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監管支局 職能職責
金融監管支局的職能職責主要圍繞貫徹政策、監管金融機構、保護消費者權益、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方面展開,具體如下:

- 政策落實與研究: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對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性相關問題開展研究,配合參與擬訂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
- 金融機構監管:依法對除證券業之外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控股公司等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強化各類監管方式,維護金融業合法、穩健運行。對這些機構實行准入管理,對其公司治理、風險管理等多方面實施監管,開展現場與非現場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 消費者權益保護:統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定相關發展規劃和制度,研究重大問題,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工作,構建投訴處理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 數據統計與科技監管:統一編制監管數據報表並按規定發布,履行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職責。負責相關機構的科技監管,建立科技監管體系,開展風險監測等工作。
- 穿透式監管與稽查:對金融機構實行穿透式監管,審查批准股東等相關變更,對違法違規行為採取措施或處罰。建立金融稽查體系,對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主體進行調查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 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牽頭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組織建立監測預警體系,會同地方部門開展監測排查,對非法金融活動進行調查、認定,並採取措施或取締。
- 央地協同與其他工作:加強央地金融監管協同,指導和監督地方金融監管相關業務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