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管局進口企業名錄登記是什麼意思
外管局進口企業名錄登記是指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持有關材料到外匯局辦理名錄登記、變更、注銷等手續。
法律依據:
1、《中國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
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前款規定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2、《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第十一條:
企業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應當持有關材料到外匯局辦理名錄登記手續。名錄企業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到外匯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企業終止經營或被取消對外貿易經營權的,應當到外匯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1)寧波外匯局新辦名錄企業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一、新辦條件:
1、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
2、無對外貿易經營權,但確有客觀需要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二、變更條件:
名錄內企業的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天內,持相應變更文件或證明的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變更手續。
三、注銷條件:
名錄內企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在30天內主動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注銷手續:
1、終止經營或不再從事對外貿易;
2、被工商管理部門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3、被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對外貿易經營權。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進口單位名錄登記
⑵ 寧波新公司開美金賬戶,去國家外匯局寧波分局備案,需要帶什麼資料
需要身份證和銀行卡,然後自己本人去就行了
⑶ 新辦進出口企業到外匯管理局辦理什麼登記手續
新辦進出口企業到外匯管理局辦理開通外匯賬戶手續。
開設外匯賬戶手續:
流程: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
⑷ 辦理企業名錄登記,外匯登記
不用,只有在你有預付業務或者預收業務的情況下才需要在平台上做預收或預付的登記
⑸ 怎樣向外管局申請進入進出口企業名錄
進出口單位取得進出口經營權後,應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然後讓外管局申請進入進出口企業名錄。准備好蓋有公司章的備案申請,相關證件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及附件,外匯登記證。
⑹ 外匯管理局名錄登記怎麼辦理
如果已經在外匯局辦好「進口付匯企業名錄卡」,則是名錄企業;如果沒有名錄卡,就不是。
更多詳情請點擊"查看原帖"
⑺ 8月份改革後叫企業到外匯辦理企業名錄登記(我是出口企業),外匯賬戶備案手續,是什麼意思啊帶什麼資料去呢
請參閱《國家外匯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的公告》
附件2《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
第三條、第四條
第三條 企業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需持《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書》(見附1)、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辦理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見附2)及下列資料有效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登記手續:
(一)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依法不需要辦理備案登記的可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等;
(四) 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外匯局審核有關資料無誤後為其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確有客觀需要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辦理名錄登記時可免於提交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資料。
第四條 從事對外貿易的保稅監管區域企業(以下簡稱區內企業)按照《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辦法》辦理外匯登記手續時,應當簽署《確認書》。區內企業在取得《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登記證》並簽署《確認書》後自動列入名錄。
⑻ 請教下,我們公司有進出口經營權,也有外匯登記證了;怎麼才能知道企業是外匯管理局的名錄內企業;謝謝~
如果已經在外匯局辦好「進口付匯企業名錄卡」,則是名錄企業;如果沒有名錄卡,就不是。
⑼ 企業開外匯賬戶需要辦理名錄備案登記,需要帶什麼資
請參閱《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的公告》附件2《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第三條企業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需持《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書》(見附1)、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見附2)及下列資料有效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登記手續:(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依法不需要備案登記的可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等;(四)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外匯局審核有關資料無誤後為其名錄登記手續。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確有客觀需要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名錄登記時可免於提交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資料。第四條從事對外貿易的保稅監管區域企業(以下簡稱區內企業)按照《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法》外匯登記手續時,應當簽署《確認書》。區內企業在取得《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登記證》並簽署《確認書》後自動列入名錄。
⑽ 我是11年01月30日在外匯管理局辦理的進口單位付匯名錄請問是怎麼確認我是不是A類進口單位
A類企業如果存在付匯與到貨差額超過十萬美元也需要在服務平台上報告,教材上也有說到幾種需逐筆報告的范圍的。查企業的分類情況,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查看企業基礎信息里有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