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牧原集團,我是辭職的員工,曾經在那兒工作過一個月多,由於不習慣那兒的工作環境和虛偽的人相處所以就辭
協商一致不用簽訂任何協議。
❷ 蒙城牧原過磅員工做內容
基本工資二千左右,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全勤獎,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略有出入,剛入職可能工資不怎麼高,遂月提升。工資系數做滿三個月才會調一級,慢慢的熬吧!祝工作愉快!
❸ 牧原老闆是誰
1992年,秦英林創立牧原集團 。牧原集團立足河南 ,輻射全國19個省(市區),成為一家擁有子公司190餘家、員工7萬餘人 ,總資產超700億元 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❹ 牧原集團工資是多少
一個集團裡面有很多的職位
不同的職位,工資肯定是不一樣的
所以這個沒有固定的答案
❺ 牧原集團是幾號發工資的
用人單位應按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即該月工資在下個月的約定的日期前必須支付。具體日期查看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多數公司是在每月的15日或30日發放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❻ 牧原每年招那麼多人干什麼
牧原每年都會招很多人,被招去的人去干什麼呢?這個問題問的有些太傻了,招人肯定是讓他們去上班工作的,不可能是為了供養他們去白吃白喝。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牧原集團,也有不少人都曾經在那裡工作過,牧原公司這幾年發展的非常不錯,公司正在不斷的擴大,所以很需要就業人才,而且公司還為他們提供了各種各樣的工作崗位,只要你有實力你就能勝任那些工作。
不過這並不是牧原大量招收員工的主要因素,之所以牧原每年都會招更多的人,是因為牧原這幾年不斷的急速擴張而導致的。農牧行業精英在社會中一直是比較稀缺的一類人才,所以牧原才會開出了不菲的薪酬招聘人才,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如果有誰對這份高薪工作感興趣就可以去應聘嘗試一下了。
❼ 牧原的分公司在哪些地方
目前有16個子公司,分別在鄧州、卧龍、湖北鍾祥、山東曹縣、唐河、扶溝、滑縣、正陽、杞縣、通許、方城、社旗、西華、山西聞喜、太康、商水。
牧原集團始建於1992年,總部位於河南省南陽市,主營業務生豬養殖,兼有飼料加工、生豬育種、生豬屠宰等業務協同主業發展。
牧原集團現總資產900億元,員工8萬餘人,下屬子公司200餘家,生豬產業已發展布局到全國22省(區)78市158縣。旗下牧原股份於2014年1月上市,當前市值超過2500億元;2019年出欄生豬1025萬頭,規模化養殖全國第一。
(7)蒙城牧原集團擴展閱讀:
一、實施極致環保
牧原致力於將環境保護融入企業經營發展各個環節,樹立「零排放-無隱患-無臭氣-減霧霾-碳減排」的「環保五台階」目標,構建完善的環境管理機制,建設環保數字化智能平台,提升環保標准。截止2019年,牧原共獲得規模化養豬場糞污處理生態循環系統、規模化養殖熱循環恆溫豬舍、沼液儲存防滲池及其防滲層結構等環保技術。
牧原堅持「減量化生產、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的原則,確立「節——保——用」的生態循環理念,打造了「豬養田」的種養循環模式,將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沼液、沼肥進行資源化利用,實現規模養殖和生態環境和諧共生。
二、加快技術創新,推進養豬生產智能化
牧原將大數據分析、預測及物聯網等新技術與產業相結合,搭建了覆蓋飼料加工、生豬育種和生豬銷售等產業鏈環節的智能化數字平台。小環境精準控制系統、豬群健康管理系統、智能化豬舍報警系統等創新科技的應用,有效提升了生產效率,在產品質量控制、規模化經營、生產成本控制等方面具備優勢。截止2019年12月,牧原集團獲得國家授權有效專利208項。
三、實現規模養殖,確保豬肉安全精準化
牧原通過「全自養、大規模、一體化」養殖模式,形成了集自主研發、飼料加工、生豬育種、種豬擴繁、商品豬飼養、生豬屠宰為一體的完整生豬產業鏈。一體化養殖模式,讓養殖生產全程可知、可控、可追溯。
參考資料:網路-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❽ 牧原集團是不是傳銷
需從法律規定以及具體的運作模判斷是否屬於傳銷。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傳銷的明顯特徵:
1、傳銷的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有的傳銷商品根本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和價值,服務項目純屬虛構;
2、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產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