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東西不給錢算犯法嗎
買東西不給錢屬於違法行為,可根據具體情節處罰。
1、情節嚴重的構成強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強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2、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可根據《治安處罰法》處罰,《治安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1)沒給錢的貨能算股份嗎擴展閱讀:
強迫交易罪認定
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並不鮮見,因此,本法為了不至於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
B. 貨發出去沒收到錢算不算詐騙
沒有收到貨款會有很多情況,首先是主觀意思。你對照一下詐騙罪定性。
詐騙罪具有以下特徵:(一)行為人主觀上是出於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二)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至於詐騙財物是歸自己揮霍享用,還是轉歸第三人,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三)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才能構成犯罪,如果詐騙數額較小,則不構成犯罪。但是詐騙多少公私財物才構成「數額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可由司法機關依據各地具體情況作出具體規定。「情節嚴重」以及「情節特別嚴重」也是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金額方面的具體劃分: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C. 拿了貨不給錢算詐騙嗎
您到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同時申請財產保全。報警一般會告訴您起訴對方,按民事糾紛處理。
D. 貨發出去沒收到錢算不算詐騙
如果如果貨發出去沒有收到錢,首先要看你和對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如果對方違反了合同或者協議,就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
E. 貨拉走不給錢構成詐騙罪嗎
不給錢就是咋騙,如果不是,騙子多是你們給慣出來了,我們也可以效仿他們拉樹不給錢,報警頂多算民事糾紛,你也沒有合同收據的
F. 民法中的交付是不是必須錢貨兩清呢只給了東西,沒給錢的這種可以叫做交付嗎
民法上的交付分為不動產的交付和動產的交付 不動產是登記交付 動產是轉移佔有交付
G. 別人給我賣貨但是沒給我轉錢算是詐騙嗎
如果別人買你的貨,沒給你錢,是否構成詐騙首先看對方是否故意非法佔有,其次數額應當超過4000元。
H. 我想找人買貨,但對方收了錢,即沒給貨,也沒退款,這種情況算詐騙嗎
沒有其他情況,只是不給貨也不退款的話,那是民事經濟糾紛,談不上詐騙。你也無法確定對方是否欺詐。這種情況應該起訴。
I. 入股別人公司,入股之前沒收回的貨款可以算股份嗎
目標公司欠你的錢?那麼就是債轉股,目標公司同意就可以,但好像必須以增資的行使操作,具體可以咨詢一下工商局
J. 拿了貨沒給錢怎麼辦屬於什麼性質
看情況。如果一開始就不打算給錢的,那是詐騙。
如果有意拖著不給錢的,是民事糾紛,但數額較大的,也有可能是詐騙,要看具體的過程。
如果是由於資金周轉不靈,不能付款的,是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