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選擇權是什麼意思啊
股票期權是指企業向主要經營者提供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按照某一既定價格購買的一定數量本公司股份的權利
Ⅱ 公司為什麼會選擇回購其股份
公司回購股份的原因有很多種,這里給樓主分析幾種
第一:公司管理層看到股票升值的潛力,所以回購股票。比如公司預計未來幾年將有一個較為明顯的發展空間,公司業務在未來幾年大幅上升,那麼未來幾年市場將會通過股價的大幅提高來體現,公司可以趁現在股價較低的時候回購股票,在幾年之後重新出售從而獲得大量的資金來支持公司的繼續發展。
第二:管理現金流。當一個公司擁有大量的現金流而同時又沒有接到什麼較好的項目的時候,公司鑒於規避貨幣風險,往往會回購公司的股票來達到管理其現金流的目的。
第三:股權重組。對於一些股權較為鬆散或者股權分布不合理的公司股權結構,公司可以通過回購股票來重組其股權。
Ⅲ 回購股份是什麼意思啊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通過大規模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來改變資本結構的防禦方法。是目標公司或其董事、監事回購目標公司的股份。首先要符合回購股份的條件,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條件有: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的數量需要在10日內注銷)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必須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回購數量不能超過總股份數的5%,回購的款項必須在稅後利潤中支付,回購的股份一年之內必須獎勵給職工。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主要方式有用現金,或是以債權換股權,或是以優先股換普通股的方式回購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行為。股份回購的基本形式有兩種:一是目標公司將可用的現金或公積金分配給股東以換回後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過發售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來購回它自己的股票。
Ⅳ 請問債券中投資者回購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就是在發行債券時賦予投資者在債券存續的特定日期,可以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可以行使,後果就是提前換回本金;如果不行使,就是持有至到期換回本金;
Ⅳ 公司回購的股權屬於誰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回購股份的,回購的股權一般是歸公司所有的,回購的股份會從總股本中扣減。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來說,股權回購可能產生兩個法律後果:1、注冊資本的減少。因為減少注冊資本關繫到公司債權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司法》要求公司在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並在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2、股東人數減少。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回購並不必然導致公司注冊資本的減少,公司公司可通過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將回購的股份並按股份比例分配給其他股東。
Ⅵ 什麼是股票選擇權
股票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顧名思義,股票選擇權的價值是由 股票的價值衍生出來。換言之,股票選擇權的價值與其相對應的特定股票價格的波動直接相關。
股票選擇權是一種合約,通常沒一個合約代表100股特定股票。有買方向賣方支付一筆權利金,買方在合約到期或到期之前,有權利依履約價格向賣方要求買進或者賣出特定股票,選擇權的買方也有權利在合約到期時,選擇不向賣方買進或者賣出特定股票。
Ⅶ 現金選擇權回購的股權股價是怎麼計算的
一般都是以市價從股票市場上購買的。
Ⅷ 什麼是股權回購股權回購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你好,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
股權回購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要摸清楚創業企業原始股東真實的資產狀況, 因為這是企業原股東回購風險投資商股權的經濟基礎。如果某個創業企業在風險投資商投資後發展得不理想, 而該企業原股東的個人所有資產都建立在該企業的股權之上, 則如果企業發展得不好,該企業的原股東就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回購風險投資商在該企業中的股權。風險投資商也實現不了通過股權回購來規避投資風險的目的。
其次在設計股權回購條款時要注意回購條件的可操作性,即在保護風險投資商合理利益的前提下,還要考慮原股東的承受能力。過分苛刻的回購條件可能帶來兩種不良後果:一種是某些原股東什麼樣苛刻條件都全部接受, 這種原股東一般屬於根本不想履約的類型,實際上風險更大;另一種就是原股東由於無法接受過分苛刻的回購條件而導致雙方無法建立合作關系。
再次,在設計股權回購合同的法律條款時,要注意堅持:要求創業企業原股東在某種條件下回購風險投資商在該企業的股權,是風險投資商的一種選擇權,而不是風險投資商必須將自己的股權賣給企業的原股東,以免在企業發展很好的時候,失去自己應得的更大利益。
在股權回購使用過程中,要注意研究被投資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 比如:在國外,企業本身可以回購自己的股權,但是在中國大陸,未上市企業則不能回購自己的股權。所以,在國外,風險投資商在被投資企業中的股權可以由該企業自身來回購或由原股東來回購;而在中國大陸則只能設計成由企業的原股東來回購。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股權回購是風險投資商在無法實現其投資的回撤變現時的一種最無奈的選擇,一般由原股東回購所實現的風險投資商的收益都小於該企業成功上市或由風險投資商自己將股權成功轉讓給第三方。所以, 即使在投資合同中設計了股權回購的條款,風險投資商也不能掉以輕心,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協助被投資企業經營者將企業經營好,以實現最大化的投資收益;其次,要密切關注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情況,盡早發現問題,及時與企業經營者和原股東商議解決的辦法, 如果需要企業原股東履行回購的義務,也要早與其聯系,弄清楚原股東履行義務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以免原股東通過轉移財產而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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