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變更登記及注銷登記應當如何辦理
新辦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境外投資基本情況登記表》;
(2)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核準的批復(法規規定免除該項審查的除外);
(3)(非金融類的境外投資)應提供商務管理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投資批准證書》;
(4)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和中方外匯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應提供國家發改委對該項投資的批復;
(5)金融類的境外投資應提供相關金融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批准文件;
(6)援外項目不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直接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辦理時另需提供:商務部下達的援外任務書;使用援外合資合作基金的項目應提供外經貿部授權部門的借款批復;使用援外優惠外匯貸款的項目應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貸協議;涉及購匯的,提供項目的用匯清單。
註:2.3.4.5.6驗原件留復印件。
境內投資者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名稱、經營期限、合資合作夥伴、合資合作方式發生變更,或者注冊資本、投資總額、股權比例變更及發生其他資本變更,或者通過上市、收購、參股、換股等方式進行資本運作的,境內投資者應在變更發生後60天內,持如下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手續:
(1)書面申請;
(2)《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登記變更事項後將變更頁復印,原件返還);
(3)投資主管部門對變更事項的批准或者備案文件;
(4)相關變更事項的真實性證明材料,其中:境內投資者使用其境外投資利潤對其相關境外機構增資或在境外進行再投資的,應提交利潤分配決議、增資或再投資的相關協議。
註:3.4驗原件留復印件。
境內投資者投資的境外機構因破產、解散、清算、經營期滿等原因注銷或已停止實質性經營性活動的,其境內投資者須持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並繳回《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
(1)書面申請(境外企業基本情況、注銷或停止經營的原因、目前資產狀況、應調回境內資產金額等);
(2)《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1996第193號令)
《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89]匯管條字第118號)及《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90]匯管投字第381號)
《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審批程序和下放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商合發[2003]126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43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120號)
《關於援外項目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1999)251號)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B. 中國法律有沒有規定不允許在外國平台進行外匯交易
炒外匯是合法的。《刑法》明確炒外匯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現行法律,我國並沒有限制公民的個人的此種投資行為,就像近期在國內被禁止的虛擬代幣發行融資,不禁止公民私人間進行點對點代幣交易,也不禁止公民,投資海外的虛擬貨幣項目,
也不禁止公民在海外虛擬代幣平台進行交易,同理,對於外匯,其也只是一種投資標的,國家並沒有出台法律禁止公民個人的海外投資行為,但是由於國內國內還沒有完全開放外匯保證金業務,國內並沒有公司或機構自己組織公民進行外匯交易。
國內開設外匯投資平台,為海外外匯交易平台提供代理服務收取傭金,則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以提供海外外匯平台代理服務為例,
在司法實務中,司法機關往往會認定該類平台未依法取得行業監管部門的批准或者備案同意,擅自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 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屬於典型的非法經營行為。
法律依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境內個人、境內機構可以保留外匯收入
取消了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入強制結匯的規定,也就是說,境內個人和境內機構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入可以保留,積攢,這是合法外匯的重要來源。
二、交易平台的合法性
其次,交易平台的選擇必須合法。一般來說,比較普遍的合法做法是,利用國外母行的網路在線平台進行交易。這種交易平台都是全球性適用的,一般,國外母行有些會由境內分行向銀監會申請電子銀行業務經營許可證,同時在國內放置伺服器鏈接到國外平台,這是可以操作的。
三、區分外匯交易和人民幣結售匯
外匯交易是外匯與外匯之間的交易,不會影響人民幣收支平衡,不同於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結售匯業務。我國沒有任何法律法規限制外匯與外匯的交易,只要有「外匯兌換業務」的經營范圍的銀行都可以做。
四、關於單行刑法
首先,所有外匯犯罪是行政管理性的犯罪,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是犯罪的前提,我國沒有行政管理法律禁止外匯交易,因此不可能構成犯罪。其次,縱觀該法,主要關注於騙匯等欺詐性外匯交易行為,誠實守信的外匯交易受到法律保護。
但是,必須注意,外匯交易應當在由外匯兌換業務資質的銀行辦理,外國銀行的分行沒有關系,母行也可以在中國辦理。
五、外匯交易的實際需求
外匯交易除了投機套利外,有很多對沖匯率波動風險的功能,是無法剔除的重要金融交易工具,否定它的合法性沒有任何意義,再說了,我拿美元換成歐元,關別人什麼事,別拿人民幣倒騰來倒騰去就行。
(2)對外投資的外匯審理擴展閱讀
根據外匯交易規定:
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客戶
1 ) 手頭有一定數量外幣資產的:例如手頭有 10 萬美元的外幣存款,如果美元 / 歐元貶值 20% ,則您的資產相對於歐元也貶值了 20% 。
2 )手頭有大量人民幣資產的:由於人民幣和美元掛鉤,美元貶值相當於人民幣也在貶值,,所以用一年存款利息來對手中的貨幣資產進行保值是很有必要的。
3 )有經常性對外業務的:用少量的錢預先購出所需的外幣,從而避免匯率波動造成的被動面。
4 )有投資理財需求的:外匯保證金交易作為全球最佳的投資理財品種值得引起您極大的關注。
5 )做股票、期貨虧損嚴重的:在外匯市場,幾個月內從幾千變幾萬的機會有的是,而在股票和期貨市場翻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依據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特點,可獲得最高100倍的融資,這就給了大家用小資金獲取高額利潤回報的機會。
C. 個人直接對外投資的外匯方面的規定
深圳的工商和農行 浦發銀行 平安銀行通過這些可以 具體你給這幾個銀行客服打個電話問問詳情
D.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E. 民總,跨國企業對外投資,可否向外管局提出申請,不受外匯管制限制或提高限額
一、到商務局辦理的手續:持公司合同、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訂案到商務局辦增資,商務局同意後出具批准企業變更事項的批復文件、變更後的批准證書。 二、外匯局增資手續: (一)增資變更登記 1、變更登記申請書;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商務(或行業等)主管部門批准企業變更事項的批復文件、變更後的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合同(外商獨資企業除外)、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訂案; 5、新增投資者中,中方投資者為境內機構的提供該境內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營業執照副本;中方投資者為境內自然人的提供該自然人的身份證;外方投資者為境外個人的提供該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方投資者為境外機構的提供其機構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6、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二)變更賬戶限額 1.書面申請;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F. 個人對境外投資,如沒有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是否夠成違法國家法律法規,已簽合同是否無
親,我為你解答。
肯定是存在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外投資需要投資項目的審查,投資主體審查,外匯審查等步驟。
違反法律,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G. 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如何辦理
准備一下相關材料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當地分局辦理
行政許可(審批)條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 書面 申請並填寫《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境外投資企業登記信息表》
2、 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材料
3、 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4、 境外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為境外人的,提供該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方股東為境外機構的, 提供其機構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5、 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核准文件或證書
6、 如果發生前期費用會出的,提供相關文件及會出憑證
7、 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H. 對外投資的商務批文,批准證書,外匯登記證
2009年外匯登記證年檢需要提交的材料:1、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報告書;2、會計師事務所對外商投資企業2008年度財務報告出具的審計報告;3、會計師事務所對外商投資企業2008年度外匯收支情況出具的審計報告;4、《外匯登記證》正本、副本及其復印件;
I.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外投資,對外投資額度有要求嗎
對外投資有最直接的影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