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代理公司不發房地產編外經紀人傭金可以走法律程序嗎
算起來,地產代理商作為一個「沒錢、沒盤、沒人」的尷尬存在,至少已經有七八個年頭了,。單靠坐銷和營銷策劃等服務累積起來的服務型公司,在行銷肆虐的社會情形下也被迫去挖掘新的業績增長之路。
自從地產行業的「黃金十年」一過,九成代理公司就走上了陡峭的下坡路。遇上房子好賣的時節,在甲方眼裡那是因為產品好、市場好,跟你關系不大。遇上房子不好賣的寒冬,那就對不起,一定是因為你沒做好。
地位越來越邊緣化;項目越來越難接;操盤難度越來越大;運營成本越來越高;利潤空間越來越薄;不可預見風險越來越多……最可怕的是生存空間還在被全民營銷、房產電商甚至二手房中介機構搶占,行業被迫重新洗牌,集中度越來越高,許多團隊都因無法支撐而黯然離場。
尤其是當像恆大、碧桂園這樣的巨頭房企逐步轉戰三四線城市之後,其要麼自帶營銷團隊;要麼提升代理准入門檻只與品牌代理商合作,更火速加劇了三四線城市的競爭壓力,中小代理公司退無可退,到了幾乎無房可賣的地步,連最後的那條小護城河也已經被踏平了!
不甘等死,那麼突破口在哪裡?
基本上也有了行業共識:不再局限坐銷,掌握強勁的分銷渠道,把房產中介機構整合起來,一二手聯動,一方面幫助開發商實現優質客戶增量和項目快速去化,重新獲得拿到優質新房項目的機會;另一方面,賺取相對於代理費而言明顯豐厚的分銷傭金,獲取良性現金流和生存擴張資本。
盡管如此,但留給代理公司的時間早已經所剩無幾——鏈家貝殼找房、58安居客、易居中國等二手房中介巨頭正在快速全國布局,迫於成本壓力和商業模式升級等原因,必將以龐大的經紀人營銷體系反切新房分銷業務,搶走份額巨大的市場蛋糕。甚至連蘇寧這樣的「門外漢」也來實施跨界打劫,用「蘇寧有房」殺入房產經紀領域,憑借品牌溢價和已有的眾多門店整合經紀人。
❷ 房產經紀人業績是什麼意思
業績不是成交數,而是成交金額
業績即銷售業績,是指銷售人員在一個時間段或者階段展開銷售業務後的收益總結,是開展銷售業務後實現銷售凈收入的結果。根據每個月,每年的數據統計業務數量,核對出來的凈收入結果。
房產經紀人的業績就是關於房產的成交額
(2)房地產客戶和經紀人15傭金擴展閱讀:
業績不佳
1、手中擁有的潛在客戶數量不多。
客戶就是給銷售員下訂單的人,銷售員手中擁有的客戶數量越多,做生意的基礎就會越穩固。優秀銷售員之所以能源源不斷地售出產品,原因就在於他們擁有足夠多的客戶數量。研究表明,業績不佳的銷售員手中擁有客戶數量少的原因,在於他們常犯有以下三個錯誤中的一個或幾個:
(1)不知道到哪裡去開發潛在客戶;
(2)沒有識別出誰是潛在客戶;
(3)懶得開發潛在客戶。
由於開發潛在客戶是一項費時勞力的工作,因此一些銷售員不願意去開發潛在顧客,只滿足於和現有顧客打交道,這是一種自殺的做法。因為現在顧客常以各種各樣的原因離你而去,如客戶轉產、倒閉或人事變動,他們每年以15%--25%的速度遞減。
這樣,銷售員如果不能不斷開發新客戶來補充失去的客戶,那麼4--7年後,銷售員手中的客戶數量就會變成零。
❸ 作為房產中介,怎麼做能拿到高傭金
房產中介的工作很幸苦,平均每天的工作時長普遍都會超過13個小時。在高強度的工作下,卻只能拿到低底薪甚至是無薪。這時候傭金就成為唯一的生活保障來源了, 我在一個小公司做房產經紀人,傭金提點低不說,結佣時間還特別慢,這種結佣方式一度讓我覺得度日如年。偶爾在一堆房產公眾號中發現一個房先生全名經紀人的公眾號,上面有很多房源的項目介紹和樓盤信息、樓盤戶型圖,最重要的是能夠意見導出生成圖文版可以發送給客戶或者發到朋友圈。第一時間把握住潛在客戶,不會因為客戶點到一個樓盤的時候沒有對應的資料,接不下來客戶的話而錯失成交機會。在這個公眾號上報備項目產生的帶看,可以拿到帶看現金獎。帶看越多,獎金越多。一到兩周內就能結清全部傭金。
❹ 房地產經紀人的傭金從哪裡得到
3000塊錢一個月以下的租金承租人自己人出,也就是你自己出。3000以上房東出。拿出來的傭金給經紀人公司。一般情況下是這樣。有的你可以和業主也就是房東商量價格。
也就是說像北京這塊大不部分的租賃業務是房東付傭金給中介公司(經紀人)。
不用你出附加的費用了。租金是多少你就給多少。
中原地產。
❺ 房產經紀人的傭金怎樣給
不知道你是屬於哪一方?購房者 還是售房者。
一般中介收取的是按照成交價回的百分之去算的答。具體多少個點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要求吧,這個具體你們去協商。假如成交價是100萬,傭金是2個點, 那麼中介公司收取的就是2萬。
不要覺得中介公司什麼都沒做就收取了你幾個點的傭金。他們做了很多事的。 如果你是售房者,你房子交給他們,他們為你尋找客戶,說不定100個中才會有一個購買。不管刮風下雨都得跑。如果你是購房者,自從你告訴他們你的要求過後,他們任勞任怨給你找房子,沒有你想要的,他們發展各個渠道去挖掘,帶你看房子也是不管刮風下雨就去了。具體的不多說。
❻ 房地產經紀人和置業顧問有什麼區別嗎
房地產經紀人就是指在房屋,土地的買賣,租賃,轉讓等交易活動中充當媒介作用,接受委託,撮合,促成房地產交易,收取傭金的自然人和法人代表。 凡是從事房地產銷售工作的都屬於房地產經紀人。
置業顧問是在售樓處通過現場服務引導客戶購買,促進樓盤銷售,為客戶提供投資置業的專業化、顧問式服務的綜合性人才,現在二手房的銷售也叫二手房置業顧問。
二者的區別:房地產經紀人的范圍更廣,包含置業顧問和一切與房產、地產交易相關的中介從業自然人和法人,置業顧問只是房產銷售人員。
❼ 請問房產經紀人的傭金一般是怎麼算的
1、房地產經紀人基本上抽成都在30%-50%,賣一套房子,以廈門為例子,大概抽成能拿到1萬左右。租房子是租金的一半。
2、以鏈家為例,他們最新的中介費標準是居間服務費2.2%不打折,代收保障服務費0.5%按6折收取0.3%,合計房屋成交價的2.5%,比如這套房子以500萬元成交,那麼中介費就是500*2.5%=12.5萬元。這里需要區分成交價和網簽價。有些房子雖然成交價是500萬元,但是為了避稅,實際網簽價可能是300萬元,個稅、契稅、增值稅是按照 網簽價來計算的,但是中介費一律按照成交價來計算。
3、中介費並不完全都是被房產經紀人收入囊中,還有一部分要上繳給公司。最近一年,鏈家多次調整經紀人的薪酬體系,這里僅以16年的數據為例:
中介費乘以系數0.8496,這部分是經紀人的,其餘的部分是鏈家公司的,也就是收取中介費的0.1504。而中介費的0.8496也並不是全部給這個經紀人自己的,還要在經紀人所屬團隊內分攤。
一套房子賣出要經手多名中介,在扣除公司的那部分之後,負責房源錄入的經紀人分得中介費的10%,信息維護20%,上傳房源照片10%,速效10%,這就佔了50%。剩下的50%就可以給分給賣房子的經紀人了,也就是客源方。但是這錢也不是分給你一個人,鏈家講究合作,任何人開單都要和他人分業績,這也就免除個別人沒業績會餓死的情況。
如果組里有5個人,其他四個人每人分5%,店長分10%,剩下的20%就是你的了。但是別急,不是說20%全部都會發到你手上,因為下面還要根據你的級別來算提成。鏈家的經紀人分為1-10個級別,提成在30%-75%之間,當然這只是對外宣稱的,據內部員工透露,這個比例不過20%-40%。
如果業績(中介費)達到2萬元就可以轉正,級別升為A1,對應提成為30%;
10萬元級別2,對應提成為35%;
20萬元級別3,對應提成為40%;
40萬元級別4,對應提成是45%……
級別越高,提成也越高。
這里的提成仍舊不是最終拿到手的錢,按照鏈家的標准,還要扣去經紀人身上的壞賬計提,這是因為鏈家的財務里是有計提壞賬准備的。那麼一個級別4的壞賬計提為零的經紀人賣一套300萬的房子最終實際能拿到多少錢?
中介費:300*2.5%=7.5萬元
經紀人共分得:7.5*0.8496=6.372萬元
個人到手:6.372*20%*45%=0.57萬元
也就是說實際拿到手的是5700元。
如果這套房源是中介自己的,信息也是自己錄入,那麼分到的錢可能會更多一點。
❽ 房產經紀人怎樣分得傭金
是拿中介費的百分比,一般的是10%起步,打個比方,中介費收了一萬,那麼你的傭金就是1000,有的可能是20%,30%,不一樣的,就看公司的制度了
❾ 什麼是房地產傭金
房地產傭金支付是當前房地產法律糾紛的一個熱點問題。深圳現行的房地產中介通行的做法就是買賣雙方、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由房地產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化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這樣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能否說明房地產中介公司一定合同成立呢?房地產中介公司能否依據這個合同收取報酬,這是一個爭議問題。深圳法院系統以及仲裁委所做的裁決對這一問題有不同看法。深圳法院系統認為房地產買賣雙方簽訂由中介公司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只是一個預約合同,只有買賣雙方簽訂了由國土房產部門提供的房地產現售合同,才認為房地產買賣合同成立。房地產中介公司依據這樣的合同才能收取居間報酬,但是深圳仲裁委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看法。
一般人認為深圳現行房地產中介公司通行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存在兩種法律關系,一個是居間合同關系,一個是房地產買賣關系。但是我認為除了居間合同關系和房地產買賣關系以外還存在一個法律關系。就是委託代理關系。因為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不僅提供了居間服務,還提供了產權調查、按揭擔保、產權過戶等委託代理事項。所以我認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房地產中介公司與委託人就形成了居間合同關系和委託代理關系,並依據這樣的合同可以向委託人收取居間報酬和委託代理費。這兩項費用我認為是構成了完整的房地產中介傭金。(作者系深圳市律師協會委員、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