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召集人是誰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B. 股東會議應該由誰來主持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職權。以後的股東會會議,公司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謂不能履行職務,是指因生病、出差在外等客觀上的原因導致其無法履行職務的情形。
所謂不履行職務,是指不存在無法履行職務的客觀原因,但以其他理由或者根本就沒有理由而不履行職務的情形。
(2)公司股東會召集人擴展閱讀:
撤銷確認
1、股東會決議無效具有對世性,具有絕對的溯及力。公司決議無效確認之訴的判決效力具有對世性,效力及於第三人,具有絕對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維護交易安全的,對於善意第三人根據無效決議而取得的利益應當予以保護 。
2、股東會決議被撤銷後,發生決議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後果。但這種溯及力不能及於基於對公司決議的信賴而與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論是公司內部成員,還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構成善意,其與公司之間的交易行為就不會因這種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3、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C. 什麼是召集人
召集人(convener)就是負責通知人們聚集起來的人。
中文名 召集人 外文名 convener 含 義 負責通知人們聚集起來的人 作 用 上通下達,籌備會議,聚會
目錄
1 作用
2 引證說明
作用編輯
根據不同組織或者團體,召集人有細微差別,但總的作用都是上通下達,籌備會議,聚會。
在政府部門,大型會議都有專門制定的召集人,以起到組織籌備的作用。
召集人在企業的作用: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有權召集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會議的人。
引證說明編輯
霍達《紅塵》:「這條胡同的人喜動不喜靜,愛看個熱鬧,尋求點...瘋順兒則是其中的積極分子,每每充當這種召集人的角色。」
北京日報:市政協相關負責人就界別召集人和專委會聯系界別情況作了說明,介紹了發揮界別作用開展工作的情況,並就如何做好界別提案作了發言。[1]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江西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聯席會議
D. 有限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上的召集人寫誰,一共兩個股東,然後全體股東簽字用按手印嗎
召集人為全體股東。
是的,全體股東需要簽字蓋手印。
E. 股份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集人是誰
《公司法》102條: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F. 股東會決議中召集人可以是股東之一嗎
股東會召集人不必擁有股份,沒有股份的人員和機構沒有表決權。
G.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首次會議由誰主持
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H.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分別該多少人出席才可以召開或召開才有效
有限責任公司,人數沒有限制。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因此,《公司法》沒有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會議參加人數做規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8)公司股東會召集人擴展閱讀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體現股東意志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權力機關、它是全體股東參加的全會,而不應是股東代表大會。現代企業股權分散,股東上萬甚至幾十萬,不可能全部出席股東會。因此,股東不能親自到會的,應委託他人代為出席投票,以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
2、企業最高權力機關
股東大會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的最高決策機關,不僅要選舉或任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而且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和股東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東大會的批准。
但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作用
對公司的重大經營事項作出決策,為公司股東參與公司治理提供有效途徑。
職權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I. 公司股東性質是公司的,怎樣召集股東會求答案
1、公司股東會的召集可由章程規定,如未規定應按公司法的以下規定執行:
(1)第三十九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2)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雙方均應參加,公司辦理委託手續時,把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列為代理人授權范圍後,直接參加會議的代理人簽名即視為公司行為;如有必要,可單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