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並購基金要素的內容有哪些
一、並購基金的定義
並購基金是私募股權基金的一種,用於並購企業,獲得標的企業的控制權。常見的運作方式是並購企業後,通過重組、改善、提升等方式,實現企業上市或者出售股權,從而獲得豐厚的收益。
二、並購基金要素
1、並購基金投資方向
並購基金投資標的選擇需符合上市構思長遠戰略需求、提升上市公司主業的核心競爭力,以及其他高成長性的項目。通過控股權收購、運營託管及其他方式運作行業整合。根據上市公司發展的階段性特點,有層次地進行並購標的的投控、資產的裝入,單獨進行IPO或對外出售。
2、並購基金投資管理
PE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人,提供日常運營及投資管理服務,包括項目篩選、立項、行業分析、盡職調查、談判、交易結構設計、投建書撰寫及投決會項目陳述等。
上市公司協助PE機構進行項目篩選、立項、組織實施等,有的上市公司會利用行業優勢甚至主導項目源的提供和篩選。
3、並購基金投資決策機制
並購基金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由上市公司委派2人、PE機構委派2人組成。並購項目的開發、盡調、評審報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3票以上(含3票)通過方可實施投資。上市公司對欲投項目擁有一票否決權。
控股類項目優先投資權。鑒於上市公司通常僅與單一PE機構合作設立並購基金,該PE機構獲取的並購基金投資方向的控股項目經過盡調並通過評審後,優先由並購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並購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否決或在約定時間內未給予答復的項目,PE機構方可推薦給管理的其他基金。
4、並購基金投後管理
並購基金存續期內,上市公司及PE機構均派人參與並購標的的經營管理決策,重大經營決策由合夥人大會共同決定。PE機構負責並購後企業的戰略規劃、行業研究分析、資源整合優化等工作。
上市公司負責企業的經營管理,分兩種情況:
(1)控股收購。繼續聘用大部分原管理團隊。為了避免原團隊故意隱瞞問題造成的信用風險,保留10%-20%股權給被收購企業團隊。上市公司派出骨幹監督和協助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
(2)全資並購。上市公司全面負責企業的經營方案制定、日常經營和管理,並負責內控體系和制度的健全與執行。
5、退出策略
(1)如項目運行正常,退出方式如下:
由上市公司並購退出。並購基金存續期限通常為三年。標的項目被專項基金收購且完成規范培育、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後(規范培育周期暫定半年至兩年,相關規范後條件需在投資協議中有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可提出對標的進行收購。該項收購可以採取現金(或現金加股權)的方式,標的收購價格需以屆時市場價格或有限合夥人投資年復合凈收益率(通常為10-15%)兩者孰高為准(即上市公司或其實際控制人進行兜底,降低出資人風險)。如有外部機構受讓,則上市公司在同等交易條件下具有優先受讓權。收購三年後,並購基金有自由處置權:在境內外資本市場進行IPO;將所投資項目轉讓給其他產業基金;由所投資項目公司管理層進行收購。
(2)如項目出現意外,由上市公司大股東兜底;
如項目出現虧損,對於上市公司或其大股東外的其他LP而言,上市公司通常將給予一定的兜底,主要有兩種情況:
「投資型」基金。上市公司與其他LP分別按規定比例進行出資,上市公司出資相當於劣後模式;一旦投資的項目虧損,上市公司以出資額為限承擔項目虧損;若虧損超出上市公司出資,則超出部分由其他LP按出資比例承擔。
「融資型」基金。上市公司成立該類型基金的主要目的為融資。上市公司與其他LP分別按規定比例進行出資,上市公司在認繳一定出資外,需要對其他LP的出資承擔保本付息的責任。
6、收益分配
(1)管理費
基金存續期內,並購基金管理人每年收取專項基金設立規模的2%或一次性收取5%作為基金管理費,覆蓋基金日常運營成本;基金存續期超過5年,則之後時間里基金管理人不收取基金管理費。
(2)基金收益分配
在項目退出後一次性分配收益,中間不進行分配。
項目退出所得的可供分配現金,按照普通合夥人實繳出資總額占基金實繳出資總額的比例分配給普通合夥人後,有限合夥人的部分按下列方式分配:
有限合夥人出資額;剩餘浮動收益按比例分配,即20%支付給管理人作為管理業績報酬(具體分配比例需先確定以何種模式設立並金);80%支付給有限合夥人。
『貳』 如何利用自身資源並購融資
一、我國企業並購的主要融資方式
並購融資是指並購企業為了兼並或收購目標企業而進行的融資活動。根據融資獲得資金的來源,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可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融資方式在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等方面存在著顯著的差異。這對企業並購活動中選擇融資方式有著直接影響。
(一)內源融資
內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獲利並積累所得的資金。內源融資主要指企業提取的折舊基金、無形資產攤銷和企業的留存收益。內源融資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取得並留存在企業內可供使用的「免費」資金,資金成本低,但是內部供給的資金金額有限,很難滿足企業並購所需大額資金。
(二)外源融資
外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從企業外部籌集所需的資金,外源融資根據資金性質又分為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
1.債務融資
債務融資是指企業為取得所需資金通過對外舉債方式獲得的資金。債務融資包括商業銀行貸款和發行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務融資相對於權益性融資來說,債務融資不會稀釋股權,不會威脅控股股東的控制權,債務融資還具有財務杠桿效益,但債務融資具有還本付息的剛性約束,具有很高的財務風險,風險控制不好會直接影響企業生存。在債務融資方式中,商業銀行貸款是我國企業並購時獲取資金的主要方式,這主要是由於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其他融資渠道不暢或融資成本太高,此外,並購活動也往往是政府「引導」下的市場行為,解決國有企業產權問題,比較容易獲取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
2.權益融資
權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普通股、優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資金。權益性融資具有資金可供長期使用,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壓力,但權益融資容易稀釋股權,威脅控股股東控制權,而且以稅後收益支付投資者利潤,融資成本較高。
二、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
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對並購成功與否有直接影響,在融資方式的選擇上需要綜合考慮,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融資成本高低
資金的取得、使用都是有成本的,即使是自有資金,資金的使用也絕不是「免費的午餐」。企業並購融資成本的高低將會影響到企業並購融資的取得和使用。企業並購活動應選擇融資成本低的資金來源,否則,並購活動的目的將違背並購的根本目標,損害企業價值。西方優序融資理論從融資成本考慮了融資順序,該理論認為,企業融資應先內源融資,後外源融資,在外源融資中優先考慮債務融資,不足時再考慮股權融資。因此,企業並購融資方式選擇時應首先選擇資金成本低的內源資金,再選擇資金成本較高的外源資金,在外源資金選擇時,優先選擇具有財務杠桿效應的債務資金,後選擇權益資金。
(二)融資風險大小
融資風險是企業並購融資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因素。並購融資風險可劃分為並購前融資風險和並購後融資風險,前者是指企業能否在並購活動開始前籌集到足額的資金保證並購順利進行;後者是指並購完成後,企業債務性融資面臨著還本付息的壓力,債務性融資金額越多,企業負債率越高,財務風險就越大,同時,企業並購融資後,該項投資收益率是否能彌補融資成本,如果企業並購後,投資收益率小於融資成本,則並購活動只會損害企業價值。因此,我國企業在謀劃並購活動時,必須考慮融資風險。我國對企業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都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規定,比如國家規定,銀行信貸資金主要是補充企業流動資金和固定資金的不足,沒有進行並購的信貸項目,因此,企業要從商業銀行獲取並購信貸資金首先面臨著法律和法規約束。我國對發行股票融資要求也較為苛刻,《證券法》、《公司法》等對首次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等制定了嚴格的規定,「上市資格」比較稀缺,不是所有公司都能符合條件可以發行股票募資完成並購。
(三)融資方式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
資本結構是企業各種資金來源中長期債務與所有者權益之間的比例關系。企業並購融資方式會影響到企業的資本結構,並購融資方式會通過資本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因而並購企業可通過一定的融資方式達到較好的資本結構,實現股權與債權的合理配置,優化公司治理結構,降低委託代理成本,保障企業在並購活動完成後能夠增加企業價值。因此,企業並購融資時必須考慮融資方式給企業資本結構帶來的影響,根據企業實力和股權偏好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
(四)融資時間長短
融資時間長短也會影響到企業並購成敗。在面對有利的並購機會時,企業能及時獲取並購資金,容易和便捷地快速獲取並購資金有利於保證並購成功進行;反之,融資時間較長,會使並購企業失去最佳並購機會,導致不得不放棄並購。在我國,通常獲取商業銀行信貸時間比較短,而發行股票融資面臨著嚴格的資格審查和上市審批程序,所需時間超長。因此,我國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考慮融資時間問題。
三、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的創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深化,我國企業並購活動呈現出如火如荼的發展趨勢,我國企業並購活動不僅發生在國內,不少國內大型企業還主動參與國際間企業並購,企業並購資金金額更是呈幾何級基數增加。而我國企業現有的並購融資方式顯得滯後,難以適應所需巨額資金的國內或國際間並購活動需要,借鑒國外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創新,我國並購融資方式勢在必行。
(一)杠桿收購融資
杠桿收購(LeveragedBuy-Outs,簡稱LBO)是指並購企業以目標公司的資產作抵押,向銀行或投資者融資來對目標公司進行收購,待收購成功後再以目標公司的未來收益或出售目標公司部分資產償還本息。杠桿收購融資不同於其它負債融資方式,杠桿收購融資主要依靠目標公司被並購後產生的經營收益或者出售部分資產進行償還負債,而其它負債融資主要由並購企業的自有資金或其他資產償還。通常,並購企業用於並購活動的自有資金只佔並購總價的15%左右,其餘大部分資金通過銀行貸款及發行債券解決,因此,杠桿收購具有高杠桿性和高風險性特徵。杠桿收購融資對缺乏大量並購資金的企業來說,可以藉助於外部融資,通過達到「雙贏」促成企業完成並購。
(二)信託融資
信託融資並購是由信託機構向投資者融資購買並購企業能夠產生現金流的信託財產,並購企業則用該信託資金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購。信託融資具有籌資能力強和籌資成本較低的特點。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發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公司籌集的信託資金總余額上限可達30億元人民幣,從而可以很好地解決融資主體對資金的大量需求。由於信託機構所提供的信用服務,降低了融資企業的前期籌資費用,信託融資降低了融資企業的資本成本,信託融資就有利於並購企業完成收購目標公司。
(三)換股並購融資
換股並購是指並購企業將目標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比例換成並購企業的股票,目標公司被終止或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換股並購通常分為三種情況: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持股。換股並購融資對並購企業來說不需要支付大量現金,不會擠占公司的營運資金,相對於現金並購支付而言成本也有所降低。換股並購對我國上市公司實現並購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四)認股權證融資
認股權證是一種衍生金融產品,它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能夠在有效期內(通常為3-10年)賦予持有者按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該公司發行一定數量新股權利的證明文件。通常,上市公司發行認股權證時將其與股票、債券等一起發行,通過給予原流通股股東的一定補償,提高了股票、債券等融資工具對投資者的吸引力,這樣有助於順利實現上市公司融資的目的。因此,發行認股權證對需要大量融資的並購企業來說可成功達到籌資的目標。
我國資本市場在1992年就嘗試應用權證,比如飛樂和寶安等公司發行了配股權證。但由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不合理,一股獨大,個別機構操縱市場,市場投機現象嚴重,權證交易不得不被停止。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各項法規、制度以及監管政策的到位,我國推出認股權證的條件逐漸成熟,相信認股權證融資終究會成為我國企業並購融資的重要方式。
上市公司並購的4中模式及案例
企業開展對外並購投資時,往往更關注對投資標的的選擇、投資價格的談判、交易結構的設計等,這些是並購過程中非常關鍵的環節,但有一個環節往往被擬開展並購的公司所忽略,即並購主體的選擇與設計。而實際上,選擇什麼並購主體開展並購對公司的並購規模、並購節奏、並購後的管理、及相配套的資本運作行動均有十分重大的影響。
當前很多上市公司面臨主營業務規模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問題,作為上市公司,面臨著來自資本市場上眾多利益相關方對公司業績要求的壓力,在展開對外並購時,公司管理層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就是並購風險:「並過來的項目或團隊能否很好的整合到公司平台上貢獻利潤?如果被並購公司不能與上市公司形成協同效應怎麼辦?被並購公司管理層喪失積極性怎麼辦?公司的市值規模和資金實力能否支撐公司持續的展開並購式成長?」等等都是企業在展開並購前需考慮的問題,但其實這些問題可以通過並購主體的選擇與結構設計得以解決,而不同的主體選擇與結構設計又會拉動後續不同資本經營行動的跟進,從而提高公司並購的成功率。
根據對上市公司並購模式的研究結果,以及在為客戶提供並購服務時對並購主體選擇進行的研究探討,總結出上市公司在開展投資並購時,在並購主體的選擇上至少有4種可能方案:
(1)以上市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直接展開投資並購;
(2)由大股東成立子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配套資產注入行動;
(3)由大股東出資成立產業並購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
(4)由上市公司出資成立產業並購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未來配套資產注入等行動。
這四種並購主體選擇各有優劣,現總結如下:
模式一:由上市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直接展開投資並購。
優勢: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進行股權並購,無需使用現金作為支付對價;利潤可以直接在上市公司報表中反映。
劣勢:在企業市值低時,對股權稀釋比例較高;上市公司作為主體直接展開並購,牽扯上市公司的決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風險承受、財務損益等因素,比較麻煩;並購後業務利潤未按預期釋放,影響上市公司利潤。
案例:藍色游標的並購整合成長之路
以上市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直接展開投資並購是最傳統的並購模式,也是最直接有效驅動業績增長的方式,如2012-2013年資本市場表現搶眼的藍色游標,自2010年上市以來,其凈利潤從6200萬元增長至13年的4.83億元,4年時間利潤增長約7倍,而在將近5億元的盈利中,有一半以上的利潤來自並購。
藍色游標能夠長期通過並購模式展開擴張,形成利潤增長與市值增長雙輪驅動的良性循環,主要原因如下:
1.營銷傳播行業的行業屬性適合以並購方式實現成長,並購後易產生協同,實現利潤增長。
與技術型行業不同,營銷傳播行業是輕資產行業,核心資源是客戶,並購時的主要並購目的有兩項:一是拓展不同行業領域的公司和客戶,二是整合不同的營銷傳播產品。通過並購不斷擴大客戶群體,再深入挖掘客戶需求,將不同公司的不同業務和產品嫁接到同一客戶上,從而可以有效擴大公司的收入規模,提升盈利能力。因此,這樣的行業屬性使得藍色游標並購後,因投後管理或並購後整合能力不足導致並購失敗,被收購公司業績無法得到釋放的可能性較小。
2.由於我國並購市場和二級市場存在較大估值差異,藍色游標的快速並購擴張帶來資本市場對其未來業績增長的高預期,從而帶動股價的上漲,市值的躍升。市值的增長使藍色游標在並購時更具主動權,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講,高市值意味著上市公司擁有資本市場發鈔權。
3.利用上市超募資金迅速且密集展開行業內並購,將募集資金「轉化為」高市值,再以發行股票的方式繼續展開後續並購與配套融資。
從藍色游標上市後的並購支付方式可以看出,上市時,藍色游標共募集資金6.2億元,公司賬面現金充裕,因此,公司上市後的並購幾乎都是以募集資金直接作為對價支付,2012年末至2013年初,超募資金基本使用完畢,而此時,公司市值已近百億,百億市值為藍色游標在後續並購中帶來了更多主動權,從2013年起,藍色游標的並購標的規模進一步擴大,而公司憑借其高估值溢價多採用定增方式進行收購。
模式二:由大股東成立子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待子業務成熟後注入上市公司。
優勢: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層面稀釋股權;未來如果子業務發展勢頭良好,可將資產注入至股份公司;通過此結構在控股股東旗下設立一個項目「蓄水池」,公司可根據資本市場周期、股份公司業績情況以及子業務經營情況有選擇的將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更具主動權;可以在子公司層面上開放股權,對被並購企業的管理團隊而言,未來如果經營良好,可以將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從而實現股權增值或直接在上市公司層面持股,實現上市,具有較高的激勵效果。
劣勢:規模有限,如成立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則需要大股東出資較大金額,如非控股則大股東喪失控制權;子公司或項目業績不能納入股份公司合並報表,使得並購後不能對上市公司報表產生積極影響;公司需成立專門的並購團隊開展項目掃描、並購談判、交易結構設計等,對公司投資並購能力和人才儲備要求較高。
模式三:由大股東出資成立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待子業務成熟後注入上市公司。
除模式二所列優勢外,還具有以下優勢:
優勢:大股東只需出資一部分,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或政府資本展開產業投資並購;可以通過與專業的投資管理公司合作解決並購能力問題、投後管理問題等;可以通過基金結構設計實現與基金管理人共同決策,或掌握更多的決策權。
劣勢:大股東品牌力、信譽、影響力等較弱,可募集資金額規模可能受限;前期需要大股東出資啟動,對大股東的出資有一定的要求。
案例:思科和紅杉資本的協同並購
思科堪稱矽谷新經濟中的傳奇,過去20多年,其在互聯網領域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思科在其進入的每一個領域都成為市場的領導者。反觀思科的成長,幾乎可以視為一部高科技行業並購史的縮影,而其並購成長模式離不開另一家偉大的公司:紅杉資本。
思科1984年創立於斯坦福大學,創始人夫婦一個是商學院計算機中心主任,一個是計算機系計算機中心主任,兩人最初的想法只是想讓兩個計算機中心聯網,1986年生產出第一台路由器,讓不同類型的網路可以互相聯接,由此掀起了一場通信革命。1999年思科在納斯達克上市。市值一度達到5500億美元,超過微軟,雄踞全球第一。
紅杉資本創始於1972年,是全球最大的VC,曾成功投資了蘋果、思科、甲骨文、雅虎、Google、Paypal等著名公司。紅杉累計投資了數百家公司,其投資的公司,總市值超過納斯達克市場總價值的10%。紅杉資本早期投資了思科,在很長時間里是思科的大股東。被稱為互聯網之王的思科CEO錢伯斯就是當時紅杉委派的管理層。
思科真正的強勢崛起,是在上市之後開始的;而並購重組正是它神話般崛起的基本路線。(思科在2001年之前就進行了260起技術並購)。在IT行業,技術創新日新月異、新團隊新公司層出不窮。作為全球領先的網路硬體公司,思科最擔心的並不是朗訊、貝爾、華為、中興、北電、新橋、阿爾卡特等網路公司的正面競爭,而是顛覆性網路技術的出現。顛覆性技術一旦出現,自己的帝國就可能會在一夜之間土崩瓦解。因此思科把地毯式地掃描和並購這些新技術新公司,作為自己的競爭戰略和成長路徑。
然而新技術新應用在哪裡?顛覆性的技術在哪裡?它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藏在全球各地的創業公司、實驗室、甚至某個瘋狂創業者的家中(正如思科自己的創業背景)。因此,思科必須建立自己的「行業雷達」與「風險投資」功能,高度警惕,保持對新技術的獲悉。
但在實際操作中,對於大量出現的新技術應用,作為上市公司,思科並不適合扮演VC角色,因為這牽扯上市公司的決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風險承受、財務損益等因素。因此,思科需要一家VC與自己配合,共同來完成這個工作任務。
於是,風險基金紅杉,扮演起風投和孵化的角色,與思科形成戰略聯盟、結伴成長的關系。一方面,思科利用自己的技術眼光、產業眼光和全球網路,掃描發現新技術公司,對項目進行技術上和產業上的判斷,把項目推薦給紅杉投資。另一方面,紅杉對項目進行投資後,聯手思科對項目進行孵化和培育。若孵化失敗,就當風險投資的風險。若孵化成功,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就溢價賣給思科,變現回收投資,或換成思科的股票,讓投資變相「上市」。
上述過程常態性地進行,在全行業里地毯式地展開,思科將行業內的創新技術和人才,一個個地整合進來,企業神話般崛起,直取全球第一。而紅杉成了VC大王,名震IT行業,獲取了豐厚收益。
在這一模式中,各方各得其利,對於新技術公司而言:獲得了VC投資,贏得了存活和成長;而賣給思科,創業者實現了財富夢想,而思科的大平台也更有利於自己技術的創新和廣泛應用;對於紅杉:依靠思科的技術眼光和全球網路,源源不斷地發現並投資好項目。一旦孵化成功,能夠順利高價賣出,獲得高額回報,消化投資風險;對於思科:充分利用自己的上市地位,用現金或股票支付,在全社會范圍整合了技術和人才,強化了自己的技術領先優勢,造就了產業和市值上的王者地位;而對於華爾街市場:思科的技術領先和高速成長,成了明星股和大藍籌,拉動了資金的流入和交易的活躍,促進了納斯達克市場的繁榮。紅杉的選項和投資管理能力得到了業績的證明,資本市場持續地向紅杉供給資本。
模式四:由上市公司出資成立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待子業務成長成熟後注入上市公司。
除具備模式二、模式三的優勢外,還具備以下優勢:
優勢: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力、影響力、信譽等撬動更多社會資本與政府資本,更容易募集資金;上市公司的資金比較充裕,便於啟動基金;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層面稀釋股權;可以通過股權比例和結構設計將投資的子公司業績納入股份公司合並報表。
劣勢: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環境與國外有很大不同,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很少是基金投資人,因此能夠依託大股東力量與上市公司形成模式三中所述產融互動模式的公司非常少。而伴隨我國私募基金以及並購市場的不斷發展壯大成熟,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選擇與私募基金合作成立並購基金展開對外投資和收購,由並購基金扮演上市公司產業孵化器的角色,提前鎖定具有戰略意義的優質資源,待培育成熟後再注入上市公司。
案例:大康牧業攜手天堂矽谷,成立產業並購基金
2011年8月,湖南大康牧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天堂矽谷股權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專門為公司產業並購服務的並購基金,雙方合作後,自2012年至今
,已先後與武漢和祥畜牧發展有限公司、湖南富華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武漢登峰海華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慈溪市富農生豬養殖有限公司達成收購及共同管理協議,主要合作模式為:由天堂矽谷和大康牧業共同管理被投資公司,其中天堂矽谷主要負責公司戰略規劃、行業研究分析、資源整合優化等方面;大康牧業負責經營方案及其日常經營和管理等內容,派駐專業管理團隊。
上市公司以這種方式展開並購,一方面擴大了可調用資金規模,大康牧業僅用3000萬元即撬動3億元現金用於自己的產業並購;第二,由並購基金直接收購被投公司股權無需經過證監會行政審批,極大的提高了並購效率;第三,通過與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在戰略研究、資源整合等方面與上市公司形成互補;第四,在並購基金投資期間上市公司即介入經營管理,降低了並購後整合階段可能給公司帶來的利潤無法如其釋放的風險。
綜上所述,我國並購市場即將進入爆發成長期,上市公司必將成為其中一股非常重要的參與力量,上市公司應將並購主體的選擇作為整個並購結構設計中的重要一環,綜合評估自身資產、市值等情況,標的企業盈利能力、成長性、估值等情況,選擇、設計合適的並購主體開展並購,打開公司並購成長的通路。
『叄』 怎樣查並購基金的大股東
首先並購型基金有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也有有限合夥企業形式的;並購基金通常以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進行注冊的,你可以查詢該企業的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就不難了解了,只需看其持股份額即可
『肆』 並購基金一般主要有哪些風險
「並購基金」普遍被認為從英文buyout fund翻譯過來,buyout 這個詞有其特指的含義——是指收購標的公司控股權的投資交易。這樣,收購方就把原來的控股股東從標的公司中「買出去」(buy out )了。
而所謂的buyout fund(並購基金)則是PE基金的投資運作方式之一,這些並購基金取得公司控制權之後對公司進行改制、重組、提升運營能力,增加公司價值,然後出售獲利。我們通常提到的LBO( Leveraged buyout)則是buyout fund 提高獲利水平的主要方式,通過高杠桿收購來實現股權投資的收益最大化。因此,真正的並購基金應當符合下述條件:1、取得企業控制權,2、參與企業運營。以此標准來衡量,中國很少有真正的buyout fund,大多數PE基金是以財務投資者的身份收購目標公司的少數股權,即參股型並購。
說到它的風險可謂是先天不足,後天還沒補上。在中國發展真正的並購基金可以說先天不足,不具備其成長的土壤,主要原因有:1.我國債券市場不發達,無法有效支持杠桿收購,影響PE投資的收益率;2.中國沒有職業經理人階層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文化,收購控股權後難以進行專業的管理和整合,從而提高公司估值;3.退出渠道不暢——產權流轉的效率低,導致退出周期不確定性強,影響投資收益率。
問題由陳牛牛工作室解答,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伍』 上市公司覬覦私募牌照說的是什麼公司
今年以來,上市公司並購基金募資額呈爆發式增長。天風證券統計顯示,截至11月20日,今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發起或參投產業基金募集總金額達1923億元,是去年的三倍。分析人士指出,並購基金持續火爆,一方面與上市公司外延式並購需求強勁相關;另一方面,政府資金和銀行、保險等大體量資金不斷注入,加速並購基金募資額不斷攀升。
與此對應的是,過去「上市公司+PE」模式下並購基金規模通常在10億元以下,目前募資額達數十億已不鮮見。11月以來,山東高速發起設立50億元產業投資基金,明泰鋁業設立6億元產業升級並購基金。
覬覦私募管理人牌照
並購基金持續火爆的同時,上市公司在積極獲取私募管理人牌照,力圖改變在並購基金中承擔純粹的LP(有限合夥人)角色。今年開始,有上市公司開始涉及私募領域,成立自己的私募子公司,並在中基協完成備案登記,發行私募基金產品。
據統計,目前至少有12家A股公司通過全資、參股子公司的方式取得了私募管理人資格。如機器人日前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新松投資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並於近日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早期上市公司參與產業並購基金無非是作為純LP出資,委託純私募管理,但由於並購基金缺乏足夠業資源,並購效果會打折。」深圳一家成功備案的上市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現在更多上市公司願意成立合資管理公司作為並購基金管理人,派出有足夠行業經驗的人員參與基金全面管理,投資方向及成功率有所保障,同時上市公司可以按參股比例獲得管理人對應的回報。」
「伴隨並購基金持續火熱,越來越多私募機構參與其中,但總體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現在不少並購基金處於空置狀態,甚至有上市公司終止並購基金,除了公司戰略或擬並購標的發生變化外,相當部分原因是選擇的合作私募缺乏並購基金的運作能力。」一家私募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以募資環節為例,較多私募機構一開始信誓旦旦,向上市公司擔保能夠募到幾個億,但實際上根本找不到錢,基金只好被迫終止。這種情況促使上市公司自行搭建私募管理平台,進行全面管理。」
數據顯示,今年已有9家上市公司終止成立並購基金。如金科文化指出,隨著宏觀形勢與融資環境變化,導致與合作方對基金設立細節安排未達成一致,故而終止並購基金;科歐股份由於後續籌備過程中,相關投資方對投資事項未達成一致意見,以及考慮到目前公司發展情況和資金情況,決定終止參與投資設立該並購基金。
「此外,上市公司自行成立私募子公司,一大原因是考慮到同外部私募合作,需要與對方進行利潤分成。如果上市公司本身具備基金管理、營運能力,會更傾向自行操盤,目的是獲得更高收益。」程韜說。
「上市公司+PE」佔主流
目前看來,並購市場前景依然廣闊。數據顯示,2015年實施產業並購的上市公司有857家,並購金額為1.37萬億元;2016年實施產業並購的上市公司有797家,並購金額為1.55萬億元。今年前三季度,296家上市公司實施產業並購,並購資金額達5621億元,另有近600家上市公司發布了產業並購預案。
上述私募機構負責人指出,「上市公司+PE」的並購基金模式仍然占據並購市場的主流,選擇成立私募子公司的上市公司屬於少數,這樣的公司一般配備了比較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未來有較為密集的擴張並購計劃。即便上市公司拿下私募牌照,絕大多數會選擇兩條腿走路,一方面繼續通過並購基金進行收購,另一方面培育和磨合自身管理團隊。
前海合祁(深圳)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執行董事秦飛指出,再融資新規限制上市公司配套資金的募集,並購基金因此成為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過程中的主要資金來源。「除了滿足上市公司並購需求外,並購基金成為上市公司配置高收益資產的渠道之一,部分資金充足的上市公司熱衷於將閑置資金投入並購基金以期獲取超額收益,因此並購基金的投資和規模將持續上行。」
「通過並購基金進行項目並購,需要重點關注並購項目本身質量,並購標的各項經濟指標是否達標以及未來成長性等,特別是不要掉入標的財務指標造假的陷阱。」秦飛表示,「未來上市公司並購渠道還是會以並購基金為主,在發展趨勢上將會向產業聯盟方向轉化,即多家上市公司參與同一並購基金,形成長期合作關系,以規避短期收益波動給上市公司帶來的風險。」
程韜指出,近期國民技術合作方失聯事件為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鍾。私募機構魚龍混雜,上市公司選擇合作對象時除了要關注私募管理人運作能力及雙方匹配度,如大家能否就前後端的利潤分配達成一致,還要重點考慮安全性問題。「從安全性角度來說,上市公司要注意考察私募機構的誠信問題,可通過了解其以往的操作案例進行判斷。」程韜說。
按規則辦事,什麼都順利。
『陸』 什麼是並購基金,什麼是夾層資本
並購基金是私募股權基金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一般要佔整個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與管理規模的60%-70%,在私募股權基金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並購基金一般通過改組目標公司董事會來改善公司治理,並密切監控目標公司的運營績效。
夾層資本是在夾層融資這一融資過程中出現的一個專有名詞,是針對融資過程中資金的提供方也就是出資方而言的。
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是收益和風險介於企業債務資本和股權資本之間的資本形態,本質是長期無擔保的債權類風險資本。當企業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債務提供者首先得到清償,其次是夾層資本提供者,最後是公司的股東。因此,對投資者來說,夾層資本的風險介於優先債務和股本之間。
這里有詳細介紹:http://ke..com/view/1346954.htm?fr=ala0
『柒』 同業競爭問題具體怎麼的處理
一、同業競爭的不利影響
同業競爭,通常是指上市公司或者擬上市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大股東控制的企業(以下簡稱「競爭方」)從事的業務相同或近似,雙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
如果存在同業競爭問題,一方面會造成利益沖突,不利於公司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容易出現競爭方轉移公司利益,損害公司股東利益。
二、委託經營的邏輯及釋義
同業競爭問題具體怎麼的處理,常見的有收購競爭方、競爭方股東轉讓/注銷競爭方、改經營范圍、劃分經營區域、硬/軟解釋競爭方與公司不構成同業競爭等種種手段,其主要原理是說明不構成競爭關系,因而不會產生本文第一段所述不利影響。
除前述的手段外,委託經營方法解決同業競爭的邏輯是:競爭方確實構成是同業競爭,但是委託公司經營,因而不會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委託經營,也有稱為託管經營或託管,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解釋。從其字面意思看,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按照雙方約定,對委託對象進行經營管理的行為。
委託經營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及被委託企業/資產。實踐中,受託人不僅控制了被委託企業/資產的經營權,往往會出現先委託經營後並購的行為。具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及委託經營許可權范圍需要結合委託經營協議的內容進行分析。
三、案例分析
下面通過幾個案例大體了解下委託經營的操作。
(1) 德邦股份——IPO(2018上市)
德邦股份通過收購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廣東德邦下屬 36 家子公司 100%股權的方式承繼了原廣東德邦下屬子公司的全部物流業務。
前述股權收購完成後,廣東德邦尚有部分車輛由於存在抵押擔保事項無法辦理轉讓手續,且廣東德邦仍有一定數量的直屬營業部(分公司)尚未進行注銷。
為了保證發行人業務運營的完整性及有效性,發行人在完成對廣東德邦經營性資產收購前與廣東德邦簽署《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廣東德邦將自身及其分公司的經營管理不可撤銷地獨家委託給德邦股份;
並且委託管理的費用應相當於廣東德邦及其分公司的全部利潤所得,委託期限自協議簽署日起直至廣東德邦及其分公司全部被合法注銷之日為止。
同時,雙方通過簽訂《規范和減少關聯方交易協議》的形式,規范發行人與廣東德邦之間的關聯交易及避免同業競爭。通過協議的簽訂及執行,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發行人實質上取得並承繼了廣東德邦的全部物流業務,並已對外獨立經營。2011年6月,廣東德邦注銷。
在該案例中,廣東德邦因為抵押等問題無法徹底轉讓可能產生同業競爭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廣州德邦將該部分資產委託德邦股份經營,且委託管理費相當於該部分資產的全部利潤,並通過進一步簽署協議規范該部分資產的使用,實際上形成了產權的實質轉讓。
2011年6月,隨著廣東德邦注銷,發行人同業競爭問題得到了徹底的解決。
(二)天潤乳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2017年)
2015年7月上市公司向二股東兵團乳業購買天澳牧業後,兵團乳業旗下其餘乳業資產與上市公司業務形成同業競爭關系,收購之時兵團乳業承諾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解決同業競爭問題,方案包括:
(1)對於培育成熟、天潤乳業願意接受的資產,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資產重組、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整合進入天潤乳業;
(2)到 2017 年 12 月 31日依然未培育成熟或天潤乳業明確拒絕接受的資產,將選擇其他合理方式對該等資產進行安排,方式包括在上市公司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與本公司就業務培育事宜進一步予以約定、託管給上市公司或無關聯第三方、出售給無關聯第三方等。
但是到2017年12月,上述乳業資產未達到盈利預期,天潤乳業公告受託管理競爭方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100%股權,並簽署《股權託管協議》。
在託管期間,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全部收益及/或虧損均由兵團乳業按照其在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所享有的權益比例享受及/或承擔,天潤乳業作為受託管理人不直接享有或承擔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的經營成果。
兵團乳業在託管期間內每年按如下方式向天潤乳業支付託管費用:
(1)若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未盈利之前,託管費用為天潤乳業委派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天潤乳業因行使託管職責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2)若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盈利之後,託管費用為除天潤乳業委派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天潤乳業因行使託管職責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外,分別按照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取得凈利潤的30%收取託管費。
在託管期間,在相同市場條件下,天潤乳業對於澳利亞乳業、潤達牧業所生產的產品有優先購買權。
在此案例中,競爭方所有者與公司約定了特別的託管條款,被託管公司產生的收益仍由其所有人享有,公司在競爭方盈利前不收取額外託管費,競爭方盈利後按照凈利潤30%收費,同時公司擁有了對競爭方產品的優先購買權。
(三)恆逸石化——發行股份購買資產(2018)
為避免上市公司承擔破產資產的資產交割風險、恢復生產風險、資產瑕疵風險等不確定性風險,恆逸石化控股股東恆逸集團作為有限合夥人參與的並購基金成立項目公司太倉逸楓,項目公司通過競拍獲得同行業破產公司相關資產。該等資產經修復、重整後可從事化纖原料的生產、加工和銷售業務。
2017 年 8 月 18 日,恆逸石化控股股東控制的項目公司太倉逸楓與恆逸石化簽署《委託管理協議》,《委託管理協議》主要內容為:
(1)太倉逸楓委託恆逸石化自身或指定公司對其生產經營活動提供管理、咨詢服務;
(2)恆逸石化自身或指定公司將協助(但不保證)前述公司處理存在的各項重大法律和財務問題及瑕疵,以確保其具備被公司收購的條件;
(3)自該協議簽訂後 18 個月內且前述公司具備被上市公司收購條件的(包括但不限於資產瑕疵問題得到解決、項目公司可以獨立正常經營、實現盈利等),上市公司在同等條件下擁有以市場公允價格優先收購公司的權利,具體交易價格將以具備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專業評估報告為參考依據。太倉逸楓每年向恆逸石化支付120 萬元的固定委託管委託經營理費。
經培育後,太倉逸楓具備被上市公司收購的條件,2018年上市公司以發行股份的方式進行收購,目前該項目正在進行中。除太倉逸楓外,恆逸石化採用同樣方式繼續受託管理杭州逸暻化纖有限公司,通過委託管委託經營理的方式規范潛在同業競爭。
2018年恆逸石化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有三個標的,其中兩個標的都是其受託管理的項目公司。
公司控股股東成立並購基金收購資產並由公司受託管理,培育成熟後公司再行收購,一方面能減少破產資產交割及盈利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鎖定意向標的,在操作流程上節省審批時間,此外還通過了並購基金的形式減輕資金支付壓力。
在這個案例中,委託管理已經不單是被動解決同業競爭的手段,更是交易方案不可或缺部分之一,達到了多重目的,很值得學習。
四、小結
除本文提及的案例外,還有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等案例均涉及委託經營情況。
財務顧問業務中,受託經營方一般是上市公司或者其指定的主體。上市公司治理相對較規范、信息披露相對及時、受監督情況多,通過委託經營向競爭方所有人利益輸送的難度較大;
通過受託經營可以約定優先購買等權利,可以將競爭方培育至時機成熟時再購買,實際上有利於上市公司。
同時,為避免通過委託經營方式規避重大資產重組,《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已經將上市公司受託經營資產達到重大資產重組標准時納入監管。
所以在財務顧問業務中,委託經營作為同業競爭的解決方式之一,進可攻退可守,值得在交易方案設計中予以考慮,但須關注是否因委託經營而觸及重大資產重組標准。
保薦業務中同業競爭的案例較少,個人認為原因如下,擬上市公司運行會存在較多不規范地方,保薦業務的審核較嚴,實際處理中為滿足監管要求項目組會進一步從嚴。
相比於競爭方被注銷或者被擬上市公司收購,委託經營畢竟還是存在同業競爭的主體及業務,存在無法徹底清除利益輸送的空間。
從列舉的例子中也可以看出,IPO項目涉及的委託經營實際上被當做產權轉移的一種替代手段,委託經營費是被委託企業的全部利潤,一旦條件成熟則迅速結束該委託關系。
所以在保薦業務對於同業競爭要求徹底清理的背景下(近期未徹底清理同業競爭的特殊案例不具備參考價值),委託經營方式的認可度不是很高,但是還是可以在競爭方主體暫時無法注銷、轉讓等特別情況下作為補充手段使用。
五、一點思考
委託經營是經營者與所有者相分離的思維結果。在公司法學習的過程中,法人人格思想深入內心,以致於個人眼中的公司即便沒有銅牆鐵壁也有外在框架。
打破這種思維的一種理論是法人人格否定,主要應用在由特定的公司股東直接承擔公司的義務和責任。
此外分離還體現在股份公司三會(股東、管理層分離),海外上市VIE架構設計(所有權、收益權分離)等情形中。
同樣的,民法中類似的有用益物權(所有者與使用者分離),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也有擔保物權(不以標的物的實體利用為目的,而是注重交換價值),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
『捌』 什麼是並購基金,什麼是夾層資本
並購基金是私募股權基金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一般要佔整個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與管理規模的60%-70%,在私募股權基金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並購基金一般通過改組目標公司董事會來改善公司治理,並密切監控目標公司的運營績效。
夾層資本是在夾層融資這一融資過程中出現的一個專有名詞,是針對融資過程中資金的提供方也就是出資方而言的。
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是收益和風險介於企業債務資本和股權資本之間的資本形態,本質是長期無擔保的債權類風險資本。當企業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債務提供者首先得到清償,其次是夾層資本提供者,最後是公司的股東。因此,對投資者來說,夾層資本的風險介於優先債務和股本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