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合作制企業變更為有限公司需要符合什麼條件、以及辦理什麼手續 十分感謝
股份合作企業應以評估後凈資產折股,摺合股份不得高於企業凈資產,摺合股份如低於凈資產,差額部分列入改制後公司的資本公積,不得收回。企業凈資產如低於改制後公司申請的注冊資本,股東應當按《公司法》要求追加投資。
需履行的程序:
(一)召開企業股東大會(即最高權力機構),作出同意改制的決定。
(二)委託依法設立的會計事務所對企業整體資產進行評估。
(三)股東大會對評估結果進行確認,對產權進行界定。
(四)產權轉讓或摺合入股。
(五)制定改制方案。
(六)股東大會或主管部門批准改制方案(涉及集體資產由主管部門批准)。
(七)委託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證注冊資本。
(八)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改制登記申請書》。
(二)原企業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理人或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
(三)原企業股東大會同意改制的決議。
(四)原企業評估報告。
(五)改制方案(內容應包括:1、原企業的基本情況;2、資產評估、確認、界定情況;3、凈資產摺合股份和轉讓的情況;4、新組建的公司情況,如公司名稱、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等;5、職工勞動關系的處理情況;6、其他認為應載明的內容)。
(六)改制方案的批准文件(股東大會決議或主管部門批文)。
(七)章程。
(八)改制後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復印。
(九)驗資證明。
(十)根據改制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
(十一)原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
B. 股份合作制企業如何改制
股份合作制企業需要改制應該:一、對現有資產進行評估,其凈資產按原股東所有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股東所持有的股份可在現股東中轉讓,也可向社會法人或社會自然人出售,然後按《公司法》規定組建新的產權明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有限責任公司。二、企業在改制時應該同原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並根據職工在本企業工齡發給經濟補償金,其標准應該按職工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買斷工齡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工齡是買不斷的。)三、新企業成立後應該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企業用人自主,但在6個月內招用職工,應該首先招用原企業職工,這國家規定的政策。以上僅供參考。
C. 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需要哪些程序
1)組建股分合作制改造小組
2)擬訂改制方案及其他文件
3)清產核資和財務審計
4)產權界定和資產評估
5)確認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資產轉換方式
6)取得職工代表大會同意
7)經主管部門審批
8)投資入股,企業發放股權證明書
9)如開股東代表大會
10)辦理各項登記
D. 股份合作制如何改制為股份制
股份合作制的企業組成形式是中國特定時期的特定產物,到目前為止,股份合作制企業變更為股份公司尚無法律法規明確規范。但在實踐中,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工商部門作為登記主管部門為了使股份制企業向現代企業形式過渡,存在股份合作制企業直接變更為股份制公司的情況。股份合作制企業改制為現代企業形式是歷史的必然: 工商部門對行政許可的審查是形式審查,不是實質審查。《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股東變更,工商部門在登記管理上實行的是備案制度,只需審查申請單位是否提供了股東變更的有關材料即可。工商部門在作出行政許可前應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只要材料表面合法有效且具有關聯性即應予以受理。如果片面強調實質審查,既沒有法律依據,也是不現實的。
E. 集體企業改製成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集體企業如果改製成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60號)規定,
1.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稅。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後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3.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業量化資產參與企業分配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應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F. 股份合作制企業改製成公司還要提交驗資報告嗎
評估報告是要看情況了,一般情況下企業改制要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但這評估報告是驗資的依據,登記時不必提交。當然當地規定要提交也是可以的。
G. 天津的一個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需要做哪些步驟
一、集體企業改制,需要進行資產界定,資產界定要聘請第三方律師、會計師中介機構,根據企業的成立、歷史沿革、股權變動等綜合情況進行判定。資產界定的意義在於該集體企業資本實際是否應為集體所有,有的集體企業經資產界定,最後的結果為最初國有資本出資,出現這種結果就要將集體企業變更為國有企業。
二、不論是集體企業還是國有企業,進行改制,都需由職代會通過。特別說明的是,集體企業的資產屬於集體所有,絕不是國有資產更不是個人資產,所以集體企業所有重大變更決策必須由職代會通過,不是那個部門或哪個人直接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各種形式侵佔集體資本。
三、步驟:1、在資產界定的基礎上進行資產評估,評估企業的凈資產價值。2、制定改制方案,對企業改制後的股本、股東、各股東的比例,資產的處置,職工的安置,企業未來的發展等一些列重大問題進行制定。4、擬定企業章程。5、召開職代會,由職代會通過改制方案。6、將改制方案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備案。7、辦理驗資,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改制完成。
四、對於已退休的職工,已按照市有關規定正式辦理退休手續,不再參與企業的決策,即職代會。企業職工可以以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企業的投資和分配,但是我個人理解,已退休人員不具備上述投資要素。
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非常理解您的心情,由於不了解情況,我只能對您所提出的問題以我的水平進行回答,能力有限。
一、對於集體企業的土地權屬,要看當初土地產權證書的證載情況,以我的經驗,集體所有制企業土地絕大多數是當初國有劃撥土地,這樣的話,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也就是該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上級主管單位是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此時,若土地進行轉讓或徵用,土地補償金歸屬國有,也就是該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不會歸企業所有,更不會被企業人員「瓜分」。但是為保護職工利益,市裡還有規定,若企業安置職工,按照政策標准該企業以全部財產無力支付安置職工的費用的情況下,上級主管單位會將土地補償金撥給企業彌補安置職工的資金缺口。因此,您看到其他集體企業職工得到土地補償金的情況,很有可能是企業無力按照標准給職工安置費用,也就是企業一直欠著職工的錢,以致後來土地變賣後,上級單位將土地款讓企業還給職工。
如果企業不欠職工的錢,之前已按照政策足額支付給職工安置費,那麼應得不到土地補償金。
二、對於股份合作制企業上級管理部門,還是企業改制前的上級管理部門沒有變化。
此外,根據您的描述,還有2點提示您:1、集體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原則上不允許企業職工以外人員投資入股;2、對於對該企業當初造成虧損、損害的責任人和經營者,不允許參與企業的改制持股。但是,法律面前必須有確鑿證據,希望您能正確理解。
H. 由國企改制而成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轉讓原來政府用於安置國企職工的土地使用權要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嗎
需要交土地出讓金, 依據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於耕地開發。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