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兩個獨立的公司,股東都一樣,現在想合成一個公司,需要繳稅嗎
合並公司不用交稅啊
B. 一個公司下兩個獨立業務股權如何分配
當然可以呀。這兩個企業從法律上是獨立法人,他們的股權之間沒有任何直接關系的嘛。
居然說我不看帖?是你說的有問題嘛。股權是針對企業的,企業裡面的部門哪有什麼股權的問題嘛。你補充說是一個公司里邊的獨立的業務就說得清楚了。
修改後的回答是這樣的:
是可以這么劃分的。但:
1、這種劃分只在股東之間有效,工商、稅務、債權人等等都是不認的。他們只認在工商登記上的股權比例。
2、操作上是有困難的。假如某個股東從公司抽逃了資金,那請問他抽逃的是哪一塊資金,接下來如何核算他的股份。這種情況在公司剛成立時還好算,等經營了一段時間,兩塊業務都有利潤了就更難算了。
3、無論股東之間內部怎麼約定,將來如果反目成仇的時候完全有可能主張利潤的分配不符合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的股權比例,到時候打起官司來,鹿死誰手還很難說呢。
4、實際上,股東的投資和其他資源到了企業之內之後是混合的,很難區別哪一部分是哪個股東的,哪塊業務的。一年兩年可以倒追,十年八年之後,企業打算清算的時候,你還分得清銀行存款30000塊,現金300塊中哪些是這塊業務的,哪些是那塊業務的嗎?當然,也許你打算開兩個銀行賬戶,兩個現金庫,但既然在一家公司里邊,不可能分得那麼清楚,到時候恐怕是白白增加了股東之間爭執的由頭。
最後建議:樓主的問題其實是可以通過另外的方式達到的,為兩塊業務各自成立一家公司就是了,還是那些股東,兩個公司各自的股權比例就按樓主說的那麼安排好了。
C. 以兩個獨立的公司為股東設立一個新的公司屬於什麼類型的公司
看你申請什麼樣的公司咯,有限,合資,股份,都可以,都是子公司。
D. 醫葯公司的股東如何與現公司分開,獨立經營!
只有和同伴商量,要麼你把他踢出去,要麼你走。重辦許可證更麻煩,還要重新籌建和GSP認證,再說客戶也沒了。你倆合夥投資,是有限責任公司嗎?如果是應該有董事會,誰股份多誰有決策權,如果是因為經營管理上的事,你也不必這么處心積慮。如果是因為感情不合,那你只有和他明說了。
E. 合作公司是否可以按照經營項目劃分資產如:兩個股東,各自出資所負責經營的項目投資,獨立核算。
法律肯定不承認,這是有限責任公司。如果獨立核算還不如成立兩個公司。
F. 注冊公司2個股東,一個股東是個人另外一個股東能不能是企業(工廠)
可以的
股東資格
(1)自然人股東資格不受其民事行為能力限制,但其主體資格證明反映該名股東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該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可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註明其法定代理人或在登記時要求提交相關證明。自然人擔任股份公司發起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不得作為企業出資人;上述部門的內設職能機構,下設的具有政府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能的各類機構、各種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以及上述部門的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也不得興辦經濟實體和參股舉辦公司。部隊(含武警、消防)、人武部非經批准不得出資辦企業。
(3)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商業銀行不得成為非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股東。但商業銀行依司法判決或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股權的,不屬於主動投資行為,可先由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承接股權,並辦理變更登記,但應同時要求公司按照《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在一年內將所承接的股權由商業銀行予以處分,並在企業章程中作出特別規定。
(4)事業法人、社團法人、企業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自然人可以直接出資興辦各類經濟實體和參股舉辦公司。A:企業工會或職工持股會已經辦理社會團體法人登記的,可以作為有限公司的股東(不含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業)。其中,職工持股會只能作為本企業改制後的公司的股東,不得作為股東單獨對外投資舉辦公司;B:具有投資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員會可以作為公司股東;C: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可以作為有限公司股東;E:農村中由集體經濟組織履行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投資主體;沒有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作為投資主體,但應由村民委員會作出決議。具有法人資格的社團可以。
G. 成立公司一個股東和兩個股東的區別
成立公司,一個股東的叫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股東,成立的就是有限責任公司。需要2個以上股東承擔企業有限責任,就是說企業欠債1000萬,將資產全部抵債後還差500萬,股東、法人不需要償還。
兩者只是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不同與年檢時候的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十萬元人民幣,每個會計年度都必須提供審計報告,普通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三萬元人民幣。
責任有限公司分類
第一,多人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與國有獨資公司
第二,國有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國有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一般法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特別法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7)公司倆個股東獨立經營擴展閱讀
責任有限公司特徵
第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第二,人資兩合性,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現在公司股東之間,有點類似於合夥
第三,封閉性即非公開性,在股東人數上,一般不超過50人
第四,設立程序簡單,一般來說,只要具備公司法具備的條件,即可申請開戶
第五,股東對公司活動存在積及參與
第六,組織機構靈活,對於股東人數少,規模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或設一至兩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第七,規模具體升縮性,可大可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與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與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責任有限公司
H. 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如何分開獨立經營
沒辦法,如果大股東經營的還可以,利潤不錯,那您就放棄經營權,只當是財務投資,每年拿分紅吧。
要不,只有做股權轉讓或者減資,退出該公司。出來自己新設一家公司,另立門戶了。
I. 公司有兩個股東,能單獨一個去辦注銷公司的手續嗎每人各佔50%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注銷必須全體股東簽字,2/3以上股權表決權通過注銷決議;
2、兩人股東的有限公司,且各佔50%股權,那注銷公司必須全體股東同意,所以一人去辦注銷登記,工商部門不會同意受理的;
3、這種公司如果不能正常經營,一般按兩年不年檢被工商吊銷,清算後辦理注銷,如果還是有股東不簽字,那公司是無法注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