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吳長江的辭職事件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宣稱,董事長兼CEO吳長江因為個人原因辭職。吳長江同時確認與公司董事會並無分歧。據悉,雷士照明現任非執行董事閻焱接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一職則由張開鵬接任。 翻出當初雷士照明赴港上市的《招股說明書》,上面明確指出其上市保薦人包括高盛,而高盛旗下公司也是雷士照明的股東。截至雷士照明上市時,作為私募股權投資者的軟銀賽富、高盛分別擁有30.73%和9.39%的股份,而軟銀賽富當時的股份已經超過了吳長江持有的29.33%股份,是第一大股東。2011年年報顯示,軟銀賽富持有雷士照明18.33%股權,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業內人士大多認為,吳長江此次辭職是對前述股權結構和控制權的抗爭。港交所最新資料顯示,吳長江於2012年5月11日,場內增持公司好倉200萬股,耗資532萬港元,成交均價2.66港元。變動後吳長江持股6.3億股,持股佔比達19.95%,但仍與兩家投行的股權存在不小的差距。
事實上,這已是吳長江二次離開雷士———2005年雷士照明曾爆發主導權之爭,吳長江一招「以退為進」在經銷商的力保下取得公司控制權。業界猜測,吳長江依然會像第一次那樣再回雷士。
公開辭職後,吳長江連發兩條微博,就辭職一事進行了回應。他表示:「由於我近期身心疲憊,想休整一段時間,所以辭職」,並稱「等我調整一段時間,我依然會回來的,我為雷士傾注了畢生的心血,我不會也永遠不會放棄。」
雷士照明23日晚公告,該公司創始人、現任CEO吳長江已於6月21日的股東大會上當選執行董事。這意味著,吳長江經歷過去一年的波折,正式重返雷士董事會。 1965年,吳長江出生在重慶銅梁農村。1985年,由於高考發揮失常,這位四川省優秀學生幹部,與心儀的清華大學失之交臂,被西北工業大學錄取,學的是飛機製造。畢業後吳長江被分配到陝西漢中航空公司,有了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1992年,就在即將被提拔為副處長的前夕,他選擇了辭職,懷揣「老闆夢」,隻身來到深圳。
開始時,他在一家台資企業做保安。但他知道,這絕不是自己南下的追求。四五個月後,他來到番禺,進入一家港資燈飾企業打工。幾經磨煉,他總結出「老闆定律」:首先要能吃苦;其次是膽子大,有風險意識;第三是具有商業意識。他發現自己以上條件都具備,另外,自己讀的書比許多老闆多得多。
10個月後的一天,吳長江的存摺上有了1.5萬元。他徑直來到老闆面前,告訴他自己要辭職辦廠。
1994年,總資本10萬元、股東6人的惠州明輝電器公司成立了,由吳長江全面負責。
公司的第一張訂單讓吳長江記憶猶新。一個香港客商要2萬只變壓器,要求兩周內交貨。熟悉這一行的都清楚,單是開一個模具就要1個月,但吳長江毫不猶豫地接了單。一周時間畫圖、開模,10多人連續幹了幾個通宵,最終交了訂單。這筆生意賺了20多萬元。這一年,6個股東每人分了3.8萬元。 一年後,吳長江完成了最初的資本積累。
1998年底,吳長江聯合兩個高中同學湊齊100萬元,成立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當時,飛利浦、歐司朗、松下等跨國照明行業巨頭已進入中國,在珠三角一帶的照明企業已超過3000家,「雷士」在「內憂外患」中堅定地揚帆起航。
「渠道、誠信、品牌」是「雷士」亟待攻克的三大難題。可吳長江首先解決的卻是企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先定目標,再建工廠,營銷未動,戰略先行」——這是「雷士」創立之初談及最多的16個字,也是「雷士」一貫的作法。
2000年,一批已經賣出的價值200多萬元的產品發現了質量問題。是召回產品還是夾著皮包走人?在這生死攸關的時刻,吳長江選擇了迄今為止最為重要的決策:召回全部問題產品。有職工提出把雷士商標抹去後再銷售,被他斷然否決。「雷士」以凈損失200多萬元的代價,創立了在照明行業率先實行的產品召回制度,從而贏得了市場信譽。當年年底,「雷士」的銷售額達到了7000萬元。
銷售額在不斷地增長,吳長江又決定在行業內第一個推行專賣店模式。「雷士剛起步,產品連半壁牆壁都擺不滿,開什麼專賣店?」很多人不理解。但吳長江堅持了自己的想法。2000年7月,第一家專賣店在沈陽開張。一年之後,這樣的店已經有了十幾家,經銷商反映掛了牌子的店要比不掛牌子的店銷售好得多。漸漸的,有經銷商主動找上門要求加盟。 2005年,在市場上迅猛崛起的「雷士」,企業內部卻經歷了一場大多數民營企業所共同經歷的「地震」。
三個股東之間產生了嚴重的分歧。其他兩個股東認為,前幾年一直在投入,現在賺錢了應該分紅;而吳長江認為,企業做得還不夠大,賺來的錢應再投入。
雙方互不讓步,股東之間最後攤牌。由於對方佔有55%的股份,吳長江只有45%的股份,雖然對方並不參與管理,但為了平衡關系,吳長江讓出了董事長的位置。他被要求領走8000萬元後徹底退出「雷士」。
然而,就在吳長江簽訂協議退出後的第3天,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吳長江剛離開惠州,就接到了一位供應商的電話,要他趕緊回公司。
一回到惠州,他就被直接帶到了公司大會議廳。廳內,全國各地200多個供應商和經銷商,還有公司的中高層幹部,黑壓壓地擠滿了屋子,另兩個股東被圍在中間。現場還掛起了「雷士戰略研討會」的橫幅。
最後大家決定舉手錶決吳長江的去留,結果是全票通過他留下。另兩個股東表示退出。由供應商、經銷商「反水」,決定一個企業高層的人事變動,這開創了企業發展史的先河,驚嘆業界。
「事到萬難需放膽,境當逆處仍從容。」吳長江始終秉承著重慶人的性格。「公司地震」後,「雷士」反倒迎來了更輝煌的業績。2006年,「雷士」銷售收入達到15億元,不但在惠州建立了工業園區,還在重慶萬州、山東臨沂分別斥資數億元,打造西南、華北地區最大的照明基地。
「雷士」的異軍突起,不但贏得了菲利浦的尊敬,而且讓高盛、軟銀等跨國投資公司聞訊而來,憑借國際投資背景,「雷士」一躍成為國內最具國際化潛質的中國照明企業。 照名創業者和風投爭端風波
江步入資本局:
第一階段
1998年底,吳長江出資45萬元,他的另外兩位同學杜剛與胡永宏各出資27.5萬元,以100萬元的注冊資本在惠州創立了雷士照明。從股權結構看,吳長江佔比45%,另兩人55%。
做大後,這賺的錢怎麼用,幾個人的看法就不一樣。2005年董事會上大吵了一架後,決定分家。方案是:企業作價2.4億元,自己從企業拿走8000萬元,作為交換,自己的企業擁有的股權歸其他兩位股東所有。胡、杜欣然同意,隨即簽署協議。後來胡杜二人各拿8000萬元離開。
第二階段 從胡、杜離開到IPO上市
胡、杜兩人離開,也讓雷士資金一下處於短缺之中,吳求助於柳傳志,邀請聯想入股雷士,在柳的聯系下,與聯想控股有合作關系的葉志如通過正日公司借款給雷士200萬美元,並在後來「債轉股」。
2008年,為增強技術能力,以現金+股票的方式收購了世通投資有限公司。由於現金不足,再次融資。在該次融資中,高盛與軟銀賽富聯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萬美元,其中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軟銀賽富出資1000萬美元。此時,第一大股東變成了軟銀,吳跌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
第三階段 長江敗走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以4.42港元/股的價格,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股份佔比9.22%,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2012年5月25日,吳長江被毫無徵兆地「因個人原因」而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長的則是軟銀賽富的閻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則是來自於施耐德並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張開鵬。
風波轉折 吳長江或很快將回歸雷士董事會
沸沸揚揚的雷士內訌迎來轉機,三大股東停止隔空喊話,當面會談。記者昨日獨家獲悉,雷士照明原創始人吳長江已答應「閻三點」,很快將回歸雷士董事會。 1998年底,吳長江創立雷士照明,提出並充分實踐「創世界品牌,爭行業第一」的經營理念,在行業率先導入品牌專賣模式和運營中心模式,先後領導了中國照明行業的「品牌革命」和「渠道革命」。
職務罷免
8月8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董事會通過決議罷免吳長江的首席執行官(CEO)職務,由董事長王冬雷接替。王冬雷表示,吳長江涉嫌為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進行利益輸送,同時,他嗜賭成性,欠下4億元的賭債。
❷ 上市公司控制權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控制權是指股東或公司經營者通過股權、人事安排、協議設計等方式,對公司的經營、資產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進行控制和影響的權利。簡單地說,公司的股東、創始人、投資者或經營者對公司有控制和影響的權利;本書所稱對公司的控制並不僅僅指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和表決權。還包括通過公司持股比例、人員安排、財務控制、資產控制、業務控制、上下遊客戶影響、技術控制、知識產權控制、協議安排等方式控制和影響公司及公司決策。
有的公司因控制權糾紛將合夥人送進監獄,有的公司因控制權糾紛使即將上市的公司陷入泥潭,有的利潤豐厚的公司也將因控制權糾紛瀕臨破產。近年來,黃光裕與陳曉的糾紛、蔡大標與潘雲海的糾紛、雷士照明事件,不是離開了公司就是進了監獄;這也是造成的。許多人重視公司控制。
❸ 雷士照明的企業事件
引狼入室
2008年,為增強技術能力,以現金+股票的方式收購了世通投資有限公司。由於現金不足進行融資。在該次融資中,高盛與軟銀賽富聯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萬美元,其中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軟銀賽富出資1000萬美元。此時,第一大股東變成了軟銀,吳跌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以4.42港元/股的價格,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股份佔比9.22%,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吳長江敗走
2012年5月25日,吳長江被毫無徵兆地「因個人原因」而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長的則是軟銀賽富的閻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則是來自於施耐德並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張開鵬。
風波轉折
吳長江或很快回歸雷士董事會
沸沸揚揚的雷士內訌迎來轉機,三大股東停止隔空喊話,當面會談。雷士照明原創始人吳長江已答應「閻三點」。雷士照明經銷商逼宮,董事會表態延後,吳長江很快將回歸雷士董事會。
2012年7月12日凌晨,吳長江首次公開回應「辭職門」表示,當時辭職是董事們要求自己迴避一段時間。
隨後,雷士照明董事會與員工、管理層、運營商等召開溝通見面會。會議現場,雷士員工和經銷商代表要求改組董事會,呼籲吳長江回歸,施耐德退出。
雷士照明經銷商擬定於2012年8月10日在深圳舉行LED照明供需大會,將從全國幾十家較有影響力的生產企業中,挑選合適的公司為自己代工新產品。此舉或許是又一次「逼宮」或者「自救」。
2012年8月10日,閻焱再次爽約。10日是雷士照明現任董事長閻焱約定給雷士經銷商答復的日期。按照經銷商向閻焱提出的要求,閻焱需要答復雷士創始人吳長江是否回歸,和施耐德管理人員是否離開等重要訴求。閻焱曾約定8月1日回復,後推遲至10日。但到記者10日下午發稿為止,雷士給經銷商的回復依舊未見蹤影。雷士經銷商們似乎已預先得知這一消息。10日,一位要求匿名的雷士西部某運營中心控制人透露,原定於當天舉行的LED照明供需大會已經取消。
2012年8月吳長江回歸久拖未決,供應商提終止合作要求,部分雷士高管也計劃本周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近幾日,雷士采購管理中心供應商管理部及采購部陸續收到一些核心供應商的商務聯絡函,供應商表態不願再冒風險與雷士繼續合作,要求立即停止對雷士相關合作產品的供應,並且立即賠償所有損失以及立即解決他們為雷士所備的一切庫存。而部分雷士高管也計劃本周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盡管如此,雷士現任董事長、第二大股東賽富投資基金首席合夥人閻焱依舊未有鬆口,「一切以公告為准」,雷士股東紛爭陷入「死局」。
吳長江或回歸雷士 以大股東身份主持生產
2012年8月15日,在創始人吳長江離職引發的風波持續近3個月後,雷士照明14日晚間發布公告,對吳長江的卸任緣由、員工等情況進行說明。
雷士照明公告顯示,「就董事會組成而言,董事會並不認為現在是一個恰當的時間來向董事會委任額外董事。」這意味這吳長江無法回歸到雷士照明的董事會。
吳長江對記者表示,他已知悉董事會的決定,但是他已經不想再理會董事會的想法,他將重新回到雷士工廠,執掌日常運作。
這一公告首次表態拒絕吳長江回歸董事會。15日,雷士照明在港交所復牌交易,股價暴跌三成。復牌後雷士股票急跌,盤中最大跌幅近50%,收市仍跌28.37%,報1.01港元,創上市以來收市新低。雷士照明總股本為31.59億股,按此前收盤價1.41港元計算,15日跌0.4港元,即復牌一天內公司市值蒸發接近12.64億港元……
和君創業向雷士董事會提要求 吳長江回歸有新變
2012年8月16日,和君創業公開稱,「受到雷士照明部分小股東委託,懇請我們出面推動雷士照明的『小股東倒戈』。」並向雷士照明發了律師函以及致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的公開信。吳長江回歸成功與否又添新變數。
回歸
德豪潤達表態支持吳長江回歸雷士董事會
德豪潤達董秘表示,這是基於雷士照明的經營與發展的需要,符合雷士全體股東的利益。
2012年雷士照明的風波不斷,而這場風波在2013年再度升級。
2012年12月27日,國內最大的LED晶元產能企業之一德豪潤達公告稱,擬通過全資子公司德豪潤達國際(香港)以總價13.4億元獲得雷士照明合共20.05%股份,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吳長江則通過定增成為德豪潤達第二大股東。對此閃電聯姻,市場並不買賬,當天雷士照明股價下挫9.3%,德豪潤達股價下挫3.99%。
對於德豪潤達閃電收購雷士照明股權,外界有不同的聲音。未來吳長江會不會繼續執掌雷士照明?吳長江是否借力德豪潤達進入雷士董事會?對此,德豪潤達董秘鄧飛告訴記者:「吳長江是雷士照明的創業股東和原董事長,我們支持吳長江回歸雷士照明董事會和管理層。」
雷士風波終平息
吳長江重任雷士照明CEO
雷士照明2013年1月11日在深圳舉行董事會及運營商見面會。見面會上,雷士照明董事會正式任命了吳長江為CEO,王冬雷為非執行董事。據悉,吳長江回歸董事會在走法律程序,閻焱仍任雷士照明董事長。
對此,閻焱回應稱自己「希望明天就辭掉董事長」,董事會「從來都歡迎吳長江的回來」,他心目中理想的董事長人選正是吳長江。據其透露,吳長江重返董事會一事「現在已經在走流程」,「不會超過三個月」。 「光芒行動」---雷士長期、系統的節能環保運動。有雷士,就有光芒,光芒代表光明、希望和未來,光芒代表著溫暖、愛心、奉獻和指引。雷士正在從事一個光明的事業,雷士企業及每一個雷士員工都在自覺踐行企業公民的責任,並獻出我們的關懷和力量。
工業化進程加劇了全球性的環境和能源危機,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石油、煤等不可再生資源的過度開采,空氣和水污染、溫室效應等環保問題正在威脅和傷害我們的賴以生存的環境,節能減排刻不容緩。
作為一家立足中國、面向全球的照明企業,雷士向社會輸出的照明產品和服務正呈倍數增長。我們深知,一個企業除了需要不斷探尋在產業經濟領域的發展之路,同樣肩負著推動社會文明進程的責任,在雷士的企業理念中,兩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
我們一直在倡導「光環境」理念,用優秀的照明產品和應用方案為大眾創造優美、健康、舒適的人工照明環境,用光營造高品質的商業和人居空間。同時,我們一直努力採用最先進的照明技術、材料和工藝,提高照明燈具的光效,延長使用壽命,降低能耗,大力推廣和應用節能照明產品。
中國每年照明的耗電量近5000億度,相當於世界最大水電三峽電站六年的總發電量,照明節能已成為政府、社會以及個人的迫切需求。2008年,雷士在節能照明產業的研發和製造投入巨資,向用戶提供節能燈、支架、LED、電子鎮流器、智能控制等產品,成為一個完整、系統的節能照明產品和方案提供商,持續支持和推動節能環保事業。
我們還將大力開展企業自身在生產、研發、營銷等各個環節的節能環保行動,提高全體員工的節能環保素養,並倡議雷士的供應商、經銷商共同參與,踐行綠色節能承諾。 「雷士用了10年時間,已經做到了行業第一。下一個10年,雷士要做世界品牌。」吳長江表示。2010年5月,雷士赴香港上市,吳長江將其看作進軍國際市場的入場券。
據介紹,雷士的海外拓展將以全面推廣自主品牌NVC為主,以為知名品牌 ODM/OEM 的業務為輔的發展戰略。雷士國內業務與海外業務收入的佔比分別約為80%與20%,按計劃未來將調整到各佔50%的比例。
「這幾年海外市場的增長是大於國內的,在海外,自主品牌的增長也要大於OEM的增長。」吳長江說。
對他而言,貼牌生產是雷士國際化的起點,也是國際化的必要准備。因為通過貼牌生產可以了解不同國家的法律法規、技術標准、受眾偏好甚至人文風俗,為國際化積累經驗。
2007年,雷士收購了一家英國的照明銷售企業,開始進駐歐盟市場。吳長江表示將大力推進NVC 品牌在英國主流管道的銷售,並利用英國的經驗,復制到北美或歐洲市場。僅一年時間,NVCUK(英國公司)的門店數量便從2010年初的50家增加到了200多家。
雷士在歐洲、北美、東南亞、中東、非洲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經營機構,擁有一支穩定的海外經銷商團隊。針對不同的市場,雷士採取差異化的策略,把市場分成三類:一是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歐美發達國家市場;二是與中國市場較為接近的中東、東南亞、印度等發展中國家。還有一類是介乎兩者之間的市場,如南非、南美等國家和地區。
雷士全球化品牌戰略加速
當前,全球照明行業正處於LED轉型期。根據中國政府「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LED總產值將高達5000億元,而全球照明市場規模則超過1萬億元,LED照明市場前景無限。雷士照明LED業務處於爆炸式增長態勢,隨著一站式LED照明產品不斷上市、終端渠道順利升級以及聯手全球最大的LED晶元企業德豪潤達,雷士照明已搶佔LED行業制高點。
以穩健著稱的雷士照明創造了中國照明企業發展的神話,其在海外市場的自主品牌建設也未鬆懈,將自身打造成全球知名照明品牌的進程從未中斷。
在第15屆世界游泳錦標賽期間,「雷士耀全球,世界齊跳躍——雷士照明·國際泳聯冠名合作夥伴簽約儀式」在巴塞羅那舉行。雷士照明應國際泳聯邀請,正式成為國際泳聯冠名合作夥伴。
「此次應邀簽約國際泳聯,是雷士繼續深入國際化道路、推動雷士品牌全球化的重要舉措,雷士將藉此擴大在中國以及全球范圍內的影響力,穩步推行全球化戰略。」雷士照明總裁吳長江說。閃耀巴塞羅那雷士展現國際范
據了解,國際泳聯選擇合作夥伴有著嚴苛的條件。此次邀請雷士照明作為官方合作夥伴,國際泳聯一方面是看中雷士的品牌形象及企業實力,另一方面看重的是雷士為世界體育運動所作出的積極貢獻。雷士已經具備一定的國際影響力,具備與國際品牌同台競技的實力。此次合作也是雷士繼續深入國際化道路、推動雷士品牌全球化的重要舉措。雷士將藉此擴大在全球范圍內的影響力,穩步推行全球化戰略。
雷士照明作為全球領先的照明企業之一,正在進行有效的全球化市場布局和拓展,塑造全球化品牌形象和品牌價值。吳長江強調,在完成中國市場的全面布局後,要大膽發力全球市場,緊握國際大型賽事契機,繼續提升品牌國際影響力,奠定在中國以及全球范圍的品牌影響力,「希望跳水運動的優美與朝氣,為雷士『節能環保』的品牌形象注入新的活力;更希望此後,雷士能被全世界更多的人所認識和了解,雷士的光芒能夠照亮更多的家庭和幸福,並為我們『創世界品牌』的夢想注入新的動力。」踐行體育營銷搶占國際化資源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雷士照明一直能夠遠遠將眾多市場競爭對手拋在後面。這與雷士照明一貫堅持產品的高質量、堅持技術創新和新產品的開發密不可分,從而奠定在行業中的前列地位。在市場佔有率和銷售額節節攀升的情況下,雷士仍然堅持務實作風,從不放鬆對於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的高標准高要求。
隨著全球品牌推廣模式的同質化,體育營銷早已經成為眾多企業進行市場推廣和樹立品牌形象的一種戰略。作為全球領先的照明企業,雷士照明始終踐行體育營銷戰略,早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便與體育結緣。隨後,雷士照明先後成為2010年廣州亞運會照明產品供應商,參與2010年南非世界盃體育場館建設;2011年,簽約成為亞奧理事會官方合作夥伴;2012年倫敦奧運會上,雷士照明產品中標多個場館,再次贏得世界喝彩。
雷士照明2014年11月6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在公司前任董事長吳長江與三家銀行簽訂的數份質押擔保協議中,公司有逾5億元人民幣遭提取或凍結。
公告內容顯示,在2013年至2014年10月期間,在現任董事會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吳長江代表雷士照明分別與三家中國的銀行重慶分行訂立了數份質押協議,為重慶恩緯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雷立捷事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華標燈具製造有限公司、重慶江特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重慶無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貸款提供擔保。
根據公告內容顯示,在2014年8月底前,吳長江與首家銀行簽訂了3份質押協議,為重慶雷立捷事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華標燈具製造有限公司和重慶江特表面處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提取約2.3億元人民幣。
而在與第二家銀行簽訂的5份質押協議中,吳長江為重慶華標燈具製造有限公司、重慶無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雷立捷事業發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提取約1.65億元人民幣。
在與中國銀行重慶大渡口支行訂立的擔保協議中,吳長江於10月從中銀大渡口開立的單獨銀行賬戶中提取約1.54億元人民幣。
上述被提取的金額約為5.49億,除此之外,另有5300萬元被法院凍結。
❹ 九大企業掌門人遇上演"老闆去哪兒了
策劃:張亮 張志偉 胡瀟瀅 袁元 賀駿 謝嵐
撰稿:本報記者 胡瀟瀅 矯月 楊萌 王崢 賈麗 王荊陽
前言:在資本市場詭譎動盪的環境下,擁有穩定的高管層是投資者衡量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的重要標准之一。2014年,國內多家上市公司經歷了巨大的高層人事動盪,一部分因涉案「落馬」,一部分因公司內斗「被抓」。這些上市公司的高管們在落馬前要麼「失聯」,要麼「失蹤」,雖然有的老闆「失而復聯」,但是已經對上市公司日常經營產生了影響,甚至波及到上市公司的股價,進而影響到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令人痛心。
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雷士照明前CEO吳長江倒在昔日戰友之手
事件回顧:8月8日,雷士照明一紙公告將吳長江和王冬雷的恩怨情仇揭開,吳長江的首席執行官職務被強行解除,由雷士照明董事長兼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接任。隨後在8月29日雷士照明的臨時股東大會上,王冬雷再率眾部直指吳長江私相授受、輸送利益,指責吳長江在雷士照明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違規擔保,可能使雷士照明遭受1.73億元巨額損失,投票罷免吳長江在雷士照明的任何職務。隨即,兩人隔空對壘,互斥對方試圖掏空公司,在資本市場掀起一場「赤膊戰」。期間,吳長江三次被迫離開自己一手創建的雷士照明不知去向,兩次為以示清白重返。
這場內斗不斷升級,雷士照明越發陷入風雨飄搖之中,經銷商停止供貨,賬單「滿天飛」。直至10月28日下午,雷士照明的官方微博曬出一張「立案告知書」,吳長江行蹤才逐漸明朗,惠州市公安局向外界證實,吳長江因涉嫌挪用資金被惠州警方立案偵查。12月16日,有媒體向惠州市公安局求證,惠州市公安局確認吳長江的確因涉嫌挪用資金被惠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但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點評:創始人吳長江或許從來沒想到過,自己會走進這樣的境遇:一年三次被驅逐。「一次比一次凶險,一次比一次激烈。」吳長江不止一次在媒體前「痛訴心聲」,可留給他的更多的是指責和無奈,終究還是倒在了王冬雷這個昔日戰友的手上。吳長江曾說「我這個人就是太天真太容易輕信人」,如今他真的很難讓人相信他。姑且不論是誰掏空了上市公司,接下來法律會給出答案,但這場斗爭下的犧牲者——雷士照明早已千瘡百孔,如今雷士照明面臨的問題是老闆去哪兒了?能否留住投資者的決心、能否再挽回經銷商的信心、是否還能將「雷士」品牌樹立於有著大好光景的LED之林,這些都是雷士照明亟待要解決的問題。
方大集團原董事長方威是否「失聯」成迷
發傳真手寫簽名自證未失聯
事件回顧:6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顯示,遼寧省人大常委會罷免了方威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隨後,傳出了方威失聯的消息。
自公告發布後,「方大系」上市公司受到波及。三家上市公司方大特鋼、方大炭素、方大化工均緊急停牌。今年7月1日晚間,三家公司同時就實際控制人方威一事發布澄清公告,三家公司強調,方威雖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但其不擔任任何職務,不參與日常事務,公司經營生產一切正常。
為了打消市場疑慮,7月2日,方大集團旗下三家上市公司發表自查公告,稱方大集團來函表示方威未失去聯系,還在對集團公司的相關工作進行部署,並附上了方大集團傳來的方威本人簽署的部署有關工作的傳真文件,在傳真文件上方威簽署了「已要求集團公司財務部、證券部等相關部門按照問詢函的要求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相關自查工作」的說明。
同時,三家上市公司實際股東方大集團來函表示方威目前未失聯,仍然在部署集團工作。方大特鋼與方大炭素還公布了收到方大集團傳來由方威本人簽署的工作傳真。函件中,方威表示集團公司財務部、證券部要按照上市公司問詢函的要求積極配合做好相關自查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方威是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12年胡潤發布的《2012少壯派富豪榜》中,他以財富150億元人民幣位列亞軍。
點評:在方威被罷免人大代表職務後,其所謂的「發家史」尤其是方大集團早年參與南昌鋼鐵改制的種種爭議再度被「挖出」,外界認為相關改制過程存在巨大的利益輸送,尤其是對受讓方設置的諸多前置條件,一度被指是為方大集團「量身定製」。
海鑫鋼鐵由盛而衰
少帥李兆會「消失」躲避債權人
事件回顧:自今年3月18日海鑫鋼鐵宣布停產,至今已9個月有餘。作為曾經山西省乃至全國知名的民營鋼企,聞喜縣的支柱產業,海鑫大廈最終用崩塌為自己劃上了一個不光彩的句號。追究其責,海鑫少帥李兆會自然難辭其咎,不過在成千上萬的討債者面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這位少帥至今未公開表態。
不可否認,海鑫鋼鐵曾經輝煌過,自上任董事長李海倉創立海鑫鋼鐵以來,海鑫一直被當地人當作是聞喜縣的驕傲和靠山,從一個起步時只有40萬元資產的小鋼廠快速成長為後來山西省最大的民營鋼企、擁有多達1萬多名職工的聞喜縣的支柱產業,海鑫一直在締造屬於自己的「神話」。
可是這個神話自2003年1月22日那聲槍響後發生了轉折,李海倉意外遭遇槍殺,這時從海外留學歸來的「少帥」李兆會臨危受命,接管了海鑫鋼鐵,在擁護和質疑聲中,李兆會在上任早期不負眾望的延續了海鑫鋼鐵的輝煌。
通過海鑫實業進行的資本運作,讓李兆會在2007年、2008年連續兩年躋身胡潤百富榜,也被戴上山西最年輕首富的光環。不過,市場上關於李兆會醉心金融、無心鋼鐵實業的說法也隨之而來。
可是,隨著鋼鐵行業進入寒冬,海鑫鋼鐵的「隱患」終於爆發。人們這時才發現,這位海鑫少帥原來是一個「不愛鋼鐵愛投資」的主,在鋼廠運營陷入泥潭時,海鑫鋼鐵的債務漏洞越捅越大。據公開資料顯示,海鑫集團現有負債及對外擔保數字約為104.59億元,而整個海鑫集團的賬面資產僅100.68億元,這意味著其負債率超過100%。
點評:如今海鑫鋼鐵已經成為一座空廠,高爐早已關閉,員工被遣散回家等候消息,討債者將公司大門堵得水泄不通卻大多無功而返。11月12日,山西運城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5份公告,正式裁定受理4家債權人對海鑫鋼鐵
提起的破產重整申請。事已至此,作為公司一把手,海鑫鋼鐵破產的始作俑者李兆會始終三緘其口,一直未做出公開表態和說明。而李兆會這樣的態度也讓眾多的討債者以及工廠骨幹員工的情緒由猜疑到憤怒最終轉變為失望。海鑫鋼鐵債務危機至今還未有一個圓滿的解決,李兆會去向依然是個迷,在年關將至之時,我們不禁仍要問一句:「海鑫鋼鐵董事長李兆會,你到底去哪了?」
網秦董事長卸任
被疑「失聯」與芮成鋼案有關
事件回顧:2014年12月10日,從事手機和網路安全業務的美國上市公司網秦發布公告稱,董事長兼聯席CEO林宇因與公司無關的個人原因,已經卸任。據網秦聯席CEO奧馬爾·汗在電話會議中透露,公司董事會幾個月前已決定林宇離開,這是林宇個人決定,跟網秦公司沒有太大關系。
該卸任消息發布後,林宇並未作出任何個人說明和聲明。與此同時,林宇的行動電話還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有媒體稱網秦內部人士已多日聯系不上林宇,懷疑其本人已經失聯。而林宇的個人微博也在今年6月5日後已停止更新。
在市場詢問林宇「去哪了」的同時,有媒體曝出芮成鋼與網秦關系甚好。該報道表示,芮成鋼新書《虛實結合》,網秦可支持了不少,網秦CEO林宇參與博鰲論壇,混了個青年領袖圓桌嘉賓,與主持人芮成鋼同桌,也是芮幫助運作的結果。而遲遲不給網秦出有問題年報的普華永道也終於被換。
點評:目前,關於林宇的去向還依然是謎,而其創建的網秦自去年被美國研究機構渾水發布報告指責網秦「操縱重大騙局」後至今仍未能擺脫負面消息的影響。雖然網秦已交出2013年審計年報。不過渾水認為報告「有失偏頗」,並懷疑網秦股票存在內幕交易,並要求監管機構盡快對網秦展開調查。
同時,在網秦上交2013年年報之後,公司於12月19日發布三季報稱,公司前三個季度的凈營收合計為2.426億美元,凈虧損合計為5500萬美元。
在種種不利消息傳出的同時,網秦開始調整董事會成員名單,並積極釋放公司經營良好的消息。但這是否能夠抵消董事長卸任至今失聯的負面消息還需日後觀察。
「流亡」海外兩年
遠望谷實際控制人徐玉鎖歸國自首
事件回顧:遠望谷12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4年11月28日晚獲悉,公司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徐玉鎖主動回國投案自首,積極配合檢察機關辦案,檢察機關對徐玉鎖採取了取保候審的措施,並稱公司經營活動一切正常。
同時,據公告顯示,徐玉鎖先生系遠望谷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另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9月底,徐玉鎖持有遠望谷25.19%的股份。
兩年前,時任深圳市人大代表的徐玉鎖涉嫌向原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行賄。2012年10月24日,深圳市人大許可檢察機關對徐玉鎖採取強制措施,徐玉鎖於是輾轉開始了在美國和新加坡的逃亡,由其夫人陳光珠擔任遠望谷的代理總裁和董事長。
今年2月24日和9月29日,遠望谷兩筆投資與徐玉鎖在海外的軌跡似有吻合。根據遠望谷公告,2月24日,遠望谷同意其美國子公司遠望谷技術(美國)有限公司出資100萬美元設立了一家歐洲全資子公司。到了9月29日,遠望谷又將遠望谷技術(美國)有限公司的100%股權轉讓給公司另一家全資子公司遠望谷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恰好位於新加坡。
在徐玉鎖出走後的一段時間內,遠望谷業績曾大幅下滑,2013年,遠望谷營業利潤2045.45萬元,較上年同比下降了83.63%,今年前兩個季度,其業績也處於下滑之中,今年第三季度,其運營狀況明顯好轉,營業收入同比實現26.20%增長,凈利潤增長了918.54%。
點評:當初就是因為一部耗資1850萬元的鐵道部「天價」宣傳片而牽出了鐵路系統的一系列腐敗案,其中,涉及的就有時任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而之所以曾經的胡潤富豪徐玉鎖出逃就是因為對劉瑞揚行賄被立案調查。
15年前遠望谷成立,從最早的四個員工起步,徐玉鎖本人曾兼職司機,到早年前IPO上市首日股價以60元/股高開,達到身價15億元,再到涉嫌行賄被採取強制措施,直至回國自首,徐玉鎖命運漩渦的輪回讓人不禁嗟嘆。
董事長孟凱出國找錢遲遲未歸
中科雲網遭遇資金鏈困局
事件回顧:自從宣布轉型大數據後,曾經的「餐飲第一股」湘鄂情就一直惡疾纏身。一進入12月份,董事長孟凱出國未歸的消息不脛而走,已改名為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廚子」又陷入了新的發展危機。
據悉,中科雲網董事長孟凱「十一」長假後便開始在國外出差,主要進行為償付公司債等事項籌集資金,為處置有關資產尋找收購方,孟凱主要通過電話、郵件、傳真等安排工作並參與決策。
中科雲網內部人士向媒體聲稱,孟凱確實在國外兩個多月沒有回國,目前正在處理國外資產事宜,正在談判。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確實遇到了資金問題,受此影響公司已經暫停了公司轉型收購的步伐,但此前簽訂的合同仍在繼續執行,公司未來收購也存在不確定性。
2012年12月份中央出台「八項規定」等政策,高端餐飲代表湘鄂情在2013年全年大虧5.64億元。雖然孟凱多次布局中低端餐飲或通過變賣資產、關停門店、涉足環保等方式試圖扭虧,但掙扎中的湘鄂情並沒讓投資者看到希望。
今年6月份,湘鄂情高調宣布脫離餐飲,轉型布局大數據,欲通過互聯網掘金,但是目前來看,結果卻差強人意。
據了解,中科雲網歷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有42位,其中29位已離職。也就是說,約七成高管已經掛冠而去,曾經的「國內餐飲第一股」儼然已經變成了股市「高管離職第一股」。
點評:掄「勺子」的大廚在遭遇行業低谷時,不是強練內功將企業做精做強,反而選擇不停的轉型和變賣資產來度日,不但讓投資者沒有信心,也讓「整個團隊都懵了」,而此時孟凱突然到國外轉讓資產兩月未歸,也讓爬坡期的中科雲網的未來發展充滿變數。
公司如今的狀況,不得不說主要源於湘鄂情執意多元化的發展和轉型,讓多數高管看不清公司未來的發展,而在轉型後盈利預期遙遙無期的背景下,高管們對其漸漸失去了信心。對於公司董事長孟凱來說,「遠赴他鄉」顯然不是明智之舉,回國面對困難,掌舵前行才是當務之急。
諾奇老闆「失聯」遭全球通緝
公司擬重組待價而沽
事件回顧:從單個小店到連鎖品牌,再到上市港交所,曾號稱是國內第一個港股上市的「快時尚」品牌諾奇,誰能想到這家以生產休閑男裝為主的上市公司會有身陷巨額負債,老闆失聯遭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通緝的這一天呢?
回顧7月25日,諾奇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長丁輝失聯」。此後,諾奇董事會緊接於7月31日發布公告稱,今年1月27日及4月3日,丁輝先後指示將公司全資香港附屬公司諾奇時尚國際有限公司於交通銀行香港分行銀行賬戶之人民幣5000萬元及1955萬港元轉移至一家英屬處女群島公司的賬戶;同時1月27日及今年3月11日,丁輝先後指示諾奇時尚於交通銀行香港分行銀行賬戶的1.6億元及250萬元轉移至諾奇時尚位於廈門國際銀行的銀行賬戶。這意味著丁輝從1月份至4月份先後四次轉移諾奇公司資金累計2.28億元。
丁輝失聯後,債主們紛紛上門討債。諾奇公告顯示,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收到廈門國際銀行、民生銀行、山東信託通知,指稱諾奇曾為多名非集團成員人士合計4.55億元的貸款作擔保或抵押證券。不過,業界普遍認為丁輝與其妻陳瑞英已潛逃至香港,兩人借款合計超過15億元。
點評:對於丁輝失聯一事,有業內人士評價為資金鏈斷裂所致。事實上,在福建省類似諾奇老闆失聯的事件已屢見不鮮,其主要原因都與資金緊缺有關。而從當地服裝行業整體走勢來看,則是因為行業產能過剩、產品同質化導致多數企業庫存高企無法變現,致使企業失去持續運營的資金而最終不得不一跑了之。大浪淘沙,相信在行業經歷了這場洗牌後,將會有個新的開始。
雅居樂老闆「失聯」75天後歸來
融資計劃告吹 銷售目標難完成
事件回顧:臨近年底,這一年都不太順的老牌房企雅居樂終於可以鬆口氣了。12月14日晚間,雅居樂公告稱,公司接獲通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居所居住措施」對陳卓林已不適用,並將於12月15日恢復公司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公司總裁的職務。
而相比於不少公司陷入麻煩後,老闆不知所蹤,雅居樂老闆陳卓林此前的去向則非常確定。不過他也不能去別的地方,因為公司在雲南的項目可能存在問題,陳老闆被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執行了「指定居所居住的措施」。
據悉,陳老闆「出事」,和該公司雲南項目有關,很可能涉及對當地官員的利益輸送。公開資料也顯示,雅居樂目前在雲南共有騰沖、瑞麗、西雙版納以及昆明四個項目,且雅居樂半年報顯示,截至今年8月份,除昆明以外的雲南項目平均樓面地價僅為198元/平方米,僅為同類項目的1/8,拿地成本之低更是加重了雅居樂涉嫌利益輸送的猜測。
同時,就在陳老闆被檢方監視居住後不久,10月16日,負責雅居樂雲南及海南房地產項目的執行董事黃奉潮被證實與公司失去聯系,而黃奉潮失聯前曾要求雅居樂騰沖項目總經理協助中紀委調查。不過,陳老闆最終平安歸來,同時回到崗位的還有雅居樂執行董事、集團副總裁黃奉潮。但也有觀點認為,雅居樂目前的公告只能說明陳卓林暫時安全,但是並不能說明陳卓林及雅居樂已經從雲南貪腐調查中全身而退。
而在陳老闆遭檢方監視居住的這2個多月時間里,雅居樂的日子可謂相當不好過。公司先是不得不緊急叫停了28億港元的供股融資計劃,其股價也在復牌後一度大跌逾30%,評級機構更是下調了公司的評級。
點評:實際上,地產一直是官員與老闆們「出事」的高發領域,有媒體曾統計過,自2000年以來,半數落馬省部級高官涉及房地產,原因自然也是不言而喻。不過,作為一家公眾上市公司,恪守基本的法律底線仍是一條紅線,尤其是公司創始人,一旦出事對公司產生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不但有可能將辛苦半生創辦的企業毀掉,大大小小的投資者們也會因此遭殃。此外,鑒於房地產領域嚴重的貪污情況,官員的資產和房產交易信息透明化也應盡快落實,讓官員不正當的房產無所遁形,而這也將有利於房地產行業更加健康的發展。
佳兆業老闆郭英成「裸退」
郭氏家族全面退出管理層
事件回顧:在樓市整體狀況不佳的背景下,佳兆業今年銷售業績可以說相當不錯。不過,公司老闆郭英成卻在此時宣布從公司「裸退」,並向同鄉張峻控制的生命人壽出售了部分股份,生命人壽方面則派人入駐了公司董事會。
有消息稱,郭英成的離任很可能與深圳一些落馬官員有關,但佳兆業集團首席財務官張鴻光表示,郭英成辭職「是擔心個人流言持續影響公司股價」。同時,目前郭英成及其兄弟、前執行董事郭英智均身在香港,並未遭相關部門帶走。
據悉,郭英成閃辭的導火索源自不久前佳兆業深圳房源被鎖一事。
隨後的12月4日,郭英成家族旗下的大正投資,以每股2.898港元減持5.755億股舊股(占佳兆業總股本的11.21%)予生命人壽,使其在佳兆業的持股比例將增至約29.96%。並晉升為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而在本次出售股權後,郭氏家族通過家族信託持基金有的佳兆業股份降至50.14%(此前郭氏家族信託持基金通過大昌、大豐、大正三家公司,持有佳兆業61.35%的股份)。
12月10日晚,公司創始人郭英成又以「健康理由」辭任在佳兆業的全部職務,包括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成員及公司授權代表,自12月31日起生效。同時,郭英成胞弟郭英智則因「希望投放更多時間追求個人事業發展」,而由執行董事調任為非執行董事。由於郭家三兄弟中的大哥郭俊偉(富昌金融集團主席)並未在佳兆業集團任職。這樣,至少從表面上看,郭氏家族已全面退出佳兆業的管理層。
點評:董事會高管辭職,是不少陷入風波中的香港上市企業的共同選擇,此舉有利於將負面影響降至最低,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作。
接近佳兆業的人士也稱,「佳兆業的資產其實挺大的,包括舊改這塊的資產也非常不錯,但是在香港資本市場,中資房企的股價普遍折讓的很厲害,通過賣股方式退出,至少從資金上來說對郭家是很虧的,郭家顯然是『迫不得已』才做出這種選擇。不過,生命人壽上位有利於公司經營的穩定,從上市公司層面來說無疑是獲益的」。
實際上,郭家目前的選擇無疑已是最佳方案,雖然會有一些損失,但至少大部分家業還在,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避過這陣風波後,郭家卷土重來也不無可能。
❺ 和雷士照明有關的那個施耐德是Schneider嗎他怎麼會參與到這個事件中
去年 施耐德電氣 收購了雷士開關插座,同時控股雷士成為第三大股東。
❻ 誰知道雷士照明nvc三個字母代表什麼意思
1、N:「Nexus」
讀音:英 [ˈneksəs]美 [ˈneksəs]
釋義:聯結,聯系,開放互聯。
2、V:「Vigor」
讀音:英 [ˈvɪgə] 美 [ˈvɪgər]
釋義:活力光環,生生不息。
3、C:「Change」
讀音:英 [tʃeɪndʒ] 美 [tʃeɪndʒ]
釋義:改變,變化,引領變革。
為增強技術能力,以現金+股票的方式收購了世通投資有限公司。由於現金不足進行融資。在該次融資中,高盛與軟銀賽富聯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萬美元,其中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軟銀賽富出資1000萬美元。此時,第一大股東變成了軟銀,吳跌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
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以4.42港元/股的價格,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股份佔比9.22%,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雷士照明經銷商擬定LED照明供需大會,將從全國幾十家較有影響力的生產企業中,挑選合適的公司為自己代工新產品。
❼ 雷士照明股權之爭屬於哪一類委託代理模型
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究竟該誰說了算?正確的公司治理中,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個人英雄主義」式的草莽年代嗎?這是吳長江與王冬雷之爭中需要關心的問題
2013年6月21日,香港,時任雷士照明首席執行官吳長江(右)及雷士董事長王冬雷(左)出席年會,宛如蜜月
「吳長江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比誰都愛雷士,卻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賣的精光?說雷士是他的孩子,卻掏空雷士的錢為他老婆的地產公司、自己的恩緯西工廠違規
擔保?說運營商是他的兄弟,卻又欠大家幾個億的借款長期不還?董事會聘請他擔任CEO,免了他的職務,卻霸佔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頻發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體采訪時,還是這樣描述與雷士照明創始人,時任CEO吳長江的關系:「跟吳長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們兩個攜手,簡直是絕配。」
不想世事無常。8月以來,這對曾經的「絕配」屢起爭執,並公諸於眾。
8月8日,雷士照明召開董事會電話會議,吳長江被免去了執行董事、CEO職務。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東大會以95.84%贊成票的結果罷免吳長江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所有職務。而吳長江認為,他的股東代表未能與會,對此結果並不認可。
這是吳長江1998年創辦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擠出董事會。即使在公司控制權戰爭日漸頻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吳長江這樣的經歷也足以引發足夠的關注。況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權之爭過程中,充斥了太多幾近狗血的「劇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罷免吳長江CEO職務的當天下午,王冬雷出現在吳長江辦公室左近。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現場發生了肢體接觸,驚動了重慶當地警方。
此後,雙方各自通過新聞發布會、實名微博等渠道,指責對方在公司運營中違規甚至違法。
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發現,吳王之爭,王冬雷或有不當之處,不過作為國內唯一一個先後三次被趕出自己一手締造企業的人,吳長江理應更多地對自己的遭遇進行反思。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魯桐表示:「一般中國人會比較同情創業者,但是從規則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蓋實質。雷士照明風波根本上還是創業者英雄主義作風與
PE強調的企業運營制度化、規范化理念上的沖突。」還有專家表示,要看清這裡面的曲直是非並不容易,但如果著眼於基本的商業邏輯,這裡面還是應該辨別與考
量幾個關鍵問題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誰的孩子?
第一個關鍵問題,是應該在這場爭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這是討論問題的基點,有了這個基點,才能說,在這場爭斗中,首先誰該聽誰的。
吳長江習慣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過去如是,現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吳長江在微博上回應與德豪潤達(002005,股吧)的合作時表示,「請大家相信沒有人比我更熱愛雷士,我視雷士如自己的孩子」。與王冬雷鬧翻後,他又表示,「總把公司當作自己孩子,以至於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過類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開場合表示,「我是做產業的,我把雷士當孩子養,當成終身的事業。」
對此,仁達方略咨詢公司總裁王吉鵬認為,不應該把經濟問題和道德、感情混為一談。「公司歸屬的客觀標准應該是股權。」
雷士照明的股權經歷了復雜的變化過程。吳長江結識王冬雷之時,雷士照明正處在第二次控制權爭奪的漩渦中。
2005年,由於發展理念不一致,吳長江與另外兩名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分道揚鑣,並支付了1.6億元的「分手費」。拿不出足夠現金的吳長江多方求助,還找到了柳傳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軟銀賽富以2200萬美元的代價,擁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權。彼時吳長江占股40%。
2008年,為收購同屬照明行業的世通投資有限公司,手頭資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資,在這次融資中,軟銀賽富再度出資1000萬美元,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此時軟銀塞富的持股比例達到36.05%,成為第一大股東,吳長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東。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和吳長江等六大股東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此時,吳長江(包括其個人及通過全資公司NVC合計)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
對於股權的連續下降,吳長江並不擔心。在他看來,「包括高盛、軟銀賽富在內的投資者非常喜歡我,對我評價很高,他們很難找到我這樣一個有這么好的心態,這么盡心盡職,這么不辭辛苦做事的人。他們非常認同我,非要我來做雷士不可。」
話雖如此,當吳長江意識到其他大股東在人事任免等方面開始發言時,他開始通過杠桿式增持股票。資料顯示,2012年5月15日,吳長江以19%的比例重新成為第一大股東,較軟銀賽富僅高出0.52個百分點,在董事會發言權依舊微弱。
10天後,也就是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任董事長、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並辭任公司董事會所有委員職務。同時,來自賽富亞洲的閻焱和來自施耐德的張開鵬分別繼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
與第一次一樣,在經銷商、供應商等支持下,吳長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為了解決給自己帶來麻煩的原有股東,吳長江嘗試引入新的投資人。
經人介紹,吳長江找到了王冬雷。彼時,王冬雷創辦的德豪潤達已成為小家電領域有影響力的企業,正在圖謀向LED產業轉型。
2012年12月5日,吳長江增持雷士照明股份至22.07%。兩周後,德豪潤達以共計16.54億港元收購雷士照明20.08%的股份,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同時,吳長江通過自己名下的離岸公司NVC公司入股德豪潤達,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換股交易之後,吳長江大約獲得了3億元人民幣的收入,但其在雷士的股份降低到6.79%。
其後,根據王冬雷的說法,吳長江一再拋出手中的股票,「現在他已經把手中的股份賣得精光。」
「盡管現在他號稱手中還有從二級市場購買的2.74%的雷士照明股份,以及通過德豪潤達映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但我們查不到任何證據。」9月19日深夜,雷士照明董事會在回復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認為,即便吳長江手中持有股份屬實,他在雷士公司中只是個小股東。
和君創業咨詢公司管理合夥人黃培看來,王冬雷進入雷士照明後,吳長江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已決定了其更多的是職業經理人的身份。
從這一角度看,吳長江再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從情感角度看尚可接受,如從市場規則和法理角度則難以理解。「中國一度喜歡宣傳白手起家,大
家容易同情創業者,實際上創業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創業者是一個重要因素,投資者和資本同樣也是重要因素,不宜感情用事,有所偏頗。」王吉鵬表示。
考量二:
究竟是誰更可能打球出界?
雷士照明按照一般商業邏輯應該是王冬雷說了算。這一點相信爭議不大。那接下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正確的公司治理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那麼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了呢?先看雙方對此是怎麼說的。
「我才是雷士最有價值的資產。雷士照明為什麼發展這么快?何以十幾年做到中國第一?我肯定有過人之處,這不是吹的。」時至今日,吳長江仍然這樣
表明心跡。平心而論,吳長江認為自己有過人之處並不過分,畢竟他創立了雷士照明這樣一家在國際照明行業都頗有影響力的企業。然而,作為中國唯一三次被趕出
自己創辦的公司的人,或許他自我表揚之餘,應該有一些反思。
1998年底,吳長江與自己的兩位高中同學胡永宏、杜剛聯手創立了雷士照明。最初,吳長江的股份為45%,後降低為三人一致。
企業發展後,三人在理念上出現明顯差異,吳長江主張繼續擴大規模,胡永宏二人則更傾向於賺錢分紅。
在回顧那段合作歲月時,胡永宏表示,「吳長江最喜歡讀的書就是《毛澤東選集》,他一直想證明自己是偉人的那一種,從以開始就能預見未來一樣。」
吳長江承認,當時自己確實違背董事會原則,「我也不想跟他們溝通,因為我好像覺得我們溝通起來非常費勁,大家理念思路不一致。」「如果你制定一
個商業戰略,所有人都能看懂,那還叫戰略?如果我的決策所有人都懂,就沒有今日之雷士和吳長江。」在吳長江看來,這不是剛愎自用,「我認為是自信。」
矛盾無法調和之時,三人分道揚鑣。吳長江引入了財務投資人。
盡管與軟銀賽富合作期間,吳長江已並非第一大股東,但他並不甘於受人擺弄。
現有資料顯示,2011年,出於重慶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吳長江提出將雷士照明的總部搬到重慶,但被董事會否決。董事會當時只同意其在重慶成立銷售公司,投資額度是2億元。但重慶開出的條件是,必須投資10億元,才能給予稅收等諸多優惠政策。
按照吳長江的說法,為了既不違背董事會規定,也為了滿足地方的需求,他自行找了第三方公司(香港無極照明有限公司)投資。在此過程中,雷士為無
極提供了擔保,而後者以建成後的大樓為前者提供了反擔保。2012年,吳長江將重慶雷士實業有限公司更名為「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公司成為事
實上的雷士照明總部。
當時的董事會對此並不知情。時任董事長閻焱曾經對這一行為表示了強烈的不滿:「你回家時發現家不見了,這就像你家人在沒跟你商量的情況下搬走了。」
第二次被出局後,得到多方力挺的吳長江回歸雷士照明。為此,閻焱提出了必須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等三個條件。
然而,王冬雷入主後認為,吳長江並未遵守上述承諾。
王冬雷一方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就表示,罷免吳長江的導火索是發現其在未經董事會批準的情況下,將企業品牌使用權授予三家企業長達20年,而這三家企業均與吳長江關聯甚深。
根據雷士照明發布的公告,吳長江向董事會成員透露,其作為雷士照明的全資子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稱「雷士光電」),與
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山東雷士」)、重慶恩緯西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恩緯西」)和中山聖地愛司照明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聖地愛司」)各簽
署一份許可協議,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權力,為期20年。
公開資料顯示,前兩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母陳敏,後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父吳憲明。
吳長江的解釋是,這些公司在王冬雷進入之前就已經獲准有償使用雷士商標,且早有公告,現在只是合法延續。其繳納的商標許可費最終成為了上市公司業績。「無論跟我有無關系,只要符合市場公平條件,董事會應當予以公正評價。」
不過,雷士照明2013年年報顯示,山東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時間為2013年-2015年,並非吳長江所說的20年。
還有一條也是王冬雷無法容忍的。他表示,吳長江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事業部(EMC)和大項目事業部兩個新成立的事業部,不斷地掏空公司。「一年內
這兩個公司人員編制擴大了一倍,跟雷士總部人手一樣,都是300人,都是吳的親信主管,從銷售端來掏空利潤。」吳長江則認為這是誹謗。
加之雙方糾纏不清的賭債事件等,王冬雷認為自己忍無可忍,通過董事會罷免了吳長江的一切職務。王冬雷反思稱,當初與吳長江的合作過於倉促,「當時都沒有時間做盡職調查。」
對此,諾姆四達總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無論是投資者還是企業家,在選擇合作對象的時候,應該提前做足功課,「尤其是對關鍵人物的調查了解,因為企業的合作往往就是關鍵人物的合作。」
與吳長江鬧翻後,閻焱表示:「中國的民營企業為什麼做不大,與企業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關系極大……相信吳總本人也會汲取教訓,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現代企業管理人的轉變。」
吳長江的觀點則與此針鋒相對:「我相信偉大的人性治理,而不是虛偽的契約精神。」他甚至對媒體表示:「我明天回雷士,明天就可以把所有供應鏈的人召集起來。我就是有這個本事,你信不信?」
兩次被離職而後復位的事實也證明,吳長江在雷士照明上上下下確實有著較高威望。然而,威望不見得完全來自人格魅力。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會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中,吳長江承認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時,他曾協助一些員工和經銷商購買大量股票,員工和經銷商將錢匯入他的私人賬戶。除此之外,吳長江還承認他從經銷商處獲得了個人貸款。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博客,微博)對企業觀察報記者表示,創業者要想與投資人和諧相處,絕不能用個人魅力、人性治理來取代對制度的敬畏和執行。「制度永遠比人更可靠。」
所以,有專家認為,也許王冬雷也有做事不地道之處,但目前這方面的資料曝光還不充分。但至少吳長江的問題是比較明顯的:他幾乎也所有的合作夥伴都合不來。這至少不是一個職業經理人該在的本份。
考量三:
商界為何仍然規則缺位?
罷免一個CEO為什麼這么難?這是近年中國不少企業出現的問題,從新聞的王志東,到國美的陳曉,
再到今天的吳長江……專家認為,這可能說明,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草莽年代,真正的文明的規則即顯得「虛假、無用」,至少仍不為一部分人所遵守。「打個比
方,東家不要掌櫃的經營了,掌櫃的號召伙計占著東家的資產不還。現在的股東大會就是那個苦逼的東家。」王冬雷如是形容雙方的膠著狀態。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吳長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屬公司董事職位。其中,惠州雷士光電及雷士照明(中國)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長。對此,吳長江回應稱,當時他在紐西蘭出差,董事會只是郵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其後,便是董事會罷免吳長江CEO職務後,王冬雷帶人進入吳長江辦公室。「沒錯,我就是這樣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亂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冬雷表示。
吳長江認為,這次董事會事前臨時通知,未告知會議議題,不符合公司章程——但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章程中對董事會會議如何召開並未做明文規定。
目前,雷士照明萬州基地仍處在吳長江實際控制下。雷士惠州臨時總部方面稱,9月14日下午,雷士萬州工廠「以非正常銷售管理渠道」將6貨車照明
成品運送出廠,並指對方出動大量人員毆打雷士控股委派的經營管理人員。王冬雷認為,這些經銷商可能是吳長江債主且已無力支付貨款,吳長江此舉是為了拿上市
公司資產抵債。
吳長江為此出具的證據是——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檔案顯示,吳長江仍是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吳長江方面聘請的律師邱光耀
以「事實上的母公司和孫公司」來形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和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的關系。「雖然他(王冬雷)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但按
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以及德豪潤達及王冬雷對雷士照明和吳長江簽訂的協議,他們不能越權對雷士照明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干涉,對於該上市公司旗下
的國內各具有實際生產能力和商標權利的子公司並沒有直接的控制力。」
「創業者與投資人出現這么大的矛盾,首先說明在制度設計上存在問題,其次是管理不夠規范,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公司各層級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 人才管理與人力資源咨詢集團諾姆斯達公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表示。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雷士照明之爭,對於投資者而言,要在防範公司創始團隊內部人控制方面預作安排,「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範這類情形」。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預測稱,在公司董事會已下發決議的情況下,吳長江再反對也會被強行通過,若吳長江不交出公章和權利,遭到法院起訴,敗訴幾率很大。
2012年,吳長江在回顧第二次股權之爭時,曾有如下感慨:「創始人與投資人之間的紛爭很多地方是在經營理念和觀點上的分歧,只要用心溝通,相互包容完全可以解決的。雷士為此付出代價交了學費,但願能為更多的企業予以警示,少一些波折。」
❽ 雷士照明股權之爭吳長江有責任嗎
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究竟該誰說了算?正確的公司治理中,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個人英雄主義」式的草莽年代嗎?這是吳長江與王冬雷之爭中需要關心的問題
2013年6月21日,香港,時任雷士照明首席執行官吳長江(右)及雷士董事長王冬雷(左)出席年會,宛如蜜月.
「吳長江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比誰都愛雷士,卻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賣的精光?說雷士是他的孩子,卻掏空雷士的錢為他老婆的地產公司、自己的恩緯西工廠違規
擔保?說運營商是他的兄弟,卻又欠大家幾個億的借款長期不還?董事會聘請他擔任CEO,免了他的職務,卻霸佔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頻發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體采訪時,還是這樣描述與雷士照明創始人,時任CEO吳長江的關系:「跟吳長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們兩個攜手,簡直是絕配。」
不想世事無常。8月以來,這對曾經的「絕配」屢起爭執,並公諸於眾。
8月8日,雷士照明召開董事會電話會議,吳長江被免去了執行董事、CEO職務。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東大會以95.84%贊成票的結果罷免吳長江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所有職務。而吳長江認為,他的股東代表未能與會,對此結果並不認可。
這是吳長江1998年創辦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擠出董事會。即使在公司控制權戰爭日漸頻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吳長江這樣的經歷也足以引發足夠的關注。況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權之爭過程中,充斥了太多幾近狗血的「劇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罷免吳長江CEO職務的當天下午,王冬雷出現在吳長江辦公室左近。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現場發生了肢體接觸,驚動了重慶當地警方。
此後,雙方各自通過新聞發布會、實名微博等渠道,指責對方在公司運營中違規甚至違法。
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發現,吳王之爭,王冬雷或有不當之處,不過作為國內唯一一個先後三次被趕出自己一手締造企業的人,吳長江理應更多地對自己的遭遇進行反思。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魯桐表示:「一般中國人會比較同情創業者,但是從規則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蓋實質。雷士照明風波根本上還是創業者英雄主義作風與
PE強調的企業運營制度化、規范化理念上的沖突。」還有專家表示,要看清這裡面的曲直是非並不容易,但如果著眼於基本的商業邏輯,這裡面還是應該辨別與考
量幾個關鍵問題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誰的孩子?
第一個關鍵問題,是應該在這場爭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這是討論問題的基點,有了這個基點,才能說,在這場爭斗中,首先誰該聽誰的。
吳長江習慣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過去如是,現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吳長江在微博上回應與德豪潤達(002005,股吧)的合作時表示,「請大家相信沒有人比我更熱愛雷士,我視雷士如自己的孩子」。與王冬雷鬧翻後,他又表示,「總把公司當作自己孩子,以至於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過類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開場合表示,「我是做產業的,我把雷士當孩子養,當成終身的事業。」
對此,仁達方略咨詢公司總裁王吉鵬認為,不應該把經濟問題和道德、感情混為一談。「公司歸屬的客觀標准應該是股權。」
雷士照明的股權經歷了復雜的變化過程。吳長江結識王冬雷之時,雷士照明正處在第二次控制權爭奪的漩渦中。
2005年,由於發展理念不一致,吳長江與另外兩名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分道揚鑣,並支付了1.6億元的「分手費」。拿不出足夠現金的吳長江多方求助,還找到了柳傳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軟銀賽富以2200萬美元的代價,擁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權。彼時吳長江占股40%。
2008年,為收購同屬照明行業的世通投資有限公司,手頭資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資,在這次融資中,軟銀賽富再度出資1000萬美元,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此時軟銀塞富的持股比例達到36.05%,成為第一大股東,吳長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東。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和吳長江等六大股東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此時,吳長江(包括其個人及通過全資公司NVC合計)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
對於股權的連續下降,吳長江並不擔心。在他看來,「包括高盛、軟銀賽富在內的投資者非常喜歡我,對我評價很高,他們很難找到我這樣一個有這么好的心態,這么盡心盡職,這么不辭辛苦做事的人。他們非常認同我,非要我來做雷士不可。」
話雖如此,當吳長江意識到其他大股東在人事任免等方面開始發言時,他開始通過杠桿式增持股票。資料顯示,2012年5月15日,吳長江以19%的比例重新成為第一大股東,較軟銀賽富僅高出0.52個百分點,在董事會發言權依舊微弱。
10天後,也就是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任董事長、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並辭任公司董事會所有委員職務。同時,來自賽富亞洲的閻焱和來自施耐德的張開鵬分別繼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
與第一次一樣,在經銷商、供應商等支持下,吳長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為了解決給自己帶來麻煩的原有股東,吳長江嘗試引入新的投資人。
經人介紹,吳長江找到了王冬雷。彼時,王冬雷創辦的德豪潤達已成為小家電領域有影響力的企業,正在圖謀向LED產業轉型。
2012年12月5日,吳長江增持雷士照明股份至22.07%。兩周後,德豪潤達以共計16.54億港元收購雷士照明20.08%的股份,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同時,吳長江通過自己名下的離岸公司NVC公司入股德豪潤達,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換股交易之後,吳長江大約獲得了3億元人民幣的收入,但其在雷士的股份降低到6.79%。
其後,根據王冬雷的說法,吳長江一再拋出手中的股票,「現在他已經把手中的股份賣得精光。」
「盡管現在他號稱手中還有從二級市場購買的2.74%的雷士照明股份,以及通過德豪潤達映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但我們查不到任何證據。」9月19日深夜,雷士照明董事會在回復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認為,即便吳長江手中持有股份屬實,他在雷士公司中只是個小股東。
和君創業咨詢公司管理合夥人黃培看來,王冬雷進入雷士照明後,吳長江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已決定了其更多的是職業經理人的身份。
從這一角度看,吳長江再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從情感角度看尚可接受,如從市場規則和法理角度則難以理解。「中國一度喜歡宣傳白手起家,大
家容易同情創業者,實際上創業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創業者是一個重要因素,投資者和資本同樣也是重要因素,不宜感情用事,有所偏頗。」王吉鵬表示。
考量二:
究竟是誰更可能打球出界?
雷士照明按照一般商業邏輯應該是王冬雷說了算。這一點相信爭議不大。那接下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正確的公司治理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那麼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了呢?先看雙方對此是怎麼說的。
「我才是雷士最有價值的資產。雷士照明為什麼發展這么快?何以十幾年做到中國第一?我肯定有過人之處,這不是吹的。」時至今日,吳長江仍然這樣
表明心跡。平心而論,吳長江認為自己有過人之處並不過分,畢竟他創立了雷士照明這樣一家在國際照明行業都頗有影響力的企業。然而,作為中國唯一三次被趕出
自己創辦的公司的人,或許他自我表揚之餘,應該有一些反思。
1998年底,吳長江與自己的兩位高中同學胡永宏、杜剛聯手創立了雷士照明。最初,吳長江的股份為45%,後降低為三人一致。
企業發展後,三人在理念上出現明顯差異,吳長江主張繼續擴大規模,胡永宏二人則更傾向於賺錢分紅。
在回顧那段合作歲月時,胡永宏表示,「吳長江最喜歡讀的書就是《毛澤東選集》,他一直想證明自己是偉人的那一種,從以開始就能預見未來一樣。」
吳長江承認,當時自己確實違背董事會原則,「我也不想跟他們溝通,因為我好像覺得我們溝通起來非常費勁,大家理念思路不一致。」「如果你制定一
個商業戰略,所有人都能看懂,那還叫戰略?如果我的決策所有人都懂,就沒有今日之雷士和吳長江。」在吳長江看來,這不是剛愎自用,「我認為是自信。」
矛盾無法調和之時,三人分道揚鑣。吳長江引入了財務投資人。
盡管與軟銀賽富合作期間,吳長江已並非第一大股東,但他並不甘於受人擺弄。
現有資料顯示,2011年,出於重慶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吳長江提出將雷士照明的總部搬到重慶,但被董事會否決。董事會當時只同意其在重慶成立銷售公司,投資額度是2億元。但重慶開出的條件是,必須投資10億元,才能給予稅收等諸多優惠政策。
按照吳長江的說法,為了既不違背董事會規定,也為了滿足地方的需求,他自行找了第三方公司(香港無極照明有限公司)投資。在此過程中,雷士為無
極提供了擔保,而後者以建成後的大樓為前者提供了反擔保。2012年,吳長江將重慶雷士實業有限公司更名為「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公司成為事
實上的雷士照明總部。
當時的董事會對此並不知情。時任董事長閻焱曾經對這一行為表示了強烈的不滿:「你回家時發現家不見了,這就像你家人在沒跟你商量的情況下搬走了。」
第二次被出局後,得到多方力挺的吳長江回歸雷士照明。為此,閻焱提出了必須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等三個條件。
然而,王冬雷入主後認為,吳長江並未遵守上述承諾。
王冬雷一方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就表示,罷免吳長江的導火索是發現其在未經董事會批準的情況下,將企業品牌使用權授予三家企業長達20年,而這三家企業均與吳長江關聯甚深。
根據雷士照明發布的公告,吳長江向董事會成員透露,其作為雷士照明的全資子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稱「雷士光電」),與
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山東雷士」)、重慶恩緯西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恩緯西」)和中山聖地愛司照明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聖地愛司」)各簽
署一份許可協議,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權力,為期20年。
公開資料顯示,前兩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母陳敏,後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父吳憲明。
吳長江的解釋是,這些公司在王冬雷進入之前就已經獲准有償使用雷士商標,且早有公告,現在只是合法延續。其繳納的商標許可費最終成為了上市公司業績。「無論跟我有無關系,只要符合市場公平條件,董事會應當予以公正評價。」
不過,雷士照明2013年年報顯示,山東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時間為2013年-2015年,並非吳長江所說的20年。
還有一條也是王冬雷無法容忍的。他表示,吳長江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事業部(EMC)和大項目事業部兩個新成立的事業部,不斷地掏空公司。「一年內
這兩個公司人員編制擴大了一倍,跟雷士總部人手一樣,都是300人,都是吳的親信主管,從銷售端來掏空利潤。」吳長江則認為這是誹謗。
加之雙方糾纏不清的賭債事件等,王冬雷認為自己忍無可忍,通過董事會罷免了吳長江的一切職務。王冬雷反思稱,當初與吳長江的合作過於倉促,「當時都沒有時間做盡職調查。」
對此,諾姆四達總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無論是投資者還是企業家,在選擇合作對象的時候,應該提前做足功課,「尤其是對關鍵人物的調查了解,因為企業的合作往往就是關鍵人物的合作。」
與吳長江鬧翻後,閻焱表示:「中國的民營企業為什麼做不大,與企業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關系極大……相信吳總本人也會汲取教訓,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現代企業管理人的轉變。」
吳長江的觀點則與此針鋒相對:「我相信偉大的人性治理,而不是虛偽的契約精神。」他甚至對媒體表示:「我明天回雷士,明天就可以把所有供應鏈的人召集起來。我就是有這個本事,你信不信?」
兩次被離職而後復位的事實也證明,吳長江在雷士照明上上下下確實有著較高威望。然而,威望不見得完全來自人格魅力。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會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中,吳長江承認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時,他曾協助一些員工和經銷商購買大量股票,員工和經銷商將錢匯入他的私人賬戶。除此之外,吳長江還承認他從經銷商處獲得了個人貸款。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博客,微博)對企業觀察報記者表示,創業者要想與投資人和諧相處,絕不能用個人魅力、人性治理來取代對制度的敬畏和執行。「制度永遠比人更可靠。」
所以,有專家認為,也許王冬雷也有做事不地道之處,但目前這方面的資料曝光還不充分。但至少吳長江的問題是比較明顯的:他幾乎也所有的合作夥伴都合不來。這至少不是一個職業經理人該在的本份。
考量三:
商界為何仍然規則缺位?
罷免一個CEO為什麼這么難?這是近年中國不少企業出現的問題,從新聞的王志東,到國美的陳曉,
再到今天的吳長江……專家認為,這可能說明,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草莽年代,真正的文明的規則即顯得「虛假、無用」,至少仍不為一部分人所遵守。「打個比
方,東家不要掌櫃的經營了,掌櫃的號召伙計占著東家的資產不還。現在的股東大會就是那個苦逼的東家。」王冬雷如是形容雙方的膠著狀態。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吳長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屬公司董事職位。其中,惠州雷士光電及雷士照明(中國)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長。對此,吳長江回應稱,當時他在紐西蘭出差,董事會只是郵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其後,便是董事會罷免吳長江CEO職務後,王冬雷帶人進入吳長江辦公室。「沒錯,我就是這樣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亂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冬雷表示。
吳長江認為,這次董事會事前臨時通知,未告知會議議題,不符合公司章程——但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章程中對董事會會議如何召開並未做明文規定。
目前,雷士照明萬州基地仍處在吳長江實際控制下。雷士惠州臨時總部方面稱,9月14日下午,雷士萬州工廠「以非正常銷售管理渠道」將6貨車照明
成品運送出廠,並指對方出動大量人員毆打雷士控股委派的經營管理人員。王冬雷認為,這些經銷商可能是吳長江債主且已無力支付貨款,吳長江此舉是為了拿上市
公司資產抵債。
吳長江為此出具的證據是——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檔案顯示,吳長江仍是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吳長江方面聘請的律師邱光耀
以「事實上的母公司和孫公司」來形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和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的關系。「雖然他(王冬雷)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但按
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以及德豪潤達及王冬雷對雷士照明和吳長江簽訂的協議,他們不能越權對雷士照明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干涉,對於該上市公司旗下
的國內各具有實際生產能力和商標權利的子公司並沒有直接的控制力。」
「創業者與投資人出現這么大的矛盾,首先說明在制度設計上存在問題,其次是管理不夠規范,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公司各層級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 人才管理與人力資源咨詢集團諾姆斯達公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表示。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雷士照明之爭,對於投資者而言,要在防範公司創始團隊內部人控制方面預作安排,「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範這類情形」。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預測稱,在公司董事會已下發決議的情況下,吳長江再反對也會被強行通過,若吳長江不交出公章和權利,遭到法院起訴,敗訴幾率很大。
2012年,吳長江在回顧第二次股權之爭時,曾有如下感慨:「創始人與投資人之間的紛爭很多地方是在經營理念和觀點上的分歧,只要用心溝通,相互包容完全可以解決的。雷士為此付出代價交了學費,但願能為更多的企業予以警示,少一些波折。」
❾ 雷士照明創始人獲刑,你知道他為什麼會被判刑嗎
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為了生存,總是要工作的。沒有資本的人,可能會選擇打工;有資本的人,可能會選擇創業。因為創業帶來的收益往往是打工的好幾十倍。即使創業伴隨著很多風險但還是有很多人選擇創業,因為他們不相信自己會虧損。不管我們是打工也好,創業也罷。當我們在一家企業工作的時候,我們就要遵守這家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可因為自己是領導,就開始濫用職權,甚至給員工穿小鞋。也不可以利用職權來謀取不該屬於自己的利益,否則很有可能要吃牢飯。
❿ 如何做好股權統籌布局
企業家在做股權激勵,激勵內部員工,或者是在進行外部融資的過程中,最擔心的問題就是如何把握公司的控制權,因為創始人的股份被稀釋,很容易導致公司大權旁落,如果其他小股東進行聯合反對,創始人甚至還有被踢出董事會的可能。投資還是要到一些正規的平台,像騰訊眾創空間
新浪創始人王志東、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蘋果創始人喬布斯,都曾經喪失公司的控制權,為商業史添寫一篇篇遺憾的傳奇故事。
那麼如何做股權統籌布局?我們可以從企業發展的四個階段,做戰略性統籌規劃。
1、初創期
企業發展處於初創期時,公司實力非常弱,一無資源,二無資金,此時老闆需要親力親為,伴隨著企業逐步發展,此時需要更多人才加盟,股權激勵是吸引他們加入最好的方式。此時最好採取進攻型統籌策略,確保公司創始人股份在67%以上,以保證絕對控股權。
進攻型統籌可放可收,可進可退,創始人不但擁有防禦權,而且也有進攻權。在企業當中非常重要的大事,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就為有效。也就是說,雖然釋放了33%的股份,但實際上企業創始人擁有企業的絕對控制權。
當然,如果公司經營不善使得股東利益受損,通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的,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一年時間的股東,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由於初創期,企業管理者還不成熟,他們不能獨當一面。當創始人擁有企業的67%的股份時,可以順利貫徹相關政策,確保運行順暢。
2、發展期
企業處於發展期,公司逐步走向規范化,企業老闆逐步將經營執行的權力下放,公司中層、高層已初具雛形,企業發展迅速。此時,老闆可以抽身出來,進行企業的戰略規劃,長遠的思考。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將股份再次釋放一些,給到高層幹部,讓他們從小股東慢慢變大,逐步成為公司的核心股東。這個時候,老闆只需要做到管理型統籌即可。
企業在發展期,如果創始人要實現相對控股,最好擁有大於1/2的股份,52%的股份更好,這主要是針對未來上市考慮的。
假設企業要走上市路線,老闆的股份必然會被多次稀釋,最少有兩次。第一次會有風投進來,一般風投入股會佔10%股份。這時候要同比稀釋10%。企業要上市,要發行公眾流通股,發行公眾流通股最低額度不得低於公司總股本的25%。因此企業的股份兩次共稀釋了35%。
假設老闆以前是51%的股份,被稀釋35%,還有33.15%的股份。假設老闆是52%的股份,被稀釋掉35%,還有33.80%的股份。33.15%與33.80%區別在於一個小於1/3,一個大於1/3。當老闆擁有1/3的股份時候,就擁有對整個企業的一票否決權,外圍股東不管怎麼整合,股份加起來最多也不會超過2/3,外圍股東必然會受到牽制。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控制權旁落的風險。
3、擴張期
企業進入擴張期,市場份額逐步提升,不少風險投資基金也蠢蠢欲動,如果創始人在前期就有資本戰略的考慮,那麼此時,企業已進行了幾輪融資。
企業一方面需要吸引風險投資,另一方面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做好股權激勵。股權的價值在這個時候凸顯,股權激勵的效果也會非常明顯。
公司可以進一步釋放股權,經過與資本市場對接以及股權激勵,創始人最好仍然擁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股份,這意味著老闆擁有企業的重大事件否決權,以保證企業的安全,我們將此結構稱為防禦型統籌。
股東大會或股東會做出特別決議時,要採用絕對多數通過的原則,絕對多數指的是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做出特別決議時,應有代表股份總數的2/3以上的股東出席,並由出席會議的持有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方可通過。比如是否解散公司、是否同意合並、重組等重大事件,當創始人擁有三分之一的股份,便意味著可以對此事進行否決。
4、成熟期
隨著企業繼續發展,公司逐步走向成熟,這個時候創始人就不需要掌握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份,哪怕你擁有企業的3.5%股份,那也非常優秀,因為企業已經實現了公眾治理。我們從公眾治理的企業結構來看:
第一,公司章程。對於企業家來說,企業家族可能股份比例很小了,但是他們很早在這個時候就設立了一個游戲規則,那些律師已經在公司章程中,格式化地寫了幾條保護原創大股東核心利益的條款。
第二個,基金分析師。中國不少優秀的明星企業如蒙牛、國美等,不少股東是外資,是投資者。每個投資機構都會有基金分析師,一旦你的企業做出一個重大決策。基金分析師立刻會拿出一個報告,分析這個決策會不會影響投資者利益,影響股東盟約。一旦影響股東利益,股東就會施加壓力,或者會聯合其他股東,比如說企業家族,來給職業經理人施加壓力。
第三個,律師。在海外,要在美國上市非常的容易,只要商業模式好,真的能為股東們創造效益和價值,他們就會相信你,企業也容易上市。但上市以後,機構發現企業做的跟說的不一樣,不但狠狠地限制,而且罰款會很高,懲罰很重。在中國不一樣,是反過來的。企業上市之前被查的非常嚴格,上市很困難,但上市以後相對寬松。
公眾型的公司治理結構需要進一步完善以董事會為核心的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股東大會、監事會,建立以董事會為核心的各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