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代持股份代持人的風險

代持股份代持人的風險

發布時間:2021-08-25 13:03:56

A. 如何防範股份代持帶來的法律風險

1.投資人與名義股東簽署《委託代持協議》這樣類似的文件,確認實際投資人的身份和權益,也可要求其他股東在上述協議上見證簽名。便於日後實際投資人順利轉正。
2.在代持股份的情況下,實際投資人雖然沒有顯名於公司股東名冊,但關於股東的各項表決最好創造條件讓自己參與行使,這樣有利於自己和其他股東形成熟識關系。
3.可以通過在章程中增加股東轉讓股權時的程序性條件,使實際投資人有時間對名義股東轉讓股權的行為進行干預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為了防止「名義股東的配偶主張共同財產」,應事先要求名義股東的配偶出具確認書,確認其配偶自實際投資人處取得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這樣會減少日後的爭議。

B. 我的公司股權交給別人代持,有哪些風險

一、股權代持協議會被認定協議無效的風險。
一般情況下,如果實際投資人與名義股東就股權及收益歸屬產生糾紛發生爭議時,他們之間的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就備受關注,對此,我國《公司法》並沒有對「股權代持」進行明確規定,導致對於協議效力問題的認定並沒有統一的司法尺度。因此,最高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下稱「公司法解釋三」)中對股權代持的問題處理作出了司法解釋,首次明確表明了我國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投資人的股東資格的確認,對於實際投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的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司法解釋三規定只要相關協議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則應認定代持協議合法有效。實踐中,如果設定股權代持的目的在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或規避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外資為規避市場准入而實施的股權代持、以股權代持形式實施的變相賄賂等,該等股權代持協議最終可能被認定無效。
二、名義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實際投資人利益的風險。
由於實際出資人對於代持股份無法行使實際的控制權,則存在名義股東利用對股份的控制權損害實際投資人利益的問題。名義股東濫用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利,甚至擅自出讓或質押股權,都會損害實際出資人的利益。
三、實際投資人股東資格無法恢復的風險
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因此,實際投資人想要撤銷代持關系,恢復股東資格可能會面臨兩重障礙,第一是其他股東未有過半數同意;第二是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

C. 代持股權有什麼風險

股權代持風險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
對隱名股東(實際出資人)的風險
股權代持協議被認定無效:公務員為規避身份障礙委託他人代為持股,該代持協議很可能以「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而被認定無效。
顯名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濫用股份轉讓權、資產收益權、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等。
顯名股東擅自處分股東權利:擅自轉讓、出質、質押股權。
顯名股東被採取強制措施:代持股份被財產保全或者被強制執行)顯名股東個人原因。(陷入離婚訴訟或者死亡,股權將被分割或繼承。
顯名股東拒不轉交投資收益:利益驅使下的道德風險。
隱名股東無法顯名:股東地位無法得到恢復,無法向公司主張投資權益。
對顯名股東(委託持股人)的風險
顯名股東承擔出資不實責任:實際出資人出資不到位,顯名股東面臨履行公司出資義務的風險。
顯名股東承擔公司債務的風險:作為登記股東,有可能成為公司債權人追償的對象。
顯名股東遭事後追償:委託表決行為不被認可,遭隱名股東事後追償。
顯名股東轉讓股權給隱名股東時,存在納稅風險:顯名股東轉讓股權給隱名股東時,變更公司股權登記僅為形式變更,因此項變更不產生股權轉讓所得,則轉讓方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但實踐操作中,顯名股東往往因缺乏足夠證據證明該轉讓基於股權代持,則顯明股東作為股權轉讓方應就轉讓所得納稅。
對被持股公司的風險
公司在資本市場融資面臨法律障礙:IPO或新三板掛牌均要求公司股權清晰,若在上市或掛牌前未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把問題解決掉,可能會對上市或掛牌造成法律障礙;即便上市或掛牌成功,代持現象被發現也會面臨被證監會或股轉公司調查或處罰的風險。

D. 如果公司董事把代持者股份賣掉,那麼對代持者會帶來哪些風險

如果公司董事把代持者股份賣掉,那麼對代持者也會帶來非常嚴重的風險的,我們都知道,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會產生非常大的變化,當代持股人出現不能償還的債務,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查封上述股權用來還債,這時候出資人的錢只能打掉牙往肚子裡面咽了,如果公司董事將代持者的股份賣掉,那麼代持者將會變得一無所有,生活也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

3、代持股份的代價究竟有多大?

隨著資本市場並購重組等日益活躍,在退出機制逐步由慢慢討論成走向現實,檯面代持股的風險也是越來越大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讓自己狼吞虎咽,因此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才行。

E. 股權代持的風險

建議簽訂合法有效的股權代持協議,將實際出資情況以及實際出資人與代持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約定清楚,這是必需的,即規避實際出資人的投資落空及代持人在實際出資人利用控制公司便利導致代持人受損等風險。這里的網站上有一些相關案例及資料,可供您進一步查閱參考:http://www.sh148.org/law04/A/A/Index.htm。如有必要,建議您也可委託專業律師代為起草。

F. 股權讓人家代持到底有什麼風險

您好,股權代持風險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
對隱名股東(實際出資人)的風險
股權代持協議被認定無效:公務員為規避身份障礙委託他人代為持股,該代持協議很可能以「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而被認定無效。
顯名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濫用股份轉讓權、資產收益權、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等。
顯名股東擅自處分股東權利:擅自轉讓、出質、質押股權。
顯名股東被採取強制措施:代持股份被財產保全或者被強制執行)顯名股東個人原因。(陷入離婚訴訟或者死亡,股權將被分割或繼承。
顯名股東拒不轉交投資收益:利益驅使下的道德風險。
隱名股東無法顯名:股東地位無法得到恢復,無法向公司主張投資權益。
對顯名股東(委託持股人)的風險
顯名股東承擔出資不實責任:實際出資人出資不到位,顯名股東面臨履行公司出資義務的風險。
顯名股東承擔公司債務的風險:作為登記股東,有可能成為公司債權人追償的對象。
顯名股東遭事後追償:委託表決行為不被認可,遭隱名股東事後追償。
顯名股東轉讓股權給隱名股東時,存在納稅風險:顯名股東轉讓股權給隱名股東時,變更公司股權登記僅為形式變更,因此項變更不產生股權轉讓所得,則轉讓方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但實踐操作中,顯名股東往往因缺乏足夠證據證明該轉讓基於股權代持,則顯明股東作為股權轉讓方應就轉讓所得納稅。
對被持股公司的風險
公司在資本市場融資面臨法律障礙:IPO或新三板掛牌均要求公司股權清晰,若在上市或掛牌前未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把問題解決掉,可能會對上市或掛牌造成法律障礙;即便上市或掛牌成功,代持現象被發現也會面臨被證監會或股轉公司調查或處罰的風險。

閱讀全文

與代持股份代持人的風險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外管局為什麼限制外匯保證金業務 瀏覽:872
定期投資理財可以賺到錢嗎 瀏覽:584
湖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瀏覽:392
支付寶里的理財銀行倒閉了賠嗎 瀏覽:757
目前哪個銀行理財 瀏覽:556
做外盤期貨的人多嗎 瀏覽:228
雙黃公司股票 瀏覽:663
境外炒外匯出金 瀏覽:143
理財產品都含基金嗎 瀏覽:750
控股信託的銀行 瀏覽:124
北京大通電子交易所 瀏覽:268
成都文德證券 瀏覽:933
洛陽銀行鄭州融資 瀏覽:415
國外匯來技術服務費如何結匯 瀏覽:296
股票中的財務杠桿 瀏覽:304
今日金股票 瀏覽:830
出租房付的傭金計入什麼科目 瀏覽:990
長江石化成品油價格 瀏覽:101
財政部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瀏覽:631
存貨隨匯率發生變動嗎 瀏覽: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