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貿易外匯收支如何查企業是A類還是B類
貿易外匯收支從2012年8月1日外匯改革後,不管什麼企業都是從A類開始的。
經外匯局登記列入「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是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資格的具體體現,企業名錄由外匯局依法登記。企業辦理名錄登記,需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核查科辦理名錄登記手續,外匯局審核材料無誤後,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貨物貿易監測系統網上開戶及系統密碼、用戶名領用登記工作。
1、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的名錄登記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依法不需要辦理備案登記的可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等;
(4)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無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的名錄登記
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因行業或經營特殊性存在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客觀需要的,應在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前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登記手續,需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核查科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企業名錄登記辦理注意事項:
1、外匯局按照下列原則審核企業提供的資料,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有關資質證書在有效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且已按規定進行年審;
(2)企業注冊地址為本外匯局管轄范圍;
(3)資料完整且表面真實性;
(4)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
2、8月1日起,來辦理「貨物貿易名錄登記」的企業統一納入「輔導期企業」管理
(1)外匯局為企業辦理名錄登記時,在監測系統中手工設置輔導期標識,輔導期結束後監測系統自動刪除該標識。
(2)輔導期起始日期為名錄登記當日,截止日期為企業列入名錄後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第90天。
(3)輔導期企業不納入總量核查,外匯局對其實施專項監測。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地外匯局現場書面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輔導期企業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的,外匯局可將其列為B類企業。
總結:已結束輔導期的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就是A類企業,不按規定辦理「貨物貿易名錄登記」的企業,始終不能結束輔導期的就B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如何查企業是A類還是B類關鍵就在於該企業是否已結束輔導期。
B. 面對外匯風險格力採取了哪些防範措施
.收硬付軟
硬貨幣是指貨幣匯率比較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貨幣。軟貨幣是匯率波動較大且有下降趨勢的貨幣。在國際貿易中,如果是進口方企業的話一般會選擇軟貨幣以計價單位,而相反如果是出口商企業的話則會選擇硬貨幣為交易貨幣。但是一味地收硬付軟也並非一項很好的選擇。因為在國際市場借入硬貨幣的利率比較低,借入軟貨幣的利率比較高。因此當企業需要資金的時候,可以將軟硬貨幣進行結合構成利率適當、風險適當的貸款組合。
2.利用各種衍生工具
在銀行間的產品中,有很多衍生產品都可以幫助企業規避外匯所帶來的風險。外匯衍生產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外匯衍生產品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我們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經做了詳細的介紹。
3.運用信貸方式轉移風險
企業可以選擇出口信貸、保理、福費廷等銀行信貸融資產品來幫助自己管理外匯資產。通過這些信貸方法,一方面可以獲得資金上的融通,另一方面還能沖銷和轉嫁外匯風險。
出口信貸可以分為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賣方信貸是由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方銀行提供貸款。賣方信貸是由出口商的開戶銀行向出口商墊付貨款,允許進口企業以後分期償還。出口信貸從一種角度來看是通過銀行產品將外匯風險轉嫁給了銀行。
此外保理和福費廷也是將外匯風險轉嫁給了銀行,企業通過這兩項產品將應收的款項向銀行進行貼現,提前取得貨款,之後匯率再如何向不利方向變動也和企業無關。企業既獲得了資金上的融通又轉移了風險。
4.提前或延後結售匯
在進出口交易中,如果預測計價貨幣行將貶值,在進口方面,可推遲向國外購買設備或要求出口商同意其延期付款;而在出口方面,應盡早簽訂出口合同,或要求對方提前付款,以達到避免外匯風險的目的。
相反如果預測計價貨幣行將升值,在進口方面,投資者要盡量提前購買或預付貨款,只要倉儲費用和預付貨款的利息不超過潛在的外匯風險,該策略都是合理的;而在出口方面,則要推遲交貨,或採取允許進口方延期付款的。
5.對銷貿易法
這是一種將進口和出口相互聯系起來進行的貨物交換的貿易方法。在這種方法中,其中最普遍的是補償貿易。這主要是用於對外進行投資過程的外匯風險的規避。補償貿易是在傳統的易貨貿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在投資方在外匯資金短缺的情況下,從國外引進技術、設備,待工程建成投產之後以產品償還價款的一種投資和貿易相結合的國際投資方式。在這種方法下,設備和回購產品的作價都預先確定且數量相等,因此不發生顯示的外匯支付,對進出口雙方都沒有外匯風險。
C. 關於出口貿易公司的帳務處理相關會計分錄怎麼做
出口業務會計分錄記賬如下: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內銷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加工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外貿進出口企業會計核算: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的確定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不論是何種運輸方式(海、陸、空、郵),均以取得運單並向銀行辦理交單後,作為出口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
2、外貿企出口退稅(增值稅)核算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單獨設賬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金額,如購進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於出口或內銷,一律記入出口庫存賬,內銷時從出口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
(1)購進出口貨物時借:庫存出口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後,根據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率,計算征退稅差額及應收出口退稅額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征退稅差額)應收出口退稅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3)收到出口退稅款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出口退稅
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消費稅)核算外貿企業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後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納消費稅。
(1)貨物出口後計算應退稅款借: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2)收到退回的消費稅款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4、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1)收到代管商品。財會部門根據儲運部門或業務部門開具的「代理業務」入庫單,按合同規定的出口金額扣除手續費後,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委託代銷商品―客戶―商品名稱貸:應付賬款―國內委託單位(代理商品貨款)(2)代辦出口托運。受託方根據代理出口合約及代管商品,代辦出口單證並向運輸單位辦理托運手續時,應根據業務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代理業務」戳記的出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名稱貸:委託代銷商品―客戶―商品名稱
(3)代辦出口交單。受託方在代理商品裝運出口後,在信用證規定日期內,將全套出口單證按合同規定結算方式向銀行辦理交單手續時,財會部門憑儲運部門的通知,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收外匯賬款―有證出口―客戶貸: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收入)--商品名稱同時結轉代理出口進價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成本)--商品名稱貸: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名稱
(4)出口收匯。銀行收妥貨款扣除銀行費用,受託方根據銀行結匯水單,作如下分錄:借: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國內委託單位(銀行費用)貸:應收外匯賬款―有證出口―客戶應付賬款―國內委託單位(匯兌損益)
(5)代付國外費用。對代理出口發生的國外費用(運、保、佣費用),支付時應憑有關單據及銀行購匯水單,作如下會計分錄: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收入)--商品名稱貸:銀行存款同時結轉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成本)--商品名稱貸:應收賬款―國內委託單位(代付國外費用)
(6)代付國內費用。代理出口的國內各項費用,應憑有關單據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付賬款―國內委託單位(代付國內費用)貸:銀行存款
(7)結算代理貨款。代理出口業務在收妥貨物結匯入賬、結算國內外各項費用及應收手續費後,應按代銷合同的規定向委託方結算代理貨款,並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付賬款―國內委託單位貸:銀行存款
D. 貿易外匯收支名錄查詢
這個是要確保你們公司在外匯收支名錄上。銀行或者外管局網站都查不到的。
最穩妥的就是,查一下你們之前有沒有進口付匯名錄卡,出口核銷單領取證上有沒一個條形章寫著已簽署確認書,如果兩樣都全,就不用擔心了,外管局會自動將你們的記錄導入新系統的
E. 目前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主要包括哪些項目
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包括:1.境內個人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2.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境內機構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3.金融機構自身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4.因資本和金融項目交易發生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5.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有明確規定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
F. 關於格力公司的其他綜合收益的問題
不是的 格力電器披露17年中報: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收691.85億元,同比增長40.67%,實現歸屬凈利潤94.52億元,同比增長47.64%;其中公司二季度實現營收395.03億元,同比增長60.96%,實現歸屬凈利潤54.38億元,同比增長67.70%。 每年都在增長
G. 根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包括哪些內容
一、企業主體管理
項目名
稱
管理內容
管理原則
注意事項
名錄登記
1.企業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需持《細則》第三、四條規定的材料,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
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登記手續。
1.屬地管理原則,即企業受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監管,應當到注冊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相關業務(下
同)。
2.相關材料是否完整、真實。
1.名錄登記的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等應當符合行政許可相關規定。
2.金融機構不得為不在名錄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
支業務。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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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匯局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後,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測系統)為企業登記名錄,並設置輔導期標識。完成名錄登記後,外匯局為企業辦理監測系統網上業務開戶。
3.外匯局通過監測系統向金融機構發布全國企業名錄信息。
3.已辦理外匯登記手續的保稅監管區域企業(以下簡稱區內企業)需要從事對外貿易的,應憑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登記證明和《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辦理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到所在地外匯局完成名錄登記手續。
4.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名錄登記比照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辦理。
5.外匯局對新列入名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輔導
期起始日期為名錄登記當日,截止日期為企業列入名錄後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第90天。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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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匯局長期留存《確認書》, 留存《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名錄變
更
1.名錄內企業的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或聯系方式發生變
更的,應當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天內,持相應變更文件或證明的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
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變更手續。 2.外匯局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後,通過監測系統變更企
業的名錄登記信息。
3.企業因注冊地址變更導致所屬外匯局發生變化的,
1.屬地管理原則。 2.相關材料是否完整、真實。
1.監測系統中企業所屬外匯局代碼變更操作許可權在外匯局各分局。中心支局、支局轄內企業需變更所屬外匯局代碼的,由所在地外匯局逐級上報至分局,再由分局通過監測系統進行變更操作。 2.因機構撤並或增加等原因導致需大批量變更企業所屬外匯局代碼的,分局可上報國家外匯
管理局(簡稱總局),由總局統一後台處理。
3.外匯局留存相關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H. 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原則是什麼
根據匯發文件的要求,不但要加強境外直接投資(ODI)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對於外商投資企業分紅方式實現資金出境亦要加強真實性審查。同時,對於貨物貿易的外匯管理,境內機構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及時辦理收匯業務,完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存放境外統計,要求主動報告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