗教局 71 中央國家機關職業技能鑒定 國管局 72 中央國家機關基本建設項目審批 國管局 73 省級能源發展規劃審批 國家能源局 74 涉及全國布局、總量控制及跨省輸送的區域性能源綜合發展規劃審批 國家能源局 75 非國家外專局資助因公赴境外培訓項目審批 國家外專局 76 國家資助赴境外重點培訓項目計劃和項目執行審批 國家外專局 77 引進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重點項目計劃和專項經費審批 國家外專局 78 外國專家聘請計劃審批 國家外專局 79 區域用海規劃審批 國家海洋局 80 無居民海島、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命名、更名、注銷審批 國家海洋局 81 區域用島規劃審批 國家海洋局 82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審批 國家文物局 83 收集檔案范圍細則和工作方案審批 國家檔案局 84 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審批 國家檔案局
4. 關於貨幣印發:我一直有個疑問,中國的外匯越多,為什麼在國內需要印發等量的人民幣來進行平衡呢
這個問題 還不簡單嗎 比方說 我是出口商 我出口的東西是以美元方式結算的 對方電匯給我 我就可以在中國以人民幣形式 取出
這部分錢 就需要額外印製 外匯相當於一個借條的作用
中國 可以用外匯去向國外購買物品 而不需要再用人民幣的
其實 整個社會來講是一樣的
5. 外匯匯率是由什麼決定的
匯率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 調節杠桿。因為一個國家生產的商品都是按本國貨幣來計算成本的,要拿到國際市場上競爭,其商品成本一定會與匯率相關。匯率的高低也就直接影響該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成本和價格,直接影響商品的國際競爭力。 例如,一件價值100元人民幣 的商品,如果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為8.25,則這件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就是12.12美元。如果美元匯率漲到8.50,也就是說美元升值,人民幣貶值,該商品在國內市場上成本實際上是低了,直接使它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變低。商品的價格升低,競爭力變強,肯定好賣,從而促進該商品的出口。反之,如果美元匯率跌到8.00,也就是說美元貶值,人民幣升值,必將有利於美國出口商品。同樣,美元升值而人民幣貶值就會有利於中國商品對美國的出口,反過來美元貶值而人民幣升值卻會大大刺激美國對中國的出口。 日本和美國要求人民幣升值 的一個重要考量就是,人民幣升值可令中國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成本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打擊中國商品的競爭力,並反過來刺激中國大量進口他們的商品。在亞洲金融危機的時候,如果人民幣貶值,其他國家的金融危機將更糟糕。 正是由於匯率的波動會給進 出口貿易帶來如此大范圍的波動,因此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實行相對穩定的貨幣匯率政策。中國大陸的進出口額高速穩步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穩定的人民幣匯率政策【產生原因】 各國貨幣之所以可以進行對 比,能夠形成相互之間的比價關系,原因在於它們都代表著一定的價值量,這是匯率的決定基礎。 在金本位制度下,黃金為本位貨幣。兩個實行金本位制度的國家的貨幣單位可以根據它們各自的含金量多少來確定他們之間的比價,即匯率。 如在實行金幣本位制度時,英國規定1英鎊的重量為123.27447格令,成色為22開金,即含金量113.0016格令純金;美國規定1美元的重量為25.8格令,成色為千分之九百,即含金量23.22格令純金。根據兩種貨幣的含金量對比,1英鎊=4.8665美元,匯率就以此為基礎上下波動。 在紙幣制度下,各國發行紙幣作為金屬貨幣的代表,並且參照過去的作法,以法令規定紙幣的含金量,稱為金平價,金平價的對比是兩國匯率的決定基礎。 但是紙幣不能兌換成黃金,因此,紙幣的法定含金量往往形同虛設。所以在實行官方匯率的國家,由國家貨幣當局(財政部、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當局)規定匯率,一切外匯交易都必須按照這一匯率進行。在實行市場匯率的國家,匯率隨外匯市場上貨幣的供求關系變化而變化。 匯率對國際收支,國民收入等具有影響。【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 (1)國際收支。如果一國 國際收支為順差,則該國貨幣匯率上升;如果為逆差,則該國貨幣匯率下降。 (2)通貨膨脹。如果通貨 膨脹率高,則該國貨幣匯率低。 (3)利率。如果一國利率 提高,則匯率高。 (4)經濟增長率。如果一 國為高經濟增長率,則該國貨幣匯率高。 (5)財政赤字。如果一國 的財政預算出現巨額赤字,則其貨幣匯率將下降。 (6)外匯儲備。如果一國 外匯儲備高,則該國貨幣匯率將升高。
參考交易家
6. 外匯上漲跌跟什麼有關系
外匯就是各國的貨幣兌換情況,影響這個兌換漲跌的因素有很多,但是主要有2個:1個是貨幣國的經濟情況,比如今天美國公布的經濟數字證明美國經濟增加勢頭不錯,那麼美元指數就會走高,對應的美元兌換其他國的貨幣就會有利,2個是貨幣國的貨幣政策,如果貨幣國大量發行貨幣的話,那麼這個國家的貨幣就會貶值,兌換其他貨幣就比較便宜了。
7. 央行對外匯收入再印發等值人民幣,等值怎麼
央行對外匯收入再應發等級人民幣等值,怎麼這個只不過是外匯的一種首位手段?我們收入多少外匯就要發行多少人民幣,主要是平倉的問題
8. 影響外匯的因素是什麼
是啊誰都知道供求關系
還有:對外匯匯率起影響的主要是經濟、政治的狀況以及心理因素。
基本的經濟參數,比如通貨膨脹,利率,失業率等其它原因始終都對匯率的波動產生極大的影響。政府的政策方針也對匯率產生重要影響。對政府內閣能力的信任有益於匯率保持強勢。利率的降低刺激了對貨幣需求的減少,同樣也降低了它在兌換操作中的價值,有利於匯率。國家中央銀行對外匯進行購買或者拋售的決定也可決定性地穩定或者削弱匯率。
經濟形勢變化的預期可以導致突然劇烈的匯率波動。這是一個重要觀點,因為在很多情況下,外匯市場是由經濟形勢變化的預期控制,而不是由變化本身。
專業外匯經營者的行為,特別是有巨型財團關注時,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市場的因素。在很多情況下,專業經營者可進行獨立操作,並且把市場作為一個獨一無二的工具來改變主要匯率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大多數這樣的操縱人,也許不是所有的,可能更少關注技術分析圖表與自己目標的和諧。
不過由於市場阻力或者主要支撐水平接近,市場動作變得更加技術性。大多數交易人的反應通常類似並且可被預言。這樣的市場周期可能導致突然性和戲劇性的價格波動,因為大量資金突然投入到類似的部位。
我個人觀點主要是:國家經濟政策,比如加息減息 突發性消息 市場情緒
和技術面走勢,還有國情有關 國家操縱 等等..........
9. 2017年外匯管理有什麼新規定
最新的個人購匯說明書中,明確給出了境內個人在辦理個人購匯業務時的六項禁止行為,分別是:
1、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9)外匯印發取決擴展閱讀:
主要類型:
1、各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嚴格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都實行管制,實行這種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經濟比較落後,外匯資金短缺,市場機制不發達,因而試圖通過集中分配和使用外匯以維持穩定的匯價、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民族經濟的發展。
2、第二種是部分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原則上不加限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麥、挪威、法國、義大利等約20個國家。
3、第三種是完全自由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均不進行限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國境,實行金融自由化。這類國家有美國、英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和外匯儲備較多的石油輸出國(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
4、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型外匯管制,對經常項目實行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實行一定的管制;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實行監管;禁止外幣境內計價結算流通;保稅區實行有區別的外匯管理等。這種外匯管理體系基本適應中國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