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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個人外匯交易業務包括

發布時間:2021-05-31 09:14:12

『壹』 我國外匯市場的交易幣種和交易品種有哪些

銀行間外匯市場主要包括即期、遠期、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四類人民幣外匯產品,共回有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答元、港幣和英鎊5個本外幣交易貨幣對。
此外,銀行間外匯市場還包括歐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鎊/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幣和歐元/日元8個外幣對外幣的即期交易。
匯市場的交易品種:
1.人民幣外匯即期交易(FXSpot)
2.人民幣外匯遠期交易(FXForward)
3.人民幣外匯掉期交易(FXSwap)
4.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CurrencySwap)
5.外幣對外幣交易()。

『貳』 什麼是個人外匯買賣業務

目前,招行有開展外匯實盤買賣業務。「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是指客戶按照招行發布的外匯匯率進行即期外匯買賣操作。通俗地說,是指個人客戶委託招商銀行在可兌換幣種范圍內,將一種外幣兌換成另一種外幣的操作。
招行「個人外匯實盤買賣」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櫃台等渠道開通,開通實時生效,均不收費。詳情請撥打客服熱線或登錄「在線客服」了解。

『叄』 我國對商業銀行外匯交易有何規定

【閱讀次數】335 在當今全球金融一體化的條件下,一國的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是緊密聯系的。一國的海外融資也是和該國外匯市場的發展密不可分的,兩者又都受到一國外匯管製法規、政策的制約,例如外債的籌措是否由國家集中統一管理,本國貨幣的可兌換程度,匯率的產生機制等。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而言,外匯業務是其國際業務的重要內容,開展和進行外匯業務同樣要接受國家外匯法規、政策的管制。 從我國的情況來看,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即實行了外匯管理。1980年12月制定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以後又陸續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外匯管理的條例。1993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通知》,我國從1994年 1月 1日起開始實行新的外匯管理體制。 這次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實現人民幣的自由兌換;改革的近期目標是要實現經常項目下的人民幣可兌換。1996年 1月 8日,國家通過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標志著我國的外匯管理進一步步入了規范化、法制化的歷史時期。到1996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中國達到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協定第八條款的要求,人民幣已經實現經常項目的可兌換。 經過改革後的外匯管理體制較以往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實現匯率並軌,實行由外匯市場供求決定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禁止外匯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實現對國際收支的宏觀調控。實行新的外匯管理體制和人民幣逐漸向資本項目乃至完全的可自由兌換過渡,無疑有助於我國商業銀行進一步開發和拓展外匯業務,與國際資本市場接軌。 一、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1979年 3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國務院領導的中國人民銀行歸口管理的副部級國家局。它是我國專門從事外匯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設有分支局。 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外匯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報經國務院或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組織實施,監督國家外匯收支計劃、利用外資計劃和國際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監督管理國家外匯儲備;管理對外借款;審批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並對其進行監管;管理在中國境內的中外單位和個人的外匯收支,檢查處理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行為等。 在我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外匯業務,除了要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外匯管理,還要受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管理。從性質上看,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屬於中央銀行的外匯管理,是指一國政府授權本國中央銀行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核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管制,主要目的是集中使用該國的外匯、防止外匯投機,限制資本流出入,穩定貨幣匯率,改善或平衡本國的國際收支。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管理更加側重對金融機構開展外匯業務本身的管理,具體講,它是指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依據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進行審批、終止、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國家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進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創造一個穩定的外匯金融環境,保證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經營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促進金融機構在平等基礎上競爭,保證外匯管理的增收節支,提高利用外資的使用效益。促使金融機構有效地籌集外匯資金,運用外匯資金,以支持和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文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內容: (1) 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審批、擴大、停辦和終止; (2) 頒發和換發《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3) 實收資本金和提取資本准備金的管理; (4) 金融機構向外借款、發債、投資,向境外放款,對外提供擔保,在境外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等項業務的審批和管理。 (5) 金融機構外匯業務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 (6) 金融機構報表的編制、報送和匯總; (7) 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檢查和考評。 二、對商業銀行外匯業務的管理 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是外匯交易的中心,也是外匯市場上的主力軍;隨著我國外匯儲備和居民持有外匯的增加,商業銀行開展的外匯業務在其業務總量中也佔有越來越大的份額。下面,我們就國家對中資商業銀行外匯業務的現行管理規定進行比較詳細的講述,這也是本講的重點所在。 1993年 1月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了《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規定》,這是目前國家對銀行外匯業務進行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據這一《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外匯業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 銀行經營外匯業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保證支付、良性循環的原則。並應根據有關規定嚴格監督客戶的外匯收支活動。 (2) 銀行可自行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建立代理行關系,由其總行統一管理。並可自行或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在境外金融機構開立外幣帳戶,其使用范圍為:境外發債借款所籌的暫存資金;償還外債之前的償債暫存資金;境外同業存款;辦理國際結算業務;辦理自營或代客買賣外匯及外幣有價證券業務等。如銀行超過上述規定的帳戶使用范圍在境外開立外幣帳戶,應提交有關文件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如違反上述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暫停或撤銷境外外幣帳戶,並予以處分或罰款。 (3) 銀行向境外金融機構或向境內外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存、拆外匯資金,必須建立信用額度控制制度,對每家金融機構的具體控制額度應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辦理外幣兌換業務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兌換率。銀行辦理貿易、非貿易結算、外匯與人民幣兌換等業務,所收入的屬於國家的外匯應按規定辦理移存,所需的外匯可按規定提取。如違反上述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沒收其非法所得並給以處分或罰款。 (4)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實行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如自有外匯資金占外匯風險資產總額的比率,外匯負債加外匯擔保為自有外匯資金的最高倍數,外匯流動資產占外匯流動負債的最低比率,外匯流動資產占外匯總資產的最低比率等。上述這些具體比例數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需要確定和調整,銀行必須嚴格執行。如違反比率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除責令其限期調整外匯資產負債比例外,可給予暫停或限制經營有關外匯業務的處罰,並予以處分或罰款。 (5) 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自行或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對銀行外匯業務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並進行考評,主要內容包括:外匯資產質量情況;外匯業務收益情況;外匯業務經營管理能力;執行政策法規的情況等。 (一) 對商業銀行開辦外匯業務的管理 1、 銀行開辦外匯業務的申請 在我國,並非所有的銀行都可以經營外匯業務,而是只有具備一定條件、提出申請並經過有關國家機關審批通過的商業銀行才能夠經營外匯業務。具體講,申請開辦外匯業務的商業銀行應該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是外匯資本上的要求,申請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應該具有法定外匯現匯實收資本金或者營運資金。全國性銀行有5000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的實收外匯現匯資本金;區域性銀行有2000萬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的實收外....

『肆』 個人外匯交易的操作方法包括哪些

個人外匯交易的操作方法包括哪些?目前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只能進行實盤外匯買賣,還不能進行虛盤外匯買賣。所以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均為實盤交易(不能進行透支、保證金等交易),個人在銀行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通過櫃面服務人員或其他電子金融服務方式,進行實盤外匯買賣。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銀行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報價,為客戶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目前人民幣還沒有實現完全可兌換,人民幣與外匯之間還不能進行自由買賣。居民個人可以持現鈔去銀行開戶,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賬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在交易手段上,既可以到銀行櫃台辦理交易,也可以通過電話、網際網路進行外匯買賣。

『伍』 我國的外匯交易有那些規定

目前國內幾個大銀行都只能做實盤,

中國銀行:外匯寶

中國工商銀行:匯市通

招商銀行:外匯通

建設銀行:個人外匯買賣

交通銀行:外匯寶

中信銀行:個人外匯買賣

浦東發展銀行:個人外匯買賣

具體可以參考下面的鏈接,或者去以上銀行的網站看看: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orex/gnyhwhsp/

『陸』 工行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有哪些交易類型

外匯買賣交易類型分為「先買後賣」和「先賣後買」兩種。如您看漲,則請選擇「先買後賣」;如您看跌,則請選擇「先賣後買」。

(作答時間:2020年01月09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柒』 個人外匯買賣如何操作

目前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只能進行實盤外匯買賣,還不能進行虛盤外匯買賣。所以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均為實盤交易(不能進行透支、保證金等交易),個人在銀行規定的交易時間內。

通過櫃面服務人員或其他電子金融服務方式,進行實盤外匯買賣。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銀行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報價,為客戶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

目前人民幣還沒有實現完全可兌換,人民幣與外匯之間還不能進行自由買賣。居民個人可以持現鈔去銀行開戶。

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賬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在交易手段上,既可以到銀行櫃台辦理交易,也可以通過電話、網際網路進行外匯買賣。

(7)在我國個人外匯交易業務包括擴展閱讀:

開戶流程

1、選擇開戶銀行

在進入「個人外匯買賣」之前,根據個人偏好選擇開戶銀行,進入個人外匯買賣開戶。

2、開戶並存入外匯

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到銀行開立外匯買賣帳戶,簽署《人個實盤外匯買賣交易協議書》,存入外匯,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帳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辦理網上交易和電話委託交易開戶手續。

如果採用櫃台交易,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沒有開戶起點金額的限制,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開戶起點金額為50美元;如果採用電話交易,交通銀行的開戶起點金額為300美元等值外幣,工商銀行的開戶起點金額為100美元等值外幣。

3、確定交易策略和制定交易計劃

4、建立日常的匯市信息來源渠道

比如,非專業的外匯投資者:建議加入專門性的門戶網站成為免費會員,資金大而不能自己操作的投資者,可以委託專業公司和交易員管理您的外匯資產,省時省力省心,坐享投資之利。

『捌』 個人外匯交易方法有哪些如何應用

外匯交易就是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進行交換,而個人外匯交易有哪些方法呢?下面是景良東整理的一些關於個人外匯交易的操作方法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個人外匯交易的操作方法
目前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只能進行實盤外匯買賣,還不能進行虛盤外匯買賣。所以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均為實盤交易(不能進行透支、保證金等交易),個人在銀行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通過櫃面服務人員或其他電子金融服務方式,進行實盤外匯買賣。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銀行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報價,為客戶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目前人民幣還沒有實現完全可兌換,人民幣與外匯之間還不能進行自由買賣。居民個人可以持現鈔去銀行開戶,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賬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在交易手段上,既可以到銀行櫃台辦理交易,也可以通過電話、網際網路進行外匯買賣。
個人外匯交易的操作流程
一、開戶:目前炒外匯保證金所講的開戶實際上就是炒外匯所使用的平台的選擇,可以使用的平台非常多,目前在中國的IB(經紀商)也很多,點差各不相同,有固定的,也有浮動的。
開戶時注意的幾點:1,資金的安全性方面要必需選擇有監管的,最好是受多國監管的,否則多為對賭平台或黑平台;2、交易成本方面要盡量低(當然也不是越低越好,要在合理的范圍)3,平台穩定性要好,行情和交易速度反應及時,不出現滑點,4、服務好,開戶流程簡單方便,出入金方便即時。
二、 操盤,是金融證券市場賺錢的核心,這其實是一門科學,我們大多數的投資者其實只是在用自己的感覺操盤,並不了解真正的操盤技術。真正專業的操盤手們都是在用策略操盤,是一系列的科學操盤流程,一般來講這些操盤策略主要分為:
1、趨勢突破交易法(特點是成功率不高,但會盡量放大盈利訂單的利潤,如著名的《海龜交易法》);
2、對沖加碼交易法(特點是需要很大資金來對抗市場,但如果出現行情的歷史性拐點時,則有毀滅性的風險);
3、網格鎖倉交易法(特點是在盤整行情中盈利能力非常強,但行情一旦進入單邊趨勢後,風險巨大);
4、剝頭皮交易法(特點是成功率較高,交易頻繁,每次盈利不多,但要有合理的止損控制和較低的交易成本)
5、周期共振交易法(特點是成功率一般,盈利性不穩定,資金起伏較大)。
三、 這些操盤方法比較專業和具體,需要投資人進行研究和解讀以助於對於匯市的理解以及對投資方向作出判斷。如何炒外匯是一個涉及很廣泛的問題,需要投資者進行不斷的學習和研究 。
四、外匯交易開戶,是指在通過選擇的平台代理商網站上申請開戶外匯交易賬戶。外匯市場中,由於外匯是以貨幣對形式交易的,外匯交易是指同時買入一對貨幣組合中的一種貨幣而賣出另外一種,如歐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 (USD/JPY)。
五、知名外匯平台推薦,ABL,世界最大的商業銀行之一,外匯交易平台中在業界以卓越的服務和誠信聞名於世,其經營史超過100年時間,又被稱為最值得信耐的銀。ABL銀行在全球60多個國家設有分支機構,90多家分公司,超過275個網點和1900多部自動櫃員機,全球擁有2.5萬名雇員,深得投資者的信賴。
個人外匯交易的操作規則
1、為維護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 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規則。
2、本規則所稱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 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會員之間進行外匯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和清算系統。
3、按本規則辦理的外匯交易限於人民幣與外匯之間的即期買賣。
4、交易市場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的成交方式取分別報價、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運行方法。
5、會員的交易行為除遵照有關法規的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

『玖』 個人外匯業務種類包括哪些

個人的外匯包括的話就是外匯的種類吧,他的一個個人的一個匯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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