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做股票犯法要做多少年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的規定,做股票犯法最高要判有期徒刑十年,相關的處罰條例全文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條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七十九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第一百八十一條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或者證券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❷ 如果一個公司的股票跌破發行價,那麼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和影響呢
最近浙商銀行上市第一個交易日就出現了破發的現象,再次科創城的開閘以後短期很多股票破發的現象,市場開始討論股票破發的情況和開始研究股票破發的因素,甚至頻繁的破發後引起市場情緒面的變化,大家擔心後期打新會出現的虧損的情況,閉眼打新的時代可能過去,那市場股票上市後破發帶來了什麼後果影響呢,下面我來大傢具體分析下。
破發對於公司本身的影響新股上市大幅度上漲是市場大部分投資者認同度觀點,即使業績情況不佳的情況下,也會受到資金的熱捧後炒作,但是個別股票出現了破發的現象的時候,大家就會開始討論該股的情況,市場上市各大開始深究該股破發的原因,是不是該股的業績有問題或者其他很多東西尚未披露等,各種事情就會被無限的放大
對於公司的後期的業務開展肯定存在影響,嚴重的情況下會受到證監會的關注等,公司的各種合作商看到之後公司上市沒有多久出現了破發的情況或多或少會存在擔心。所以公司股票破發對公司本身存在一定的影響。總結:所以個股破發情況頻現會引起政策的變革,市場資金情緒面的變化,對公司的經營產生一定的影響。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❸ 可撤銷合同怎麼處理,可撤銷合同有什麼法律後果
馬穎秋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可撤銷合同處理的問題。合同無效和合同撤銷所引起的法律後果,應有如下幾個方面:1、合同無效和合同被撤銷的溯及力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和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中國合同法第56條貫徹了《民法通則》的上述立法精神,明確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按照該條法律規定,無效的合同和被撤銷的合同,其沒有法律效力的後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訂立之時。2、合同部分無效的後果民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這是中國民法的民事行為制度的基本規則之一。3、合同無效和被撤銷後的財產責任在合同當事人已經給付財產或者遭受損失的情況下,合同無效和被撤銷後,必須涉及到財產責任的承擔。中國《民法通則》規定,民事行為被確定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當事人經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❹ 撤銷股份上市地位是什麼意思
就是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買賣了,一般是上市股份公司不符合上市的條件或者情形被退市了
❺ 限制性股票可撤銷現金股利為什麼增加庫存股
現金股利可撤銷,意思指,即一旦未達到解鎖條件,被回購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將無法獲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內應收(或已收)的現金股利。
1. 現金股利可撤銷
即一旦未達到解鎖條件,被回購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將無法獲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內應收(或已收)的現金股利。
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分子應扣除當期分配給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現金股利。
2.現金股利不可撤銷
即不論是否達到解鎖條件,限制性股票持有者仍有權獲得(或不得被要求退回)其在等待期內應收(或已收)的現金股利。
等待期內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應當將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作為同普通股一起參加剩餘利潤分配的其他權益工具處理,分子應扣除歸屬於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的凈利潤
庫存股 庫存股(treasury stock)是指已經認購繳款,由發行公司通過購入、贈予或其他方式重新獲得,可供再行出售或注銷之用的股票。
庫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權,一般只限於優先股,並且必須存入公司的金庫。我國《公司法》目前規定公司必須實行法定資本制,所以中國的公司目前不允許存在庫存股。
但是,目前中國證監會公布《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同時,還表示將積極推動《公司法》的立法修改,爭取允許上市公司將回購的股份可用作庫存股,為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庫存股是用來核算企業收購的尚未轉讓或注銷的本公司股份金額。是權益類科目。它的特性和未發行的股票類似,沒有投票權或是分配股利的權利,而公司解散時也不能變現。
按照通常的財務理論,庫存股亦稱庫藏股,是指由公司購回而沒有注銷、並由該公司持有的已發行股份。庫存股在回購後並不注銷,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適當的時機再向市場出售或用於對員工的激勵。簡單的說,就是公司將已經發行出去的股票,從市場中買回,存放於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銷。 它的特性和未發行的股票類似,沒有投票權或是分配股利的權利,而公司解散時也不能變現。
庫存股的會計處理方法是:面值法和成本法。
實行庫存股制度的積極意義
1.有利於公司管理者有效地實現負債與權益股本之間的平衡,降低融資成本。允許公司購回股份後不將其注消而以庫存股形式存在,可以提高公司管理其資產的能力。當負債融資成本低於股本融資成本時,則通過購回股份減少股本在整個資產中所在的比例而適當增加負債,可提高凈資產收益率。當公司的資本負債比例接近或超過公司的合理比例時,公司以相對較快的速度出售庫存股,可降低資產負債率,從而能承擔更多的負債;尤其當預期未來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在短期內快速增加負債比例可降低融資成本。因而,如果公司能在管理負債與權益股本之間取得妥善的平衡,公司便能在整個業務周期中降低其平均資金成本。
2.為公司在融資方面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庫存股也可以視作是一種融資工具,如允許公司庫存一部分股票,無疑對公司在融資時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相對於配股和增發新股而言,出售庫存股可能會以較低的成本獲得更多的資金,因為,在通常情況下配股和增發新股的價格會低於市價並且要向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提供一大筆費用,而在市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分批小量地以十足的市價出售庫存股時,可一舉兩得。
3.為公司提供一個可為長線股東提高投資回報率的機會。庫存股的價值與公司持有的其他資產一樣會有升有跌。當公司股票價值被市場嚴重低估時,或當公司認為投資於本身股份的回報會高於投資於其他商業項目時,公司以市價買入股票並在日後有利的時機以較高的價格將股份再出售,可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從而提高了公司的長線投資價值。
4.有利於員工及管理層持股計劃的實施。在國外,庫存股是公司向員工及管理層發放股份時或實行股票期權時最重要的股票來源,而缺乏股份來源是目前國內上市公司推行員工持股或管理層持股計劃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礙之一,如果我國允許庫存股存在,則該問題迎刃而解。
5.有利於公司股票價格的穩定。在證券交易市場受到非經濟因素影響時,為避免公司因其財務或債務以外因素對公司的信用及股票權益產生的重大影響,公司通過適當地買回自己的股票可以穩定股價。當然,如果不是非經濟因素而是由於公司業績下滑或市場自然反映時,不應以增加庫存股的方式來調節股價。
實行庫存股制度的負面影響主要在於:
1、增加市場操縱的風險。
2、增加了內幕交易的可能性。
3、可能會虛假地增加股票價值,從而支持公司的其他活動。
4、迴避優先購買權。
可見,庫存股份並非「靈丹妙葯」,當允許公司存在庫存股時, 必須健全相關制度,避免庫存股制度遭濫用。
實施庫存股的法律問題
我國上市公司購回股份並以庫存股方式持有存在著法律上的障礙, 《公司法》不允許上市公司庫存股份。《證券法》沒有就股份回購及回購後的處理方法作出規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41條規定:「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購回其發行在外的股票」。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注銷該部分股份。據此而言, 目前庫存股並不存在制度上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