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期貨
關於交割違約,可以參考: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第十三章 交割違約
第七十五條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一)在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准倉單的;
(二)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第七十六條 在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違約部分應預留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買、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准倉單數量(手)-已交標准倉單數量(手)
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1-20%)÷交割結算價(元/噸)÷交易單位(噸/手)。
第七十七條 發生交割違約後,交易所於違約發生當日結算後通知違約方和相對應的守約方。違約通知通過會員服務系統隨當日結算數據發送,會員服務系統一經發送,即視為已經送達。
守約方須在下一交易日11:00以前將終止交割或繼續交割的選擇意向書面遞交交易所。逾期未遞交選擇意向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終止交割後,交易所交割擔保責任了結。
第七十八條 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違約金,同時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賣方違約的,買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 交易所退還買方貨款;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征購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7個交易日組織征購。征購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買方標准倉單;征購失敗,賣方支付給買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買方交割貨款後終止交割。賣方承擔因征購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二)買方違約的,賣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競賣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組織競賣。競賣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賣方交割貨款;競賣失敗,買方支付給賣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後終止交割。買方承擔因競賣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第七十九條 征購價格不高於交割結算價的125%,競賣價格不低於交割結算價的75%。
第八十條 若買賣雙方都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並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第八十一條 會員發生部分交割違約時,違約會員所接標准倉單或所得貨款可用於違約處理。
第八十二條 會員在實物交割環節上蓄意違約的,按《大連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執行。
具體可看:http://www.dce.com.cn/portal/servlet/ServletGate?op=forward&cur_page=DCEPage&target=infodetail&dc=%C6%DA%BB%F5%B7%A8%B9%E6&column=ROOT%3E%B7%C7%D2%B5%CE%F1%3E%CD%F8%D5%BE%3E%D6%D0%CE%C4%3E%C6%DA%BB%F5%B7%A8%B9%E6%3E%BD%BB%D2%D7%CB%F9%B9%E6%D5%C2%3E%D5%C2%B3%CC%BA%CD%B9%E6%D4%F2&infoid=1191822544100&infotype=CMS.STD
㈡ 期貨交易規則
期貨交易與一般的現貨交易相比,期貨交易在其業務操作流程上具有自身的特點。期貨交易業務操作一般包括開戶、委託、結算、交割等幾個方面。
期貨交易規則要求交易參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的時候,必須首先履行開立交易賬戶的手續。要買進或賣出一張(或更多的)期貨合約,必須經過下單、交易、回報幾個環節,來完成一個基本的流程。
1、開戶
由於期貨交易必須集中在交易所內進行,而在場內操作交易的只能是交易所的會員,包括期貨經紀公司和自營會員。普通投資者在進入期貨市場交易之前,應首先選擇一個具備合法代理資格、信譽好、資金安全、運作規范和收費比較合理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自營會員沒有代理資格。
投資者在經過對比、判斷,選定期貨經紀公司之後,即可向該期貨經紀公司提出委託申請,開立賬戶。開立賬戶實質上是投資者(委託人)與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人)之間建立的一種法律關系。
一般來說,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為客戶開設賬戶的程序及所需的文件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及方法大致相同。
2、委託
客戶在按規定足額繳納開戶保證金後,即可開始交易,進行委託下單。所謂下單,是指客戶在每筆交易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業務人員下達交易指令,說明擬買賣合約的種類、數量、價格等的行為。通常,客戶應先熟悉和掌握有關的交易指令,然後選擇不同的期貨合約進行具體交易。
3、結算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結算包括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和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對其客戶的結算,其計算結果將被計入客戶的保證金賬戶。
(2)大連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擴展閱讀
期貨市場的構成
1、期貨交易所
所有的也稱商品交易所,是經政府部門批准認可的專門進行期貨合約買賣的場所,一般實行會員制,其財產來源於初始投資及會員會費、席位費及交易手續費。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下設董事會或理事會,董事會聘任交易所總裁負責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
2、期貨傭金商
又稱經紀行,是依法成立的以期貨代理業務為主的公司,他們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買賣期貨,收取傭金,並向交易所、清算所和客戶負責。
3、清算所
是負責期貨合約對沖、結算和交割的機構。
從組織形式上看,有的附屬於交易所,也有的完全獨立。清算所是期貨交易雙方的代理人,擁有代位權,對期貨合同的買家來說它代表賣家,而對期貨合同的賣家來說它代表買家,並有義務擔保每筆合約的履行,因此具有權威性,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核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㈢ 大連商品交易所的部門設置
辦公室
(與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辦、工會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組織、協調全所的日常工作,處理所領導及辦公室日常行政事務;負責草擬領導講話等重要文字材料;負責公文審核、文件及檔案資料管理;負責重要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統籌和協調重要接待及交易所綜合會議和大型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與上級部門、地方政府及有關方面的協調、聯絡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黨委辦公室、紀檢辦公室、工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理事會日常事務;承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交易部
負責期貨、期權交易制度研究與設計、交易風險控制及制度設計;負責交易大廳管理、交易參數、交易編碼等日常交易運作管理;負責會員會籍、出市代表、席位管理,為會員和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
交割部
負責交割流程業務管理,主要包括質檢管理、倉單管理、倉庫抵押金及保證金管理、套期保值等業務管理;組織實物交割的實施,防範和化解交割風險;負責檢查、監督和管理交割倉庫;負責交割業務制度、規則以及現貨市場相關問題研究;負責指導三個市場發展與服務總部做好交割倉庫管理的有關工作。
結算部
負責每日交易清算和結算服務,主要包括辦理日常交易、交割結算業務,資金往來匯劃業務,質押業務及保證金管理;負責編制結算帳表,統計、報告交易結算情況;負責監督結算銀行期貨業務;負責期貨結算制度研究,控制結算風險。
技術部
負責交易所信息系統(含基礎設施、伺服器、網路、資料庫、信息安全等)的建設(軟體開發除外)、運行維護和管理;負責交易所、會員單位的技術支持服務;負責交易所新建項目的基礎設施、伺服器、網路、資料庫、信息安全等系統的設計、實施及集成工作。
信息部
負責交易所數據信息的分析、利用、統計和報送;負責期貨市場、現貨市場和相關行業的信息採集、組織、整理與分析研究;負責網站管理;負責交易所對外宣傳的策劃、組織和實施,與媒體進行溝通和協調。
規劃研究部
負責交易所發展戰略研究以及相關政策研究;負責新品種規劃研究;負責國內外市場比較研究;負責博士後工作站的日常管理;承擔市場發展創新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市場發展部
負責研究制定交易所市場開發戰略規劃;負責三個發展與服務總部所轄區域以外地區的市場開發工作,組織市場調研,搜集和分析市場反饋;負責全所市場宣傳資料的編寫、製作和管理;負責全所市場培訓以及市場服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負責指導和協調三個市場發展與服務總部的市場開發工作。
法律事務部
負責組織擬訂和完善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實施細則;審理違規、違約事件;負責司法協助、出證,代表交易所對外進行法律訴訟;負責市場糾紛調解工作;審核交易所出台的規章、法律文件;監督和協調交易所各部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對會員和客戶進行期貨相關法律知識培訓。
監察部
負責監控市場風險,防止市場操縱;對會員、客戶遵守交易所業務規則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調查各類市場違規、違約行為;受理信訪、投訴;配合證監會系統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市場監管事務;對市場參與主體進行風險教育和培訓;承擔市場風險防範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財務部
負責交易所各項財務活動的管理、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並執行交易所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交易所預算管理、編制年度預決算;負責資金籌措與使用,進行會計核算與財務分析;參與資產購置、資產管理、工資福利制度等工作;承擔財務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人力資源部
負責交易所人力資源規劃、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內設機構設置、職能以及人員使用規劃;辦理員工招聘、調配、職務聘任手續;負責績效考核、薪酬制度設計、員工培訓、人才引進、在職再教育工作;負責與共青團組織的聯系。
審計室
負責對交易所有關財經工作進行監督、定期進行分析、評價,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交易所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情況,重大投資事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財務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實施監督;負責對交易所派出機構、內設部門、下屬單位負責人及財務狀況的內部審計。
行政部
負責交易所行政服務和後勤保障工作。協助辦公室負責交易所的綜合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全所設備、物品的采購及合同、協議的簽署和管理;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發放;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負責員工公寓管理、員工的醫療保健服務等工作。
㈣ 雞蛋期貨的交易和定價規則是怎樣的
交易品種 鮮雞蛋
交易單位 5噸/手
報價單位 元( 人民幣)/500千克
最小變動價位 1元/500千克
漲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合約交割月份 1,2,3,4,5,6,9,10,11,12月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時間
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第3個交易日
交割等級 大連商品交易所雞蛋交割質量標准
交割地點 大連商品交易所雞蛋指定交割倉庫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JD
上市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
㈤ 大商所細解:塑料期貨交易交割成本有多少
去大商所官網去找,搜
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就能找到
㈥ 中國的四大期貨交易所都有哪幾個
目前國內期貨交易所共有4家,分別是:
1、上海期貨交易所
2、鄭州商品交易所
3、大連商品交易所
4、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交易所簡介:
1、上海期貨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上市交易的有銅、鋁、天然橡膠、燃料油、黃金、白銀、鋅、鉛、螺紋鋼、線材。
2、大連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3年2月28日,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雞蛋、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和焦煤共計11個期貨品種。
3、鄭州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0月12日,交易的品種有強筋小麥、普通小麥、PTA、一號棉花、白糖、菜籽油、早秈稻、玻璃、菜籽、菜粕、甲醇等期貨品種。
4、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交易品種: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6)大連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擴展閱讀:
中國交易所相關制度: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規,交易所建立了交易運作和市場管理規章制度體系。
2、交易所擁有適用可靠的計算機交易系統,通過高容量光纖及數據專線、雙向衛星、三所聯網等通訊手段確保前台和遠程交易的實時和安全可靠。同時,通過中心資料庫實現結算、資金、交割、異地交割倉庫、風險監控等系統數據的實時同步傳送和交換。
3、交易所實行保證金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通過指定的結算銀行每天對會員的交易進行集中清算,會員負責對其客戶交易進行清算。
4、交易所實行實物交割履約制度,合約到期須在規定期限內,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為交割雙方提供相關服務。客戶交割須通過會員辦理。
5、交易所堅持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本宗旨,制訂、實施風險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風險監控機制,保證市場規范有序地運行。
㈦ 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的漲跌停板交易規則是否和上海鄭州不一樣漲停的時,買平倉能不能優先排在買開倉前
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漲跌停板制度和上海、鄭州的是不一樣的,大商所採用的回是固定漲跌停板制度,而鄭答州和上海都採用的是擴板制度,也就是出現單方向連續漲跌停板時候,漲跌停板的比例是放大的。而且商品不同,漲跌停板也不同。三個交易所都有平倉優先原則。
㈧ 我國期貨交易所規定不允許自然人參與什麼期貨交割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個人客戶持倉和焦炭、焦煤、鐵礦石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起,交易所對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後,自然人客戶該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自最後交易日前第二個交易日起,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直接由交易所強行平倉。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及國債期貨則無此限制。因此我國期貨交易所不允許自然人參與所有商品期貨的交割,只能參與金融期貨交割。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㈨ 既然 期貨合約買賣雙方不知道交易對方是誰,那麼在進行實物交割的時候,多方找誰去交割呢謝謝
您所開戶的期貨公司,會通知您的,都是有交易所給配對的。您只要提供需要的手續及貨物,其他程序期貨公司會告知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