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匯天眼:外匯形態有哪些,包含哪些內容
從外匯的形態來看,第一種是外幣現鈔,第二種是外幣現匯。外幣現鈔和外幣現匯是不等值的。外幣現鈔主要指的是由境外攜入或個人持有的可自由兌換的外國貨幣,簡單地說就是指個人所持有的外國鈔票,如美元、日元、英鎊等;外幣現匯是指由國外匯入或由境外攜入、寄入的外幣票據和憑證,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能夠經常接觸到的主要有境外匯款和旅行支票等。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外幣現鈔在我國境內不能作為支付手段。銀行在需要支付包裝、運輸、保險等費用時,就將現匯作為賬面上的外匯,它的轉移出境只需進行賬面上的劃撥就可以了。因此,在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中,現鈔與現匯並不等值,現鈔的買入價要低於現匯的買入價。外匯戶與外鈔戶本息支取同種貨幣現鈔時,均按1∶1支取;而外鈔戶轉為外匯戶時,銀行則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我國1996年頒布了《外匯管理條例》,其中第三條對外匯的具體內容作了規定,外匯包括:
(1)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
(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的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5)其他外幣計值的資產。
㈡ 淺談外匯交易形式一般有哪些
主要分為四點吧。(1)即期交易。又稱「現匯交易」,一般是指須在當日結清的外匯交易。但在日本及亞洲地區,外匯銀行間的即期交易,多在第二個營業日結算。歐美各國的即期交易通常是在交易後的兩個營業日以內結算。
(2)遠期外匯交易。又稱「期匯交易」,是指在買賣契約成立時買賣雙方不需立即支付本國貨幣或外匯,而是預先約定在將來某特定日期進行結算的外匯交易。一般情況下,大額的外匯買賣多以遠期交易方式進行。
期匯交易的主要功能有套期保值和投機。套期保值是指賣出或買入金額相等於一筆外幣資產或負債的外匯,使這筆外幣資產或負債以本幣表示的價值避免遭受匯率變動的影響;而投機則是指根據對匯率變動的預期,有意持有外匯的多頭或空頭,希望利用匯率變動來從中賺取利潤。
(3)掉期交易。是指在買進某種外匯的同時賣出金額相同的該種貨幣,但買進和賣出的交割日期不同的外匯交易。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
①即期對遠期。即買進或賣出一筆現匯的同時,賣出或買進一筆期匯。這是掉期交易最常見的形式。比如,某銀行手頭的外匯資金暫時多餘,但將來又有支付需要,就可用即期交易方式把暫時多餘的資金賣給其他銀行,同時又以遠期方式將其買回。
②遠期對遠期。即在買進或賣出某貨幣較短的遠期的同時,賣出或買進該貨幣較長的遠期。好處是可以利用有利的匯率機會。
③明日對次日。即成交後第二個營業日(明日)交割,第三個營業日(次日)再作反向交割。常用於銀行同業的隔夜資金拆借。
(4)擇期外匯交易。擇期的含義是買方可以在將來的某一段時間(通常是一個半月內)的任何一天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因此,擇期外匯買賣是一種交割日期不固定的買賣,屬於遠期外匯買賣的范疇。擇期交易的優點是:為企業、進口商提供買賣外匯的靈活性,保證貨到付款或單到付款時,能及時付匯,可以避免遠期買賣交割日期確定不變的缺點。缺點是:由於銀行通常是按可交割的最後一天計算貼水,擇期越長,客戶損失就越多,客戶要取得擇期便利,就要以多損失一些貼水為代價。
㈢ 外匯企業的核心價值
外匯(或者外貿類)企業的核心價值分幾個大方面:
1、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
調節各國市場的供求關系,互通有無始終是國際貿易的重要功能。世界各國由於受生產水平、科學技術和生產要素分布狀況等因素的影響,生產能力和市場供求狀況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各國國內既存在產品供不應求的狀況,又存在著各種形式的產品過剩狀況。而通過國際貿易不僅可以增加國內短缺產品的市場供給量,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且還為各國國內市場的過剩產品提供了新的出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市場供求的矛盾,從而調節了各國的市場供求關系。
2、促進生產要素的充分利用
在當今世界上,勞動力、資本、土地、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各個國家的分布往往是不平衡的,有的國家勞動力富餘而資本短缺,有的國家資本豐裕而土地不足,有的國家土地廣闊而耕作技術落後。如果沒有國際貿易,這些國家國內生產規模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都會受到其短缺的生產要素的制約,一部分生產要素將閑置或浪費,生產潛力得不到發揮。通過國際貿易,這些國家就可以採取國際勞務貿易、資本轉移、土地租賃、技術貿易等方式,將國內富餘的生產要素與其他國家交換國內短缺的生產要素,從而使短缺生產要素的制約得以緩解或消除,富餘生產要素得以充分利用,擴大生產規模,加速經濟發展。
3、發揮比較優勢,提高生產效率各國參與國際貿易的重要基礎是比較利益和比較優勢
利用比較利益和比較優勢進行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可以擴大優勢商品生產,縮小劣勢商品生產,並出口優勢產品從國外換回本國居於劣勢的商品,從而可在社會生產力不變的前提下提高生產要素的效能,提高生產效率,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4、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優化國內產業結構
在當今世界,各國普遍通過國際貿易引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和設備,以提高國內的生產力水平,加快經濟發展。同時,通過國際貿易,使國內的產業結構逐步協調和完善,促使整個國民經濟協調發展。
5、增加財政收入,提高國民福利水平國際貿易的發展,可為一國政府開辟財政收入的來源
政府可從對過往關境的貨物徵收關稅、對進出口貨物徵收國內稅、為過境貨物提供各種服務等方面獲得大量財政收入。在美國聯邦政府成立初期,關稅收入曾占聯邦財政收入的90%。至今,關稅和涉外稅收仍然是一些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國際貿易還可以提高國民的福利水平。它可以通過進口國內短缺而又是國內迫切需要的商品,或者進口比國內商品價格更低廉、質量更好、式樣更新穎、特色更突出的商品,來使國內消費者獲得更多的福利。此外,國際貿易的擴大,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增長,將為國內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間接增進國民福利。
6、加強各國經濟聯系,促進經濟發展
在現代,世界各國廣泛開展國際貿易活動,這不僅把生產力發展水平較高的發達國家互相聯系起來,而且也把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捲入國際經濟生活之中。國際市場的競爭活動,也促使世界總體的生產力發展進一步加快。這不僅促進了發達國家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促進了不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
㈣ 外匯的形態分為幾種,具體含義
首先, 在相關的解釋中, 可以分為兩類: 廣義和狹義的
廣義: 所有由國家擁有的外幣資產。指國家之間的貨幣流動和一國貨幣兌換成另一國的貨幣, 以清算國際債權、債務關系的專門商業活動。
事實上, 貨幣管理 (中央銀行、貨幣當局、外匯水平基金和財政部) 以銀行存款、國庫券、長期政府債券和其他形式的債務為形式, 可用於余額。支付赤字。
狹義上: 以外幣表示, 所有國家普遍接受, 可用於解決國際債權和債務的各種支付手段。必須有三個特點: 可負擔性 (必須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 (必須在國外予以補償) 和可兌換 (必須是可自由兌換為其他手段的外幣資產)。付款)。
用於來源用途: 分為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和金融外匯
貿易外匯, 也稱為有形貿易外匯, 是指來自進出口貿易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外匯, 即由於國際支付手段形成的貨物的國際流通。
不可交易外匯是指外匯貿易以外的所有外匯, 即並非來自進出口貿易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所有外匯, 如外匯、匯款和外匯捐贈。
與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不同, 金融外匯是一種金融資產的外匯, 如銀行間同行之間的外匯交易, 既不是來自有形貿易或無形貿易, 也不是來自有形貿易或無形貿易, 也不是使用有形貿易, 但各種貨幣頭寸的管理和操縱。根據市場趨勢: 分為硬外匯和軟外匯, 或稱為強勢貨幣和弱勢貨幣。
(4)外匯的主要價值形態擴展閱讀:
外幣的中國分類
按照管制
①現匯,中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所稱的四種外匯均屬現匯,是可以立即作為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②購匯,國家批準的可以使用的外匯指標。如果想把指標換成現匯,必須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牌價,用人民幣在指標限額內向指定銀行買進現匯,專業說法叫購匯,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購匯功能。
按照性質
美元
①貿易外匯,來源於出口和支付進口的貨款以及與進出口貿易有關的從屬費用,如運費、保險費、樣品、宣傳、推銷費用等所用的外匯;
②非貿易外匯,進出口貿易以外收支的外匯,如僑匯、旅遊、港口、民航、保險、銀行、對外承包工程等外匯收入和支出。
其他分類
①留成外匯,為鼓勵企業創匯的積極性,企業收入的外匯在賣給國家後,根據國家規定將一定比例的外匯(指額度)返回創匯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所在地使用;
②調劑外匯,通過外匯調劑中心相互調劑使用的外匯;
③自由外匯,經國家批準保留的靠企業本身積累的外匯;
④營運外匯,經過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可以用收入抵支出的外匯;
⑤周轉外匯額度和一次使用的外匯額度,一次使用外匯額度指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使用完,到期必須上繳的外匯額度,而周轉外匯額度在使用一次後還可繼續使用;
⑥居民外匯和非居民外匯,境內的機關、部隊、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在境內的中國人、外國僑民和無國籍人所收入的外匯屬於居民外匯,駐華外交代表機構、領事機構、商務機構
㈤ 外匯k線都有哪些形態
外匯k線形態有很多,每一種的含義都不同,例如有紡錘線型、十字線、上吊線、錘子線等。投資者如果對外匯K線形態有疑問的話,可以咨詢青島遠華投資管理,也可在http://www。qdyhtzgl。cn咨詢。
㈥ 外匯短線交易中的幾個主要k線組合形態
認識k線的四個價格
流星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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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外匯k線有那些形態波浪理論重點是什麼
外匯管理
亦稱為外匯管制,是指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所實施的一種限制性的政策措施。
目前,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不實行或基本不實行外匯管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
中國外匯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在經常項目下可兌換的基上,創造條件,逐步放開,推進資本項目下可兌換,從而實施人民幣的完全可兌換。
經常項目可兌換:
指對屬於經常項目下的各類交易,包括進出貨物、支付運輸費、保險費、勞務服務、出境旅遊、投資利潤、借債利息、股息、紅利等,在向銀行購匯或從外匯帳戶上支付時不受限制。
1997年,國務院通過立法形式,明確了中國實行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其中增加規定,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