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貴金屬公司涉嫌詐騙一百多萬,員工怎麼判刑
如果是共同犯罪,以詐騙總金額定罪論處。判輕判重,則是要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一、概念。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二、法條與司法解釋。
1、法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司法解釋。
(2011年司法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996年司法解釋)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3、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❷ 國內深圳貴金屬黃金整頓,幾家貴金屬公司唯一可以交易黃金,唯一正規合法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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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我朋友在貴金屬公司上班,公司平台有問題,被派出所抓了,現在已經拘留26天其他員工都出來了,我朋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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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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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貴金屬公司被抓員工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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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我想知道為什麼貴金屬公司被315曝光了還能正常上班
315曝光的只是貴金屬的部分黑公司和黑平台,國內的大平台還是很多的。所內以他們可以正常容工作啊。後來央視不是出來道歉了嗎,剛開始時抨擊整個行業,後來改為抨擊一些公司和平台。你要知道很多正規的大平台都是國資委控股開的,央視和國資委本是一家,怎麼會拆自己家的檯子。只是記者也不清楚這個行業就作出武斷的判斷,所以才會讓很多人誤導整個貴金屬行業。
❿ 深圳從事黃金珠寶交易的兩家公司,為何會在廣西桂林被提起公訴
為什麼深圳2家企業,會在廣西桂林起訴?它來自一起產生在桂林的網路詐騙案件。廣西社保局的員工遭到網路詐騙。收到了自稱為是公安人員的電話,另一方稱其因涉嫌洗錢違法犯罪,重案組將於隔日將其拘捕。這名財務出納為了更好地自身證實,遂按電話規定私自違規行為,導致荔浦市社保局帳戶資產損害521.七萬元。違法犯罪產生後,社保局的員工將案子匯報給荔浦市公安局。因為案件重特大,本地十分重視,將案子移交桂林市公安局解決。
之後調查掌握到,潘、楊夫妻常常根據聚一很多選購黃金,而聚一公司在欠缺一手貨源時,便將貨品調到金潤公司內部,金潤公司出示個人帳戶扣除。偵察行政機關評定潘、楊二人及聚一公司、金潤公司與荔浦市社保局的網路詐騙案有重特大關系。之上網路詐騙案產生十幾天後,2018年9月20日,聚一公司和金潤公司多位職工被桂林警察在深圳看押調查,後被拘捕,直被提起訴訟。據報道,荔浦社保局店員向警察舉報後自動自首。她被控告犯有濫用職權罪,6個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