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加坡創業集團是否是正規的外匯平台
您可以去外匯101查詢或者看是什麼監管,拿監管號去查詢
B. 問:我想在新加坡開一個公司,從事提供一個外匯交易平台,讓客戶在此平台上從事外匯買賣業務,想咨詢辦理
外籍人要在我國(新加坡)開設公司,向acra注冊,可以通過本地專業秘書公司處理申請注冊手續,基本條件公司需要有新加坡人或永久居民擔任董事或經理,開設公司外籍人如要在公司從事管理經營職務,則必須向我國人力部申請工作證。
C. 國內公司在新加坡開戶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在新加坡開戶不需要面簽,相對會比較方面,但是前期資料需要准備好,恆通國際提醒您資料一定要准備齊全,不然可能會因為資料不通過而導致無法開戶,開戶所需資料:首先要一家公司,然後需要公司兩位或者兩位以上的董事攜帶公司注冊證書、公司章程、注冊資料、個人護照和住址等去銀行辦理。相對來說公司開戶會審核的更加嚴格,除了以上資料之外,還要擁有營業執照、公司三個月以上的銀行流水、實際的業務合同2-3個,除此之外,還要看看是否新加坡有沒有客戶和供應商等。
D. 新加坡JIMMY WONG黃志明外匯交易投資是真的嗎
這個別信,是騙人,我一個熟人就被騙了,14萬呢
E. 新加坡注冊公司開設離岸賬戶哪家銀行好
新加坡注冊公司開設離岸賬戶哪家銀行好,金百利國際為您解答:
在選擇開設離岸賬戶的銀行也是需要從多方面進行考慮的,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開戶的時間以及賬戶後期可以操作的功能。
2、賬戶本身相關的轉賬以及管理的費用,這個是比較重要的所以在開戶之前就需要確認好。
3、對於不同地區銀行相應的會有一些不同的特點,這就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來做決定了
具體銀行的選擇與推薦,您可以訪問我司官網,金百利國際是注冊離岸公司領軍機構,提供專業香港、英國、BVI、開曼、塞席爾、德國等海外公司注冊。
F. 注冊新加坡公司的優勢有哪些
優良的公司聲譽:注冊新加坡公司至少需要一名新加坡本地董事作為擔保,針對其後的公司維護亦有相應的嚴格制度,此措施保障了新加坡公司享有優良的公司聲譽。
2. 亞洲的避稅天堂:新加坡的公司稅率與個人稅率極低,並且進一步享有相關的免稅優惠。
3. 貿易及物流中心:新加坡優越的地理位置,使之成為世界一流的海運和航運交通樞紐,將商業優勢輻射至東南亞乃至全世界。
4. 資產轉移的實現:新加坡施行寬松的外匯管理制度,外資銀行林立,而長期穩定的低稅率,使其成為個人資產轉移的最佳地點。
5. 自由貿易協議網路:新加坡目前擁有亞洲最廣大的自由貿易協議網路,方便企業有效輕易的進軍國際市場。
6. 移民新加坡的可能:注冊新加坡公司,而又滿足相應的條件後,即可以移民新加坡。
7. 上市融資的可能:通過在新加坡交易所掛牌,中國公司可以從國際資本市場集資,享有國際知名度,並從全面而透明的條例框架中獲益。
8. 兼顧打理的便利:新加坡距中國約5個小時的飛行距離,極大的方便了需要兼顧打理新加坡與中國兩地生意的商人群體。
G. 在新加坡可不可炒外匯
可以,你可以去新加坡金融監管部門(MAS)網站查找受監管的外匯公司,我目前是在CMC Markets交易
H. 注冊新加坡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作者:北京亞新
注冊新加坡公司的條件:
1、新加坡公民
2、新加坡永久居民
3、就業准證持有人(准證超過1年)
4、基本核准就業准證持有人或親屬准證持有人
注冊新加坡公司需要提交的資料:
1、公司章程與細則
2、守法宣誓書
3、身份證明書
4、董事受任書和資格宣誓書
5、公司注冊地址及辦公時間報告表
6、此外,董事經理,公司秘書和審計師詳情表和股票發出記錄,需於公司成立後一個月內呈交
注冊新加坡公司的基本要求:
1、名稱:必須以PTE.LTD.結尾
2、注冊資本:標准資金為3000新幣(若是增加註冊資本會增加費用),無須到位。
3、注冊地址:必須在新加坡
4、董事會秘書:一位新加坡本地法定秘書
5、股權:董事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以不是公司股東
6、稅收:免除任何在新加坡以外從事的經營活動及商業活動的稅收
I. 注冊新加坡公司有哪些稅率及優勢
新加坡保和商務專業回答:
國外收入稅收減免Tax Breaks on Foreign Income
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 Singapore Tax Resident Company) 可以享受以下國外收入減免政策:
- 當此國外收入來源於與新加坡政府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議(DTA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的外國管轄區時
- 外國股息,分公司利潤和服務收入等特定國外收入
專業解析:
避免雙重征稅協議 DTA:
避免雙重稅收協定是指國家間為了避免和消除向同一納稅人、在同一所得的基礎上重復征稅,根據平等互惠原則而簽訂的雙邊稅收協定。
自從1965年以來,新加坡已經簽署了三種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a)全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這些協定一般包括了所有類型的收入。
(b)有限條約。這些協定僅包括來自海運和/或空運的收入。
(c)簽署但未批準的條約。這些協定是全面協定或者有限條約,已簽署但尚未獲得批准,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新加坡政府已與70多個國家簽訂了全面性避免雙重征稅協議。
其中包括:澳大利亞,奧地利,巴林,孟加拉,比利時,保加利亞,加拿大,中國,塞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埃及,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亞,以色列,義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來西亞,模里西斯,墨西哥,蒙古,緬甸,荷蘭,紐西蘭,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亞紐幾內亞,菲律賓,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南非,斯里蘭卡,瑞典,瑞士,中國台灣,泰國,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英國,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