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董事長一定是大股東嗎
一般來說是的,一般是法人兼董事長,但也有可能法人不佔股,只是法人而已。
B. 企業中董事長一定是最大股東嗎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 (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
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C. 董事長一定是公司最大股東嗎
董事長一定是企業最大的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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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敦揚小男神
高能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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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定董事長一定是股東。董事長只不過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管理公司的是總經理,擁有公司的是股東。但不要以為董事長是擺設,他有權力解僱總經理。主要任務是執行股東決議。
拓展資料
董事長(英語:Chairman of the board,簡稱:Chairman,日韓稱會長),又被翻譯成董事會主席。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董事長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會選出,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
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
在日本和韓國的大型會社(公司)稱為「會長」,名稱分別為「取締役會會長」和「理事會會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
根據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會,但至少需從股東選出一席董事(公司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董事會,至少要設三席董事。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他掌握行政權力。
在董事長與CEO之間或者更多的高層管理之間按照各自的長處進行分工,在分工的范圍內各自尊重預先設定的職權,但董事長保留或者不保留多於CEO與其他管理者的指導權。
D. 企業中董事長和股東是什麼關系
董事長是股東,由股東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E. 大股東與董事長
股東和董事是在公司內部均享有較高的管理許可權以及地位的人員。股東是指對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那麼股東和董事存在哪些具體的區別呢?1、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2、股東可以是自然人股東,也可以是法人股東,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為法人代表。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由經理擔任法人代表。4、股東會是公司里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做出實質性的決策;董事會是公司決策的執行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公司法對兩者的職權范圍做出了明確的區分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F. 董事長就是公司的最大股東嗎
董事長是大股東,大股東才有資格當董事長。你說的沒錯,是這樣的。不管是國企還是民營企業都是這樣的。
G. 董事長一定是股東嗎
不一定,沒有規定說董事長就是股東。擁有公司的是各個股東。股東有權力解僱董事長。主要任務是執行股東決議。參照公司法。
董事長理論上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但為什麼讓人以為只有股東可以做呢。股東們可以決議誰當董事長,包括股東自己也可以提名。公司投票都是一股一票制的。(除去一些特例)擁有51%股票的股東,提名自己當董事長,自然順理成章的能當上了
(7)董事長是大股東擴展閱讀:
任職條件
條 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長: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