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滿三年後是否還需要出持續督導報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指引》「 第十三條 持續督導期屆滿,上市公司或相關當事人存在下列事項之一的,保薦人或財務顧問應繼續履行持續督導義務,直至相關事項全部完成:
(一)募集資金未全部使用完畢;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換股、行權尚未完成; 、
(三)上市公司或相關當事人承諾事項未完全履行;
(四)其他尚未完結的事項。」
㈡ 市場督導工作流程
1. 負責專賣店內所有員工的培訓、工作考核、薪資考核。
2. 負責專賣店的人事管理,如招聘、上崗、晉升、調職、辭退等。
3. 負責專賣店內新品上市的前期准備及店鋪後期執行的相關工作。
4. 負責專賣店內員工福利和薪資程序的行政工作,包括向公司報告。
5. 主持店長周、月、季、年營銷例會,定期巡查店鋪,填寫巡鋪報告。
6. 監督店鋪促銷活動的執行及促銷結果的反饋工作。
7. 確保專賣店內遞交的各項報表的准確性。
8. 監督指導直營店、加盟店的銷售。
9. 監督公司各項政策在直營店和專賣店的執行情況。
10. 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調查任務。
11. 根據市場狀況,提供科學有效的促銷方案。
12. 協助加盟商調查市場編寫調查報告。
13. 協助招商人員調查加盟商背景資料。
14. 協助加盟商選擇店址並確定。
15. 指導、監督加盟店裝修等事宜。
㈢ 督導的工作流程
1. 負責專賣店內所有員工的培訓、工作考核、薪資考核。
2. 負責專賣店的人事管理,如招聘、上崗、晉升、調職、辭退等。
3. 負責專賣店內新品上市的前期准備及店鋪後期執行的相關工作。
4. 負責專賣店內員工福利和薪資程序的行政工作,包括向公司報告。
5. 主持店長周、月、季、年營銷例會,定期巡查店鋪,填寫巡鋪報告。
6. 監督店鋪促銷活動的執行及促銷結果的反饋工作。
7. 確保專賣店內遞交的各項報表的准確性。
8. 監督指導直營店、加盟店的銷售。
9. 監督公司各項政策在直營店和專賣店的執行情況。
10. 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調查任務。
11. 根據市場狀況,提供科學有效的促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