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騙取國家補貼資金怎麼定罪
屬於詐騙罪。量刑標准以詐騙金額和犯罪情節酌情確定。
《刑法》對詐騙罪的處罰:
第二百六十五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㈡ 企業騙取國家補貼 是否構成犯罪
騙取的國家補貼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或者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上市公司騙取補助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2007年11月27日,被告人陳某某以妻子劉某某的名義注冊成立了重慶某某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實際運營系由陳某某一人全權負責。2011年至2013年,陳某某以某某公司的名義,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有限公司支付ISO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費769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有限公司支付產品網路營銷業務費75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某設計院支付國際市場宣傳視頻作業業務費45000元的事實。並於2012年1月17日騙取了「2011年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的財政補貼130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產品網路營銷業務費75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某某設計院支付國際市場宣傳視頻製作方案業務費45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某某設計院支付國際市場宣傳手冊製作及翻譯方案業務費48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費97600元的事實,於2013年1月28日騙取「2011年中小企業開拓資金和工作經費」項目的財政補貼1500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某縣特色旅遊商品視頻宣傳資料的翻譯及製作費65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中國武陵山旅遊商品網路營銷推廣項目的製作開發費95800元。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武陵山旅遊商品宣傳畫冊(2013版)的翻譯及製作費50000元。
虛構某某公司向重慶某某有限公司支付黃花菜加工實用新型專利技術發明的申請費115000元的事實。於2014年1月21日騙取了「2013年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的財政補貼150000元。被告人陳某某先後騙取國家財政補貼共430000元。
㈢ 兩次騙取國家補助資金一萬五千元但是主動退還了怎麼處理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六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二十條 單位和個人有本條例規定的財政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構成犯罪」,應該算詐騙吧。
㈣ 騙取補助金犯罪,法人代表承擔什麼責任
1、擔任有兩名股東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當公司對外負債時,與自己不發生關 系,僅以公司自身的財產為限對外承擔還款責任。此時風險很小。
2、擔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法人代表」,當公司對外負債時,就要以自己的全部個人財產對外承擔還款責任。此時的風險是比較大的。
3、擔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當公司對外負債時,原則上也僅以公司的財產為限對外承擔責任,但是如果無法分清公司和股東個人的財產時,股東有可能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㈤ 關於騙取政府補助資金的事
這種人渣,就是現在說的打黑的那個黑吧,小老百姓沒地說理 躲遠點吧
㈥ 金龍汽車上市公司如何騙取補貼資金其「騙補」動機是什麼
騙保方法官方沒有給出具體說明。
2016年,財政部網站公布了新能源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部分情況,曝光了五個典型案例。
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涉及金額最大。其已申報(2015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車中,有1683輛車截至去年底仍未完工,但卻提前辦理了機動車行駛證,由此多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1921萬元。
2015年年報顯示,金龍汽車當年所獲新能源車補貼約達58億元,上市公司同期凈利潤為5.35億元。本次被曝光的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由金龍汽車持有60%股權,年報顯示,該公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04.84億元,同比增長20.53%,凈利潤4.81億元,同比增長85.47%。
(6)上市公司騙取補助擴展閱讀
根據上市公司金龍汽車2015年年報披露的數據顯示,其純電動汽車共獲得新能源汽車補貼金額42.34億元,同比上漲55.92%,插電式電動車獲得補貼資金15.7億元,同比增長36.63%。作為金龍汽車的「孫公司」,蘇州金龍是金龍汽車旗下最主要的新能源業務板塊,也是這近60億政府補貼的主要貢獻者。
而這一年,金龍汽車的凈利潤為5.23億,同比大增110.30%。新能源業務的快速增長同樣是這一業績的主要推動力量。
㈦ 刑法關於騙取國家補貼怎麼判刑
涉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7)上市公司騙取補助擴展閱讀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