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大資本經營小論文2000字∼3000字之間
學位論文是表明作者從事科學研究取得創造性的結果或有了新的見解,並以此為內容撰寫而成、作為提出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時評審用的學術論文。
學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碩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的基礎理淪和系統的專門知識,並對所研究課題有新的見解,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成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博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並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了創造性的成果。
學術論文
學術論文是某一學術課題在實驗性、理論性或觀測性上具有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或創新見解和知識的科學記錄;或是某種已知原理應用於實際中取得新進展的科學總結,用以提供學術會議上宣讀、交流或討論;或在學術刊物上發表;或作其他用途的書面文件。
學術論文應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內容應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而不是重復、模仿、抄襲前人的工作。
主要特點
科學性
學術論文的科學性,要求作者在立論上不得帶有個人好惡的偏見,不得主觀臆造,必須切實地從客觀實際出發,從中引出符合實際的結論。在論據上,應盡可能多地佔有資料,以最充分的、確鑿有力的論據作為立論的依據。在論證時,必須經過周密的思考,進行嚴謹的論證。
創造性
科學研究是對新知識的探求。創造性是科學研究的生命。學術論文的創造性在於作者要有自己獨到的見解,能提出新的觀點、新的理論。這是因為科學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統的」,「科學方法主要是發現新現象、制定新理論的一種手段,舊的科學理論就必然會不斷地為新理論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沒有創造性,學術論文就沒有科學價值。
理論性
學術論文在形式上是屬於議論文的,但它與一般議論文不同,它必須是有自己的理論系統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羅列,應對大量的事實、材料進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一般來說,學術論文具有論證色彩,或具有論辯色彩。論文的內容必須符合歷史唯物主義和唯物辯證法,符合「實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綜合」 的科學研究方法。
平易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表述科學道理,不僅要做到文從字順,而且要准確、鮮明、和諧、力求生動。
專業性
是區別不同類型論文的主要標志,也是論文分類的主要依據。
實踐性
是論文價值的具體體現。 它還表現在內容上,旨在根據一定的崗位職責與目標要求培養能力。
2. 股份回購是什麼
股份回購是指股份制公司向其他投資者回購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
3. 股份回購有哪些方式
1、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2、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3、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4、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5、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4. 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論文摘要 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是公司與股東之間的一種內部股權轉讓行為,上世紀90年代被引進我國資本市場。本文首先介紹了公司股票回購制度的概況,並對該項制度進行利弊評析,然後在介紹分析境外若干個國家或地區有關股票回購市場准入等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剖析了我國股票回購的發展及立法現狀。本文就其現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完善對策,使我國的證券市場運營更加規范。
論文關鍵詞 利益相關者 股票回購 公司法
一、公司股票回購制度的概況
(一)股票回購的概念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用作「庫藏股」保留。股票回購是上市公司與股東之間的一種行為,是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以及調整市場上股票流通量的一種方式,對股東、公司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二)股票回購立法規制的必要性
從各國公司股票回購立法的歷史軌跡來看,大多數國家的立法普遍經歷了從法無明文規定到例外允許,法律規范也由判例或簡單的概括性規定到詳細的規定。在我國,股票回購是一新的發展事物,因此相關方面的立法規制還不夠完善,針對我國股票回購的立法現狀所存在的問題,我國需要加大力度對股票回購的立法加以完善。
在我國,股票回購是在股權分置改革的背景下,為了解決國有股比例過大和內部人控制等股權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於20世紀90年代而引入的。2005年5月證監會向社會公開徵集有關股票回購的辦法,試圖以此來解決股權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給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購提供了相應的行為准則。《公司法》對此也進行了修訂,為股票回購的順利進行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股票回購作為一種調整公司股權結構和資本結構的資本運作方式,對我國上市公司有著特殊的意義。完善股票回購的立法規制,能夠為中國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場所特有的問題提供法律保障。同時,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購過程中也存在著各種問題,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購使得公司的注冊資本減少,股份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會產生關聯交易,中小股東利益會受到損害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購的立法規製成為必需,以此來解決現實中所存在的問題。
二、我國公司股票回購的發展及現行的立法評析
(一)股票回購在我國發展
在我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計劃經濟占據著主導地位,企業的形式幾乎是國有企業,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這一主體形式,因此也不會存在股票回購這一現象。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制度的實施,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發展方式不斷得到提升。為了順應經濟發展的趨勢,我國企業進行了股份制改革,與此相伴隨的證券市場規模也不斷擴大。針對證券市場運行過程中所出現的新事物,我國的法律也作了相關的規定,特別針對股票回購的問題。
我國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購最早始於1992年,即大豫園通過協議回購小豫園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陸家嘴協議回購國有股後增發B股、1996年廈門國貿回購減資案、1999年雲天化與申能股份部分國有股的成功回購——這在當年成為證券市場的一個亮點。之後,由於《公司法》的限定、長期的市場熊市、現金的匱乏,股票回購又開始沒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的驅動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應內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購又得到了發展,邯鋼股份成為流通股回購第一家,繼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購的案例,這一資本運作方式在我國越來越良好的政策環境中得到了發展。
(二)對我國公司股票回購立法缺陷之檢視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現行有關股票回購的規定都只是一般原則性的條款規定,比較籠統、概括,可操作性不強。相關配套的法規、實施細則或具體的操作辦法並未出台,面對當前已經出現的股票回購個案,法規建設顯得有些滯後。對於股票回購的適用范圍限製得過於嚴格,有悖於國際立法的發展趨勢,並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發展空間,對於其中的一些定義也規定得較為含糊,這樣會助長規避法律的行為產生,使規定形同虛設。如果不對該制度進行系統的規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會逐漸顯現,反而可能成為我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障礙。因此,為適應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需要,掃除股票回購的法律障礙,為公司的迅速發展以及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這一目的的順利實現,我國必須盡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購法律制度。
三、完善我國公司股票回購立法的若干建議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現代企業的基本特點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投資者享有所有權,而經營者享有經營權,因此經營者對經營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優勢,經營者若是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關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購中出現內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個重要的環節。
(二)加強對利益相關者的保護
由於資本市場的信息不對稱,使得中小股東對信息的掌握處於劣勢,在股東大會的投票權又居於少數,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對稱,中小股東只能被動的接受股票回購方案。因此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來確保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受侵害:一是完善股份回購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體相對公平掌握信息資源;二是異議股東請求權的利益補償措施;三是對股票回購方案的表決權進行重新設計,既要在「一股一權」的原則下達到法定通過數,又要中小股東的多數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並且上市公司的關聯股東應遵守迴避制度,由非關聯股東對股票回購事項進行獨立表決。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購股票時最好採用要約方式進行,因為這樣更能突出平等性,不會偏袒於大股東或者控股股東。對於回購的價格,應該根據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價和業績狀況來進行確定,通過確定合理的價格來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至於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應規定在進行回購前公司需先徵求債權人的意見,公司可以用為債權人提供擔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或者讓債權人全程參與回購計劃的制定及其一票否決權。
(三)明確適用條件
首先,從實施股本回購的外部環境看,必須是公司股價比較低時才可以進行回購,如果資本市場比較活躍,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喪失了回購自身股票的熱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須有足夠的現金或現金流良好,擁有大量閑置的現金或現金流,使得公司回購股票不至於影響到公司自身的正常運營。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還可以明確如下條件:(1)中小股東如果反對股票回購,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對該事項;(2)股東可表明請求收買其股票的意思;(3)股東大會決議時對該議案投票反對。同時,對於不同回購目的的回購行為,也應該對其規定不同的條件。在實際運用中,就應該制定實施細則,從公司的財務報表來觀察公司是否具備股票回購的條件。
(四)完善公司法關於股票回購的相關規定
除了上述幾個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國的公司法規定還可以從股票回購的方式、價格、資金來源以及適用對象加以完善,具體如下:
1.股票回購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舉的股份回購方式應進一步具體明確,如協議回購方式對非流通股的回購是非常適合的。
2.股票回購的價格:由於我國存在國有股和流通股,且實行雙軌制,因此二者的回購價格確定應該區別開來。對於國有股,股份回購的價格的基準應是每股的內在價值,國有股的內在值等於國有股每股凈資產值加上溢價;對於流通股而言,回購價格的確定一般以一定倍數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個考察期(通常為12個月的時間)內,股票的價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為標准或以市價、一定時期內的平均價或最高價為標准。
3.股票回購的適用對象:我國當前的股票回購並未將子公司納入管理,因此我國《公司法》應規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時,也應該同樣適用股票回購的限制條件。
四、結語
股票回購制度產生於成熟的資本市場,為公司調整資金結構以及完善公司運營方式提供了一個新的發展方向,隨著我國證券金融市場欣欣向榮的發展,股票回購越來越受到中國公司的追捧,其對防止公司內幕交易、防止惡意收購以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具有積極的作用。基於此方面的考慮,再縱觀中國現今法律對股票回購的相關規定,可以發現對於股票回購的法律保障還不是很健全,難以發揮該項制度應有的潛力。因此對於該項制度還應該更具體地予以完善——細化價格確定的方法,完善回購的程序,加強信息披露,從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現象發生,對於購回的股票應該以「庫存股」的形式存在還是以其他形式存在,這還有待於進一步研究,起碼要在完善傳統法律制度的前提下。盡管要完善現有的法律制度會與相關的原則相矛盾,比如資本三原則、禁止抽逃資金規則,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應該是從整體上去考量的,應該能夠符合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經濟基礎的不斷發展來完善法律這一上層建築,使中國的證券市場能夠更健康、穩健地發展。
5. 電大資本經營 資產剝離的動因有哪些
國有資本投資和國有資本運營的區別如下:
一、經營行為的區別:
1、國有資本投資是單項對外的業務,僅限於投資;
2、國有資本運營是雙向的業務,其中包含了投資和融資;
二、經營目的的區別:
1、國有資本投資目的在於提高國有自產的流動性,通過投資行為獲得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2、國有資本運營的目的包括擴大國有資本規模和提高國有資本的流動性,並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6. 電大資本經營論文
同學你好,畢業了就需要面臨寫論文,對於護理方面的論文不知道你是否確定選題,確定選題了接下來你需要根據選題去查閱前輩們的相關論文,看看人家是怎麼規劃論文整體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動手收集資料了,進而整理和分析資料得出自己的論文框架;最後就是按照框架去組織論文了。需要參考資料我提供給你。還有什麼不了解的可以直接問我,希望可以幫到你,祝寫作過程順利。論文的寫作(一)作好准備--收集資料選題確定之後,論文有了中心思想,在寫作上邁出了關鍵的一步。但是,要寫好一篇論文,作者還必須佔有豐富、准確、全面、典型、生動具體的材料。從中研究提煉出自己的觀點,並用具有說服力的題材(論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這些材料必須是有根有據的,而不是主觀臆斷的。它們或是通過自己親身實踐研究的出的,或是他人以前研究總結的可靠成果。因此,資料的收集對論文的寫作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收集資料的途徑有以下幾種。1、閱讀有關的理論書籍。參加教育教學研究,撰寫論文,必須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學理論和科研方法。對於教育、教學理論的一些基本概念要理解掌握。2、調查研究,收集有關的論據。論文的中心思想確定後,作者明確了所要研究的對象和內容,就要著手擬訂調查提綱。列出調查研究從何入手,了解哪些方面的情況,每個方麵包括哪些項目和具體內容,需要哪些典型的材料和數據,取材的數量和質量上的要求應達到的深度和廣度,等等。3、查閱有關的文獻資料作者不僅要學習教育、教學理論,對於與教育、教學相關的社會科學知識也要有所涉獵。因此,要注意多閱讀教育書刊、報紙,收集有關研究信息,吸收他人的研究成果,開闊自己的思路,完善自己的設想。(二)安排好論文的結構論文的一般結構是:提出論點,進行論證,概括結論。1、題目--體現內容。論文的題目是論文的眼睛,也是論文總體內容的體現。一個好的題目能吸引讀者閱讀文中的內容,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好的題目應是用精闢的語言來闡明作者打算探索和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精練、易懂,要能正確地表達論文的中心內容,恰當地反映此研究的范圍的所達到的深度。同時要使內行人看得明白,外行人也能有所理解。例如,」淺談應用題教學中學習的激發」和」問題意識與數學教學」。前一個題目明確的反映了論文的中心內容和研究范圍,即在應用題教學中如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後一個題目明確而精練,讀者一看便知研究的中心內容,即在數學教學中如何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2、緒論--提出觀點。對本論內容加以簡要介紹,把中心論點准確地概括出來。緒論要求寫得精煉、明確,字數不宜多。論文的中心思想確定後,作者明確了所要研究的對象和內容,就要著手擬訂調查提綱。列出調查研究從何入手,了解哪些方面的情況,每個方麵包括哪些項目和具體內容,需要哪些典型的材料和數據,取材的數量和質量上的要求應達到的深度和廣度,等等。3、查閱有關的文獻資料作者不僅要學習教育、教學理論,對於與教育、教學相關的社會科學知識也要有所涉獵。因此,要注意多閱讀教育書刊、報紙,收集有關研究信息,吸收他人的研究成果,開闊自己的思路,完善自己的設想。希望我的留言能給為論文而苦惱的朋友們帶來一點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