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融資融券杠桿率是1:1,開戶需要50萬起。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交易異常情況採取暫停交易等監管措施。
比如,單只標的證券的融資余額(或融券餘量)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或該證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時,證券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暫停其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
融資融券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參與融資融券的相關當事人,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場業務規則,以規定的方式向市場公布其相關融資融券交易信息的行為。
由於融資融券交易的杠桿機制帶來收益、風險的放大效應,因此充分、及時、准確的信息披露是組織和監管融資融券交易、保護市場參與人利益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1)資本杠桿率不得低於8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在許多方面有較大的區別,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多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
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2. 居民資金杠桿率到底是怎麼算的
杠桿比率到底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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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銀行配資業務重啟 杠桿率1:1.5到1:2.5之間 2.融資融券的比例為1:1,和買房首付是20%,那麼杠桿率為有
3. 券商收益憑證風險大嗎
不大。
券商收益憑證是券商向合格投資者發售的融資工具,它的本金和收益償付與特點標的相關聯,特定標的物包括貨幣利率、商品和指數等。
券商收益憑證有兩類,一種是約定了固定收益的,另一種是固定收益+浮動收益,這兩類產品都是保本的,券商以自身信用做擔保。除非券商破產,否則投資人的本金和固定收益還是拿得到的。
(3)資本杠桿率不得低於8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券商收益憑證對於券商而言是表內負債,也就是說對於收益憑證按照約定收益率去兌付,券商是負有法定責任的,換句話講,只要券商不破產,固定收益型的收益憑證,都是保本保收益的。
2、證券公司最近12個月風險覆蓋率不得低於100%,資本杠桿率不得低於8%,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運作機制及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具備適當的業務隔離和內部控制技術支持系統,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3、國家宏觀政策、金融政策等因素對證券公司有不確定性影響,進而對收益憑證業務也產生不定性影響。購買任何理財產品之前,看清楚說明書與風險揭示書尤為重要。
4. 什麼是資本杠桿率
杠桿率一般是指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與權益資本的比率。杠桿率是一個衡內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容標,從側面反應出公司的還款能力。杠桿率的倒數為杠桿倍數,一般來說,投行的杠桿倍數比較高
中文名:杠桿率
含義::總資產與權益資本的比率
倒數::杠桿倍數
作用::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
5. 什麼是金融杠桿率
金融產品交易的合約總額有530萬億美元之多,它們所賴以發起的擔保品——物理的金融資產的實際價值恐怕不過2.7萬億。其間的關系就像一組「俄羅斯套娃」,實際的核心是個小小的娃娃,卻吹出層層的泡沫,每一層都被數了一遍錢,刮掉一層利潤,再讓下一層投資者接手,在「博傻」中,最外的大套娃,竟然胖了200倍! 對沖基金等經營衍生產品的法人機構,一元錢的自有資本要對付一百甚至二百元的資產,杠桿率為1:100或1:200;投資銀行一般來說的杠桿率是1:30,但在CDO(債務抵押債券)的業務上,往往高達1:60。(國內前一陣子為了嚴格規范經營,降低風險,三申五令地要求房地產開發商的自有資本率不低於30%,杠桿率相當於1:3.3;盡管現實中的房地產開發商的杠桿率常在1:10左右。)那麼受著高度監管的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又該是多少呢?即行話所謂的「監管資本充足率」,至少要在8%。也就是,按規定充分計提風險准備金,一塊錢的資本金,能放出12元半的信貸(風險權重為100%)。換句話說,銀行的杠桿率為1:12.5,不足投資銀行的2.5分之一,衍生品基金的八分之一。 簡單理解就是「自有實物資本所撬動的交易資本總和」。
6. 巴塞爾協議要求商業銀行的資本對風險資產之比的標准目標比例是多少
巴塞爾協議
定義:全球銀行業監管的標桿,其出台必將引發國際金融監管准則的調整和重組,影響銀行的經營模式和發展戰略。在巴塞爾協議Ⅲ出台之際,中國銀監會及時推出了四大監管工具,包括資本要求、杠桿率、撥備率和流動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時進行了跟進,構成了未來一段時期中國銀行業監管的新框架。這被業界稱為中國版「巴塞爾Ⅲ」。
起源:在雷曼兄弟破產兩周年之際,《巴塞爾協議Ⅲ》在瑞士巴塞爾出爐。最新通過的《巴塞爾協議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直接催生,該協議的草案於2010年提出,並在短短一年時間內就獲得了最終通過,並將於此後的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G20峰會上獲得正式批准實施。《巴塞爾協議Ⅲ》是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巴塞爾銀行業條例和監督委員會的常設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於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的「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議」的簡稱。該協議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國際通用的、以加權方式衡量表內與表外風險的資本充足率標准,有效地扼制了與債務危機有關的國際風險。《巴塞爾協議III》[1]幾經波折,終於2013年1月6日發布其最新規定。新規定放寬了對高流動性資產的定義和實施時間。
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與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對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7. 什麼是資本杠率
杠桿率一般是指資產負債表中權益資本與總資產的比率。杠桿率是一個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應出公司的還款能力。杠桿率的倒數為杠桿倍數,一般來說,投行的杠桿倍數比較高,美林銀行的杠桿倍數在2007年是28倍,摩根士丹利的杠桿倍數在2007年為33倍。
資本杠率率=核心資本/表內表外總資產風險暴露
杠桿率計算在不同經濟體之間應具有可比性,並調整會計准則方面的差異。某些表外項目將適用100%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並且將測試杠桿率與風險資本比例之間的相互作用。巴塞爾委員會將杠桿率設定為風險資本要求的可靠的補充措施,基於適當的評估和校準,將杠桿率納入第一支柱框架。
2011年,中國銀監會頒布關於中國銀行業實行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的杠桿率不得低於4%.
8. 為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杠桿率過度積累,《指導意見》引入杠桿率監管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杠桿率不得低於4
銀行杠桿率的計算方式為一級資本除以總資產,包括表內和表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