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上市後股權怎麼分配
根據原來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比,和上市時新發行股票的多少來決定的;
例如:公司原股本1億股,你持有3000萬股,30%的股份;公司上市時新發行5000萬股;
上市後,你仍然持有3000萬股,但股權變成3000萬/(1億+5000萬)=20%。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分配。
創業企業在投資人進入之前,要對公司股權結構進行規劃,公司創始人要佔絕對控股,持有大於67%公司股權,另外幾個聯合投資人或聯合創始人持公司15%左右的公司股權,另外,有15-20%的股權做為公司核心團隊的股權激勵池,不過這部分股權最好由公司創始人代持,分三年左右實施完成。這個股權結構能保證公司核心團隊的穩定,另外,也比較容易得到投資人的認可。
⑵ 公司上市後股份會稀釋嗎,例如一個企業上市前大股東有百分之60股份,那企業上市後大股東還依然持有百分之60
當然會,募集資金可不是白拿的。
我國A股的規定是,IPO時上市公司總股本低於4億股的,至少要發行25%的公眾股;超過4億股,至少發行10%。也就是說,如果上市前大股東持股60%,根據總股本規模不同,IPO後會被至少攤薄25%,或是10%。
⑶ 上市後公司股東原來的股份會減少嗎
1.股份不會減少,但是佔比肯定會減少,因為要面向公眾發行一部分股份,原來的持股數就被稀釋。
2.股東和風投共同組建公司 ,雙方出資 ,出資形成的注冊資本就是總股本。
3. 比如各出100萬 ,那總股本就不會超過200萬。 各自持股不超過100萬股。 不是說約定了各佔50% ,上市後招股1000萬股就變成了各自持有500股的 。也不是說每股10元 ,公司市值就是一個億正常程序是這樣的 。
3.如果是一開始就共同出資設立公司, 一般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各自出資1000萬元 ,注冊資本是2000萬元 。雙方各持50%, 後來經營獲利, 公司增值。 比如賬面凈資產增至3000萬元, 然後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總股本就是3000萬元, 雙方各持有50%的股份也就是1500萬股 。公司上市時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不少於上市後25%的股份, 也就是1000萬股 。每股10元, 這1000萬股是新股。 是額外發行的。 這時公司的總市值3000+1000乘10等於4億元。
4.上市後原始股東還是各有1500萬股 ,但持股比例由50%降至37.5% ,如果要套現, 就是把自己持有的這1500萬股套現。 套現價格不會是發行價格10元, 因為剛上市時原始股東是不能套現的 ,控股股東要在三年後才能套現, 其他股東一般在1年後才能套現 ,套現價格是到時候的股票市價。
⑷ 公司上市後原始股東該怎麼分配股份呢跪求大俠解答!。。。。。
上市之後會吸納公開投資者,原有的股權比例當然會變動。
⑸ 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後,股份應怎樣進行分配.
這種類型的合資企業不能夠申請上市。
⑹ 公司上市融資後 原股東股份如何計算
上市的公司按照總資產,根據評估機構的相關證明和路演的結果實行定價和發行相應的股份數,再在二級市場上融資.這些股份是從公司總資產中剝離出來發行的,也就是說,一旦上市,就意味著老闆不可能100%持股
假設其他公司成員都沒持股,只有老闆和二級市場參與者持股
那麼,公司總資產中剝離出來的部分成為流通股份,按照比例分配給二級市場參與者,餘下部分非流通股則為老闆持有。
舉例:假設公司總資產2000W,用1000W做流通股份發行,那麼老闆持有剩下的,也就是50%的股權。
對於完全流通上市的公司,其資產100%流通,老闆只能通過提前認購原始股的方法自己持有股份(也就是說提前自己買,公司內申購有優先),其餘部分流通
⑺ 上市公司國有持股比例是看股份變動情況還是前十名股東情況呢
表格1體現的是單位時間段類的股份變動情況,無法得出國有持股比例。
表格2體現的是前十大股東的情況,只能說體現了一部分的國有法人持股。如果有另外的國有法人而沒有達到前十大股東,那麼也顯示不出來。
所有你這兩個表格都不能看出所有的國有持股比例
⑻ 我想問關於公司上市後原股東在公司股份比例有什麼變化
公開募集並上市後,因為股份數量增長,都邑導致原股東持股比例相對降低降低若干要看股份增長了若干。具體計算辦法是用新增股份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乘上原股東發行前的持股比例。你舉的例子因為沒有給出發行前股份數量所以只能按照比例計算了。彌補你的例子:假定原總股本也是1億新增1億則願大年夜股東的新持股比例=80%*50%=40%原其餘2位各佔新持股比例=10%*50%=0.5%
解釋上市後原股東股份比例相對上市前降低了。
⑼ 上市前股東前所佔的股份,在上市後需要按其比例再繳納其原始股的費用嗎
整個公司,本來就是屬於股東的東西。
股東分出一點賣給大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