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簡報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篇一 近日,根據《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2017年保險業防範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河北保監局《轉發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2017年保險業防範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的通知》相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深入推動公司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陽光人壽河北分公司集中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以提高公司保險從業人員及保險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意識。
本次宣傳月活動的主題是頃虧「樹立風險意識,遠離非法集資」。陽光人壽河北分公司所轄全體機構圍繞活動主題,強化落實非法集資風險防控責任,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公眾樹立風險防範意識,自覺遠離非法集資,同時持續開展合規教育,提升全員合規意識,防範非法集資風險。宣傳工作主要從以下方式開展:
一、職場宣傳
運用媒體、報紙等宣傳媒介開展宣傳,同時運用微信等新興媒體宣傳渠道,對社會公眾開展廣泛宣傳。在職場內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展板、液晶電視等載體,或通過懸掛條幅、張貼海報等方式大力宣傳防範非法集資。
二、內外結合宣傳
充分利用公益廣告、視頻宣傳片等,開展生動形象的宣傳教育。通過內外勤晨會、培訓會、講座等各種會議形式宣導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政策法規及典型案例,組織新入司員工及外勤員工簽訂承諾書。針對到公司辦理業務的客戶,應向客戶發放非法集資風險普遍告知材料。
此外,公司還將通過志願者活動及客服節系列活動,主動深入社區、基層、公共場所等,通過發放防範非法集資普遍告知材料、宣傳品、張貼宣傳海報等向社會公眾面對面開展宣傳。
此次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開展,將進一步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法律意識和防範風險意識,有效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陽光人壽河北分公司將以這次活動為契機,按照河北保監局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把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做為常態化工作,為維護穩定的社會金融環境,做出應有貢獻。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篇二
2017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14家國家機關召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會上,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楊玉柱表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為主線,以健全機制、完善政策、督導大案、監測預警、宣傳教育為重點,全力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積極成效。
平安人壽福建分公司本月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帶領大家認識非法集資的真面目。
(一)一般非法集資的特徵。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是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當前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P2P網路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領域是非法集資的重災區。
(二)保險領域非法集資犯罪主要形式和手段。
1.主導型案件。指保險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險產品、保險合同或以保險公司名義實施集資詐騙。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虛構保險理財產品,或者在原有保險產品基礎上承諾額外利益,或者與消費者簽訂「代客理財協議」,吸收資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單,並在自購收據或公司作廢收據上加蓋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條騙取資金。
2.參與型案件。指保險從業人員參與社會集資、民間借貸及代銷非保險金融產品。主要手段有:保險從業人員同時推介保險產品與非保險金融產品,混淆兩種產品性質;保此乎消險從業人員承諾非保險金融產品以保險公司信譽為擔保,保本且收益率較高;誘導保險消費者退保或進行保單質押,獲取現金購買非保險金森知融產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機構假借保險公司信用,誤導欺騙投資者,進行非法集資。主要手段有:不法機構謊稱與保險公司聯合,虛構保險理財產品對外售賣,進行非法集資;將投保的險種偷換概念或誇大保險責任,宣稱投資項目(財產)或資金安全由保險公司保障,進行非法集資;偽造保險協議,對外謊稱保險公司為投資人提供信用履約保證保險,同時以高息為誘餌開展P2P業務;假借保險名義,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獲取高額投資收益為名吸引社會公眾投資,或者以「互助計劃」、眾籌等為噱頭,藉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涉嫌誘導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
(三)如何識別保險領域的非法集資。
購買保險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保監會、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配合做好回訪。
(四)非法集資涉及的兩大主要罪名。
按照刑法規定,從事非法集資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集資詐騙都有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的行為,從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而集資詐騙的行為人主觀上則具有非法佔有所募集資金的目的。
(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法律規定。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或者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者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即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集資詐騙罪的法律規定。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犯集資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下階段,平安人壽福建分公司將不斷完善防範非法集資的合規體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有效抵制非法集資,保護客戶遠離非法集資侵害。防範非法集資,我們在行動!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篇三
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呂銀監辦[2012]59號)和建行省分行《關於組織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建晉監〔20xx〕6號)和文件精神,進一步從源頭上做好處置非法集資相關宣傳工作,提高社會公眾防範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意識和能力,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的穩定,結合實際制定宣傳方案,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現將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認真組織.為讓人們充分認識當前非法集資的嚴峻形勢和危害後果。由市分行統一部署,市分行組織實施。根據省分行要求,我行成立了由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解卓任組長;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紀委書記牛建文任副組長;各部門為成員的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領導組。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督促各成員部門順利完成工作任務。
二、積極實施 注重效果
我行將活動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是以各支行以網點為陣地,利用條幅、展板、電子顯示屏為載體,通過現場講解、散發宣傳單等形式,開展形式多樣、面向基層的宣傳教育活動,從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公民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擴大打擊非法集資的宣傳面和影響力,對社會公眾提示風險,引導群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通過這次活動,共懸掛宣傳條幅25條 、展板21塊、電子顯示屏宣傳21塊,發宣傳資料47000餘份,參與現場講解68人次。起到了對社會公眾提示風險,引導群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的目的。
二是加強業務風險管控,認真組織開展員工參與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按照總分行專項治理的統一安排和部署,排查工作的重點。1.直接組織、參與非法集資或介紹他人參與非法集資;2.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賬戶過渡資金,或代客歸集過渡資金,用於非法集資;3.與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有資金往來;4.客戶因非法集資涉案或失蹤的,行內是否有員工涉及。
我行採取紙質排查方式,分為自查、互查兩個階段。制定了排查信箱,且排查信箱放置在無監控區域,排查信箱專鎖專用,鑰匙保管在紀檢監察部,設立了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方便員工發現有涉嫌:直接組織、參與非法集資,或介紹他人參與非法集資;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賬戶過渡資金,或代客歸集過渡資金,用於非法集資;與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有資金往來;客戶因非法集資涉案或失蹤的,行內是否有員工涉及的。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舉報。排查過程中,將基層機構負責人、網點負責人、會計、出納、個銀、信貸等容易出現風險的崗位人員作為重點排查,根據平時對員工的思想、行為動態了解和掌握容易出現風險或有不良行為苗頭的人員進行必須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放過疑點。
此次呂梁分行開展的員工參與非法集資行為專項排查,應參加排查的員工624人,實際排查的員工624人,排查率達到100%,未發現不良行為。
三是組織開展討論和撰寫 心得體會 活動。
在認真開展教育活動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從員工自身所處機構、部門、崗位等實際出發,重點圍繞「如何遵守和落實『禁令』,按章操作,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有效預防和杜絕案件風險」等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討論和分析。活動中員工寫學習心得體會450篇。
三、建立員工教育長效教育機制。為進一步鞏固活動效果,我行制定了長期的警示教育長效機制,收集關於非法集資、反洗錢等行為的知識和相關案例,定期對員工進行警示教育,切實提高員工思想意識和警惕能力,確保各項工作合法合規。
通過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員工和群眾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切實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防範非法集資的意識,提高識假防騙的能力,充分發揮宣傳工作「震懾犯罪、樹立形象、教育公眾、防範風險」的積極作用。我行以後還要加大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讓廣大群眾遠離非法集資,遠離犯罪。
2.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通用範文三篇
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1
為了貫徹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轉發<20xx年xx省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在xx月份開展了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現就宣傳月活動情況作如下小結。
1、針對本機關幹部、職工開展宣傳。我局專門召開了全體機關幹部、職工會議,會上學習了《20xx年XX省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機關幹部、職工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防控非法集資的嚴峻性和緊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資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提高認識,切實增強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責任感;要幫助廣大群眾提高法律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識別能力,培育理性投資、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正確理念,培養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的意識,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要站在講政治殲困、講大局的高度,本著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迅速行動起來,全力以赴做好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為我縣順利推進「六大攻堅戰」,開創「寧靜致遠、都和民安」新寧都作出新貢獻。
2、要求機關幹部、職工要教育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引導他們理性投資、合法理財,宣傳非法集資活動的危害性,特別是幫助提高老年人法律金融知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幫助老年人等群體維護自身財產安全;對以養老服務為名收取會員費、「保證金」,並承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等多種方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打著投資養老公寓、養老地產等幌子,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等名義非法集資行為予以重點提示宣傳。
3、要求機關幹部、職工利用工作關系,對下村幫扶群眾及其他工作對象等做好防範非法集資的宣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眾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不了解和「一夜暴富」的心態,打著各種幌子,對群眾許以高額回報,從事非法集資活動。一些群眾受所謂高利息誘惑,傾注了大量積蓄參與所謂的「投資」,最終血本無歸。堅信「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敏銳識別非法集資活動,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要冷靜分析,共同維護良好的經濟金融秩序!
通過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教育活動,提高了幹部、職工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識別能力,增強了遠離高利息誘惑,理性投資、合法理財的自覺性,達到了預期的宣傳效果。
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2按照《XX州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XX州20xx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的通知》(甘處非辦發〔20xx〕1號)文件要求,為切實遏制非法集資高發勢頭,有力搜改局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大力提升金融監管水平。我縣高度重視,按照「打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積極開展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著力營造共同防範非法集資的良好氛圍,保持對非法集資活動的高壓震懾態勢。下面就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開展工作情況
(一)強化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為確保20xx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有組織、有計劃開展,我縣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政法委、群工局、發改局、縣金融辦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領導小組,宣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金融辦,具體負責宣傳活動的統籌協調及各項工作開展,並及時上報、匯總相關宣傳活動信息。
(二)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為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和對非法集資行為的識別能力,我縣認真按照《XX州20xx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要求,根據不同地區和對象,有針對性選擇宣傳內容,達到「因材施教」的目的,確保宣傳實效。一是立足網點宣傳。在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內,通過張貼宣傳畫、擺放宣傳資料以及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形式,向公眾宣傳「非法集資」等知識與危害,同時設立世讓金融知識咨詢台,由工作人員向前來辦理業務或咨詢的客戶發放非法集資宣傳手冊並介紹相關知識,並對轄內有「非法集資」案件傾向的客戶及時進行勸阻。通過宣傳,不僅提升公眾安全意識,也提醒公眾遠離非法集資違法金融活動。二是深入基層宣傳。組織宣傳志願者,在各營業場所附近、縣音樂廣場附近、縣域內個體工商戶開展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面向廣大城鄉居民,配發各種宣傳的材料,耐心地為前來咨詢的群眾講解,倡導群眾要主動學習必要的法律知識和金融常識,對「高額回報」的民間借貸、「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插亮眼睛、提高警惕、遠離非法集資,不要落入陷阱,並號召大家積極行動起來參與到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中來,呼籲居民遠離非法集資等金融陷阱,識破犯罪組織者的險惡用心,如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政府管理部門舉報,共同維護社會的穩定和諧。三是貼近百姓宣傳。我縣部分農牧民素質偏低,尤其是邊遠鄉鎮的老百姓更容易上當受騙,因此我縣以「精準扶貧」為契機,利用精準扶貧調查、領導下鄉、清收貸等工作對偏遠鄉鎮的農牧民群眾進行全面宣傳。通過向農牧民群眾發放配套宣傳資料,使其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的道理,從而抵制非法集資、遠離誘惑。
二、活動取得的成效
自活動開展以來,我縣全方位、多領域地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共發放非法集資宣傳資料410餘份,接待咨詢群眾352次,張貼宣傳畫18幅、滾動播放宣傳標語6幅。通過多部門聯合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幫助廣大群眾認清了非法集資活動的危害性,自覺提升警覺性和防範意識,提高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警惕性。
三、存在的困難問題
各部門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聯合宣傳開展不夠多,長效機制的建立還需完善。相關成員單位參與不夠,整體合力不強。規模性的宣傳活動較少,發動群眾還不夠,舉報投訴機制運作還需優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縣將持續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活動,不斷擴展活動覆蓋面,實現公眾金融知識教育的常態化和長效化,讓社會公眾特別是邊遠地區農牧民實實在在地了解金融知識,實現金融普惠理念,在全縣范圍內營造良好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輿論氛圍。
通過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開展,有力提高了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從源頭上遏制了非法集資案件的高發勢頭,有效維護了我縣金融市場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3
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銀監辦發〔20XX〕194號)和《浙江銀監局辦公室關於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浙銀監辦〔20XX〕206號)文件精神,我分局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了調查和督導,現將本次活動總結報告如下:
一、組織實施情況
(一)落實職責,上下聯動。根據銀監會及省局活動通知安排,我分局結合轄內實際,制定了專門的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方案,對轄內活動進行統一部署。轄內各機構均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對活動進行統籌安排,將相關工作職責落實到部門和個人,並結合實際,制定和上報本單位宣傳教育活動計劃和方案;建立聯絡員制度,專門負責本單位宣傳教育活動的上傳下達。
(二)制定方案,充分動員。轄內各機構分別制定方案,確定了宣傳教育活動的內容、步驟及措施,召開動員大會,要求每一位員工認真對待,層層傳達,積極營造宣傳氛圍。如深圳發展銀行溫州分行制定了《深圳發展銀行關於深入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方案》,詳列了活動時間、活動類型、活動形式、工作事項及任務分工,活動內容較為豐富。
(三)形式多樣,分步推進。從整體情況看,轄內各機構組織的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覆蓋面廣、形式豐富多樣,做到了深入宣傳並分階段逐步推進。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提高了公眾對常見非法集資手段的識別能力。此外,部分機構還具體規劃了活動進程,分階段逐步推進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二、活動開展情況
(一)利用網點優勢,積極營造宣傳氛圍。
一是打出宣傳標語,做好警示教育。各機構通過LED電子屏滾動播放、懸掛橫幅等方式宣傳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標語 口號 ,警示客戶保護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遠離非法集資。二是編制宣傳材料,落實網點宣傳。製作宣傳教育展板、張貼各類海報、編印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手冊等形式,對非法集資特徵、主要表現形式、常用手段及識別方法等進行宣傳。三是發送宣傳簡訊,做好風險提示。向客戶發送簡訊等形式擴大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風險防範意識。活動期間,轄內各機構共製作展板橫幅1700多塊(條),編印手冊、折頁12.5萬余份,發送簡訊160多萬條。
(二)利用專業優勢,自覺落實宣傳責任。
一是提供咨詢服務,主動答疑解惑。各機構通過在營業網點設立咨詢點、開展講座及開通咨詢熱線等方式,為客戶傳授和解答有關打擊非法集資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如華夏銀行轄內各支行通過在營業網點舉辦「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講座、PPT講解、設立專門窗口為宣傳教育服務咨詢台等方式,加大了對客戶的宣傳教育力度。二是走進社區、農村和企業,積極深入群眾宣傳。各機構利用「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採取現場咨詢、金融社區共建、「三農」座談會等多種形式,發送宣傳資料,樹立農民群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風險觀念。如工商銀行溫州分行發動600人次深入社區、街道開展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共4萬余份。樂清農村合作銀行與樂清市公安局、樂清市國稅局、人民銀行樂清市支行等多家機構聯合舉辦主題為「打擊防範經濟犯罪,共建和諧美好生活」的宣傳教育活動。活動期間,轄內各機構共接受咨詢2.9萬余次,進社區活動380餘次,下鄉活動480餘次。
(三)創新宣傳手段,擴大宣傳覆蓋面。
一是利用微博進行擴散性傳播。如寧波銀行溫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進行專題發布,從7月9日起,定期持續發布相關內容微博,吸引網友關注並展開互動。該分行各員工也對微博進行轉發,以達到有效宣傳的目的。二是利用報紙、刊物等進行全面性傳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報刊上投放與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相關的公益廣告。廣發銀行溫州分行在其內部報刊《廣發溫州》上刊登題名為《樹立正確投資理念,遠離非法集資活動》等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文章,並將報邗郵寄給客戶。
(四)加強內部宣教,增強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意識。
一是加強合規教育,督促員工遠離非法集資。如寧波銀行總行監察保衛部總經理為溫州分行全體人員作主題為「走進法律,遠離犯罪」的專題宣講,系統分析非法集資產生的思想根源,詳細介紹集資詐騙罪的量刑和司法實踐等,促使該分行員工自覺遠離非法集資,提高預防非法集資活動的能力。二是規范員工行為,深入開展風險排查工作。如樂清農村合作銀行嚴格落實人事四項制度、五談、六必訪工作,對轄內人員每年開展2次談心談話、1次家訪工作。今年該行紀檢監察室相關工作人員還專門到非法金融處置辦進行社會調查,對全體幹部員工參與民間借貸情況進行了排查。活動期間,轄內各機構共舉行員工教育培訓會350餘次。
三、加強督導,持續跟蹤活動進展情況
(一)及時開展部署,持續跟蹤指導。我分局在《關於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溫銀監辦〔20XX〕98號)中明確要求監管部門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組織開展本次活動,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的指導和督查工作。各監管科室認真收集、審查、核評各機構活動開展情況報告,做好對活動開展情況的跟蹤監督,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運用多種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將督查工作與日常監管、現場檢查相結合工作,通過組織訪查等方式,15次組織人員前往民生銀行等機構,實地了解、掌握銀行業金融機構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加強重點指導和督促,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此外,在日常監管中,強調對銀行員工參與非法集資、民間借貸等實行零容忍,今年以來,我分局先後布置銀行業機構開展了全面風險排查、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風險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動取得的成效
(一)廣大公眾法制觀念不斷增強。轄內各機構利用營業網點多、涉眾面廣的優勢,以LED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語、製作宣傳教育展板、編發手冊、發送簡訊等多種形式開展活動,對非法集資特徵、主要表現形式、常用手段等進行宣傳,廣大公眾深刻認識到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性,風險防範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機構案防和內控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活動開展以來,轄內各機構積極落實社會責任,切實開展宣教活動,同時加強風險排查和案件防範,從案件防控機制、內控執行力等方面做實做細工作,提升案防和內控管理水平,有效防範了銀行從業人員參與非法集資行為。
(三)常態化宣傳機製得以初步建立。各機構通過在營業網點設立咨詢點、開展講座及開通咨詢熱線等方式,建立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長效機制,進行常態化宣傳。如福建海峽銀行溫州分行在營業大廳設立咨詢點,向前來辦理業務的客戶現場宣講防範非法集資相關知識,並對客戶的疑問進行一一解答,同時宣傳選取正規理財途徑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溫州分行開通了非法集資舉報咨詢熱線電話0577-88080357,為群眾耐心宣講政策,解答群眾關心的問題,普及有關金融知識。
3. 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
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
總結是事後對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進行回顧和分析,從而做出帶有規律性的結論,它是增長才乾的一種好辦法,不如靜下心來好好寫寫總結吧。總結一般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總結,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貫徹落實《關於印發的通知》文件精神,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保障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港口區積極開展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現講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對打擊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和貫徹實施,成立了港口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出了《港口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和責任機制;對轄區工業和商業企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認真組織,分段實施
在排查行動中,切實做到嚴查徹處,決不姑息;同時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按照行動方案的工作要求,認真調查摸底,確定排查重點,周密部署,集中時間對轄區工業和商業企業進行詳細排查,摸清本轄區非法集資案件數量、區域分布、發案特點、主要方式、風險狀況、危害後果,區別不同情況,制定了《處置非法集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全面摸排,深挖細查。
1.區公安分局多次組織開展全區范圍內的摸排工作,針對此類案件的特點,牢固樹立「打早打小,主動出擊」的原則,在全面摸清底數的情況下,強化措施,充分發揮秘密力量和朋友關系的積極作用,加強陣地控制,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
2.區工商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對近期所發布的電視廣告,戶外廣告及街市上散發的印刷品廣告進行檢查共檢測媒體廣告20多件,戶外廣告20多版,未發現有關「涉及非法集資活動廣告和利用公司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的廣告內容。
3.區住建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全區范圍內發布的戶外廣告(路邊廣告牌、高立柱廣告牌、燈箱、霓虹燈廣告牌、LED顯示屏)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共排查清理「牛皮癬」類的非法小型貼紙關於貸款中介廣告資訊信息74條。個部門通力協作,共同開展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嚴厲打擊利用廣告資訊信息宣傳造勢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凈化市場環境,從源頭上防範非法集資,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四、發動群眾,擴大宣傳。
我區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開展街頭集中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及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發動全區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擊行動。積極開展宣傳月活動,通過拉橫幅、發宣傳單等形式營造良好氛圍。同時,加強與新聞媒體的銜接,廣泛宣傳非法集資活動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資活動的手法,及時報道打擊整治行動,為我區非法集資專項行動開展壯大了聲勢,不斷形成工作合力。
五、量化考核,加強督導。
我區注重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監督指導,定期召開總結會議,多次組織工作組進行督導檢查,積極開展相關調研工作,就各部門專項行動的開展、案件線索的摸排等提出合理性意見和建議,極大的推動了專項行動的有序、有效開展。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20xx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xx】595號)精神,為了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認識,6月份,我行有效地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防範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營造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我行積極落實、統一部署,開展面向全行在職員工和社會公眾組織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現將宣傳活動的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宣傳形式
(一)對我行客戶的宣傳方式
1、利用營業廳內展板,展示非法集資的害處,宣傳非法集資的危害;
2、在營業廳大堂的顯眼處設立非法集資宣傳展台,發放宣傳折頁,主要宣傳表現形式、常見手段、社會危害、法律處罰等;
3、為吸引更多群眾了解非法集資的危害,我行員工在營業廳門口進行范防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這次宣傳活動吸引了過往群眾前來了解非法集資的知識。
4、營業網點led電子屏幕滾動播出,不間斷播放「打擊非法集資,維護金融穩定,共創和諧社會」等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標語,使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深入人心。
(二)在職員工自主的學習
狠抓學習,提高認識。在全行積極組織員工深入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學習活動,採取自主學習和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自主學習為主,員工通過上網了解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幾種常用手段等知識,充分認識參與非法集資所形成的風險損失以及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對社會帶來的危害。
二、活動效果
我行通過本次宣傳活動的開展,旨在進一步提高公眾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資事件的發生,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一份努力,同時,進一步普及金融知識,履行社會責任,擴大了宣傳聲勢和受眾人群,讓市民群眾對銀行業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認識,此次宣傳活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行將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滲透到員工動態管理中,進一步宣傳打擊非法集資,按照法律法規、政策,從根本上加強員工合法合規安防教育,我行將對員工進行排查,及時發展苗頭性問題集風險隱患,採取及時措施,著力防範員工異常行為。同時對我行客戶進行定期宣傳,加大對非法集資的監控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召開了涉嫌非法集資活動動員大會,對排查清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鄉各行政村認真抓好落實,開展排查清理活動。同時,建立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有關單位共同開展的工作機制和責任機制,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從源頭上杜絕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
二、開展排查清理,做好監測預防工作
按要求,我鄉本次排查重點領域包括全鄉范圍。經過細致認真的排查,我鄉未發現以投資咨詢、貸款中介、資金周轉、信用擔保發布傳播的涉及信用貸款、低息或無息貸款內容的;未發現以代客理財、委託理財名義發布傳播的涉及承諾保底、快速回報、無風險、高收益內容的理財;未發現以股權投資、基金募集、債券發行名義發布傳播的涉及承諾高息回報內容的投資;未發現以銷售產品或電子商品、委託經營電子商鋪名義發布傳播的涉及保本、無風險、回購、返租、轉讓內容的營銷;未發現以銷售房地產、產權式商鋪名義發布傳播的涉及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內容的地產;未發現以造林、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名義發布傳播的涉及固定回報、保本付息、集資或變相集資內容的招商等一系列內容。同時,我鄉從預防入手,要求各村均建立了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體系,通過建立健全群眾舉報監管渠道,加強日常監管,切實做好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防工作。做到早調查、早預警、早處置,堅決杜絕非法集資事件的發生。
為了進一步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維護轄區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根據高府辦發[20xx]3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了工作方案,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集中開展了一個月的宣傳活動,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加強防範打擊非法集資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迅速成立領導小組和機構,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讓我鄉全體幹部、村支兩委幹部和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活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以及開展此項工作的長期性和重要性,從而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銳性。
二、加大宣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抵禦非法集資風險的能力。
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開展入村集中宣傳活動在場鎮設置宣傳咨詢點2處,發放宣傳資料500餘張,廣播講解20餘次,張貼宣傳告示300餘張,政務微博發布信息等,開展形式多樣面向村社的宣傳教育活動,多方位、多角度的宣傳非法集資的特點和形式,廣泛宣傳非法集資活動的危害,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宣傳面和影響力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大,達到了引導群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的目的。
三、排查風險,認真多好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我鄉鄉長潘大冬帶隊,對轄區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的活動進行了逐一排查,並且制定專門機構和專人,通過建立健全群眾舉報、監督,我鄉監管和查處等信息渠道,徹底杜絕重大原發性非法集資活動的發生。
此次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開展使群眾的法律意識和防範風險意識進一步提高,在社會生活和參與經濟活動中識別投資渠道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有效地維護了自身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穩定。我們將以這次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使防範非法集資相關知識家喻戶曉,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為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提高社會公共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根據合處非領辦【20xx】2號文件要求,我校自1月以來組織專人對校內外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開展了排查清理,加強群眾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風險意識及防範能力,我校按通知要求,認真落實本次宣傳工作,現將本次宣傳活動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宣傳形式
1、利用校內展板,展示非法集資的害處,重點宣傳「打擊非法集資,共建平安合江」;
2、在校內的顯眼處設立非法集資宣傳展台,拜訪宣傳折頁,主要宣傳表現形式、常見手段、社會危害、法律處罰等;
3、為讓更多師生了解非法集資的危害,並在現場詳細地講解非法集資的一些案例,讓師生更深刻地意識到非法集資的不良影響。
4、檢查了在校園周邊的商家廣告有無非法集資的'宣傳廣告。
二、活動效果
為達到良好的宣傳效果,我校開展形式多樣、面向基層的宣傳教育活動,從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能有效地增強公民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擴大打擊非法集資的宣傳面和影響力,對社會公眾提示風險,引導群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
三、工作安排
將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滲透到師生及學生家長動態管理中,進一步深化宣傳打擊非法集資法律法規、政策,通過開展禁止性條款學習、案例剖析教育、職業操守教育等措施,進一步夯實遠離非法集資的思想基礎。深化風險排查的同時,從技術上、態度上、行動上切實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
xxxx
20xx年.x月.x日
根據《宿州市埇橋區20xx年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要求,大店鎮委、鎮政府積極主動有效地開展了宣傳工作,現將宣傳的幾點具體做法總結匯報如下:
一、成立宣傳工作領導小組
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目的是引導社會公眾增強法制觀念,進一步提高公眾識別、抵制非法集資的能力,培養正確的投資理念,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有效優化社會信用和金融經濟運行環境。為加強對宣傳工作的領導,保證宣傳工作扎實有序地開展並收到預期效果,我鎮成立了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祝慶(黨委副書記,主持行政工作)
副組長:夏中亮(黨委委員)
成員:許寧(派出所所長)
郭傑(司法所所長)
張建(財政所所長)
陳慶俠(紀委副書記)
展志平(文廣站站長)
張曉溪(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二、宣傳內容及方式
緊緊圍繞《方案》要求,對非法集資基本知識、相關處非政策、非法集資典型案例、案件高發重點領域等內容進行宣傳。
在5月25日(周一)鎮機關幹部例會上,各村(書記)、主任列席參加,與會人員認真學習了《方案》並對5年前發生的「黃安非法集資案」進行了「回放」,涉案額較大,造成群眾近500萬元的經濟損失,並被媒體曝光,在大店上下影響極大。會上,參會幹部以此為簽,積極總結經驗教訓。
5月27日,在全鎮午季秸稈綜禁工作會議上,對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5月28日至6月1日,鎮出動宣傳車,在鎮區主要街道和大店村、靜安村兩重點村區域內進行巡迴宣傳。
此外,在鎮主要街道及各行政村(社區)內,懸掛宣傳橫幅100餘條;提煉《方案》精神,形成精簡的宣傳標語,在鎮電子屏幕和有限電視上進行滾動播放宣傳;並將非法集資的具體表現形式、危害性以及主要特徵通過鎮辦公室飛信平台向鎮村幹部發飛信300多條,進一步擴大了宣傳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目前,大店鎮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宣傳工作還會堅持開展下去,繼續努力營造出打擊和防範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實現我鎮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
根據 《銀監局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的通知》 ,為了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認識,9月份,我行有效地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防範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營造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我行積極落實、統一部署,開展面向全行在職員工和社會公眾組織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現將宣傳活動的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宣傳形式
(一)對我行客戶的宣傳方式
1、利用營業廳內展板,展示非法集資的害處,張貼海報宣傳非法集資的危害;
2、在營業廳大堂的顯眼處設立非法集資宣傳展台,拜訪宣傳折頁,主要宣傳表現形式、常見手段、社會危害、法律處罰等;
3、為吸引更多群眾了解非法集資的危害,我行員工在營業廳門口進行范防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這次宣傳活動吸引了過往群眾前來了解非法集資的知識.此次在轄區內各支行和離行ATM共張貼80 份的海報,同時各支行並在現場詳細地講解非法集資的一些案例。
4、全轄所有的營業網點LED電子屏幕滾動播出,不間斷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標語,使防範和打擊 非法集資宣傳深入人心。
5、、有效組織,全體動員。為把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落實到實處,我行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和支行負責人為成員的的宣傳活動小組。各支行相應成立組織.活動小組負責活動的組織、指導和督查工作。各網點櫃員負責對來辦業務的客戶進行面對面宣傳活動, 客戶經理下到企業廠區進行宣傳
(二)在職員工自主的學習
狠抓學習,提高認識。在全行積極組織員工深入開展 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學習活動,採取自主學習和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 自主學習為主,員工通過上網了解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幾種常用手段等知識,充分認識參與非法集資所形成的風險損失以及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對社會帶來的危害。
二、活動效果
我行通過本次宣傳活動的開展,旨在進一步提高公眾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遏制轄區內非法集資事件的發生,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一份努力,同時,進一步普及金融知識,履行社會責任,擴大了宣傳聲勢和受眾人群,讓市民群眾對銀行業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認識,此次宣傳活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行將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滲透到員工動態管理中,進一步宣傳打擊非法集資,按照法律法規、政策,從根本上加強員工合法合規安防教育,我行將對員工進行排查,及時發展苗頭性問題集風險隱患,採取及時措施,著力防範員工異常行為。同時對我行客戶進行定期宣傳,設立對非法集資問題咨詢的專櫃加大對非法集資的監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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