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方股東將股權轉讓,受讓方為中方,原企業變更為內資企業,股權轉讓款如何匯出境外
我們公司和你們一樣,外方轉股權給中方,企業轉內資,下周也要開始辦理了。我咨詢了當地外管局,股權轉讓款要經他們審批,填寫一個單子購匯匯出境外,不可以人民幣形式自行交割。僅供參考
B. 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股東股權轉讓如何進行納稅
中外合資企業外方股權轉讓所得為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的差額。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權轉讓人隨股權一並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不得從股權轉讓價中扣除。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以上述計算的轉讓所得為計稅依據,根據適用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具體征免稅按稅收協定的規定辦理。
看個活生生的例子,會好理解一點:
某中外合作企業的外方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中方股東,稅務機關及時提供納稅輔導,共扣繳非居民企業所得稅1348萬元,保證了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相關事實
中國境內的A中外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業務范圍為礦產勘查,注冊資本2500萬元人民幣,其中外方加拿大M公司(以下簡稱「M公司」)持股比例為61%,中方B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持股比例為39%。
2009年12月,M公司與B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A公司61%股權作價15500萬元人民幣轉讓給B公司。
案件處理
2010年,稅務機關從B公司獲悉,M公司將其持有的A公司股權轉讓給了B公司,這一消息引起了稅務人員的注意。
稅務人員調查後獲知:M公司將其持有的全部股權作價15500萬元人民幣,同時截至轉讓股權前,M公司以現金和其他出資方式實際累計出資2019萬元。認定相關事實後,稅務機關告知境內受讓方B公司,依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該公司對非居民企業外方M公司轉讓股權取得的所得有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義務。
但就以上股權轉讓行為,M公司提出異議:認為其所得應按照中加稅收協定第二十條中的「其他所得」類在加拿大繳稅,並提交了《關於在加拿大繳納稅款的申請》。經核查,稅務機關認為,M公司上述交易事項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收益,應適用中加稅收協定第十三條中的「財產收益」類在中國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是適用第二十條。
經過與企業進行多次宣傳解釋與溝通,最終達成共識: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中加稅收協定第十三條,M公司應就其在中國境內轉讓股權取得的收益繳納企業所得稅。
2.根據國稅函[2009]698號文件以及國稅發[2009]3號文件的規
定,M公司取得的轉讓所得,應以其股權轉讓收入15500萬元減除其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2019萬元後的余額確定,即應納稅所得額為13481萬元,應繳企業所得稅1348萬元。該筆稅款由B公司負責扣繳,並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3.M公司轉讓股權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其所書立的《股權轉讓合同》,應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依「產權轉移書據」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即8萬元。最終B公司扣繳M公司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共計1356萬元。
案例啟示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項目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合約式的經濟組織,合作雙方可以成立法人企業,也可以採取非法人的方式合作經營。但無論是否有股權,或是否成立法人企業,一方投資者轉讓其在合作企業或合作項目中的股權或權益,按照《企業所得稅法》,都屬於財產轉讓的范疇,並通常適用稅收協定財產收益條款。
應該注意的是,在非法人合作經營的情形下,非居民企業可能因派人進行日常經營管理等而在境內構成機構、場所,其轉讓股權或權益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則非居民企業對轉讓所得適用的稅率就是25%,而不是按10%稅率扣繳。
通過這個案例應該認識到,對於稅務機關而言,鑒於非居民企業稅源與居民企業密切相關,因而以居民企業為抓手是做好非居民稅收管理的有效保障。同時,針對納稅人對《企業所得稅法》和稅收協定有關規定理解存在困難的情況,稅務機關要加大稅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使內資企業也能了解國際稅收法律及政策,明確其在跨國交易中的責任和義務。
此外,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與非居民企業訂立股權轉讓合同,只要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或領受(簽訂合同不一定在境內),簽約雙方均應作為印花稅的納稅人,這也是非居民企業和稅務機關在稅務處理過程中需要關注的問題。
C. 問一下外資企業股東撤資,股份轉讓如何做賬務處理
外資企業股東撤資,要看外資股份的退出形式,如果是選擇以減資方式退出的,在取得原外資企業審批部門批準的,需要在三個月內依法公告1-3次後,沒有債權人提出異議,並辦理工商登記變更後直接作實收資本--外資減少即可;如果是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在取得原外資企業審批部門批準的,並且受讓人是原中方合資經營方的,可依據相關批文和股權轉讓協議一方面調減外方資本,一方面調增原中方合資經營方的股權比例和實收資本。轉讓給第三人的,不論受讓對象是中方或外方,均需取得原外資企業審批部門的批准,並按照轉讓的股權比例調整變更企業的出資人即可。
D. 股權轉讓及收購要怎麼做
一.根據我國公司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1、公司受讓股權召開公司股東會,研究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5、股權轉讓的公司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免去轉讓方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6、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股東對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7、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
8、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9、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10、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另外需要注意幾點:
1、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2、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並、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3、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股權轉讓申報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9、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0、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E. 您好! 我想咨詢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外資方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中資方股東(股東之間轉讓,不涉及第三方),
需要的基本資料包括:
1申請書,
2股權轉讓協議,
3董事會決定,
4投資者(包括中方和外方)的注冊資料(中方指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外方就得看具體是哪個國家,不同國家的注冊資料都不同的,也就是相當於我國的營業執照)
5簽字授權書(如果兩方的法定簽字人都無定簽字的話才需要該授權書)
6外資公司的批准證書,營業執照
7外資公司最新的驗資報告和審計報告
8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F. 我們公司的外方股東把股權轉讓給境內的自然人,需要由被投資企業源泉扣繳所得稅嗎
參考《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
因此,外方股東把股權轉讓給境內的自然人,應該由受讓方代扣代繳所得稅。
G. 合資公司的外方股東轉讓全部股權給中方股東,外方股東如何在中國繳納印花稅有無流程可參考
需要交稅,據美股研究社的流程如下~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698號)規定,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以非居民企業向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騰訊眾創空間投資時或向原投資方購買該股權時的幣種計算股權轉讓價和股權成本價。
因此,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先將股權轉讓價換算美元減去原投資成本(美元),差額部分(美元)股權轉讓所得換算人民幣計算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七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業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時,應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企業所得稅。
本條所稱到期應支付的款項,是指支付人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應付款項。
因此,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業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股權轉讓所得時,應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企業所得稅。
3、《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因此,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H. 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股東股權轉讓,企業都要交什麼稅
需要交稅,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698號)規定,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以非居民企業向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騰訊眾創空間投資時或向原投資方購買該股權時的幣種計算股權轉讓價和股權成本價。
因此,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先將股權轉讓價換算美元減去原投資成本(美元),差額部分(美元)股權轉讓所得換算人民幣計算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七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業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時,應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企業所得稅。
本條所稱到期應支付的款項,是指支付人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應付款項。
因此,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業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股權轉讓所得時,應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企業所得稅。
3、《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因此,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