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東大會如何決定是否更換監事
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卸任與免職的原因與方法與董事會基本相同,即任期屆滿時卸任;本人請求辭職;因原任機關罷免;因喪失任職資格而被解除等。此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應當予以撤換。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第五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❷ 監事會成員必須全部由股東大選舉產生嗎
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1)監事會的設立目的。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 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 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2)監事會的組成。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監事的資格基本上與董事資格相 同,並必須經股東大會選出。監事可以是股東、公司職工,也可以是非公司專業人 員。其專業組成類別應由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具體規定。但公司的董事長、副董 事長、董事、總經理、經理不得兼任監事會成員。監事會設主任、副主任、委員等職。 (3)監事會的職權范圍如下:第一,可隨時調查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審 閱帳簿、報表和文件,並請求董事會提出報告;第二,必要時,可根據法規和公司 章程,召集股東大會;第三,列席董事會會議,能對董事會的決議提出異議,可要 求復議;第四,對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和處分的建議。
❸ 開股東大會需要監事會出決議嗎
G科達:公布董監事會決議暨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
科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06年5月18日召開內四屆二十四次容董事會及四屆七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公司主業擬向基礎設施咨詢、設計領域延伸的議案。
二、通過關於「科達易尚」項目(為公司的新樓盤項目)按揭貸款的議案:中國工商銀行東營分行東城支行同意為公司辦理按揭貸款,為辦理購房者按揭貸款,公司將與該行先行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協議,並為該項目的借款人即購房者向該行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擔保。
三、通過續聘北京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原山東乾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0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四、通過公司章程(2006年修訂)。
五、通過公司董、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董事會決定於2006年6月19日上午召開200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以上有關及2005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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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股東大會對股價的影響會在此之前就已經反映出來,因為機構等先知先覺者不會等到公告出來才行動的!另外一般的股東大會對股價構不成太大影響!除非涉及並購重組等重大題材……
希望採納
❹ 監事會提議召開股東會,什麼是監事會,是要全體監事都同意才算嗎
一、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對公司的法律教育網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法定必設和常設機構。為保證監事會和監事的獨立性,監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經理。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全面的監督,包括調查和審查公司的業務狀況,檢查各種財務情況,並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提供報告,對公司各級幹部的行為實行監督,並對領導幹部的任免提出建議,對公司的計劃、決策及其實施進行監督等。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務。」監事在公司中處於重要 地位,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范圍內被授予了監督或者管理的公司事務。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
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
二、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