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外匯理財業務中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隨著對外經濟的發展,居民手中的外匯越來越多,那麼個人外匯理財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匯率風險。匯率風險是造成外匯產品收益波動的最主要原因。匯率變動是由國際收支狀況、匯率制度、經濟增長率、利率水平、投機行為、突發事件等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外匯資產和負債的價值隨著匯率的變動而變化,而實盤外匯買賣正是利用匯率的時間、地點差異進行交易從而賺取差價。
利率風險。外匯產品的利率風險不僅指本國、他國和國際市場利率的絕對水平,還指本國與他國、國際市場利率的差異程度。造成外匯產品利率風險的因素有經濟周期、宏觀經濟政策、發行者信用等級、擔保、外匯供求狀況、投機活動等諸多因素。
信用風險。外匯產品信用包括交易對方信譽度、外幣發行國銀行信譽、擔保人信譽、國家風險等。投資人可能對外匯交易對方的履約意願和履約能力估計不足而遭受巨大的信用風險。
政策風險。國家外匯政策、稅收政策等也會使外匯投資收益受到波動。
考慮到外匯投資理財的種種風險,我們建議投資者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當心地下外匯保證金交易陷阱。社會上一些打著「外匯投資咨詢」旗號的公司,通過非法代理境外外匯交易平台,吸引投資者從事高杠桿倍數的外匯保證金地下交易,甚至偽造交易平台,直接從事金融詐騙,普通個人投資者往往難以有效評估潛在風險。此類非法活動擾亂金融秩序,不受法律保護,也會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因此,投資者應選擇商業銀行提供的合法合規平台。
其次,警惕匯兌風險。有的外幣理財產品兩頭都為人民幣交易,即投資人民幣、收益兌現也是人民幣,僅僅是產品掛靠了外幣或外幣相關標的,在外匯市場動盪較大的情況下,此類外幣理財投資容易遭受兩頭匯兌的損失。
再次,選擇短期外匯投資產品為佳。在匯率波動較大且趨勢不明朗的情況下,更適合投資較短周期的外幣產品,因為這類產品流動性和靈活性都更強,更有利於投資者控制匯率風險,而且收益也較定期存款利率高。
最後,謹慎投資掛鉤理財產品。外匯掛鉤理財產品多數是直接掛鉤利率,同時也有各種掛鉤能源、貴金屬、指數基金價格的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投資者必須對掛鉤的標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還要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
『貳』 中國大陸允許個人投資國外外匯市場嗎
目前國內允許個人進行外匯實盤交易,禁止個人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
二者區別:
1.實盤交易可通過銀行操作(外匯寶);保證金交易通過代理公司操作,需開立境外賬戶(代理公司可代開)。
2.實盤交易為全額交易,無杠桿;保證金交易有杠桿,以小博大。
3.實盤交易為單向操作,只可買漲不可買跌;保證金交易為雙向交易,漲跌皆可買。
『叄』 外匯管理局對個人投資換匯有什麼限制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八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支分為經營性外匯收支和非經營性外匯收支。
第九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並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
(二)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其與代理企業簽定的進口代理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轉至代理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收匯、結匯。結匯憑與代理企業簽訂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代理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代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以及核銷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後,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收賬通知作為核銷憑證。
(三)境外個人旅遊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
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肆』 個人外匯理財業務中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1、匯率風險。匯率風險是造成外匯產品收益波動的最主要原因。匯率變動是由國際收支狀況、匯率制度、經濟增長率、利率水平、投機行為、突發事件等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外匯資產和負債的價值隨著匯率的變動而變化,而實盤外匯買賣正是利用匯率的時間、地點差異進行交易從而賺取差價。
2、利率風險。外匯產品的利率風險不僅指本國、他國和國際市場利率的絕對水平,還指本國與他國、國際市場利率的差異程度。造成外匯產品利率風險的因素有經濟周期、宏觀經濟政策、發行者信用等級、擔保、外匯供求狀況、投機活動等諸多因素。
3、信用風險。外匯產品信用包括交易對方信譽度、外幣發行國銀行信譽、擔保人信譽、國家風險等。投資人可能對外匯交易對方的履約意願和履約能力估計不足而遭受巨大的信用風險。政策風險。國家外匯政策、稅收政策等也會使外匯投資收益受到波動。考慮到外匯投資理財的種種風險,我們建議投資者應當注意以下方面:首先,當心地下外匯保證金交易陷阱。社會上一些打著「外匯投資咨詢」旗號的公司,通過非法代理境外外匯交易平台,吸引投資者從事高杠桿倍數的外匯保證金地下交易,甚至偽造交易平台,直接從事金融詐騙,普通個人投資者往往難以有效評估潛在風險。此類非法活動擾亂金融秩序,不受法律保護,也會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因此,投資者應選擇商業銀行提供的合法合規平台。其次,警惕匯兌風險。有的外幣理財產品兩頭都為人民幣交易,即投資人民幣、收益兌現也是人民幣,僅僅是產品掛靠了外幣或外幣相關標的,在外匯市場動盪較大的情況下,此類外幣理財投資容易遭受兩頭匯兌的損失。再次,選擇短期外匯投資產品為佳。在匯率波動較大且趨勢不明朗的情況下,更適合投資較短周期的外幣產品,因為這類產品流動性和靈活性都更強,更有利於投資者控制匯率風險,而且收益也較定期存款利率高。最後,謹慎投資掛鉤理財產品。外匯掛鉤理財產品多數是直接掛鉤利率,同時也有各種掛鉤能源、貴金屬、指數基金價格的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投資者必須對掛鉤的標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還要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
『伍』 如何外匯理財個人可以操作嗎
外匯是人們進行投資理財的一種形式,想要獲得盈利,就需要對外匯市場有更加清晰的認識和掌握:
1.有市無場
如果在投資交易的過程中,投資者需要通過經紀公司買賣所需要的商品,這就是「有市無場」。外匯交易買賣就是通過沒有統一操作市場的行商網路進行的,而不是像股票市場那樣,在交易時有統一規定的地點。但是外匯交易的網路遍布全球,已經在市場上形成了沒有組織的組織。
2.24小時不間斷
這一點和貴金屬交易市場有點相像,都是以各交易中心所處的地理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外匯交易市場因為亞洲、美洲、歐洲等市場的時間差問題,早上8時半(以紐約時間為准)紐約市場開市,9時半芝加哥市場開市,10時半舊金山開市,18時半悉尼開市,19時半東京開市,20時半香港、新加坡開市,凌晨2時半法蘭克福開市,3時半倫敦市場開市。這樣的連續性交易,為投資者提供了廣闊的操作空間,並且不管何時進入市場都能夠參與到交易中來。
3.零和游戲
在外匯交易市場上,匯價的波動所表示的價值量變化和股票市場中股票價值量的變化完全不一樣,由於匯率是指兩個國家之間的交換比率,匯率的變化也就代表著一種貨幣價值的減少和另外一種貨幣價值的增加。但是從總的價值量來看,不管匯率如何變化,從整體而言既不會增加價值也不會減少價值,因此用「零和游戲」來形容外匯市場,更准確的說是財富的轉移。
『陸』 在國外除了專業機構,有個人投資外匯嗎我有個在德國的朋友告訴我好像沒有的
你好,你說的是個人外匯保證金業務嗎?現在國內代理的外匯保證金平台都可以做,不管人在國內國外哪裡,都可以在國內的外匯代理公司開戶操作。只要選好正規的有實力的交易平台。可加Q詳細溝通。
『柒』 境內個人向境外投資公司如何辦理
1. 投資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天津中行開立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該賬戶收入范圍是: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劃入的或購匯存入的證券投資資金、境外匯回的證券投資本金及收益;支出范圍是:用於證券投資及相關費用的支出、劃入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結匯或經外匯局批準的其他支出。
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不得存取外幣現鈔。
2.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境內分支機構(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與天津中行簽訂合作協議後,可辦理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見證開戶及代收中銀國際證券代理賬戶開戶申請材料。
3. 投資者應在中銀國際開立證券代理賬戶。天津中行負責中銀國際證券代理賬戶開戶文件的見證,並將申請材料轉交中銀國際。中銀國際根據天津中行轉來的材料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為投資者開立證券代理賬戶。
4. 天津中行為投資者辦理證券投資項下開戶及見證開戶手續時,開戶憑證應保存至關戶後五年。天津中行應盡快完善賬戶區分管理,並設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科目。
(二) 投資資金匯入
1. 以自有外匯投資的,應將投資資金劃入本人在天津中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購匯進行投資的,應通過天津中行及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辦理,所購外匯應直接匯入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售匯銀行應憑投資者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開戶憑證辦理售匯。
天津中行應嚴格區分投資資金來源。從投資者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劃入的投資款,均視為自有外匯投資。
2. 證券投資項下購匯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售匯銀行應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購匯種類應填寫「外匯理財」,並同時在備注欄標明「境外證券投資不納入年度總額」字樣,相關材料保存5年備查
(三) 交易及清算
1. 投資者進行境外證券投資時,應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或證券代理賬戶存有相應的資金或證券。中銀國際不得向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境外資金存取及證券轉託管服務。
2. 天津中行應憑中銀國際提交的投資者證券買賣明細清單逐日辦理投資者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收付,並與中銀國際進行資金軋差交割清算。
(四)投資資金撤出及結
1. 以自有外匯投資的,其本金應劃回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如需結匯,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投資收益及購匯投資的本金可劃回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直接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辦理結匯。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直接結匯的資金不納入個人結匯年度總額,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結匯應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 投資者辦理投資收益及購匯投資本金結匯,其結匯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余額應不低於以自有外匯投資的本金余額。天津中行為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結匯時,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結匯資金屬性應填寫「證券投資」,同時在備注欄標明「境外證券投資不納入年度總額」字樣,相關材料應保存5年備查。
(五)關戶
投資者申請關戶的,應先關閉在中銀國際開立的證券代理賬戶,再關閉在天津中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中的剩餘外匯資金按照本方案第(四)條規定劃入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或結匯。
(六)反洗錢報告
天津中行和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及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有關規定報送相關資料。
(七)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1. 通過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對境外進行證券投資所發生的跨境資金收付,申報主體為中銀國際。天津中行應按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有關規定代中銀國際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
2. 天津中行應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按附表3所列格式將證券投資行為引起的存量變動進行統計並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八)報表統計及監管要求
1. 天津中行應於每月初三個工作日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上報相關業務統計報表(表樣見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於每月初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
2. 中銀國際應及時統計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的相關信息,並通過天津中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報送大額、可疑交易情況。
3. 天津中行應在與中銀國際簽訂的業務合作協議中明確約定中銀國際應嚴格按照本方案的相關要求辦理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業務。
4.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應加強對天津中行及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辦理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項下業務的監管,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對違反本方案有關條款的行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風險控制
(一)堅持投資者風險自擔的原則。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應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揭示投資風險,使投資者形成風險自擔的意識。
(二)加強風險控制,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應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控制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三)確保外匯資金封閉運行。投資者證券投資跨境資金只能在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之間收付,不得向第三方劃轉和在境外存取,防範境內外其他外匯資金混入證券投資資金跨境流動。
(四)堅持真實交易背景的原則。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應真實用於境外證券投資。證券交易資金交割清算,必須以實際買賣證券的交易清單為依據。
(五)堅持現金現券交易的原則。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必須以在資金賬戶存有的足額外匯或在證券賬戶存有的足額證券為前提,嚴格杜絕融資融券和買空賣空。
(六)嚴格匯兌管理。嚴格資金劃轉和結匯管理,防止投資者自有外匯通過此渠道規避個人結匯年度總額管理。
『捌』 如何外匯理財個人可以操作嗎
國內可行的來外匯投資方式主要有以下源幾種:外匯儲蓄。長期以來,國內居民的主要外匯投資方式就是外匯儲蓄。其特點為:外匯儲蓄風險小、收益穩定,也不需要投資者單獨花時間去關注市場狀況,適合外匯知識有限或者風險承受能力較差的投資群體。外匯寶。外匯寶是銀行向個人客戶提供外匯理財工具的業務。目前國內的個人外匯買賣交易是銀行參照國際金融市場的匯率行情,提供即時外匯交易牌價,個人客戶按銀行的報價,將其持有的一種外匯買賣成另一種外匯的業務。個人外匯期權。期權代表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可以進行買賣,期權的買方取得這項權利,期權的賣方承擔對應的義務。外匯期權是常見的一種期權產品,其交易對象就是一項將來可以買賣貨幣的權利。
『玖』 中國境內自然人能否到境外投資
中國境內自然人能到境外投資。央行發布《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5年)》報告提出,打通個人跨境投資渠道,考慮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QDII2能讓個人投資者直接獲得投資額度,再自行決定投資,不需要經過投資機構。
此前推出的QDII制度,是指在資本賬項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地區),讓當地投資者投資海外的機制。投資者可以使用外匯或人民幣,並通過銀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設立的基金,進行境外固定收益類、權益類等金融投資,這樣便於監管資金流向及規模。根據發行機構不同,QDII產品分為銀行系和基金系兩大類型,銀行系QDII較豐富,除了直接投資的准基金型產品外,還有結構型理財產品等。
不同於QDII中,個人投資者只能通過銀行和基金間接投資海外,QDII2能讓個人投資者直接獲得投資額度,再自行決定投資,不需要經過投資機構,投資范圍和投資限額也將逐步放開,這樣將加快資本流動的速度,促使市場交易更加活躍。
(9)個人投資境外外匯理財可以嗎擴展閱讀:
符合條件的個人只要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居住證、金融凈資產不低於100萬人民幣的核定材料;簽署開戶申請書、境外投資資金合法性承諾函和投資風險自擔承諾函等材料通過銀行審核後,就可以開通境外直投專戶,含1個人民幣專戶和1個外匯專戶,用於辦理境外投資資金收付、結售匯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100萬人民幣的准入門檻是金融凈資產概念,也即投資人在所有金融機構中的資產與其在所有金融機構中的負債之間的差額,且投資人負有舉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