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匯管制下,個人最多可攜帶多少現鈔出入境
進出境可以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如政策調整,具體以主管海關實際辦理結果為准。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1、攜帶外幣現鈔入境時,超過等值5000美元,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2、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時,等值5000美元(含),可直接攜帶出境;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並向海關書面申報,但《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累計總額不得超過等值10000美元。
(1)個人持有攜帶外匯擴展閱讀: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② 如何辦理居民個人攜帶外匯進出境
若指許可證,招行辦理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具體規定如下:
不超過在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
每張《攜帶證》金額要≤1萬美元,也可<5000美元,暫不支持手持現金辦理;
手續費:10元/筆。
溫馨提示:
1.
該業務需客戶攜帶規定資料到營業網點辦理;
2. 由於非所有網點均支持開立外幣攜帶證,請您提供具體辦理分行,小招為您進一步核實。
③ 在個人手裡換外匯犯法嗎
在個人手裡兌換外匯不合法,屬於洗錢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個人持有攜帶外匯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第五條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 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真實性審核,不得偽造、變造交易。
第二十九條 本人外匯結算賬戶與外匯儲蓄賬戶間資金可以劃轉,但外匯儲蓄賬戶向外匯結算賬戶的劃款限於劃款當日的對外支付,不得劃轉後結匯。
第三十條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附1)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④ 個人持有大量美元違法嗎
正常的渠道取得的合法(渠道之一比如你用人民幣和銀行兌換),反之則違法
⑤ 個人最多攜帶多少外幣出境 中國出境現金限額是多少
個人最多攜帶摺合兩萬人民幣的外幣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其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當前個人每次攜帶人民幣出入境的限額為2萬元。
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貨幣,禁止走私、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貨幣。
(5)個人持有攜帶外匯擴展閱讀:
我國對貨幣出入境的規章制度:
一、國家對貨幣出入境實行限額管理制度。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不得超出限額。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二、攜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不得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不得擅自運輸國家貨幣出入境。
三、違反國家規定運輸、攜帶、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⑥ 國家對個人持有外匯的限制規定是什麼
個人換匯每年限額5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境內居民個人因私兌換外匯業務指定由中國銀行統一辦理。居民在以下情況,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機構購匯:出境旅遊、探親、會親兌換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含台灣)可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
自費留學以及自費出國就醫人員出境時可一次性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居民個人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被聘任教等,如邀請方不負擔旅途零用費,則按照出境探親標准兌換外匯。
(6)個人持有攜帶外匯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四章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⑦ 個人出入境可以帶多少現金美金
每日商報訊9月1日開始,居民、非居民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放寬了限制,兩者的標准也統一起來,原先2000美元的下限提高到了5000美元。而且在出入境通關檢查時,只對個人攜帶的外幣現鈔進行檢查,對匯票、旅行支票等外幣支付憑證和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海關不再查驗。
具體新舊辦法對比如下:
入境
政策調整前:居民個人:等值2000美元以上,必須向海關申報。非居民個人:等值5000美元以上,必須向海關申報。
政策調整後:(居民與非居民個人)等值5000美元以上,必須向海關申報。
出境
政策調整前:
▲持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和非居民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無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查驗放行。
▲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個人:1.等值2000美元以下(含2000美元),不需申報。2.等值2000美元至4000美元(含4000美元),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
3.等值4000美元以上,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再到當地外匯局申請核准。
4.一般不得攜帶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
▲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非居民個人: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不需申報。2.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
3.等值10000美元以上,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再到當地外匯局申請核准。
4.一般不得攜帶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
政策調整後:
▲持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和非居民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無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查驗放行。
▲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和非居民個人:
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無需向海關申報。
2.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
3.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如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應向當地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新《辦法》還規定,如無申報記錄,「當天多次往返」和「短期內多次往返」人員,第二次以上出境時攜帶的外幣現鈔分別不得超過等值500美元和1000美元。
⑧ 個人在境內攜帶外匯是否違法
現在管制鬆了,可以攜帶一定數量的,國內銀行也可以開立外匯帳戶。
⑨ 個人出境一次最多可以帶多少外幣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政府領導人出訪,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9)個人持有攜帶外匯擴展閱讀
個人申請《攜帶證》需提交的材料:目前,個人申領《攜帶證》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向銀行申領,一種是向外匯局申請。個人向銀行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向存款銀行申請。
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規定的購匯憑證,向購匯銀行申請。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書面申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銀行存款證明,向外匯局申請。
參考資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⑩ 個人可以持有超過5萬美元外匯嗎
個人是可以持有超過5萬美元外匯的,但是每個人的外匯兌換額度只有5萬美元的額度。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10)個人持有攜帶外匯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