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內部管理條例有哪些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包括:
1、日常辦公制度
2、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規定
4、文件收發、傳閱,檔案管理制度
5、印鑒、介紹信管理制度
6、文印、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7、辦公用品領用制度
8、通信設備使用制度
9、財產管理制度
10、車輛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11、文件銷毀制度
第二章 日常辦公制度
第三條 公司上下都要嚴格遵守勞動管理制度和費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為公司服務。
第四條 實行例會制度。重大問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各項擔保項目由公司審保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總經理辦公會、中心經理會每月不定期召開。
第五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各中心及業務部門之間應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六條 員工之間互相尊重,團結友愛。重大問題堅持原則,一般分歧互相體諒、互相理解。
第七條 嚴格檔案管理,嚴守保密紀律。公司利益第一,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
第三章 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條 員工的儀容儀表:第九條 員工在辦公時間和辦公地點不得大聲喧嘩、打鬧,不得在辦公室吃東西,不準干私活,不得長時間看非專業性報紙(如成都商報、成都晚報、華西都市報、商務早報、蜀報、四川青年報)。
第十條 員工在辦公場所和辦公時間,原則上不準打私人電話和會私客,不準帶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須接的私人電話要盡量低聲,不得影響他人工作,最長不得超過三分鍾。必須接待的私客應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條 向領導請示、匯報工作,應簡明扼要,節省時間。原則上不允許越級請示、匯報,情況緊急、事關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條 除談工作外,不準串崗閑聊、擅自離崗,進入各辦公室應先請示,允許後方可進入。
第十三條 員工負責本辦公室清潔衛生,公共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亂丟棄物,愛護辦公環境。
第十四條 員工要保持自己辦公桌桌面的整潔,禁止放置與辦公無關的雜物,下班時應整潔辦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員工貯物櫃,將辦公桌鎖好,防止文件資料的丟失。
第十五條 員工要禮貌待客,禮貌用語,禮貌接轉電話,耐心解答相關的業務事項及電話詢問,自覺樹立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條 愛護公司財產,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必須檢查門窗是否關閉,空調、電腦、電燈、飲水機是否關閉,防止火災和失竊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 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 密級確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機密」、「絕密」三個等級,凡涉及三個等級內文件均屬保密范圍。
1、「秘密」:內部規章制度屬秘密級,只限全體員工周知,不可外傳。
2、「機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和中心經理辦公會議紀要」、「項目進度計劃」、「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有關財務制度」、「財務報表」「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屬機密級,此類文件發至中心經理及相關人員。
3、「絕密」:公司「董事會會議紀要」、「總經理工作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書」、「年度財務收支和利潤分配方案」等屬公司絕密級,此類文件發至公司領導。
第十八條 保密規定:
1、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建立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向辦公室提交文件軟盤及文件原稿備案,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留存一份,其中軟盤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碟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掌握。
2、各類「絕密」級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碟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辦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的列印草稿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收集,以備下次列印之用,凡不能繼續使用的草稿紙,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必須及時銷毀,不得隨意放置。
4、辦公室定期對保存的各類文件軟盤進行拷貝更新,避免因軟盤損壞導致文件丟失。
第十九條 借閱規定:
1、凡借閱本中心或本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部門主管允許,辦理借閱手續,並於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中心經理簽字批准;
2、凡借閱其他中心或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中心經理允許,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並於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3、凡借閱「絕密」級文件,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並於借閱當日歸還,不得帶出公司。
第二十條 對泄密行為的處理
凡私自傳播、散發、復印公司保密范圍內的文件,均屬泄密行為。
泄露公司「秘密」者,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機密」者,給予記過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絕密」者,給予除名。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或自行處理公司文件,必須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圍內文件統一銷毀。
第五章 文件收發、傳閱,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管理分類及原則
1、公司檔案按三類實行「部門立卷、分類管理」辦法:
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立卷、管理;
業務檔案: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立卷、管理;
財務檔案:財務中心立卷、辦公室管理;
2、立卷、歸檔中凡涉及兩個中心的檔案整理、保管工作因規定不明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協調後決定職責歸屬及處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立卷歸檔要求
凡記載公司的具有查閱、保管價值的各類文件材料、磁碟、實物等,均屬歸檔范圍。具體如下:
1、行政管理中心立卷歸檔范圍
(1)辦公室立卷歸檔范圍
①公司成立的有關資料。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協議、章程、申請報告、主管部門批復、營業執照、董事會成員的簡歷、公司領導班子個人情況等。
②公司歷屆董事會的主要資料。如通知、董事會參加人員名單、會議日程安排、總經理工作報告、董事會會議紀要、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等文字材料及聲像材料等。
③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發送我公司的來文、來函及其它資料。
④相關公司發送的各種邀請書、信息資料等。
⑤公司的規章制度、發文、紀要、通知。
⑥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意向書(正本)。
⑦其它在公司各項行政、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利用價值的資料。
(2)人力資源部立卷歸檔范圍
①公司人事檔案,包括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任免通知、員工試用、聘用以及升職、獎懲、辭退的各種記錄;
②公司各類人員技術職稱、技術培訓的各種記錄;
③建立人才檔案庫,對所有技術專業人才設置特殊檔案;
2、財務中心立卷歸檔范圍
各類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以及與上級財稅部門、金融機構相互來往的函件、協議、合同及其它文件。
3、其他中心及業務部門立卷歸檔范圍:
其他中心及業務部門專業資料、文件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 文件的傳閱
1、需傳閱文件(上級政策性文件、公司的決策方案、公司的發文、公司收集的經濟信息等),根據文件內容由辦公室決定傳閱范圍。
2、建立卡片式文件的傳閱單,傳閱單上應有領導批示、閱文人及傳閱、退回時間。
3、辦公室應及時催閱已傳出的文件;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借閱
1、公司員工借閱各類文件按第三章、第三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外單位人員借閱文件時,須持有介紹信,介紹信寫明文件號、借閱人姓名、政治面貌、職務、借閱時間、借閱目的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在辦公室辦理借閱手續。
第二十六條 文件的立卷歸檔存放
1、在年終,通過對照收發文登記本和借閱文件登記本,把所有應歸檔的文件收集齊全;
2、立卷時應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系,按文件的共同特徵和相互聯系進行組卷;
3、公司內文件按文號以年為單位立卷。其他單位來文以單位名立卷。專題事項單獨立卷,即按問題特徵立卷;
4、定卷時,對卷內文件進行系統排列、編號,填寫卷內目錄和卷本備考表,填好案卷的封皮及案卷的目錄。
第二十七條 文件的收發制度
1、發文
(1)在領導對文件草擬後,由辦公室對文件進行擬稿,也可由具體業務部門擬稿;
(2)文稿通過檢稿並證明無誤後,送往公司主管領導人審批簽發;
(3)經簽發的文稿應在發文登記簿上登記,填寫編號、成文日期、送發范圍、文件名稱、文號、份數、附件、簽發人等事項;
(4)經登記後的文稿方可正式印製、蓋章;
(5)文件收領部門必須在發文登記單上簽字,發文登記單隨留底文件一同保存,以備核查。
2、收文
(1)建立收文登記簿。填寫順序號、收文日期,來文單位、文號、文件名稱、份數、內容摘要、處理情況等事項。
(2)上級或其它單位文件、內部資料以及掛號信件等都應登記。一些帶廣告性質的信函以及不具文件性質的電報、報刊等不必記錄。
(3)急件隨到隨登,並及時分送,不得延誤。
(4)在收文登記的同時,在文件右上角加蓋本公司的收文專用章。
第六章 印鑒、介紹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公司印鑒、法定代表人個人印鑒、總經理個人印鑒由總經理指派專人保管,公司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的印鑒由部門負責人指派專人保管。
第二十九條 印鑒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可亂放,發現印鑒丟失或有異常現象,應及時報告領導,迅速查明情況,及時處理,確認丟失,應向有關部門聲明作廢。
第三十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因對外業務需要使用公司印鑒時,需經行政管理中心審核、簽字登記後,方可辦理。公司投資、擔保等重大經濟活動涉及各種對外合同使用公司印鑒,需經總經理簽字,交由辦公室登記後方可辦理。
第三十一條 所有公司文件應先編上文號,經總經理簽發後方可加蓋公司印鑒。
第三十二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印鑒或專用印鑒因機構變動或其他原因停用時,應統一交回行政管理中心並指定辦公室加以銷毀。
第三十三條 凡以公司名義出具的介紹信,須由行政管理中心經理簽發。填寫介紹信應按規定內容填寫,持出部分和存根部分內容一致,經辦人需在存根聯上簽字。
第三十四條 所有介紹信均應按順序編號,非經總經理書面特許,不能出具空白介紹信。經特批出具的空白介紹信必須說明有效期限,並由使用人在介紹信存根簽名。
第三十五條 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公司介紹信。因工作需要必須使用時,須經總經理書面批准。
第三十六條 妥善保管介紹信存根,及時歸檔。
第七章 文印、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 辦公室文印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第三十八條 列印文件,應按文件收發規定由各級領導簽字批准。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草擬的文件、報表和業務資料,需註明擬稿人及列印份數,經中心經理簽字批准方可列印。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中心及業務部門需復印的各種文件、資料,要求註明復印份數,復印量過大時需註明用途,由中心或部門負責人簽字並經辦公室主管審核登記後方可復印。
第四十條 公司各中心及業務部門需傳真的各種文件、資料,需註明傳真號、對方的單位名稱及接件人,經中心或部門負責人簽字並經辦公室主管審核登記後發送。
第四十一條 文印工作人員必須按時、按質完成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遲誤,任務緊急時應加班完成。
第四十二條 復印機、傳真機由專人管理。一般情況下非專管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開機;
第四十三條 原則上不接受外單位、個人資料列印、復印,如確實需要,經辦公室主管批准後辦理登記收費手續。復印收費標准:(A3,B4)0.2元/張,(A4,B5)0.1元/張;打字收費標准:以A4計算每頁收費5元。收據由財務部出具;
第四十四條 文印人員應愛護設備,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節約用紙,降低消耗,注意安全。
第四十五條 文印的消耗材料采購,須報辦公室批准方可購買。
第四十六條 嚴禁私事用傳真電話,嚴禁將電腦用於私人學習或玩游戲。違者按公司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七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發生的文印材料消耗及傳真、長途電話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統計,並報財務部門備案,作為年終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費用考核的依據。
第八章 辦公用品領用制度
第四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財務部除外),按計劃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四十九條 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對辦公用品進行造冊,領用時實行登記制度。
第五十條 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五十一條 所有員工要本著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愛惜辦公用品。
第五十二條 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管理中心經理審批,購置大宗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准後購置。
第九章 通訊設備使用制度
第五十三條 接聽外來電話必須用規范用語,通話時講普通話,如對方為本地人時可講地方語言。規范用語為:「您好,擔保公司」,「請問找哪位」,「請稍等」,「謝謝」,「再見」。
第五十四條 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系公務。通話須簡單明了,禁止用電話聊天。
第五十五條 因公撥打長途電話按下列程序辦理:
(1)詳細填寫「長途電話使用申請單」;
(2)交中心或部門負責人簽字;
(3)通話完結後,將登記表項目完成以備核查。
第五十六條 禁止員工為私事掛撥長途電話。確有急事需要,比照因公程序辦理,並按電信局收費標准收費,由財務部出具收據。禁止撥打各種信息台及股市信息電話。如有違反,將給予以100~500元人民幣罰款。
第五十七條 公司報銷限額費用的傳呼、手機必須隨時處於待機狀態,並在公司呼叫時立即回答。
第十章 財產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設備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購置、保管、調配、報廢處理。
第五十九條 購置財產、辦公用具按下列程序辦理:
1、公司購買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均需使用部門填寫《物品購置計劃單》報辦公室匯總,並報主管副總(總經理助理)或總經理審查同意,財務部憑審批後的《物品購置計劃單》預付貨款。
2、日常耗用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根據業務需要量,編制全年預算和分批采購計劃。
3、各部門業務必需的書報、雜志、學習資料等,由各部門列出清單,行政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4、購置的各項財產、辦公用品、書刊等,均憑正式發票和實物,由辦公室驗收、登記並在發票上簽收後,連同審批後的《物品購置計劃單》在財務部按費用報銷規定報銷,並據此入帳。
第六十條 財產的保管與使用。
1、公司全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建卡、保管,其中固定資產和大宗低值易耗品,財務部還應建立分類明細帳,進行固定資產折舊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會計核算。
2、各部門所需使用的各項物品,在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並按部門建立在用物品登記簿。員工所用的辦公用品,由使用者負責保管。
第六十一條 財產物資的報廢。
1、固定資產報廢由使用部門向辦公室申報,經總經理審批後,分別在財務部、辦公室辦理核銷手續。
2、各類需清理變賣的財產物資由辦公室登記造冊,財務部審查並合理定價報總經理批准後處理,所獲變賣收入財務部據以入帳。
第十一章 車輛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第六十二條 車輛使用: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和調配,並首先保證領導使用。
2、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用車時,應由中心或部門負責人填寫《派車申請單》說明去向、用途,提前通知辦公室,辦公室主管視業務的輕重緩急和出車地點合理調配。
3、根據業務需要有駕駛執照的員工,經行政管理中心經理派遣,可以駕駛公司車輛。
4、保證財務部取款、送款用車;
5、因業務急需,公司又無車需乘計程車時,由各業務中心經理說明理由,行政管理中心經理同意並簽字後才能報銷。
6、每日下班時各車輛鑰匙統一交回辦公室保管,節假日、晚上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若因外出加班超過21時,或其他原因不能停放公司時,經請示後,可以停放它處。
第六十三條 車輛維護:
1、專職駕駛員負責公司車輛保養、維護、年審等。車輛需要檢修時,專職駕駛員說明情況,經行政管理中心經理審核同意後,實施檢修。維修費用達500元以上,需經總經理審核後,再進行檢修。
2、購置車輛備件(品)金額在500元以上的,由專職駕駛員填寫《物品購置計劃單》,經總經理審批後報銷。
第六十四條 事故的處理
1、發生行車事故後,不論行車事故大小必須報辦公室備案。
2、公務用車情況下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份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3、公務用車情況下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責任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份40%由責任人承擔;60%由公司承擔。
4、經批准後的私人用車如發生事故,維修費用一律自負。
第六十五條 其它情況處理
1、駕駛者因違章被處罰公司不予以報銷。
2、未經批准自行出車、執行公務擅辦私事者,除扣發駕駛者當月全部獎金外,還將受到公司行政處罰。
3、未經批准自行出車、執行公務擅辦私事時發生行車事故的,不僅要自負全部經濟責任,公司還要處以500-2000元的罰款。
4、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未經批准擅自駕駛,扣發駕駛者當月全部獎金。在此期間發生行車事故的自負全部責任,並將受到公司嚴厲的行政處罰。
第十二章 文件銷毀制度
第六十六條 銷毀文件指把沒有保存價值或作廢的文件、資料、合同、協議、刊物等書面資料,按有關規定加以銷毀。
第六十七條 應銷毀文件范圍:
1、上級下發的文件,不需要歸檔立卷或備份的文件。
2、本公司制發的文件,歸檔立卷後的余份。
3、政級單位報送的無存檔價值的文件、資料等。
4、公司會議文件、資料立卷後的余份。
5、公司決定作廢的合同、協議及行政文件等。
6、上級機關指定銷毀的文件、資料等。
第六十八條 銷毀程序:
1、清點:
總經理辦公室把確認就銷毀的文件、資料通知各部門清理出來,按份數核對點清,交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銷毀,各部門不得自行銷毀。
2、登記:
將應銷毀的文件、資料逐份登記在《文件銷毀申請單》上。不允許未經登記,私自將文件銷毀。
3、審批:
公司所有合同、協議,上級政發的文件、資料及一切屬於公司「密級」文件范圍的文件、資料,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審批後方可銷毀;其它內部行政文件、資料等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後方可銷毀。
4、銷毀:
辦公室定於每月30日進行文件銷毀工作。
5、備案:文件銷毀後,監銷人要在《文件銷毀申請單》上簽字,並註明時間。《文件銷毀申請單》將長期存檔。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請各部門嚴格遵守。
第七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後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七十二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總經理辦公會另行補充規定。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准。
Ⅱ 大商集團對員工的不合理要求有人管嗎
沒有辦法沒有人管,你要麼就干,要麼就不幹,但是你要告他的話,他也不會讓你有好日子過的,隨便在你的檔案上機上一筆,或者是在你辭職的時候為難你。現在就是這個世道,歲讓你不是管理人員呢!兄弟沒有辦法要麼就忍,要麼就辭職,在就是硬著頭皮和他干到底,但是為了600元好像不是很值得吧?
Ⅲ 企業內部治安管理條例
在小行的企業來說這些都是很難做全的。但是在人防來說不是說是光靠內部所設的保全來做一些常規的防治。也是要靠全企業的全員來共同控制。還有就是在對自己企業的利益外;還的考慮員工的情況見少不得以所發生的一系列的失竊啊等損企業利益搗亂社會治安與法規。在加之就是要對全員常做些有效的法制教育。加強對法治的認識。以削減個別用不法動機的人。。。。。物防嘛就沒那麼麻煩。首先要對企業的財務。物料等一系列的企業財產做到一定的防盜措施。例如用些先進的警報器。對重要。。。的容易被不法份子竊入的地區一些通道加固出口或是採用監控設備。等。。。很多種方式採用。不能萬無一失最少也解決了多的損失。。對於技防嘛。我看就沒什麼必要了。現在的社會是法制社會。一些忘法的人哩。最好是採取以法制裁。企業也是沒什麼權力對不法行為進行暴力。只能以一定的方式[不傷害任何人的情況下]加以阻止。但對於技防人員是要經常做些技防培訓是有必要的。。。沒必要打架來防些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事。。。。呵呵。
Ⅳ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規定、辦法、條例 的准確大小順序是
公司或企業的制度是其他內容的綜合體,順序應該是這樣的:工作流程----工作標准---管理規定------管理條例----管理辦法(如:獎懲內容)---------這些是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制度一旦定下來,不能隨意更改,但辦法、條例、規定可按照企業或公司的發展需要對其進行增加暫行
Ⅳ 請問大商集團管理人員對員工違紀罰款有標准嗎
有沒有簽訂合同,如果簽訂合同,應該合同里的哪一項或者是員工手冊,員工紀律裡面都有記載。
Ⅵ 我想查找一些公司的內部管理條例
四川中x集團公司內部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條例依照《公司章程》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製定,是集團公司(含各子公司及項目公司)全體員工的工作準則,不得違反。
第二條:四川中x集團公司是股份制企業,公司最主要的目標是創造利潤,因此全體員工務必遵章守紀,認真負責完成本職工作,凡阻礙公司目標達成的任何員工,均將受到解聘處罰並追究民事責任。
第三條:本條例與公司有關規定抵觸時,按本條例執行。本條例實施過程中若存在不當處由董事長書面調整。本條例由總裁提出,報董事會決議審定。本條例試運行一年後修定頒發。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本集團公司組織結構圖如下:
第五條:組織結構實線箭頭指向為行政人事權力指揮系統;點劃線箭頭指向為行政指揮權力代理;雙實線箭頭指向為業務領導指揮權力;虛線箭頭指向為監督(審計、質詢、督辦、紀律監察)及目標控制系統,無箭頭指向為協調配合關系,當組織結構發生變動時由董事會決議決定,董事長書面通知。
第三章 管理原則
第六條:子公司部門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分別在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集團總裁的直接領導下工作,並對其負責。
第七條:項目公司部門員工、部門經理、項目總監(總經理)分別在部門經理及項目總監(總經理)、集團總裁的直接領導下工作並對其負責(人事行政),當總裁授權時由分管副總裁代理行使行政權力。
第八條:項目公司部門經理尚應接受集團公司業務主管(財務、工程技術、經營、造價)副總裁或其授權人的業務領導與監督。
第九條:集團公司部門員工、處(辦)主管、部門主管、分管副總裁、總裁分別在其處(辦)主管、部門(中心)主管、分管副總裁、總裁、董事長的直接領導下工作並對其負責。
第十條:集團公司《督察部》員工、部門主管分別在部門主管、總裁的直接領導下工作並對其負責。當接受監事會書面委託時就委託事項對監事會負責。
第十一條: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子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總監(總經理)、分管副總裁(項目公司),集團公司處(辦)主管、部門主管、分管副總裁(總裁)、總裁不在崗時由其授權人(自行指定或其直接主管指定)代理行使權力,自行委託時責任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二條:每個員工同時(事)只有一個領導,只接受一個命令,發生同時(事)幾種工作命令時只接受直接領導的命令,當行政工作命令與業務領導工作命令發生沖突時先執行前者再執行後者。
第十三條:權力人下達工作命令(指令)時務必准確(做何事、怎麼做、做到何種程度、什麼時間完成),命令不準確而造成的工作後果由權力人和執行人各承擔一半責任。
第十四條:通常情況下允許越級溝通,但一般情況下不能發生越級指揮,發生越級指揮後應及時(八小時內)向權力人通報,責任由指揮人承擔。
第十五條:因工作原因而產生的內部糾紛和爭執在不影響正常工作進度的情況下允許且鼓勵爭論出結果(特別是重大決策、技術問題),糾紛和爭執只准對事不準對人實施人身攻擊,否則將給予扣獎、扣薪、降職處罰,當爭論不出結果且影響正常工作時,應及時按下述規定裁決:
1、本部門員工由部門經理或其直接主管裁決。
2、非同部門員工由其各自直接主管協商裁決,協商不下時應報上一級直接主管裁決。
3、子公司總經理、項目總監(總經理)、集團公司部門(中心)主管之間的內部糾紛與爭執由分管副總裁與總裁協商裁決,協商 不下時由董事長裁決。
4、分管副總(子公司)及副總裁之間的糾紛與爭執由總經理及總裁裁決。
5、上述裁決允許越級申訴,但必須執行,責任由裁決人承擔,如果查實裁決故意偏向一方顯示失公平時,裁決人將受到扣獎、扣薪、降職處罰。
第十六條:工作時間內(不管是在工作現場或辦公室)任何員工均不準發生非工作原因的糾紛與爭執,一經查實將按其情節給予扣獎、扣薪、降職、停職到解聘處罰。
第十七條:全體員工必須隨時維護公司利益和信譽,發生損害公司利益和信譽行為時將給予解聘處罰。
第十八條:任何員工均不準在本集團公司外從事與本集團公司相競爭的業務,並嚴守本集團公司商業機密,否則將給予當即解聘處罰並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嚴禁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利收受賄賂,否則將立即解聘並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所有員工有下述行為時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獎、扣薪、降職、停職、解聘處罰,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伍萬元以上)將要求責任人賠償(無意的賠償20%,故意的除全額賠償外尚要追究民事及刑事責任):
1、部門員工未經其直接主管允許越權辦事造成損失2000元的;
2、部門經理未經其直接主管允許越權辦事造成損失5000元的;
3、分管副總、項目總監(總經理)、部門(中心)主管未經其直接主管允許越權辦事造成損失6000元的;
4、子公司總經理、集團副總裁未經總裁允許越權辦事造成損失2萬元的;
5、連續二次未在其直接主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的;
6、連續二次不能完成本職工作的;
7、未經其直接主管批准離崗三天以上的;
8、私收單筆回扣價值300元以上不報的。
第二十一條:全體員工都有申訴和辭職的權力,但應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在勞動合同中載明),並書面提出辭呈或申訴,其直接主管及接受申訴的部門(監事會或督察部)應當於收到辭呈(申訴)後三十天內答復並報相關主管批准,在此期間擬辭職員工仍承擔相應工作責任。
第二十二條:部門經理及其以上的領導應當團結、指導和關心其下屬,批評應當私下進行,獎勵和處罰應當基本公正。
第二十三條:部門經理及其以上的行政、業務領導嚴禁公報私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傷害與自己不和的下屬),否則,一經查實,將給予扣獎、扣薪、降職、停職到解聘處罰。
第二十四條:全體員工有下述行為之一,將視其情節給予扣獎、扣薪、降職、停職到解聘處罰。
1、連續三次提供虛假信息(如虛報利潤、虧損、業績、產值、進度、質量、價值、決策數據等)誤導決策者(總經理、總裁)而產生決策失誤一次以上的;
2、連續三個月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其行政主管及業務主管提交相關財務、統計等投資控制報表的;
3、故意放任工程施工質量低劣的,發現施工質量低劣又拒不上報的,知道工程施工質量低劣而不處理的;
4、違背國家設計、施工規范及本集團公司《設計、施工技術操作規程》而造成單筆損失一萬元以上的。
第二十五條:部門員工有下述行為的將給予扣獎、扣薪、降職、停職、到解聘處罰:
1、現場工程師(甲方代表及核量參與人員)連續二次簽證失誤造成單筆損失3000元的;
2、造價人員連續二次辦理工程決算失誤偏差超過正3%的;
3、因現場工程師(甲方代表及核量參與人員)失誤而造成施工方二次以上索賠,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
4、因工程主管(工程部經理、分管副總、項目工程經理、分管副總裁)失誤或監督不嚴而造成施工方二次以上索賠單筆金額超過1-3萬元的;
5、因造價主管(含二審人員)失誤或監督不嚴連續二次審核工程決算偏差正1.5%以上的;
6、材料設備采購核價人員連續三次以上超過市場平均價采購(核價)材料設備的;
7、建築安裝工程發包單價及結算單價二次以上超過市場平均價的追究發包人(合同、招投標經辦人及其主管)責任;
8、建築師無正當理由未用夠容積、密度的;
9、結構工程師連續三次使建築物結構含鋼量超過當期同類水平的;
10、安裝工程師連續三次使安裝造價超過當期同類水平的;
11、工程決算造價連續二次超過預算價(合同發包價)5%又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的,有關責任人將受到解聘處理或者責令辭職;
12、如果上述行為屬故意則將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第四章 權力機構
第二十六條 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是股東會的常設機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權力。
第二十七條:董事長是董事會主持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外代理董事會行使股東會權力。董事長不在崗時由副董事長代行權力或由董事長授權人代行權力。
第二十八條:監事會是公司經營活動的權力監督機關,監事會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有關規定依法保護股東及員工的正當權益,同時對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以上職員行使監督權(審計、質詢、彈核議案,但須董事會決議決定並經董事長簽批執行),監督董事會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股東會閉會期間,股東、公司員工認為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監事會投訴或申訴。監事會有權調查、質詢並提出議案交董事會決議後由董事長簽發後執行(員工投訴、申訴直接由董事長簽發執行)。監事會無權干涉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及直接指揮或處置公司員工。
第三十條:總裁是公司最高經營主管,由董事會決定任免,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並全面主持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以保障股東權益。總裁在董事長直接領導下工作,總裁可以例席董事會向董事會報告,但總裁無表決權。
第三十一條:副總裁由總裁或董事提名但須董事會決議決定並經董事長簽批方能任免。副總裁在總裁的直接領導下工作
第三十二條:《督察部》是總裁的內控助手,也可以是監事會委託的監督機構。《督察部》在總裁授權下負責對公司經營方針、目標計劃(利潤、成本)、管理制度、紀律的執行情況實行督查及對重大違規違紀事件實施監察及對特別事項現場督辦。《督察部》也可以在監事會的書面委託下代行監事會職權並對監事會負責。
《督察部》行使上述職權時不得干涉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及直接指揮公司員工,但緊急狀況下在總裁書面或口頭授權下可臨時採取特別措施。
第三十三條:子公司總經理、項目公司總經理(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長批准任免,並在總裁的直接領導下工作。
第三十四條:其餘員工、部門經理、副總經理、處(辦)主管、部門(中心)主管均由其直接主管提名上報一級主管批准任免,並在其直接主管領導下工作。
第三十五條:員工責任和權力及待遇除本條例規定外另詳公司(部門)相關規定。當部門規定與子公司或項目公司規定沖突時按後者執行,當前述規定與集團公司規定沖突時按後者執行。
第五章 其它
第三十六條:所有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用後均將按稅後凈收益的下述比例獎勵:
1、員工在本職工作內提出的獎5%,非本職工作的獎20%~30%;
2、部門經理在本職工作內提出的獎2%,非本職工作的獎10~20%;
3、子公司分管副總、項目經理、處(辦)主管在本職工作提出的獎1%,非本職工作的獎5~10%;
4、子公司經理、集團部門主管,在非本職工作提出的獎3~6%;
5、上述獎勵不得重復計算(如,員工提出的不能算是部門經理的,下級提出的不能算上級提出的)及冒領,否則按所得額的50%追索賠償。
第三十七條:員工提供信息並協助成交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及其它項目(房產銷售、融資及其它獲利項目)將按稅後凈收益的下述比例獎勵:
1、房地產開發項目——員工獎5%;部門經理獎3%;子公司分管副總、項目總經理、處(辦)主管獎1~2%(本職工作內獎1%);
2、房地產銷售——員工獎3%,部門經理獎2%;子公司分管副總、項目總經理、處(辦)主管獎1%(僅限非委託銷售的項目)。
3、融資及其它獲利項目獎勵另詳公司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上述獎勵均在確認產生收益且已經產生收益後的30天內做出,詳公司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已經本公司總裁授權《督察部》監督執行。
Ⅶ 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都有哪些條例
根據公司所屬行業和規模的不同,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也有所區別,但由於行政管理的內容基本相同,其制度也只在一些局部有所變化。根據廣州管理培訓講師的介紹,一般情況下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員工禮儀和工作紀律、檔案管理、會議管理、印鑒管理、公文列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等等,一些中小型企業為提高效率,還把人力資源和財務管理統統納入到公司行政管理的范圍中。
現在結合具體的行政管理培訓有關內容具體講一下,員工禮儀和工作紀律、檔案管理制度、會議管理制度、印鑒管理制度、公文列印管理制度、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庫房管理制度。
1、員工禮儀和工作紀律
主要包括:員工的著裝、儀表、語言、行為、及商務活動中的禮儀等等。工作紀律主要有上下班管理制度、請銷假制度、休假制度、獎懲制度、離職及辭退制度。對一些行業來講,員工的禮儀和工作紀律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內容。
2、檔案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材料的收集、歸檔范圍、立卷、 檔案保管期限、保密級別、檔案的借閱等等。
3、會議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會議的分類及召開許可權、會議的組織、會議紀律、會議記錄、會議跟進等等。
4、印鑒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印鑒的制發、公司印鑒對內對外使用規定、印鑒的權責人及部門、印鑒的保管、印鑒使用登記等等。
5、公文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公文格式及行文規范 、收文程序、發文程序、公文歸檔、公文清退、公文銷毀等等。
6、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購置規定、保管制度、領退制度、登記制度。
7、庫房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人員職責、購置、驗收、入庫、存儲保管、盤點、安全管理等等。對一些從事生產和銷售的公司來講,庫房管理制度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重要內容。
我公司管理制度就是我制定的;需要的發郵件給我哦:[email protected]
我公司是製作五金非標准件,精密機械配件加工的,行業不同,制度當然也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