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限售條件股份"是什麼概念上市公司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交易後對該公司的股價會有影響嗎
有限售條件股份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按承諾有轉讓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權分置改革暫時鎖定的股份、內部職工股、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等。
有限售條件股份分類為:
1、國家持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如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國有法人持股,是指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以及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且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內資股,是指境內非國有及國有控股單位(包括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及境內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資持股,是指境外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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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交易後對該公司的股價會有影響嗎?
肯定有影響,增加了流通股本,擴大了規模,對股價的影響偏空,如果是原始股上市,那麼意味著原始股東成本1塊左右的股票也上市流通了,可以買賣了,對股價利空。
❷ 某上市公司一董事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股份100萬股和無限收條件流通股份2萬股,他的可轉讓額度為多少
二級市場可賣2萬股,100萬股可以通過協議轉讓。
高管出售股票每年不超過25%
❸ 有關限售股的轉讓和解禁的問題
限制的是二級市場流通權。在二級市場流通的時間是不能改變的。
❹ 限售期內限售股可否協議轉讓
限售股轉讓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是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一般不能進行轉讓,投資者要等該限售股過了限售期才能在二級市場進行賣出;
(2)如果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要達到全部限售股的5%才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轉讓,但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限售股也有一部分是不能進行協議轉讓的,具體情況跟開戶營業部核實。
此次納入征稅范圍的限售股包括:
(一)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二)新股限售股,即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三)其他限售股,即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辦和證監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
關於限售股的范圍,在具體實施時,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通過結算系統給予鎖定。
❺ 國有企業轉讓持有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條件股票價格如何確定,可以與當時該股票市場行情一致嗎
主要由轉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跟市場價格一致也可以是別的價格,當然由於有限售條件,通常是要低於市場價格,較市價折讓一部分比例,才有買家願意買,否則買家不會自行到市場上買?
❻ 正處在限售期內的限售股可以轉讓嗎
你好,根據《辦理指引》第八條,一般情況下,辦理協議轉讓的股份須為無限售流通股,但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5.1.6條、《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3.4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有關限制股份轉讓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4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74條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轉讓限售股。
❼ 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在限售期前能否轉讓如果可以轉讓,是怎麼樣的一個轉讓程序。
只有幾種特殊情形允許在限售期內轉讓。根據深交所上市規則,要在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或者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在上述兩種情形下,經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以轉讓。上交所的規定中只認可第(1)種情況。
如果不滿足上面的條件,限售期內是不能轉讓的。如果想提前變現,可以考慮股權質押融資的辦法,先貸出部分資金,等解禁了以後再出售還本付息即可,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走大宗交易。
❽ 限售股轉讓形式有哪些
你好,股份出讓人不得以規避限售規定為目的進行股份轉讓。符合以下幾種情形的可以轉讓:
(一)對於承諾的限售股,股東所持股份因協議轉讓、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原因發生非交易過戶的,受讓方應當遵守原股東作出的相關承諾,承諾內容應當予以公告。對於法定的限售股,股東所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原因也可以依據《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適時細則(適用於繼承、贈與、依法進行的財產分割、法人資格喪失等情形)》進行非交易過戶。
(二)對於主板和中小板股票,《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第5.1.6條規定,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三十六個月不轉讓其股份的承諾: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對於創業板股票,《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第5.1.6條規定,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三十六個月不轉讓其股份的承諾: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❾ 什麼是:有限售條件股份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5號—〈公司股份變動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5年修訂)明確了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有限售條件股份的分類及界定標准。其規定:
有限售條件股份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按承諾有轉讓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權分置改革暫時鎖定的股份、內部職工股、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等。
有限售條件股份分類為:
1、國家持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如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國有法人持股,是指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以及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且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內資股,是指境內非國有及國有控股單位(包括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及境內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資持股,是指境外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需要注意的是國有法人持股的定義。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均為國有法人持股。而已改制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國有控股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權時,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界定為國有法人持股:(1)其是第一大股東;(2)其及其它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也就是說,這里採用的不是實際控制標准,而是絕對數量標准。這一認定與國資部門的標準是一致的。這樣,一些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就會出現有意思的情況:在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化(即不構成上市公司收購)的情況下國有股權的性質發生變化。
例如,大連友誼(000679)的大股東友誼集團的改制(參投行筆記2006/01/23)。友誼集團改制後,大連市國資委在友誼集團的持股比例下降到30%,經多方面論證,上市公司認為大連市國資委仍能夠保持對友誼集團具有實際控制權,仍是友誼集團的實際控制人。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性質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認為:友誼集團改制後,該公司將由國有獨資公司變更為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國有股權管理的有關規定,友誼集團改制後所持有的12,960 萬股的股份性質屬非國有股。按照上述分類,其應屬於「其他內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