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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外匯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1-07-12 03:02:38

① 論述中國海外投資制度的主要內容

中國企業海外投資模式比較分析

一、建立海外營銷渠道投資模式

建立海外營銷渠道投資模式,指的是我國一些企業進行海外投資的目的並不是在東道國設立生產基地或研發中心,而是要建立自己的國際營銷機構,藉此構建自己的海外銷售渠道和網路,將產品直接銷往海外市場,減少中間環節,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03年底,境外貿易性企業占境外企業總數的55%,這些貿易性企業中有相當數量是國內主辦企業的海外營銷機構。這說明到目前為止,建立海外營銷渠道投資模式是中國企業海外投資最主要的模式。

中國最大制葯企業三九集團的海外投資基本上屬於這種模式。三九集團的製造基地和研發中心等均在國內,海外公司主要是營銷機構。自1992年以來,三九集團先後在香港、俄羅斯、馬來西亞、德國、美國、南非、新加坡、日本、中東地區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營銷公司。這些營銷公司作為三九集團在海外的窗口,擔負著讓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消費者了解三九產品,開拓三九產品海外銷售市場的重任。海外營銷公司的發展壯大,使三九集團產品的市場由單一國內市場逐步演變成為全球性市場。另外,福建福耀集團、天津天獅集團、中糧集團、中化集團和中技集團等企業的海外投資也主要是為了建立本企業的海外營銷網路,也屬於建立海外營銷渠道投資模式。

從目前情況看,中國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具有其優點和制約條件,其中優點表現為:一是企業通過構建自己的海外銷售渠道,減少中間環節,將產品直接銷往海外目標市場,有利於擴大出口規模。二是在此種模式下,企業不僅可以直接擴大產品出口,通過直接掌控海外銷售獲得流通領域的可觀利潤,還能直接了解市場信息。三是「國內生產、國外銷售」的做法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對於中國企業具有吸引力,因為導致中國生產的產品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勞動力充裕等因素有可能會保持較長時間。四是對於部分大企業而言,設立海外營銷渠道,有利於其通盤考慮進出口和國內外市場,通盤考慮國內外可利用資源,實施其全球發展戰略既推動出口也尋找進口贏利的好機會,真正做到國際化經營。五是從宏觀經濟角度看,還能夠為國家出口創匯,並解決大量勞動力的就業問題。

與此同時,中國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還存在一定的制約條件,即採用這種投資模式主要是銷售走出去了,企業的生產、采購和研發等並未走出去,因而容易遭受國外包括反傾銷在內的各種貿易壁壘的限制,所以企業需要適當增強這方面的應對能力。

二、境外加工貿易投資模式

境外加工貿易投資模式是指我國有些企業通過在境外建立生產加工基地,開展加工裝配業務,以企業自帶設備、技術、原材料、零配件投資為主,經加工組裝成製成品後就地銷售或再出口到別的國家和地區,藉此帶動和擴大國內設備、技術、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境外加工貿易投資模式由於適合我國目前經濟結構調整的要求,近年來日益成為企業海外投資的一種重要模式。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03年12月底,經商務部批准和備案設立的境外加工貿易企業已達490家。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國內企業主要集中在技術成熟和生產能力過剩的紡織服裝、家電、輕工、機械和原料葯等行業。

近年華源集團境外加工貿易投資的規模已接近3億美元,起到了示範和龍頭作用1992年誕生於上海浦東新區的華源集團,是以紡織業為支柱產業的大型國有企業集團。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我國紡織業面臨的是國內市場萎縮、生產能力過剩,而在國際市場上又不斷受到以出口配額和保障措施等為主要形式的貿易壁壘的限制。在當時內憂外患的情況下,華源集團拋棄單純依靠出口佔領海外市場的傳統做法,另闢蹊徑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先後在塔吉克、尼日、墨西哥、加拿大和泰國等地投資建立海外生產加工基地並合理利用原產地規則,有效繞過國外貿易壁壘,規避反傾銷,拓展了海外市場,並帶動和擴大了國內設備、技術、原材料、零配件出口。華源集團在墨西哥和加拿大設立了兩個紡織企業,利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中規定的貿易區成員國境內生產的棉紗或纖維製成的紡織品享有免稅、免配額的優惠政策,擴大了對北美尤其是美國的棉紗和面料產品出口。

此外,深圳康佳集團、珠海格力集團和江蘇春蘭集團等企業的海外投資也多屬於境外加工貿易投資模式。

境外加工貿易投資模式的最大特徵是兩個互動即投資與貿易的互動和對外經濟貿易業務與國內經濟的互動。通過對外投資帶動和促進外貿出口第一個互動;通過對外投資與出口加快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是第二個互動。這些投資的主要目的是開拓國外市場、帶動出口,優化國內產業結構。

境外加工貿易投資模式的第二個特徵是企業開展海外投資的主要方式是在海外建立生產基地,開展加工裝配業務,以企業自帶設備、技術、原材料、零配件投資為主,經加工組裝成製成品後就地銷售或再出口到別的國家和地區。

採用這種投資模式的企業一般是我國技術成熟國內生產能力過剩的紡織服裝、家電、輕工、機械、原料葯等行業的製造業企業,投資集中在亞、非、拉和前蘇聯東歐國家等發展中國家與地區。企業開展海外投資的條件是企業國內生產能力過剩,但其產品在國外又有市場。

企業採取境外加工貿易模式開展海外投資,首要的優點是可以將成熟的技術設備和過剩的生產能力搬遷到市場銷路較好的國家和地區,這樣就能夠使企業過剩的生產能力繼續發揮作用,繼續獲得收益。其次,採用這種投資模式,主要是以國內的技術、設備、原材料、零配件等實物作為出資物,另外再加小部分外匯資金,可以節約外匯支出,符合一些企業的實際需要。第三,企業採取境外加工貿易模式開展海外投資,還能夠合理地利用原產地規則,規避和突破各種貿易壁壘,有效拓展海外市場。

三、海外創立自主品牌投資模式

海外創立自主品牌投資模式是指我國某些企業在海外投資過程中,不論是採取綠地投資方式還是採取跨國並購投資方式均堅持在全球各地樹立自主品牌,靠長期的投入培育自主的國際知名品牌,靠消費者認同自己的品牌來開拓海外市場。

該模式以海爾集團為代表。海爾集團在海外投資和跨國經營過程中,始終以創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為核心目標。早在20世紀80年代,海爾集團總經理張瑞敏就提出了「創海爾世界知名品牌」的戰略。1998年後海爾全力實施國際化戰略,使海爾成為國際化的海爾,讓海爾由中國名牌成長為世界名牌。

海爾集團在海外投資辦廠時,堅持打海爾的牌子,中方投資方是海爾,企業的名字是海爾,生產和銷售的產品是海爾牌的。由此看來,海外投資不僅是海爾佔領國際市場的手段,更是其創立世界名牌的有效途徑。海爾賦予了海外投資新的功能和含義。海爾採用的「先難後易」策略是由海外創牌模式決定的:海爾先進入歐美等在國際經濟舞台上份量最重的發達國家和地區,靠質量讓當地消費者認同海爾品牌,取得當地名牌地位然後靠品牌優勢以高屋建瓴之勢進入發展中國家。海爾在美國、歐洲實施設計、生產、銷售「三位一體」的本土化戰略,正是為了在歐美國家樹立起本土化的名牌形象,進而讓海爾成為世界名牌。隨著一個個本土化的名牌崛起於世界各地,海爾實施的創世界名牌的目標正在成為現實。2004年1月31日,世界五大品牌價值評估機構之一的世界品牌實驗室編制的《世界最具影響力的100個品牌》報告揭曉,中國大陸只有海爾集團一家入選,排在第95位。

在海外自主創牌投資模式的主要特徵十分明顯,一是企業海外投資無論採取綠地投資方式還是跨國並購方式,其核心目標之一始終是創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二是採取「先難後易」策略,其中有兩層含義:即採取該模式的企業在進入國際市場時,採用先難後易的策略,如海爾在進入國際市場時先進入歐美等在國際經濟舞台上有份量的發達國家和地區,靠質量讓當地消費者認同海爾的品牌取得當地名牌地位後,再靠品牌優勢進入發展中國家;同時,採取該模式的企業開展海外投資的道路也是先難後易的,即先到發達國家建廠而後再向發展中國家擴展。由於創自主品牌定位很高,所以企業在跨國經營的初期註定要經歷較長的困難期,之後品牌才能逐漸被消費者認識、認知和認同,才能打開局面。二是「先有市場,後建工廠」,如海爾先通過出口擁有自主品牌的產品的方式進入海外市場,等海爾的品牌被當地消費者認同、佔領一定的市場份額後再投資建廠。

海外投資自主創立品牌的模式有其優點和制約條件。從優點來說,首先,這種海外投資模式屬於「厚積薄發」型,雖然開始階段起步艱難面對的成敗風險大,但一旦打造出世界上知名品牌,就能在國際投資和生產中處於產業鏈的高端,就能獲得超額利潤,就可以不再為國外跨國公司打工,從而為企業的國際化經營和長遠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其次該模式將樹立統一自有品牌和本土化戰略兩者有機結合起來。例如,為了適應不同國家和地區市場的不同需求,海爾在堅持統一自有品牌的前提下實行設計、生產和銷售「三位一體」的本土發展戰略。

從制約條件來看,這種海外投資模式具有相當的挑戰性。首先它要求企業擁有雄厚的資金和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擁有具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的品牌同時還需要國內投資企業有熟諳國外當地市場情況的專業人才來成功地打造和管理品牌。因為,到海外去辦企業已經有一定的難度,而在那裡林立的名牌之中創立自己的品牌就更難,而要將一個有待樹立和打造的品牌在當地塑造成知名品牌真是難上加難。這要求國內投資企業起點要高,在目前條件下,中國大部分企業不具備這些條件。其次,這種海外投資模式成本較高,風險較大。國際知名品牌不是一夜之間形成的,是經過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時間積累起來的,需要進行長期大量的品牌投入,應當說品牌的價值實際上是品牌投入的回報。那麼,海外企業既要進行生產投入,又要進行品牌投入,由於進行雙重投入,短期效益肯定要受到影響。

四、海外並購品牌投資模式

海外並購品牌投資模式是一種與海外創立自主品牌投資模式迥然不同的投資模式,它是指通過並購國外知名品牌,藉助其品牌影響力開拓當地市場的海外投資模式。這種模式的主要特徵一是「買殼上市」,即先收購國外當地知名品牌這個「殼」,然後藉助這個「殼」對產品進行包裝,獲得或恢復當地消費者的認同,快速進入當地市場。二是由於所並購的多是經營不善或破產的海外公司現成的知名品牌,仍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銷售渠道,所以該模式省去了海外品牌塑造和品牌推廣的時間與費用。三是該模式適用於具有一定資金基礎、信譽較好、有能力收購和駕馭海外知名品牌的大型企業。

海外並購品牌模式,已成為TCL集團獨特的海外投資模式。2002年9月,中國TCL集團下屬的TCL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通過其新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施耐德電子有限公司(Schneider Electronics GmbH),收購了具有113年歷史、在德國和歐洲有廣泛的基礎、號稱「德國三大民族品牌之一」的百年老店施耐德電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資產,其中包括「SCHNEIDER」(施耐德)及「DUAL」(杜阿爾)等著名品牌的商標權益。繼收購德國施耐德之後TCL集團又於2003年7月花費幾百萬美元間接收購了美國著名的家電企業戈維迪奧(Govedio)公司,這次收購是一次全資收購。戈維迪奧公司是一個做錄像機、DVD等視像產品的渠道公司,一年的銷售額約2億多美元。並購美國戈維迪奧公司後,TCL集團仍計劃在美國市場繼續使用戈維迪奧品牌銷售彩電、碟機等產品,努力擴大在美國市場的份額。借外國品牌開拓海外市場,已成為TCL集團獨特的海外營銷策略。

中國企業目前在國際競爭中的最主要優勢是成本優勢和產品優勢,最差的是品牌優勢,通過海外投資並購一些國外知名品牌,取他人之長補己之短,實現三個優勢的結合,有利於提升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五、海外品牌輸出投資模式

海外品牌輸出投資模式指的是我國那些具有得天獨厚品牌優勢的企業,開展海外投資時不投入太多的資金,而多以品牌入股的合資形式或採取特許加盟與連鎖經營等其他方式進行拓展。採用該模式開展海外投資的我國企業目前為數不多比較典型的是北京同仁堂。

中華老字型大小同仁堂已有330多年的悠久歷史,如今已成為一家現代化的大型中葯企業。同仁堂的品牌譽滿海內外,作為中國第一個馳名商標,其品牌優勢得天獨厚。目前,同仁堂商標已受到國際組織的保護,在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辦理了注冊登記於續,並在台灣進行了第一個大陸商標的注冊;同時同仁堂的產品已經暢銷到全球40多個國家和地區。同仁堂在中國擁有300多家零售和專營葯店,在海外也成立了l0多家公司或葯店,是2002年全國出口創匯最多的中葯企業。顯而易見,同仁堂的知名品牌已成為同仁堂集團開展跨國經營的特有優勢。同仁堂的海外投資,無論是品牌入股的合資形式還是採取獨資、特許加盟、連鎖等其他方式,都注意把「同仁堂」這個中華老字型大小的金字招牌向海外輸出,拓展海外市場。同仁堂的海外品牌輸出投資模式與前面分析的以海爾集團為代表的海外創立自主品牌投資模式不同,後者是一邊「走出去」一邊進行創牌活動,而前者則是在往外「走」時已經成為海內外知名的比較成熟的品牌。

採用這一模式的前提條件是企業需擁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而這正是當前中國大多數企業的「軟肋」。因此,目前中國大多數企業還不具備採用這一模式的條件。但是,伴隨著中國企業爭創名牌進程的加速,相信在一定時期以後這種模式將會逐步流行開,因為來華投資的許多外國跨國公司都採用這種模式進入中國市場。雖然從總體上看中國的確缺少世界名牌,但是在中葯和中式餐飲等行業,中國的一些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商標,在國際上擁有核心競爭力。這些行業的企業進行跨國經營和海外投資,一定要注意發揮自身品牌的比較優勢和競爭力,爭取早日將企業做大做強,早日成為獨具中國產業特色的跨國公司。

六、海外資產並購模式

所謂海外資產並購模式是指中方企業作為收購方購買海外目標企業的全部或主要的運營資產,或收購其一定數量的股份,以實現對其進行控制或參股的投資行為。中方企業並購目標企業後一般不承擔目標企業原有的債權債務及可能發生的賠償,只承接目標企業原有的資產和業務。2000年4月,萬向集團整體收購美國舍勒公司即屬於海外資產並購模式,另外,像海爾集團收購義大利電冰箱製造廠、北京東方電子集團收購韓國現代電子、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購並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尼五大油田的部分權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出資兩億多美元收購印尼油氣田資產、中國網通(香港)公司牽頭收購亞洲環球電信網路資產、華立集團收購飛利浦在美國聖何塞的CDMA移動通信部門、上海制皂集團有限公司收購美國SPS公司和Polystor公司可充電電池生產資產項目等也屬於這類投資模式。

美國舍勒公司始建於1923年,是美國汽車市場上的三大零部件生產供應商之一。早在1984年,舍勒公司給了萬向一筆3萬套的萬向節訂單,萬向由此開始了汽車零部件生產之路。萬向的產品在美國市場銷售都冠以「舍勒」商標。從1994年開始,由於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再加上內部決策的失誤,舍勒公司的經營開始下滑。後來,舍勒主動提出請萬向並購的要求。結果,萬向花了42萬美元收購了舍勒公司的品牌、技術專利、專用設備及市場網路等主要資產,而廠房、設備等由另一家公司買走。並購「舍勒」的最直接效果是,萬向在美國市場每年至少增加500萬美元的銷售額。更深遠的意義則是,由於並購了「舍勒」,萬向產品有了當地品牌、技術和生產基地的支持。

採用資產並購方式進行海外投資,可以避免目標公司向我方企業轉嫁原有債務及「或有債務」。因此,以並購方式進行海外投資時,若我方企業考慮到海外目標企業可能存在債務不清、可能因對他人提供擔保而在交易完成後引起賠償等問題時,可採取資產收購方式。另外,在資產並購方式下,只要目標公司贊成資產出售的股東達到法定人數即可進行收購,即使目標公司有少數股東想阻撓也不影響我方企業的實際收購。

這種方式的制約條件一是由於多以現金方式進行收購,故需我方投入較多運營資本。二是由於中方並購企業在完成並購後要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以實現海外並購的目的,因而應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和整合人才。三是對目標企業債務、稅收和法律訴訟等情況掌握方面的任何疏漏都可能形成並購陷阱,制約並購目標的實現。

由於目前國際直接投資業務中主要的方式是並購投資,而不是新建投資方式(或稱綠地投資方式),所以應當說海外資產並購模式是一種比較流行的海外投資方式。還有,資產並購模式是以大量非上市企業為交易對象,上市公司終歸只是海外企業群體中的一小部分,因而這一模式比海外股權並購模式具有更廣闊的應用空間,更適合廣大中小企業。隨著我國海外投資規模的日趨擴大,並購投資將日益成為企業海外投資的重要方式,其中資產並購模式會被更多的企業選用。

七、海外股權並購模式

海外股權並購模式是指我國公司購買一家海外目標公司(通常都是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具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認購其新增注冊資本,所獲得的股份達到一定比例可對該公司行使經營管理控制權的一種海外投資行為。在海外股權並購模式下,其交易的對象是海外目標公司的股權,而最終取得的是對目標公司的控制權,我國企業作為收購方成為海外目標公司的新股東。近年來,國內企業選擇股權並購模式進行海外投資的事例逐步增多,如2001年萬向集團並購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美國UAI公司、2003年北京東方電子集團收購上市公司冠捷科技等都屬於此類並購。

2003年8月,北京東方電子集團以10.5億港幣收購在香港和新加坡兩地上市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3.56多億股,以佔有其超過26.36%的股份成為冠捷科技第一大股東。冠捷科技是一家專業從事CRT顯示器、液晶顯示器、PDP顯示器以及液晶電視類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的高科技企業。通過本次海外股權收購,北京東方電子集團將自此擁有從TFT-LCD面板到顯示器整機的技術和生產能力,以及遍及全球的市場、研發、服務體系,從而奠定了實現「通過產業整合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戰略目標。

在股權並購模式下,作為投資主體的我方並購企業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但海外目標企業一般為在股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權並購實施過程復雜,但法律程序簡單。在法律程序上,只要並購方取得股權優勢後即可進行董事和監事的改選。股權收購完成後,海外目標公司作為我方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存在,擁有獨立的法律地位。由於買賣協議的簽訂方是我方收購企業和海外目標公司的不同股東,故該投資模式的交易決策具有分散性。

採用股權並購方式進行投資,由於不增加海外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稅收支出,故收購成本較低;同時可以運用股權並購方式取得目標公司的控股權,使目標公司在經營上與我方公司形成一個整體,為我方公司的國際化戰略服務。但採用這種模式,在股權收購條件下,我方企業要對海外目標公司的一切債務負責。另外,由於並購交易決策具有分散性,可能會遇到少數股東的阻撓。

隨著國際證券市場的發展,股權並購模式日漸通行。採用股權並購模式進行海外投資,我方企業既可以擴大生產規模和市場份額,實現規模經濟效益又可以節約交易成本,獲得生產要素內部化收益;運用股權並購方式我方公司可以在部分出資控股的情況下,以「小資本」控制「大資本」取得海外目標公司的控制權,實現企業資本滾動式發展,迅速實現企業海外擴張的目標;通過股權並購,還可實現我方企業海外間接上市的目標,即買殼或借殼上市。

八、國家戰略主導投資模式

國家戰略主導投資模式是指我國一些大型能源企業開展海外投資主要是政府的推動,注重的是國家的宏觀利益是為國家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國家能源安全的需要而向海外資源開發方面進行的投資。海外能源開發投資是落實國家能源安全戰略的重要步驟,這類投資需要巨額資金投入,投資回收期限長,投資風險大,需要政府來推動和承擔主要風險。在這種模式中,即包括新建海外企業也包括通過資產或股權並購而設立的海外企業。現階段,這種投資模式主要體現在能源戰略方面,今後將向資源戰略擴展。

開展該模式海外投資的代表性企業當屬我國三大石油巨頭即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石油能源是保證中國經濟發展最重要的能源,開展國家戰略主導模式的海外能源投資是解決能源瓶頸的重要途徑。近年來三大石油巨頭積極實施國家提出的「走出去」戰略,著眼國家長期能源安全,紛紛進行海外油氣田的投資開發,先後啟動了二十幾個項目。三大石油巨頭與國外的很多合作項目採取的是「份額油」的方式,即中國石油企業在當地的石油建設項目中參股或投資,每年從該項目的石油產量中分取一定的份額。這種方式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石油進口數量以及價格的穩定。

海外投資的主體一般是大型國有或國有控股重點能源企業,有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資金來源有保證,抵禦風險能力較強,從而有利於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戰略實施。由於把落實國家能源安全戰略的宏觀利益放在第一位,這樣就比把企業利潤最大化作為第一位的其他投資模式能更有效地為國家戰略服務。我國人均資源佔有量較低,有些自然資源如石油的供給形勢己越來越嚴峻,為了維持國內經濟的穩定增長,中國必須通過海外投資參與國際能源生產分工,盡可能多地利用海外能源,落實國家的能源安全戰略。當前,中國規模最大的海外投資就發生在自然資源行業,而且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里,國家戰略主導模式的海外投資仍將是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重要模式之一。但這種投資模式在非能源行業一般不採用,由於所需投資數額較大,眼下非國有大型能源企業採用也不現實。

九、海外研發投資模式

海外研發投資模式是指我國一些高科技企業而非傳統的製造企業或資源開發企業通過建立海外研發中心,利用海外研發資源,使研發國際化,取得居國際先進水平的自主知識產權,並將對外直接投資與提供服務結合起來。首創這一海外投資模式的是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簡稱「華為」)。

華為在全球建立了8個地區部和32個分支機構在美國矽谷和達拉斯、印度班加羅爾、瑞典斯德哥爾摩、俄羅斯莫斯科等地建立了多家海外研發中心,並通過各種激勵政策吸引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進行研發,從而能夠及時掌握業界最新動態。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截至2002年底,華為累計申請專利2154件,發明專利申請量居國內企業之首,華為申請國際和國外專利198項,是發展中國家企業里最多的。華為作為中國馳名商標在86個國家和地區注冊600多件次。華為依託全球化技術開發網路,利用遍布世界各地的研發機構,以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更快的響應速度和更好的性能價格,幫助全球運營商確立可持續贏利的運營模式。現在,華為的設備已經在非洲、南美、東南亞、東歐等地區40多個國家晝夜運轉,靠著掌握越來越多的核心技術,華為在世界電信市場上已經能與跨國公司比肩較量。

高科技企業參與國際競爭,開展海外投資,必須擁有強大的技術開發實力和技術創新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而中國高科技企業的弱勢和薄弱環節正在於普遍缺乏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能力嚴重不足。要解決這個問題,完全可以學習華為的做法,進行海外研發投資,建立研發中心,利用海外的研發資源,推動研發國際化取得居於國際先進水平的自主知識產權,提升科技國際競爭力。

② 為什麼外匯管理制度使中國外匯儲備龐大

中國龐大的外匯儲備迄今已超過3萬億美元,佔全球總外匯儲備的30%以上。
有人基於「藏匯於民」理念認為, 應當將外匯儲備直接分給民眾。然而, 這一建議中國外匯管理局已經否定, 因為那將在中國引發通貨膨脹。正在美國訪問的中國著名經濟學者溫元凱教授表示,中國3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實際上正在被綁架在美國金融危機的戰車上」,中國擁有最多一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就已最夠所需, 剩餘的兩萬多億美元應該用來做以下幾方面的事情:

「首先就是改善民生。盡快實行中國的全民教育和全民醫療的基本免費系統;第二是要把外匯儲備拿出來到全世界去買資源。首先是買礦產資源、買發明創造、買專利、買高科技的公司、有核心技術的上市公司;第三個是買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第四有一個說法是利用大陸的經濟實力和台灣發生進一步的合作,形成一個大中華的經濟圈。讓整個中華民族在全世界進一步的崛起。」

有人計算,如果中國想購買國家,中國三萬多億美元的巨額外匯儲備能夠買下義大利;如果購買大宗商品,三萬多億美元的巨額外匯儲備購買可以滿足中國近13年的石油凈進口需求;如果買企業,中國可買下美國最大的10家上市公司。中國著名財經評論人士葉檀近期曾表示,中國需要四五千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就足夠了, 因為將外匯數額控制在六個月的支出水平已經屬於合理范圍; 中國要想控制住外匯儲備的瘋狂增長,有效使用和管理, 藏匯於民是必須要做的。

然而,,藏匯於民不等於說將外匯儲備直接分給民眾:

「分給民眾呢不恰當。實際上造福於民很關鍵。而且下一階段我認為很大的問題是富民政策。而且讓富民優先,尤其是政府不要與民爭利,包括國企、央企。這是下一階段改革的大問題。」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外解釋,將外匯儲備直接分給百姓, 性質上相當於中央銀行隨意印發鈔票, 擴大貨幣的發行量, 其結果就是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藏匯於民的障礙不在於政策, 而在於民眾持有外匯的意願。

③ 我國對外商收購上市公司有哪些特別規定

您好,希望以下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1.收購上市公司的外商應具備的條件
受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應當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較好的財務狀況和信譽,具有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和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的能力。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原則上採取公開競價方式
2.負責審批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的機構
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涉及產業政策和企業改組的,由國家經貿委負責審核;涉及國有股權管理的,由財政部負責審核;重大事項報國務院審批。向外商轉讓國有股和法人股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於上市公司收購、信息披露等規定。任何地方、部門不得擅自批准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
3.外商辦理付款、股權過戶和變更登記的必備條件
轉讓當事人應當憑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的轉讓核准文件、外商付款憑證等,依法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股權過戶登記手續,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手續。轉讓價款支付完畢之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辦理過戶和變更登記手續。
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轉讓當事人應當在股權過戶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外資外匯登記;涉及外商股權再轉讓的,應當在股權過戶前到外匯管理部門變更外資外匯登記。
外商應當以自由兌換貨幣支付轉讓款。已在中國境內投資的外商,經外匯管理部門審核後,也可用投資所得的人民幣利潤支付。外商在福清全部轉讓價款12個月後,可再轉讓其所購股份。
4.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向外商轉讓後,上市公司是否能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向外商轉讓後,上市公司仍然執行原有關政策,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參考資料:《中小企業板上市與投資指南》

④ 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將所籌資金作為投資或者外債投入境內的,如何辦理手續請具體回答,謝謝!

我來試著初步回答一下吧,一個非常rough的調查,希望對你及後面回答的人有所啟發。
1 根據匯發(2002)77號文,第6條,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將所籌資金作為投資或者外債投入境內的,均應按現行的投資、外債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
2 如果作為直接投資,根據匯發(2003)30號文,沒有企業只有投資項目的,在投資項目所在地的外匯管理局申請一個外國投資者專用帳戶。如果有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注冊資本出資的話,從境外帳戶向境內企業的資本金帳戶劃撥錢不需要外匯局審批的。
3 如果作為外債,要和境內企業簽訂借款協議,並在簽字後15天內到外匯局申請外債登記證。然後在外匯銀行開設外債專用帳戶。

⑤ 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規

這個網站裡面有很詳細的關於海外上市的法律和建議http://www.globalipo.cn/news/readnews.asp?newsid=553

記得給我加分啊。呵呵。下面有很詳細的法律
本文所指擬海外上市公司,特指擬上市的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資產均在中國大陸的企業。

國內企業進入國際資本市場融資,首先是要確立公司組織形式為股份公司。下面將向您介紹從股份公司的組建設立到海外上市的程序和工作內容,以便於您安排部署海外上市的工作。

企業發起設立或改制為股份公司並成功地在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還要依據國內及上市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而且這些法律法規在不同時期還有某些變化,這將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組建和上市工作。

一、正確認識股份制和股份制公司

(一)股份制

1、股份公司經營的產品和勞務是商品,股份公司的產權也是商品,因為

它已隨著股票上市而不斷發生產權和股權的交易。所以公司除經營它的商品產品或勞務之外,也要進行資產的經營。

2、進行改造股份制是社會資金的重新組合、企業產權的變革,因此也必

然引起責權利的再分配。

(二)我國股份公司設立的方式

1、發起設立:

發起設立是發起人認購公司首次(設立時)發行股份而設立公司的一種方式。這種設立方式無須製作認股書,無須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無須召開創立大會,設立程序比募集設立簡單。

2、募集設立:

募集設立是發起人認購公司首次(設立時)發行的部分股份,其餘股份向社會募集認購而成立公司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比發起設立方式復雜,要實行公開募股和召開創立大會的程序。

(三)股份公司設立形式

1、新設

按照我國股份制試點的通行做法是,具有投資主體資格的境內、外法人或自然人,主要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將自己所有或依法經營管理的部分財產以發起人的身份出資,組建一家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後,出資人仍獨立存在,原有的法人地位不取消。

2、現有企業改制

現有企業改制,可以實行發起設立,也可以實行募集設立。募集設立時,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實踐中有實力國有企業,多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二、企業重組基本模式

1、整體上市模式

發起人企業不進行資產調整,原企業整體上市,此種模式是用於下列條件:

(1)新建的企業或社會負擔較小的老企業;

(2)資產相關性大、業務單一;

(3)非經營性資產有一定盈利能力。

2、分立模式

原企業集團把經營性資產及相關的負債和權益投入擬上市公司,剝離非經營性資產。被剝離資產若有較強盈利能力,一般應重組成新的法人主體,原企業撤銷;否則就保留原企業法人地位,對擬上市公司控股。使用條件為:(1)大而全性質的大型國有企業;(2)資產相關性不大;(3)上市公司不承擔非經營性資產。

3、合並模式

該模式是原企業通過購買或股權交換方式取得對另一個企業的控股地位或另一企業的全部資產,成立股份公司,被收購企業成為原企業的附屬公司或被撤銷;也可新設立股份公司,納入兩家以上企業的資產,原有企業全部撤銷。適用於:(1)原企業規模小,但相對獨立,業務聯系緊密;(2)各企業有自己的優勢,在行業中有一定的影響;(3)單個一家企業規模小,無法滿足上市的要求。

企業股份制改制與重組,組建股份公司到海外上市,一般需要籌備相當長的時間,編寫多種資料,經過各個管理機關審批,需要技術、財務會計、評估、法律、證券等專業人員參加,最後形成上報文件。因而需要統一的規劃設計、控制、協調、指導、操作,從而保證公司籌備的順利進行。在這一過程中,財務顧問和中介機構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海外上市的意義

1、募集大筆投資性的、不可隨意撤出的企業發展資金。

2、建立長期在股市上融資的條件,每年都可能融得相當30%於上市資產的資金。

3、控股股東的資產放大並可以在股票市場上變現,為投入資金構築了退出平台。

4、有利於規范企業管理、有利於社會監督、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在國際化的技術、市場、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獲得更多的合作機會,為企業走向國際市場創造條件。

6、作為上市公司,能獲得巨大(行情 論壇)的發展和擴張能力。現在的企業並購,已經很少採取現金收購,往往是以股權置換的方式進行。這種能力就是利用股市資金而形成的。

四、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方式和上市地點

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途徑可歸為兩大類: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

(一)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並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我們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紐約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採取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國內重組、審批(目前,證監會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無異議函」,也即取消對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的審閱)和境外申請上市。

(二)境外間接上市

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制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以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間接上市的好處是成本較低,花費的時間較短,可以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但有三大問題要妥善處理:向中國證監會報材料備案,殼公司對國內資產的控股比例問題和上市時機的選擇。

(三)其它境外上市方式

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通常較多採用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兩大類,但也有少數公司採用存托憑證和可轉換債券上市。但這兩種上市方式往往是企業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資時採用的方式。

(四)上市地點

中國企業海外上市地點,多為香港、美國和新加坡。多倫多、倫敦、東京等地也偶有涉及,但影響力相對較小。

第二部分 境外上市基本條件及報送文件

一、公司申請上市的必備條件

目前,證監會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無異議函」,即取消對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的審閱;也取消了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分批預選制,改為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同時還取消了原來重點支持國有企業的提法,只要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不管所有制形式均可申請境外上市。

一般而言,境內企業境外上市須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

具有規范的法人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境內公司業績除了滿足我國證監會的要求,各證交所均對公司申請上市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東盈利不低於2000萬港幣,前兩年累計股東盈利不低於3000萬港元。

二、境內公司申請境外上市需報送的文件

1、申請報告,其內容應包括:公司演變及業務概況,重組方案與股本結構,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說明,經營業績與財務狀況(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本年度稅後利潤預測及依據),籌資用途。申請報告需經全體董事或全體籌委會成員簽字,公司或主要發起人單位蓋章。同時,填寫境外上市申報簡表。

2、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境外上市的文件。

3、境外投資銀行對公司發行上市的分析推薦報告。

4、公司審批機關對設立股份公司和轉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復。

5、公司股東大會關於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決議。

6、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評估的確認文件、國有股權管理的批復。

7、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文件、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的批復。

8、公司章程。

9、招股說明書。

10、重組協議、服務協議及其它關聯交易協議。

11、法律意見書。

12、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盈利預測報告。

13、發行上市方案。

第三部分 境外上市相關法律、法規名錄

一、基本法律方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5、香港《公司條例》

6、香港《證券條例》

7、香港《保障投資者條例》

8、香港《證券(披露權益)條例》

9、香港《股份回購守則》

……

二、公司章程方面

1、《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

2、《關於到香港上市公司對公司章程作補充修改的意見的函》

3、《中國證監會海外上市部關於到境外上市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資股股東發出會議通知信函時間的函》

……

三、發行與交易管理

1、《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2、《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

3、《國務院關於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

4、《國家經貿委、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促進境外上市規范運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見》

5、《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

6、《關於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

7、《關於境內企業到境外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存在的問題的報告》

8、《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

9、《監管合作備忘錄》

10、《香港創業板上市規則》

……

四、外匯管理方面

1、《結算、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

2、《關於境外上市企業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3、《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

4、《關於進一步加強外商投資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

……

五、財務審計方面

1、《企業財務通則》

2、《企業會計准則》

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4、《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

5、《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

6、《企業兼並有關財務問題的暫行規定》

7、《股份制試點企業股票香港上市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補充規定》

8、《股份制試點企業股票香港上市會計報表有關項目調整意見》

9、《關於香港上市的股份制試點企業執行何種會計制度等問題的通知》

10、《國際會計准則》

11、《國際審計准則》

12、香港《標准會計實務說明》

……

六、工商稅收管理

1、《關於境外發行股票的股份制公司徵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2、《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

七、國有資產和股權方面

1、《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暫行規定》

2、《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

3、《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及《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4、《關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國有資產折股等問題的復函》

5、《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

6、《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股東行使股權行為規范意見》

7、《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管理辦法》及《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管理辦法》

第四部分 海外上市中常見問題

一、企業在國外發行股票有何好處:

1、在國外發行股票,可以增加發行者的國際聲望,提高發行者的地位、信譽和知名度,從而有利於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以及在對外貿易中取得信貸和服務的優惠。

2、在國外證券市場發行股票,股東分散,發行者可較為自由地使用籌得的資金,降低企業被新股東控制的風險。

3、在國外證券市場發行股票,能夠籌集到各種貨幣的資金,滿足對外匯資金的需求。

4、國外證券市場資金來源廣泛,股票易於發行, 特別是當國內採取金融緊縮措施時,這種發行大為必要。

二、企業如何為自身正確定位(必要性)

需由財務顧問通過對企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產業趨勢與政策分析,研究分析企業的市場潛力和擴張能力,幫助企業制定長期戰略發展規劃,並以此確定企業的融資計劃和並購擴張等資本經營的安排。

三、企業如何選擇正確的融資方式

財務顧問根據對企業的客觀論證和融資方式的可操作性分析,提供境內外的項目融資、產權融資、租賃融資、證券融資、投資基金等多種融資方式供企業比較,企業藉助專業力量,根據自身的經營目標和融資目的選擇最優的融資方案。

四、企業是否上市及其上市的時機、途徑和方法

財務顧問根據企業狀況作出是否上市的可行性分析,並對企業上市作出總體規劃,確立上市時間表,提供發行上市股票不同時間地點、途徑的建議,使企業作出充分准備。

五、企業如何優化資本結構,增強擴張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問題

財務顧問根據企業經營目標和資本運作情況,協助制訂現代企業制度綱要,作出企業法人治理方案和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並定期組織專家顧問團成員與企業座談交流,提供權威的企業診斷咨詢報告和管理決策方案。

六、企業在海外上市過程中如何與境外中介機構打交道

選擇既了解國內企業同時又熟悉海外資本市場,且經驗豐富有良好業績的財務顧問,可以在上市過程中為企業設計最佳的方案,並能很好地協調各機構之間的關系,使企業能順利、高效、迅速地實現上市目標。

⑥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改革文章

當前人民幣匯率機制的形成,雖然由市場供求來決定,但是從嚴格意義來說,並未形成真正的外匯供求關系。這是因為:
(一)強制結售匯制的缺陷。雖然目前我國對經常項目的外匯支出基本上沒有限制,但是對資本項目仍實行較為嚴格管理,這種體制下形成的外匯交易受到體制約束,不能充分、完全、真實地反映市場的供求關系。加之,在近幾年的實際運行過程中,由於出口貿易增長快,外貿出現大量順差,加上外資的大量流入,特別是1996-1999年年間,人民幣的利率水平高於美元,造成結匯額大於售匯額。表現在銀行業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持續供大於求,而且同期外匯需求則相對不足。在銀行間外匯市場主體缺乏,市場機制尚未健全的情況下,想通過市場機制來調節外匯供求根本無法做到。雖然央行幾次調整了外匯指定銀行的結售匯頭寸,仍然無法從根本上改變外匯供求關系,於是造成中央銀行被動入市進行干預,充當外匯交易最後差額的承擔者,失去了外匯調控的主動權。
(二)匯率缺乏彈性。1994年以來,除1999年外,我國國際收支無論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都呈現雙順差的局面。外匯市場上人民幣長期處於供大於求的情況,央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不可避免。這表明,人民幣匯率水平不是純粹由市場真實供求所決定。在較大程度上,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所制約。近兩年來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只是在1美元兌8.23-8.28元人民幣之間波動,波動幅度和彈性區間極小,匯率基本上釘住美元。
(三)金融市場的不完善。由於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資本項目未放開、資金不能自由流動、市場金融工具匱乏,這都是造成我國外匯市場仍然是一個不成熟、不完善的市場。因此在今後的一段時期里,央行的干預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取向對外匯的供求起到較大的調節作用。
改革面臨的思考
(一)如何處理把握好市場供求與國家宏觀政策調控的關系。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運行體系中,最終必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才能使外匯資金供求完全放開,真正實現由供求確定匯率運行機制。但需注意的是,資本項目的放開是要具備條件的,放開應逐步有序的進行。在過渡時期,即使逐步實現了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情況下,也不能忽視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取向和央行的干預調控作用。
(二)如何保持和實現匯率的穩定與均衡。如何確定一國貨幣的匯率水平,保持一種「最佳」或「適當」的匯率狀況,這涉及所謂「均衡匯率」問題。也就是說,使匯率的變動與經濟內部和外部關系獲得一種協調、合理的關系,能促進和達到內外平衡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充分發揮匯率在國民經濟的杠桿調節作用。為此,應進一步鼓勵和推動人民幣匯率的基礎理論研究。比如,對國際價值論、購買力平價論、出口換匯成本、均衡匯率模型、匯率預警模型以及其他理論模型和相關方案,比如盯住單一貨幣或一籃子貨幣、爬行浮動、管理浮動、單獨浮動等都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討。
(三)如何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金融市場將全方位的開放框架下,構建和完善人民匯率機制。世貿組織所倡導的基本原則是:自由競爭原則、自由貿易原則、非歧視原則、透明度原則。在這種原則下,為適應和迎接經濟金融全球化的挑戰,為實現經濟金融與國際接軌,就必須消除國內外資本自由流動的障礙,這就要求做到國內外資金價格市場化、進而匯率的市場化。也就是說,在逐步實現資本項目開放的條件下,實現人民幣的自由兌換,這是構築人民幣與外幣價值比較和自由兌換所形成的市場均衡匯率的基礎。只有這樣,才能把國內外市場的價格信號、更直接、更迅速、更准確地反映出來,才能使中國經濟與實現自由競爭和自由貿易原則的國際經濟融合,才能實現國內價格體系逐步與國際市場價格體系靠攏,才能作到競爭機制按照透明度的原則和共同的游戲規則在各個層面上反映出來。這是一個緊迫的大課題和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但絕不能一蹴而就,必須逐步有序地進行。
幾點建議
以當前形勢來判斷,人民幣的匯率總體水平應保持不變,這有助於匯率的穩定,有助於我國和世界經濟貿易的發展。可考慮如下改革措施。
(一)應該對我國建國以來,各個時期,各個階段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形成、特點,問題,結合當時的經濟政治的背景和對外經濟貿易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和反思。特別是當前,人民幣受到國外升值的強大壓力時,更應該沉著應對。要總結成功的經驗,也要總結不利的教訓。
(二)改變盯住美元為「一籃子貨幣」掛鉤的匯率機制。選擇我國對外經貿往來中經常使用的若干種貨幣,按其重要程度確定權重,根據這些貨幣在國際市場上升降幅度,加權計算出人民幣的匯率。這樣的改變,將有助於人民幣匯率的水平更趨於合理。
(三)擴大匯率的彈性區間。目前人民幣匯率每日波動幅度太小,匯率缺乏彈性,可以根據國內外外匯市場的供求等因素把波動的幅度擴大到上下1%。建立內部匯率目標區。目標區上下限可定為10-15%,可根據國內外經濟貿易發展狀況,外匯市場交易狀況和匯率走勢預期以及其他因素進行階段性的調整。保持人民幣匯率調節的長期靈活性,更好的應對投機的沖擊。
(四)緩解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壓力。鑒於人民幣有升值的預期,市場已有所反應。1.外資流入有增加的勢頭(包含迴流的外匯)。美元資金除進行投資外,想獲取人民幣升值的好處,匯率走強的歐元、日元也趁勢流入,其結果將造成外匯儲備的增加,同時加大人民幣基礎貨幣的投放,形成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對此,應加強對外資投向的引導,同時進一步加強外匯儲備的管理和運用。2.國內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對美元外匯貸款的需求有較強的增長趨勢,一來美元利率處於低水平,二來沒有匯率風險,甚至可能獲得匯率預期的好處。對此,要引導資金的運用渠道,特別關注把美元換成人民幣使用的投向。3.增加銀行外幣業務的產品和創新。如發行外幣面值的存單、證券,代客進行國外證券買賣,開展外匯與人民幣的遠期買賣、遠期合約、貨幣掉期、外匯期權等業務。進一步溝通本外幣資金的交易、兌換渠道。通過人民幣升值心理預期的契機,進一步活躍外匯市場融資與交易、積極開展規避匯率風險業務,完善供求關系,確保人民幣匯率的穩定。

06年3月21日晚,央行宣布人民幣匯率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藍子貨幣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
從宣布的方案來看,有三個值得注意的特點。一是匯率升值的幅度大大低於市場預期,升值幅度僅為2.07%(21日國家外匯管理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匯率為100美元=827.65元人民幣);二是盡管央行公告稱人民幣不再盯住單一美元,但同時也不盯住一藍子貨幣,而是參考一藍子貨幣。至於這一藍子貨幣是什麼,藍子中的貨幣品種及其結構是什麼並沒有公布。但可以肯定地說,美元占藍子中肯定占重要比重,其次是日元、歐元;三是人民幣確立兌美元的中間匯率後,其波動范圍並沒有拓寬,仍在3‰的范圍之內,波動范圍大大低於實行管理浮動匯率制貨幣的波動幅度。
從以上幾個特點看,我們可以認為這次人民幣匯改是在面臨國際壓力下對人民幣匯率作出的一次漸進式的改革,象徵意義大於實際影響,長遠意義大於短期意義,歷史意義大於實際意義。這次匯改也基本體現了溫總理提出的人民幣匯改的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三大原則。
首先,這次匯改意味著央行開始正式運用匯率這一經濟杠桿來調控宏觀經濟的內部平衡和外部平衡。實際上,自90年代中期以來,匯率這一杠桿手段一直處於旁落手段。匯率手段的運用將增強政府調控經濟的能力,更好地發揮政府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
其次,由於這次幅度調整的微調性質,調整幅度大大低於市場預期,市場對人民幣的升值預期將隨這次調整而有增無減,人民幣有可能因此而面臨更大的升值壓力,國際收支的資本項目和隨之相聯的國際儲備資產有可能有增無減。
第三,人民幣有可能中期因此而進入小幅升值的新階段。這將和80年代人民幣的走勢形成鮮明的對比。
第四,央行盡管稱不再盯住單一美元,但因一藍子貨幣的具體情況沒公布,再加上美元的國際地位及中美貿易的重要性,美元仍是人民幣盯住的最重要的貨幣,只不過人民幣盯住美元從原來的顯形盯住改成是隱性盯住。
第五,在宣布升值2%的同時,央行宣布調境內商業銀行美元和港幣存款利率5%,這似乎是企圖對匯率調升的影響起到對沖的作用,減緩因匯改造成的熱幣沖擊。
匯率的變動和匯率制度的改革必將對我國經濟生活帶來重大的影響,對股市影響不可避免。
由於小幅升值後,人民幣的升值預期將有增無減,因此,包括QFII在內的境外資金並不會因為人民幣升值而出逃,而是會進一步注入國內的各類市場。
盡管如此,盡管升值後對不同上市公司可能帶來不同的影響,但是,人民幣升值在宏觀上對出口會有影響,對GDP有一定冷卻作用,因此,對上市公司業績的提升會帶來一定影響,股票市場總體會因此受到抑製作用,特別是當目前市場十分脆弱時,盡管這種抑製作用很小,但有較大的放大效應。
從具體公司來看,旅遊、紡織業等出口價格需求彈性較小產品的行業可能會有較大的影響,但這種影響很大程度上是心理上的。
人民幣進入正常浮動後,也對上市公司的外匯風險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匯率對企業構成的交易風險和經濟風險及會計轉換風險將逐步顯露。

⑦ 金融體制改革 存款保險制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我國金融改革盡管已經取得了較大進展,但與現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還難以有效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要下更大的決心,用更大的氣力推進金融改革,從根本上破除金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增強金融業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形成有利於金融穩健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經濟增長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
一是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改革。繼續完善已上市銀行的公司治理,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邊界,提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履職能力,真正建成決策科學、執行有力、監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切實推進業務發展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轉變。強化內部控制,建立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加大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建立市場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探索商業銀行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改革。加大上市銀行信息披露力度。大力加強基層分支機構改革。繼續推進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和上市准備工作,著力推進「三農」事業部制建設。繼續深化國家開發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不斷推進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通過深化改革,加快形成一批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效益良好、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強的現代化銀行。
二是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近年來,雖然我國農村金融不斷發展,但是由於多方面原因,農村金融仍然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為此,要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提高農村金融運行質量和效率,顯著改善「三農」金融服務,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三是大力推進小企業金融服務改革。通過改革增加小企業金融服務供給。進一步鼓勵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不同形式的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或小企業服務中心。增加網點數量,擴大小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加強信貸機制創新,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採取動產、應收賬款、倉單、股權和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矛盾。落實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等扶持政策,設立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提高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比重,確保全年小企業信貸投放的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信貸投放的增量高於上年。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
四是繼續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穩妥推進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完善業務規則,逐步有序擴大試點范圍。抓緊做好股指期貨推出前的各項准備工作,適時推出股指期貨。推動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體上市,消除改制上市遺留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穩步推進創業板建設、新股發行制度等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的改革步伐,有序推出符合經濟發展需要的證券期貨新品種,不斷提高市場運行的活力和效率。大力推進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積極發展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規范發展信用評級機構,促使我國債券市場逐步向健康、成熟、完善和開放的方向邁進。
五是繼續深化保險業改革,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鞏固發展保險公司改制上市成果,推動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整體改制、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在香港上市、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穩步推進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監管。積極穩妥地推進保險營銷體制改革試點,鼓勵保險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探索完善營銷模式,維護營銷隊伍穩定,提高營銷隊伍素質。提升服務能力,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鼓勵各地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保險試點,探索創新「三農」保險經營組織形式,推動農村相互保險和村鎮保險試點。逐步擴大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的試點區域。推動養老保險業務創新。引導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發展和業務轉型。在試點的基礎上,擴大責任保險的覆蓋范圍。建立並完善巨災保險制度。促進內控制度建設,以內控監管為抓手,堵塞保險公司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通過培育市場,完善行業自主發展的內生機制;通過公司改革,理順行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通過完善制度,營造行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六是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動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改革,簡化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允許企業出口收匯存放境外,進一步便利企業靈活運用外匯資金。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繼續以拓寬資本流出渠道為重點,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中資企業外債試點,統一中外資企業外債管理政策。完善全面的外匯債權債務制度。
七是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國際金融規則制定。加強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機構間的協調合作,提高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測與管控能力。加強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探索逆周期監管,不斷完善具有前瞻性的監管機制。強化資本監管和流動性風險監管。推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促進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積極推動基金組織份額和治理結構改革。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標準的討論制訂。加強對國際金融形勢的跟蹤和評估,預防跨境金融風險傳染。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努力防範各種金融風險,確保金融體系穩健和安全。

⑧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部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審批許可權的通知的匯發[2010]29號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批許可權由總局下放至分局的業務
(一)境內企業境外放款超過規定比例和金額的個案,由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分局」)根據集體審議會議意見辦理,相關批復文件應同時抄報總局資本項目管理司。
(二)符合現行法規確定的資本項目管理原則、但相關文件和業務操作規程中無明確規定的個案,由所在地分局根據集體審議會議意見辦理,相關批復文件應同時抄報總局資本項目管理司。
(三)境內中資企業短期外債余額指標的核定,由所在地分局根據本年度總局確定的短期外債余額指標核定的原則,在本地區短期外債余額指標內核定。
二、審批許可權由分局下放至中心支局(支局)的業務
分局可根據轄區內具體情況,就以下業務對轄內中心支局(支局)進行相應授權:
(一)外國投資者競標土地使用權的保證類專用外匯賬戶開立、變更、注銷和資金劃轉的核准。
(二)外國投資者產權交易外匯資金(包括價款及交易保證金)託管及結算專用外匯賬戶開立、變更、注銷和資金劃轉、結匯的核准。
(三)境內企業境外放款資金付匯及資金匯回入賬核准。
(四)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或認股期權計劃資金調回及結匯的核准。
三、外匯指定銀行可直接辦理的業務
(一)外資參股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含保險公司,下同)外方利潤購付匯的核准,由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資參股非銀行金融機構應在匯出利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銀行購付匯單據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備案。
(二)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從境內支付境外上市費用匯出的核准,由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應在匯出上述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數據報備所在地分支局。
四、簡化業務審核材料
企業在辦理涉及資本項目購匯的業務時,可不再提交「最近5個工作日的人民幣賬戶對賬單」。
以上審批許可權調整後,外匯局、外匯指定銀行應完善相應的內控管理制度,加強人員培訓,嚴格執行有關資本項目外匯業務管理文件和操作規程的規定,並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報備手續(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操作規程詳見附件)。各分支局應加大對有關審批事項的事後監督和檢查力度,進一步加強統計監測。在遇到重大情況和政策問題時,應及時向總局反饋。
接到本通知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將通知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外資銀行,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應盡快將通知轉發至所轄分支機構。
本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實施。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司反饋。聯系電話:略。
特此通知。
附件: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操作規程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⑨ 個人外匯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個人外匯管理包含以下幾部分內容:

(首先目前,對於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外匯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1. 個人結售匯


    對於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

    年度總額以內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下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境外個人購匯主要是審核其人民幣來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境外個人購匯時,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額度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2. 個人匯款

    個人從境外收入的外匯可直接在銀行辦理入賬手續;

    境內個人從外匯儲蓄賬戶向境外匯出外匯用於經常項目支出的,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境外個人從外匯儲蓄賬戶向境外匯出外匯用於經常項目支出的,直接在銀行辦理。

  3.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不再區分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統稱為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統一管理。

    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的開立、使用、關閉等業務均在銀行直接辦理。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和配偶)賬戶中的資金可在銀行辦理境內劃轉。

    個人從事對外貿易可開立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視同機構外匯賬戶進行管理。

  4. 個人外幣現鈔

    個人外幣現鈔業務主要包括存入、提取、匯出和攜帶。

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需經外匯局審核。

個人手持外幣現鈔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當日累計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對於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實行限額申報制管理,攜入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無須向海關辦理申報;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需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實行指導性限額管理,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直接攜出;攜出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原則上不允許攜帶出境。

望採納,謝謝~



⑩ 中國經常項目的外匯管制有那些措施

外匯管制(ForeignExchangeControl)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中國的外匯管制情況可以分外經常項目、資本項目跟匯率管理。其中經常項目包括賬戶管理跟外幣現鈔管理。
經常項目:包括賬戶管理跟外幣現鈔管理。
(1)賬戶管理

賬戶管理要求境內機構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銀行結匯由強制結匯向意願結匯過渡。企事業單位需要外匯,只要憑有效憑證到外匯指定銀行用人民幣兌換,銀行即售給外匯。

(2)外幣現鈔管理

外幣現鈔管理要求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3、政府領導人出訪;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5、其他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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