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詐騙公司業務員怎麼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1、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3、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案例
17名90後年輕人,以所謂的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為交易平台,在5個月時間里共詐騙230萬余元。記者從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信陽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5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對代某等3人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1年。
27歲的代某與4個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證券咨詢代理。因業務出現問題,代某等人開始尋找新的掙錢機會。2017年4月,他們終於等到了所謂的「新機會」,開始電信詐騙。
江某向代某推薦一款自稱是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的交易平台,宣稱這個平台是做網路股票和外匯投資。客戶投入平台的錢,除平台提取手續費、平台提供者獲利外,加入者可獲取投資人90%的投資款。
開通「富通外匯」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冊公司、不需要簽合作協議,只需提供一張身份證和一張銀行卡。如此條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決定與江某合作。
雙方達成協議後,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及銀行卡號,開通了平台鏈接。此後,代某等5人籌資,租賃合肥市經開區翡翠湖一場地作為辦公場所,購買電腦、辦公桌等用品,5人約定按出資款的多少佔有股份並分紅。
其中,代某占股21%。在運營過程中,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並規避風險,5人各拿出2%的股份給江某,江某在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佔有股份10%。
隨後,代某開始「招兵買馬」,將其從事證券咨詢代理時的同事趙某等人招聘進來,代某任總經理,負責市場營銷及管理,其他4人分別負責財務、開支、員工招聘、後勤保障等工作,並下設市場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匯」平台在具體操作中,設有「富通財富俱樂部」「財富共贏俱樂部」兩個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戶信息,業務員按照事先准備好的「話術」本上的流程與客戶對話,讓客戶關注股票行情,之後電話回訪客戶,讓客戶加QQ群聊天,業務員會有數個QQ號。
在群里,各業務員發股票上漲的截圖等信息,藉此機會向客戶推薦外匯,誘騙客戶投資「富通外匯」交易平台。
在此期間,牛某等冒充外匯分析師,讓客戶在平台里投資,指導客戶在網上操作,讓他們把錢打入指定地方,剛開始讓客戶賺錢,吸引他們加大投資,隨後將錢虧空。客戶每往平台虧損一筆,各業務員、組長、交易部的成員等按事先約定的比例提成。
信陽市中院二審認為,17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Ⅱ 開發國外客戶做外匯犯法嗎
國外做外匯是合法的,不像國內不允許,但你對接的平台首先是正規的,不然小心血本無歸,我做的全球前十平台,需要可以推薦
Ⅲ 外匯詐騙都上新聞了,為什麼警方說還沒線索,是怎麼回事
上新聞的東西可以只說一個現象,而不一定知道根源,而警方抓人必須要有證據。
Ⅳ 既然普頓外匯涉嫌詐騙,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在做
因為許多人被普頓外匯所宣傳的較高利益回報所吸引。普頓外匯從表面上看,普頓(PTFX)確實是一個非常正規的外匯公司,受印度尼西亞雅加達期貨交易所(JFX)監管,但是實際上印尼普頓外匯交易是騙局,不是一家正規的交易平台。
普頓網站為境外注冊,涉嫌非法經營,根據該舉報人提供的第三方收款賬戶和入金流水,並沒有發現真實的外匯交易與資金出境記錄,可以判定資金並未出境。
ptfx普頓外匯騙局曝光過多次,但是還有人在執迷不悟,不到崩盤的那一天永遠不會相信自己做的是一個資金盤。之前,各大媒體爭先報道PTFX外匯,也是把PTFX普頓推上風口浪尖,ptfx平台總是也是頻繁維護,利潤降低,出金緩慢。可以看出PTFX內部出現了不小的問題。
ptfx出金、利潤已經限制月次數,並且出金緩慢,說明資金已經入不敷出,如今大量PTFX投資人開始醒悟,陸續的出金讓PTFX終於坐不住了。如今不光領導人在撤金,一些會員也是開始撤金。大面積撤金肯定會直接導致ptfx崩盤,限制出金只不過是在拖延時間罷了。
Ⅳ 我被微信好友拉去做外匯是騙人的嗎說有老師指導,剛開始賺了一點,後來虧很多
就是騙人的,外匯天眼多次曝光過這種騙局,
詐騙套路
1.聊天交友(各種聊天軟體,他們會包裝各種身份,高富帥,白富美,離異人士等)
2.炒股,然後直播間講課洗腦,最後做其他投資產品,什麼產品不重要,都是詐騙的。
3.聲稱自己有內幕或者關系,或者外掛之類的,告訴你穩賺不賠的
4.聘銷模式,一些招聘網站,打著招交易員的方式進行和培訓,其目的是為了開發你去他們那些小眾平台,甚至黑平台去交易。
5.黃金和外匯真實存在的,以上的套路都是打著外匯的名義在詐騙,並非真實的做投資。
騙子的套路都是一步步下套的,先小額再大額,一旦進了它們的圈套,都會損失慘重。大家一定要謹慎!
Ⅵ 我有個朋友剛開始做外匯,就賠了,會不會是被騙了
你好,感謝你的邀請。
一般學生如果資金不是很雄厚,相信很多代理商都是出於職業道德不會給你開戶
那麼既然你朋友已經開始做外匯了。由於你給的信息不是很完整。
我想知道。
1.他是不是在正規平台,正規代理商那裡開戶的。如果是,看2
2.他是自己炒外匯,還是只是出錢,讓別人代客理財。如果自己炒,那就說明你朋友技術還沒有到家,炒外匯炒黃金本身就是高收入高風險的投資行為,如果技術不佳導致虧損,那太多了。只能把技術搞好,在虧損的盈利回來。如果是別人代客理財炒外匯虧損的,請把你們簽訂的代客理財協議拿出來,直接到他們的一級代理商那裡投訴,一般一級代理商都會非常認真的考慮到自己品牌效應,會幫你做主的。
建議新手炒外匯一定要選擇正規平台,選擇正規一級代理商。資金安全,學生炒外匯更加要注意,
我想無論炒外匯還是炒黃金,判斷一個平台和一級代理商是否正規,資金是否安全,應該從以下方面入手
1.資金安全,(是否受到FSA監管,監管了多少年,有無受到FSA處罰或者警告)
2.平台穩定性。(是否是MT4平台,MT4平台一般穩定性好,上手快)
3.然後是杠桿大小(主流平台杠桿是100或400,過大過小都不好)
4.傭金(一級代理商已經取消了傭金,也就是不加傭金,給我們客戶減輕負擔)
5.是否是一級代理商,實力是否雄厚,口碑和服務是否到位
建議按照這個順序對比。
外匯技術非常重要,投資理財,資金安全第一,方法得當,盈利非常簡單。
Ⅶ 在國內代理國外的外匯交易商開發國外的客戶算違法嗎
國內在嚴格禁止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不管是你開發國內還是國外,標準是一樣的!
Ⅷ 我有個朋友他與他的朋友在騙國外客戶的錢,但是他只做了一個月,他會被抓嗎有點擔心
只要做了犯法的事,不管時間長短都會被抓,判多久的刑就要看你認罪的態度。
Ⅸ 疑被外匯公司進行詐騙,可否報警
可以的朋友,不過警方是否立案受理就不好說了;還有很多朋友現場維權,但是根本面都見不著 ,平台也是基本在境外的 ;所以也無法起訴! ;沒辦法很多朋友只能選擇代理維權;做代理維權,越專業越好,希望我能幫到你!
Ⅹ 外匯詐騙公司被抓了,我朋友才上了一天的班,第二天就被抓了,啥也不知情,也一起抓去,會有刑事拘留嗎
所謂不知者不罪,如果你朋友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是詐騙公司,或者是他上了內一天班,沒有騙容誰,最多教育下,警察不會拘留他的,了解清楚了就放他回來了。
如果你朋友明明知道這是騙子公司,還幫公司騙人了,視情節是否嚴重決定是拘留他還是逮捕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