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國稅發[2002]9號)第七條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參照上述規定,企業購買的信託產品、銀行的理財產品,若不承擔投資風險,收取固定利潤,視為發生貸款行為,對收取的固定利潤應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若不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在稅法尚未明確下,對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可暫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若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不固定的浮動收益,視為投資收益,不繳納營業稅。
2. 什麼叫做期貨,信託
期貨是相對現貨而言的。他們的交割方式不同。現貨是現錢現貨,期貨是合同交易,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轉讓。期貨的交割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而到期日卻是要兌現合同進行現貨交割的。所以,期貨的大戶機構往往是現貨和期貨都做的,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價格投機。普通投資人往往不能做到期的交割,只好是純粹投機,而商品的投機價值往往和現貨走勢以及商品的期限等因素有關。
開戶很簡單,找一家期貨公司開戶就可以了,簽訂一份合同,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就可以進場交易了。
期貨交易是合同交易,每次交易你只需付出相應商品實價的定金——保證金——就可以了。具體的保證金比例有期貨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定,各期貨公司也會有所調整。
例如,你買進商品A的期貨,他的保證金比例是1:10,他的交易價格是每單位一萬元。那你只需付出1000元就可以買A商品一各單位了。如果A商品的價格漲了10%,那你就翻番了,你的1000變成2000。如果A商品的價格跌了10%,你就賠光了,你此刻要是平倉你的1000就變成了0,要想繼續持倉,就必須追加保證金。許多人往往因為不服市場,不斷追加保證金,最後家破人亡。
信託的定義依照我國信託法第二條的規定,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簡而言之,信託為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是由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移轉或設定於管理人,使管理人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為管理或處分財產。因此,信託定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含義:
1.委託人信任受託人。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是信託關系成立的基礎。
2.委託人將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信託是一種以信託財產為中心的法律關系,信託財產是成立信託的第一要素,沒有特定的信託財產,信託就無法成立。所以,委託人在信託受託人的基礎上,必須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
3.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委託人將信託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後,對信託財產沒有直接控制權,受託人完全以自己的名義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或者處分,不需要藉助於委託人、受益人的名義,這是信託的一個重要特徵。
4.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正是因為受託人受到委託人的信任,一旦受託人接受信託,就應當忠誠、謹慎、盡職地處理信託事務,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即所謂的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對於違背這種信任的受託人,信託法規定了嚴格的責任。
3. 信託產品在期貨公司開戶是什麼意思
信託產品可以作為特殊機構在期貨公司開戶 單個產品單個賬戶管理 不過 對倉位等有有嚴格明確的要求
4. 信託計劃可以投股指期貨嗎
可以將股指期貨作為標的,
但是是以套利為主,配上結構化,信託資金進入任何投資領域一定是以優先順序的形式。
夾層和劣後是不可能的
如華寶信託的「申毅對沖1號」、「社潤一期」、 外貿信託的「翼虎量化對沖」。
5. 為什麼信託公司要參股期貨公司
金融混業經營是趨勢,多牌照經營可以為客戶提供一站式財富管理服務,留住客戶才能創造更大價值,獲取更多豐厚利潤。
6. 信託產品能在期貨公司配資嗎
應該不行
股票配資通過信託配資比較常見,傘形結構化信託1:3左右
期貨的警戒線、平倉線太難設置了,而且期貨本身的杠桿較高,風控比較難做
7. 信託期貨是什麼
信託期貨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起信託產品,針對證券期貨市場,期貨只能做套保額回度的答業務,由信託公司委託投資顧問公司做與期貨相關的資產管理形式,信託只收通道費用。
期貨是屬於大宗商品投資,由於其專業性、資金要求及風險性都比較高,因此對期貨熟悉的人比較少,主要結構為有保值需求的相關企業和一小部分具有很強抗風險能力的專業投資者。屬於小眾投資,期貨在投資領域的地位目前在國內來看沒有股票那麼熱,但是對國民經濟的影響不比股票差。
8. 信託公司怎樣參與期貨產品途徑是怎樣的
信託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以售賣信託理財產品為主,還有其他的理財形式.這些具體在信託法十六內中有如下規定:容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跟期貨基本都不搭噶。
9. 什麼是信託產品,是否能夠自由買賣
簡單來說就是受到銀監會監管的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一般表現為100W起,年華收益在10%左右,目前信託產品主要通過信託公司,銀行,信託第三方代銷機構進行售賣,投資者認購之後不可以自己買賣,但是可以轉讓
10. 信託產品能在期貨公司配資嗎
期貨公司只是個介於交易所和客戶之間的交易平台(中介),不提供配資。能提供配資的都是第三方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