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貿出口收款中的信用證的操作流程
信用證操作流程簡述如下:
1.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2.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5.賣方收到信用證,並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即裝運貨物。
6.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 承兌或議付銀行。
7.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9.開證行審核單據無誤後,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10.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後交單,然後買方憑單取貨。
信用證的開立
1.開證的申請 進出口雙方同意用跟單信用證支付後,進口商便有責任開證。第一件事是填寫開證申請表,這張表為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建立了法律關系,因此,開證申請表是開證的最重要的文件。
2.開證的要求 信用證申請的要求在統一慣例中有明確規定,進口商必須確切地將其告之銀行。信用證開立的指示必須完整和明確。申請人必須時刻記住跟單信用證交易是一種單據交易,而不是貨物交易。銀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請人不能希望銀行工作人員能充分了解每一筆交易中的技術術語。即使他將銷售合同中的所有條款都寫入信用證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騙,他也無法得到完全保護。這就需要銀行與申請人共同努力,運用常識來避免開列對各方均顯累贅的信用證。銀行也應該勸阻在開立信用證時其內容套用過去已開立的信用證(套證)。
3.開證的安全性 銀行接到開證申請人完整的指示後,必須立即按該指示開立信用證。另一方面,銀行也有權要求申請人交出一定數額的資金或以其財產的其他形式作為銀行執行其指示的保證。按現行規定,中國地方、部門及企業所擁有的外匯通常必須存入中國的銀行。如果某些單位需要跟單信用證進口貨物或技術,中國的銀行將凍結其帳戶中相當於信用證金額的資金作為開證保證金。如果申請人在開證行沒有帳號,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請人在其銀行存入一筆相當於全部信用證金額的資金。這種擔保可以通過抵押或典押實現(例如股票),但銀行也有可能通過用於交易的貨物作為擔保提供融資。開證行首先要對該筆貨物的適銷性進行調查,如果貨物易銷,銀行憑信用證給客戶提供的融資額度比滯銷商品要高得多。
4.田請人與開證行的義務和責任
申請人對開證行承擔三項主要義務:
(1)申請人必須償付開證行為取得單據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貸款。在他付款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仍屬於銀行。
(2)如果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一致而申請人拒絕"贖單",則其作為擔保的存款或帳戶上已被凍結的資金將歸銀行所有。
(3)申請人有向開證行提供開證所需的全部費用的責任。
開證行對申請人所承擔的責任:
首先,開證行一旦收到開證的詳盡指示,有責任盡快開證。
其次,開證行一旦接受開證申請,就必須嚴格按照申請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證的通知
1.通知行的責任 在大多數情況下,信用證不是由開證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過其在受益人國家或地區的代理行,即通知行進行轉遞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優點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責任是應合理謹慎地審核它所通知信用證的表面真實性。
2.信用證的傳遞方式 信用證可以通過空郵、電報或電傳進行傳遞。設在布魯塞爾的SWIFT運用出租的線路在許多個國家的銀行間傳遞信息。大多數銀行,包括中國的銀行加入了這一組織。
3.有效信用證的指示 當開證行用任何有效的電訊傳遞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證或信用證的修改,該電訊將被認為是有效信用證文件或有效修改書,並且不需要再發出郵寄證實書。
② 信用證是依據買賣合同開立的,出口商要保證安全收匯,必須做到什麼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按時完成貨物
2、盡量不要做100%信用證,要做即期信用證。拖得時間越長,危險損失就越大。
3、按照信用證的要求按時交單。嚴格審理信用證,注意文字陷阱。
4、對對方企業要有一定的了解,萬一再發貨時對方公司倒閉,而且他還沒有付款,呢就倒血霉了。我司碰到過。
主要風險如下,注意規避:
1. 要求出貨人出貨前需經指定的第三者出具驗貨證明(isnpection certificate signe by XXXXX),並規定驗貨證明的簽署需經開證行確認相符;這部份的風險在於會因「驗貨證明簽署無法確認」等理由拒付款或因此再次的確認過程中,開證行向議付行額外多收取較高的郵電費用。
2. 無追索權信用狀(NON RECOURSE L/C):
當信用證中有"Without Recourse"字眼出現時,當對方拒付款時無法向其票據背書人或前手等行使索回貨款的權力!簡單說就拿不到貨款!!
3. 開證行與付款行非同一方時:
開證行與付款行非同一方時會產生(1) 付款延遲(2) 或文件暇疵認定不接受拒付的風險
4. 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的風險;
(1). AT SIGHT L/C 即期信用證風險較少
(2). USANCE L/C 遠期信用證,其風險在買方承兌後的期間越長對賣方來說風險越高;
(a) 信用風險:因為賣方得承擔買方這段期間的信用風險(**譬如買方因故結束營業)
(b) 匯率風險:在未兌現前外匯市場上的匯率波動風險。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③ 國際貿易實務中信用證對收貨人的規定有哪三種方式
一、記名提單(straightB/L)
這是指在提單上具體寫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
二、指示提單(orderB/L)
這是在提單上的收貨人欄中有「Order」(憑指示)字樣的提單。實務中常見的可轉讓提單是指示提單。指示提單必須經過背書轉讓,可以是空白背書,也可以是記名背書。
二樓所稱 2,憑托運人指定-即收貨人欄內填寫:TO ORDER 或TO ORDER OF SHIPPER, 3,憑開證行指定-即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事實上都屬指示性提單。
指示提單有四種抬頭:
A.憑銀行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theorderofxxBank」。
B.憑收貨人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theorderofA.B.C.Co.Ltd」。
C.憑發貨人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theorderofshipper」,並由托運人在提單背面空白背書。這種提單亦可根據信用證的規定而作成記名背書。托收人也可不作背書,在這種情況下則只有托運人可以提貨,即是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
D.不記名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theorder」,並由托運人在提單背面作空白背書。亦可根據信用證的規定而作成記名背書。
三、3)來人提單/不記名提單/空白提單(BlankB/LoropenB/LorbearerB/L)
這是指在提單收貨人欄內只填寫toBearer(提單持有人)或將這一欄空出不寫的提單。來人提單不需要任何背書手續即可轉讓,或提取貨物,極為方便。但如果提單遺失或被竊,然後再轉讓給善意的第三者手中時,或者在無正本提單憑擔保提貨時,極易引起糾紛。所以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較少使用這種提單。有些國家明文規定不準使用這種來人提單
④ 在國際貿易中收到信用證後應該怎麼處理〉
收到信用證後首先審證,看看收到的信用證是否和之前草單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則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准備生產,然後訂艙,安排運輸,准備單證,提交銀行,坐等收款。
對於信用證來說,單證是最核心部分。一定要在製作單據時候保證單單一致,單證相符。
下面這三本書好好學了,就知道信用證的具體操作了:
一個單證員的成長(5份信用證6套單據串講起來的故事式信用證操作教材):
http://union.dangdang.com/transfer/transfer.aspx?from=P-265913&backurl=http://search.dangdang.com/search_pub.php?key=%CD%E2%C3%B3%B5%A5%D6%A4%BE%AD%C0%ED
信用證英語(37個國家與地區的37份信用證,全部有中文對照翻譯):
http://union.dangdang.com/transfer/transfer.aspx?from=P-265913&backurl=http://proct.dangdang.com/proct.aspx?proct_id=20413076
國際貿易制單實務(最貼近實務的高職外貿單證教材,以一份SWIFT信用證串講):
http://union.dangdang.com/transfer/transfer.aspx?from=P-265913&backurl=http://proct.dangdang.com/proct.aspx?proct_id=20786037
⑤ 一般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信用證結匯(把進口和出口的都解釋出來)
現在大部分出口跟進口都是用信用證結匯啊,首先,信用證是銀行信用,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可以避免商業詐騙,當然,假如你遇到的是老顧客,大家關系很好,可以考慮改用其他吧,不過也有些案例,有些「老顧客」先跟你成交幾筆比較小的金額,等跟你建立比較好的額關系後,就成交大的金額,這時候他們往往要求賣家不要使用信用證,最後往往很多賣家錢貨兩失的。個人建議還是使用信用證好。
⑥ 通過LC(信用證)收到外匯要怎麼結匯,請告訴我一下流程 。謝謝~!
收到外匯銀行會通知你,然後:
1. 電子口岸網上有額度後,帶電子口岸卡去核查一下
2. 一般第二天就可以收匯了,到銀行填寫進賬單等單據
3. 第三天到賬,然後到電子口岸網上交單
4. 網上收匯核銷有信息後,收匯核銷即可
5. 有退稅的話辦理退稅
⑦ 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條件與進出口外匯核銷是怎樣的關系
信用證或其它付款方式,無論進出口都需要核銷。出口貨物在報關發貨、收到貨款後,電子口岸交單,再憑出口核銷單、報關單、收匯水單、出口發票、核銷報表在網上做核銷申報後到外匯局核銷,再申請退稅。進口貨物在到岸報關提貨、銀行議付完成後,電子口岸交單,再憑進口核銷單(黃聯)、報關單、核銷報表不需網上申報直接到外匯局核銷。需要說明的是,進口的付款方式為信用證、異地付匯、有預付貨款的需要核銷,如果是貨到後再付款不需到外匯局,付款後銀行會做核銷申報。
⑧ 在出口貿易中,收到的信用證可否失效
出口方不履行信用證也是可以的,至於傭金請雙方協商,理論上傭金應該是基於實際成交的。
⑨ 國際信用證在國際貿易中的詳細使用過程
跟單信用證操作的流程簡述如下:
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賣方收到信用證,並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即裝運貨物。
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開證行審核單據無誤後,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後交單,然後買方憑單取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