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交易種類有哪些
外匯交易主要有四種類型:
(1)即期交易。又稱「現匯交易」,一般是指須在當日結清的外匯交易。但在日本及亞洲地區,外匯銀行間的即期交易,多在第二個營業日結算。歐美各國的即期交易通常是在交易後的兩個營業日以內結算。
(2)遠期外匯交易。又稱「期匯交易」,是指在買賣契約成立時買賣雙方不需立即支付本國貨幣或外匯,而是預先約定在將來某特定日期進行結算的外匯交易。一般情況下,大額的外匯買賣多以遠期交易方式進行。
期匯交易的主要功能有套期保值和投機。套期保值是指賣出或買入金額相等於一筆外幣資產或負債的外匯,使這筆外幣資產或負債以本幣表示的價值避免遭受匯率變動的影響;而投機則是指根據對匯率變動的預期,有意持有外匯的多頭或空頭,希望利用匯率變動來從中賺取利潤。
(3)掉期交易。是指在買進某種外匯的同時賣出金額相同的該種貨幣,但買進和賣出的交割日期不同的外匯交易。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
①即期對遠期。即買進或賣出一筆現匯的同時,賣出或買進一筆期匯。這是掉期交易最常見的形式。比如,某銀行手頭的外匯資金暫時多餘,但將來又有支付需要,就可用即期交易方式把暫時多餘的資金賣給其他銀行,同時又以遠期方式將其買回。
②遠期對遠期。即在買進或賣出某貨幣較短的遠期的同時,賣出或買進該貨幣較長的遠期。好處是可以利用有利的匯率機會。如:德國某銀行在六個月後將向外支付500萬美元,同時在一個月後又將收到另一筆500萬美元的收入。市場匯率為:
即期:1美元=2.1500/2.1510德國馬克
一個月遠期:1美元=2.1450/2.1470德國馬克
六個月遠期:1美元=2.1220/2.1250德國馬克
如果進行遠期對遠期掉期交易,買入六個月遠期(2.1250德國馬克),賣出一個月遠期(2.1450德國馬克),則每美元可獲凈收入o.020德國馬克。
③明日對次日。即成交後第二個營業日(明日)交割,第三個營業日(次日)再作反向交割。常用於銀行同業的隔夜資金拆借。
(4)擇期外匯交易。擇期的含義是買方可以在將來的某一段時間(通常是一個半月內)的任何一天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因此,擇期外匯買賣是一種交割日期不固定的買賣,屬於遠期外匯買賣的范疇。擇期交易的優點是:為企業、進口商提供買賣外匯的靈活性,保證貨到付款或單到付款時,能及時付匯,可以避免遠期買賣交割日期確定不變的缺點。缺點是:由於銀行通常是按可交割的最後一天計算貼水,擇期越長,客戶損失就越多,客戶要取得擇期便利,就要以多損失一些貼水為代價
B. 外匯交易品種
1、外匯交易:外匯交易就是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進行交換。與其他金融市場不同,外匯市場沒有具體地點,也沒有中央交易所,而是通過銀行、企業和個人間的電子網路進行交易。 "外匯交易"是同時買入一對貨幣組合中的一種貨幣而賣出另外一種貨幣。
2、外匯交易品種:美元(USD)、德國馬克(DEM)、歐元(EUR)、日元(JPY)、英鎊(GBP)、瑞士法郎(CHF)、法國法郎(FRF)、義大利里拉(ITL)、荷蘭盾(NLG)、比利時法郎(BEC)、丹麥克郎(DKK)、瑞典克郎(SEK)、奧地利先令(ATS)、港元(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亞元(AUD)、紐西蘭元(NZD)、新加坡元(SIN)、澳門元(MOP)、馬來西亞林吉特(MYR)
3、外匯交易分類:
外匯交易市場, 也稱為"Foreign exchange"或"FX"市場, 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場, 平均每天超過1萬5千億美元的資金在當中周轉 -- 相當於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總和的30餘倍.外匯交易分類
從交易的本質和實現的類型來看,外匯買賣則可以為以下兩大類:
1.為滿足客戶真實的貿易、資本交易需求進行的基礎外匯交易;
2.在基礎外匯交易之上,為規避和防範匯率風險或出於外匯投資、投機需求進行的外匯衍生工具交易。
C. 外匯理財產品種類有哪些
按不同的標准,外匯可以分為四大類: 1.根據限制性不同,可分為自由外匯和計帳外匯。 2.根據來源和用途不同,可分為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3.根據交割期限,可分為即期外匯和遠期外匯。4.根據外匯管理對象,可分為居民外匯和非居民外匯。
D. 外匯交易的種類有哪些
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
現鈔交易
具體來說,現鈔交易是旅遊者以及由於其他各種目的需要外匯現鈔者之間進行的買賣,包括現金、外匯旅行支票等;現貨交易是大銀行之間,以及大銀行代理大客戶的交易,買賣約定成交後,最遲在兩個營業日之內完成資金收付交割;合約現貨交易是投資人與金融公司簽定合同來買賣外匯的方式,適合於大眾的投資;期貨交易是按約定的時間,並按已確定匯率進行交易,每個合同的金額是固定的;期權交易是將來是否購買或者出售某種貨幣的選擇權而預先進行的交易;遠期交易是根據合同規定在約定日期辦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較靈活。
從外匯交易的數量來看,由國際貿易而產生的外匯交易占整個外匯交易的比重不斷減少,據統計,這一比重只有1%左右。那麼,可以說外匯交易的主流是投資性的,是以在外匯匯價波動中贏利為目的的。因此,現貨、合約現貨以及期貨交易在外匯交易中所佔的比重較大。
現貨外匯
現貨外匯交易是大銀行之間,以及大銀行代理大客戶的交易,買賣約定成交後,最遲在兩個營業日之內完成資金收付交割。
下面主要介紹國內銀行面向個人推出的、適於大眾投資者參與的個人外匯交易。
個人外匯交易,又稱外匯寶,是指個人委託銀行,參照國際外匯市場實時匯率,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的交易行為。由於投資者必須持有足額的要賣出外幣,才能進行交易,較國際上流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缺少保證金交易的賣空機制和融資杠桿機制,因此也被稱為實盤交易。
自從1993年12月上海工商銀行開始代理個人外匯買賣業務以來,隨著我國居民個人外匯存款的大幅增長,新交易方式的引進和投資環境的變化,個人外匯買賣業務迅速發展,已成為我國除股票以外最大的投資市場。
工、農、中、建、交、招等六家銀行都開展了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光大銀行和浦發銀行也正在積極籌備中。預計銀行關於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競爭會更加激烈,服務也會更加完善,外匯投資者將享受到更優質的服務。
國內的投資者,憑手中的外匯,到上述任何一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存入資金,即可透過互聯網、電話或櫃台方式進行外匯買賣。要了解更詳細的情況,請參考本網站實盤交易欄目。
合約現貨
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又稱外匯保證金交易、按金交易、虛盤交易,指投資者和專業從事外匯買賣的金融公司(銀行、交易商或經紀商),簽定委託買賣外匯的合同,繳付一定比率(一般不超過10%)的交易保證金,便可按一定融資倍數買賣10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的外匯。因此,這種合約形式的買賣只是對某種外匯的某個價格作出書面或口頭的承諾,然後等待價格出現上升或下跌時,再作買賣的結算,從變化的價差中獲取利潤,當然也承擔了虧損的風險。由於這種投資所需的資金可多可少,所以,吸引了許多投資者的參與。
外匯投資以合約形式出現,主要的優點在於節省投資金額。以合約形式買賣外匯,投資額一般不高於合約金額的5%,而得到的利潤或付出的虧損卻是按整個合約的金額計算的。外匯合約的金額是根據外幣的種類來確定的,具體來說,每一個合約的金額分別是12,500,000日元、62,500英鎊、125,000歐元、125,000瑞士法郎,每張合約的價值約為10萬美元。每種貨幣的每個合約的金額是不能根據投資者的要求改變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定金或保證金的多少,買賣幾個或幾十個合約。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利用1千美元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一個合約,當外幣上升或下降,投資者的盈利與虧損是按合約的金額即10萬美元來計算的。
期貨交易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全世界的期貨市場主要有: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倫敦期貨交易所。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期貨外匯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也有一定的區別,以下從兩者對比的角度,介紹一下期貨外匯的具體運作方式。
外匯期貨的交易數量和合約現貨外匯交易是完全一樣的。外匯期貨買賣最少是一個合同,每一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如一個英鎊的合同也為62,500英鎊、日元為12,500,00日元,歐元為125,00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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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外匯理財產品的分類
通過銀行購買的外匯理財產品不需要投資者自身對投資決策作出判斷,而完全由產品事先設計的條款以及銀行專業投資人員來指導投資行為。主要也分為兩類,即固定收益的外匯理財產品和外匯結構性理財產品。
(一)固定收益類產品
固定收益的外匯理財產品主要掛鉤的標的資產或者投資方向為外匯債券,在同等期限條件下,其收益高於相同幣種的外匯存款收益,而且產生損失的風險也幾乎沒有。但是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各國央行紛紛降息,致使固定收益類的外匯理財產品的收益空間日漸萎縮,國內不少銀行已陸續停止發售固定收益類的外匯理財產品,且大多以短期產品為主,收益水平更低。因此投資者可以在充分考慮到匯率風險的前提下,盡量轉換成較高利率水平的外匯,可以選擇購買固定收益理財產品或者索性以銀行存款的形式保值。
此外由於固定收益類的外匯理財產品一般不允許提前贖回,投資者必須充分考慮資產的流動性風險,在匯率急劇波動的階段,可以選擇期限較短的理財產品以防範風險。
(二)結構性產品
外匯結構性理財產品的投資范圍和掛鉤的衍生品比較廣泛,可以掛鉤大宗商品、境外上市的股票價格或指數、對沖基金和黃金石油等標的。可以分為靜態和動態兩種,靜態就是產品發行後設計結構就不發生變化;動態則會針對市場情況作相應的投資調整。目前結構性產品會設定一個最低保本額,保本額上的浮動收益取決於產品掛鉤標的的表現。
和固定收益類產品相比,結構性產品的收益風險很大,出現很高的收益或者零收益,甚至負收益都有可能。而且目前銀行的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設計越來越復雜,普通投資者很難看懂產品設計的條款和可能發生的投資風險。雖然保本條款的設定確保投資者免受本金大幅縮水的風險,但是投資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必須考慮以下幾方面風險。
1.收益風險
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是跨市場操作的,其投資標的同國際市場利率、匯率、股票價格或指數、黃金等商品價格掛鉤。銀行一般會將到期的收益水平取決於掛鉤標的的實際表現(觀察值),有單邊掛鉤,雙邊掛鉤兩種方式。單邊掛鉤就是只有當掛鉤投資標的的價格全部上漲或全部下跌才能獲得收益;而雙邊掛鉤則和價格波動的絕對值掛鉤,具體可以採取取最大值、最小值或加權平均等方式來確定觀察值。此外銀行有時還會預先設定一個波動區間,無論是單邊還是雙邊方式,當實際觀察值落在這個區間內或超出這個區間時,投資者才能獲得收益。
這樣來看,任何一款結構性理財產品,要獲得預期的收益還是很困難的。例如中國銀行一款和H股紅籌股掛鉤的理財產品,期末3隻股票的價格均上漲 110%,才能獲得23%的到期收益率,否則實際收益率只有3%。又如恆生銀行的一款掛鉤香港恆生指數的外匯理財產品,由於觀察期內的指數超過了銀行限定的波動區間,最終的投資收益為零。
相對而言,採取雙向掛鉤方式的收益風險比單向掛鉤方式要小,由於雙向掛鉤產品到期收益只與掛鉤資產價格的波幅絕對值有關,和實際波動方向無關,在觀察期內,只要價格有波動,則無論漲跌都可以獲得收益。例如花旗銀行一款掛鉤5隻港股的漲跌雙贏結構型產品,取觀察期內5隻股票最小波幅的平均值確定投資者的到期收益,只要這幾只股票在觀察期內有波動,就一定可以獲得收益。
2.贖回風險
有些外匯理財產品銀行有權終止合同,銀行往往會選擇對自己不利的時機終止合同,而這時恰恰是投資者獲得高收益的時候。目前我國各銀行對於提前終止權的設定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銀行在支付收益時可以提前終止該產品,客戶沒有提前終止產品協議的權利。如果想要提前終止產品協議需繳納一定的違約金:二是根據客戶投資產品的金額大小,客戶擁有提前贖回的權利。
3.流動性風險
由於大部分外匯理財產品不允許投資者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持有到期,因此如果在投資期間出現財務困境,將會導致投資者現金周轉困難。此外,由於流動性的限制,如果持有期間市場利率出現持續上升,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卻不同時上升,也會導致產品的實際收益水平下降。
4.信息披露風險
投資者往往忽視外匯理財產品的條款說明,或者由於條款披露內容專業晦澀而輕信銀行銷售人員的解釋。很多外匯理財產品在銷售時宣傳的收益是一定時期的總收益,總收益與年化收益是有區別的,而銀行有權提前終止合同,投資人或許得不到預期的收益。另外雖然銀行會在產品說明中披露最不利的收益情況或無保底收益,但投資者往往會被預期高收益率所迷惑。特別是關於本金條款的信息披露,涉及本金收益由誰兌付,歸還本金有無其他附加條件,如果到期後本金和收益的支付人是信託公司,這會增加風險,一旦信託公司破產,不要說投資收益,就連本金也很難保障。
此外有些外匯結構性產品設計復雜,投資者根本無法通過理財產品說明書的條款內容及時查詢相關投資標的的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導致投資者只能依賴銀行定期投送的產品對賬單了解產品實際投資收益狀況,由此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
5.匯率掛鉤風險
這類風險主要是與匯率掛鉤的外匯理財產品有關。這些產品雖能給客戶帶來較大收益,但是如果判斷不好匯率的波動方向,不僅會使自己的收益下降還會遭受貨幣貶值的損失。特別是有些掛鉤小幣種貨幣匯率的外匯理財產品,對普通投資者而言,就更無法判斷其准確走勢,匯率波動的風險更大。例如交通銀行一款掛鉤三種籃子貨幣的外匯理財產品,分別同美洲貨幣籃子(巴西里爾、阿根廷比索、墨西哥比索)、亞洲籃子貨幣(印尼盾、印度盧比、菲律賓比索)、歐洲籃子貨幣 (土耳其里拉、波蘭茲羅提、俄羅斯盧布)在觀察期內對美元、日元和歐元的匯率表現的最大值來確定到期收益率。由於這幾種貨幣屬於非主要外匯幣種,投資者很難進行預期,收益為零的風險很大。
此外,如果購買外匯理財產品的幣種選擇外匯本幣的話,還必須考慮持有期間其相對人民幣的匯率波動風險,由於我國還沒有針對人民幣匯率的遠期外匯產品,普通投資者無法對沖人民幣匯率風險,因此投資者可以盡量兌換成人民幣或者選擇以人民幣定價的外匯理財產品。
F. 外匯理財產品都有哪些分類 詳細
銀行外匯理財產品主要可分為兩大類。
一、和匯率掛鉤的外匯產品;
二、是和利率掛鉤的外匯產品。
對於和匯率掛鉤的外匯產品,主要特點是收益率通常設定在一個區間,獲取收益的高低往往和兩個幣
種的匯率相關。
對於和利率掛鉤的外匯產品,又可根據收益率是否固定分為兩類。
一、收益率在一個區間內浮動,並常和國際市場的拆借利率掛鉤,如HIBOR 或LIBOR.例如:如果2005
年LIBOR 完全在(0,3)范圍內波動,投資者可獲得4%的年收益,但是超出此范圍的天數,投資者將不
能獲取收益。這樣,投資者需要了解HIBOR 或LIBOR 近年的走勢,並對今後的變化加以分析,以便了解
可獲得收益率的波動范圍。
二、完全固定的利率。例如,3 年累計收益率10.5%.也許有人通過簡單的計算得出每年3.5%的收益。
但是,這類產品並非如此簡單。投資者仍需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如果合同中解釋為:第一年收益率2.3%,
第二年收益率為3.7%,第三年收益率為4.5%,而且銀行每三個月有權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