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稅收的作用是什麼
稅收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稅收在保證和實現財政收人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由於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證收人的穩定;同時,稅收的徵收十分廣泛,能從多方籌集財政收人。
2、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杠桿之一
國家通過稅種的設置以及在稅目、稅率、加成徵收或減免稅等方面的規定,可以調節社會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政權的作用
國家政權是稅收產生和存在的必要條件,而國家政權的存在又依賴於稅收的存在。沒有稅收,國家機器就不可能有效運轉。
4、稅收具有監督經濟活動的作用
國家在徵收稅款過程中,一方面要查明情況,正確計算並徵收稅款;另一方面又能發現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或是在繳納稅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稅務機關對征稅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採取措施糾正,也可以通知納稅人或政府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5、組織財政
稅收是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集中一部分剩餘產品(不論貨幣形式或者是實物形式)的一種分配形式。組織國家財政收入是稅收原生的最基本職能。
6、調節經濟
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必然會改變社會各集團及其成員在國民收入分配中佔有的份額,減少了他們可支配的收入,但是這種減少不是均等的,這種利益得失將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能力和行為,進而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影響。
7、監督經濟
國家在徵收取得收入過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細致的稅務管理基礎上,具體掌握稅源,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並同違反稅收法令的行為進行斗爭,從而監督社會經濟活動方向,維護社會生活秩序。
稅收的作用就是稅收職能在一定經濟條件下,具體表現出來的效果。稅收的作用具體表現為能夠體現公平稅負,促進平等競爭;調節經濟總量,保持經濟穩定;體現產業政策,促進結構調整;合理調節分配,促進共同富裕;維護國家權益,促進對外開放等。
(1)稅收杠桿的作用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稅收的特徵:
1、強制性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借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徵收。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守國家強制性的稅收法令,在國家稅法規定的限度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具有法律地位的體現。強制性特徵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稅收分配關系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稅收徵收完全是憑借國家擁有的政治權力;另一方面是稅收的徵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出現了稅務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2、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征稅,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稅收這種無償性是與國家憑借政治權力進行收入分配的本質相聯系的。無償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獲得稅收收入後無需向納稅人直接支付任何報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徵得的稅收收入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稅人。稅收無償性是稅收的本質體現,它反映的是一種社會產品所有權、支配權的單方面轉移關系,而不是等價交換關系。稅收的無償性是區分稅收收入和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徵。
3、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准徵收的,即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計價辦法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令預先規定了的,有一個比較穩定的試用期間,是一種固定的連續收入。對於稅收預先規定的標准,征稅和納稅雙方都必須共同遵守,非經國家法令修訂或調整,征納雙方都不得違背或改變這個固定的比例或數額以及其他制度規定。
國稅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稅種
1、增值稅;
2、消費稅;
3、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4、中央企業所得稅;
5、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企業所得稅;
6、海洋石油企業企業所得稅、資源稅;
7、印花稅(證券交易部分);
8、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企業所得稅(已廢除);
9、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
10、車輛購置稅。
地稅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稅種
1、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
3、土地增值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
5、車船使用稅;
6、房產稅;
7、煙葉稅;
8、資源稅;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耕地佔用稅;
11、企業所得稅(除國稅征管部分);
12、印花稅(除國稅征管部分);
13、筵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6號,宣布筵席稅已經失效。);
14、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
15、教育費附加。
Ⅱ 稅收杠桿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根據不同的情況收取不同的稅收,調節經濟平衡。
Ⅲ 如何發揮稅收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運用稅收杠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穿襖提領子,牽牛牽鼻子。」當前,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體,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載體,是經濟增長的一個主要來源,也是國稅部門行政管理的相對人。在金融危機形勢下,國稅部門應該把為企業服務作為「牛鼻子」,努力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幫助企業解困,促進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扶持
克服當前特殊時期面臨的困難,離不開企業自身的努力,也離不開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和各級政府所採取的幫助企業的措施。從國稅部門來講,最重要的是用好用足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一,認真落實各項稅收調控措施。實施好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好國家支持「三農」發展、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擴大消費需求、促進就業再就業、鼓勵自主創新、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等方面的稅收政策,支持成長型和就業型企業發展,為地方企業發展壯大和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提供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重點是落實好四項稅收調控措施。
一是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2009年1月1日起,允許增值稅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降低設備投資稅收負擔,支持企業更新技術裝備。
二是全力落實好成品油消費稅改革措施和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調整政策。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順利實施,平穩過渡。
三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放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對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准從100萬元以上降低為50萬元以上;除此之外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從180萬元以上降低為80萬元以上。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2009年1月1日起,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分別從工業6%和商業4%統一降低為3%,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對中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實行低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全民創業。
四是全面落實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簡化出口退稅管理程序。進一步擴大下放生產企業退稅審核許可權范圍;對於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的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退稅時尚未到期結匯的,可先申報退稅並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向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實行自動核銷方式的出口企業,退稅部門可依據外管提供的電子數據及核銷清單進行審核,不再需要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加大出口退稅力度。爭取更多出口退稅計劃,切實加快退稅審核進度,做到應退盡退,緩解出口企業資金壓力;深化遠程申報系統應用,完善系統功能,適時開發退稅審核結果遠程反饋功能,切實減輕出口企業負擔;進一步落實重點出口企業聯絡員制度,支持出口企業做大做強。支持「走出去」企業發展。幫助「走出去」企業充分利用境外稅收優惠和雙邊稅收協定的優惠待遇,消除境內外雙重征稅,保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走出去」企業整體稅負,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第二,積極研究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的稅收政策問題。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大力開展稅收政策調研,深入研究現行稅收政策的實施和調整對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的影響,提出積極有效的對策建議,在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工業化進程、促進科技進步、做大做強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特別是要認真研究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對接的具體措施,提供有效的稅收政策支持。同時,要把促進就業再就業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特別要關注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積極研究運用稅收政策支持全民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安置,最大限度拓展就業空間,切實增加低收入者的實際可支配收入,以創業促就業,以就業促發展,以發展促和諧。
第三,加強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健全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評價機制,選定一批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作為當前國家出台的宏觀稅收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聯系點,跟蹤政策執行效果,特別是對銅加工、成品油、資源綜合利用、重大技改項目等具有特殊性的產品、企業和行業,重點跟蹤調查,定期收集、匯總有關數據,及時分析研究稅收政策調整、執行對江西經濟、稅收的影響,促進各級領導的科學決策;同時,及時掌握政策落實進展情況,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稅收政策落實准確、全面、到位。加大稅收監督力度,繼續開展重點執法檢查和效能監察,重點檢查新出台的稅法和稅收政策的落實情況、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執行情況以及規范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確保政策效應不偏移、不弱化。
(二)在稅收管理上進一步規范
國家擴大內需、促進增長,到2010年底將完成4萬億投資。稅收作為財政收入主要來源,在預算支出大幅增加的壓力下,對於支撐政府性投資,控制財政赤字,擔負重要使命。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國稅部門必須進一步依託「四位一體」稅源管理機制,為平衡地方財政收支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第一,正確處理經濟與稅收的關系。一是牢固樹立稅收為經濟發展服務的觀念。我們要正確認識稅收與經濟的關系,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牢固樹立稅收服從服務於經濟發展的觀念,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二是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觀念,找准堅持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結合點。加快經濟發展,需要理順依法治稅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關系。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基礎、靈魂和立足點,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依法治稅與發展經濟實質上兩者是辯證統一關系,堅持依法治稅本身就是對發展經濟的促進。國稅部門通過依法應收盡收,籌集財政收入保障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資金需要;依法禁止收「過頭稅」,可避免加重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通過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可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應當看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稅是大勢所趨,國稅部門促進經濟發展的思路不能局限於過去單純依靠減免稅的做法,必須破除單純通過減免稅「放水養魚」的傳統觀念,樹立新型的稅收經濟觀,立足於為企業營造一個公平法治的稅收環境。
第二,適度放寬管理措施。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靈活運用稅收政策,對稅收優惠有幅度規定標準的一律從優執行,對沒有明文禁止和未明確的政策從寬掌握,以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減輕企業經營成本。一是延長納稅人申報納稅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將所有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期限由每月10日延長至15日,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二是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2009年,經國稅機關批准,小規模就業型、成長型困難企業繳納增值稅可以實行按季申報;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稅款,並免交滯納金,緩解納稅人資金周轉壓力。對成長型、就業型困難企業已批准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如2008年已滿三年,可繼續延長一年。三是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免交稅務登記工本費。執行增值稅起征點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即:銷售貨物的起征點定為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定為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定為200元。四是繼續推行依法稽查、文明執法。依法慎重採取強制執行、稅收保全措施,確保稅收執法行為合法、規范、必要、有效。科學安排檢查計劃,規范檢查計劃管理,嚴格檢查計劃審批,最大限度減少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現象。鼓勵企業在限期內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展的一般性稅收違法行為,允許企業只補繳稅款、滯納金,免予罰款處罰。改進檢查方法,提高檢查效率,縮短檢查時間,最大限度減少對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第三,進一步提高機關效能。各級國稅機關要從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提高稅收行政效率和稅收服務水平。一是嚴格控制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減少稅務行政處罰的隨意性,切實保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是改進稅務行政審核審批。堅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權責統一、監督有效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稅務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精簡審批項目,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不斷提高審批效能。三是以最快速度依法為納稅人辦理減、免、緩稅事項。堅決貫徹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按規定程序以最快速度、最優政策為納稅人辦理減、免、緩稅事項,緩解納稅人資金困難,支持納稅人生產經營。
(三)在稅收服務上進一步改進
當前這個特殊時期,對優化稅收服務、營造稅收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困難的時候,企業對運行環境就越敏感、越依賴,通過這次金融危機,企業更能感受到這一點。稅收服務是企業運行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納稅人營造一個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既是國稅機關的職責,也是國稅機關為納稅人提供的最好的服務。在今後的工作中,國稅機關要重點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現實需求為導向,以信息化為依託,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營造良好稅收政務環境。通過稅企雙方的共同努力克服金融危機的影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第一,進一步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採取舉辦各類培訓班等形式,利用媒體、網路、辦稅服務廳等載體,加強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對外,重點是開展政策宣傳和培訓,組織國稅人員認真學習領會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和操作規程,確保全體國稅人員准確理解政策、正確把握政策和嚴格執行政策,確保每一位國稅人員都必須熟悉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每一條稅收優惠政策都必須落實到每一戶應該享受的企業。對外,重點是抓好政策宣傳和輔導,幫助納稅人掌握和運用好各項稅收政策;組織對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讓企業及時了解、掌握新政策,按政策規定計算、申報納稅;積極與企業溝通,了解企業在在的問題,考慮政策在實際執行中的困難,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另外,做好對地方政府的稅法宣傳,全面分析政策調整可能對當地經濟、財政收入帶來的影響,提請政府應該按照調整後有關政策的精神,調整經濟發展的思路,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尤其要重視環保、節能和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積極扶持出口產品企業的生產和競爭能力,充分釋放稅收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方面的政策效應。
第二,進一步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辦稅負擔。繼續優化流程、整合業務,簡化資料、簡並報表,凡未經總局發文明確和省局批准,各地自選增設的要求納稅人辦理的涉稅事項和報送的涉稅資料一律取消。納稅人申請辦理的涉稅事項,統一由辦稅服務廳集中受理,做到一次告知;對同一納稅人不同稅種的信息採集、調查核實等工作,由稅收管理員統籌實施,避免同一事由多頭、多次找納稅人。
第三,不斷創新服務內容和手段。一是創新服務平台。加強辦稅服務廳建設,進一步規范辦稅服務廳窗口設置,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自助辦稅。打造「國稅網上稅收服務廳」,拓寬辦稅方式和報稅渠道,引導納稅人選擇使用多元化電子申報繳稅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地履行納稅義務。繼續推廣多元化電子申報和增值稅發票網上認證系統。積極穩妥地推進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和同城通辦,方便納稅人辦稅。二是推行分類服務。在通過辦稅服務廳提供一般性納稅服務的同時,按照「一企一策、一戶一幫」原則,開展「一對一」服務納稅人活動。對大型企業,繼續推行稅收服務直通車制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大力加強網路辦稅平台建設;對個體工商戶,重點關注其發票領購、就近繳稅、稅法咨詢以及辦理停歇業等方面的服務需求;對農村納稅人,提供定期的上門辦稅咨詢服務。三是推進國、地稅聯合辦證。要充分利用好現有政府行政辦證服務中心資源,加強登記信息的交換與共享,為推行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工作做好准備。
Ⅳ 如何看待稅收的杠桿作用
稅收杠桿是運用稅收形式,利用物質利益原則間接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手段。經濟杠桿的重要形式之一。國家利用稅收給予納稅人以有利或不利條件,引導其經濟行為服從於宏觀經濟計劃的要求。
稅收杠桿在整個經濟杠桿體系中居於重要的地位。但是,不同的稅種,由於它的征稅對象不同,其杠桿作用也不一樣對於以銷售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以在價格固定的條件下,用來調節企業的利潤水平;在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用來促進企業降低成本,以及配合價格,調節生產、流通和消費。對於以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用來促進生產向專業化分工協作的方向發展。
對於以資源和資產佔用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以用來調節企業間因客觀條件不同所獲得的級差地租或收益,促使在大體平等的條件下開展競爭,實現優勝劣汰。對於以消費品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可以用來調節消費對於以所得額為征稅對象的稅收,則可以用來調節收入和社會總需求等等。由於不同稅種具有不同的調節作用,國家要利用稅收杠桿來調節復雜的社會經濟過程,就不能指望通過單一或少數幾個稅種來實現,而必須根據每個稅種的征稅對象及其特有的調節作用,統籌設計,建立一套較為科學的稅收體系。
Ⅳ 稅收杠桿的具體運用
起征點可以照顧那些低收入的納稅者;免徵額可以對所有納稅人都給予一定程度的照顧。
當然,每個稅種發揮的杠桿作用是不等和不同的。具體地分析和准確地把握它們的不同作用,對於建立合理的稅制體系有重大意義。 運用稅收杠桿對企業利潤的形成、分配和使用所進行的引導和調整。稅收調節作用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商品經濟中,利潤是企業生產經營的主要動機,是決定企業行為的主要因素,也是價值規律發揮作用的主要根據。它在企業目標體系中處於重要的地位,因此,國家利用稅收調節企業利潤,促使其提高微觀效益、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縮小留利水平差距,引導企業基金使用方向。
對利潤形成的調節
可分為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和對利潤結構的調節兩部分。①對一般利潤水平調節,是指通過稅收分配,使一組企業都只能獲得適度的利潤。對企業來說,這樣的利潤水平既不太高,以致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壓力;也不太低,使它失去加強經營管理的動力,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提高微觀效益的作用。②對利潤結構的調節,指通過差別稅負政策,使不同產業和從事不同產品生產的企業獲得的利潤水平不同,從而可以發揮稅收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合理調整的作用。以上對利潤形成的調節,一般屬於流轉稅的作用領域。
對利潤分配和使用進行的調節
可分為對留利水平的調節和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兩部分。①對留利水平的調節,一般屬於所得稅的作用領域。合理的所得稅率,要求在促使企業能夠獲得符合其各自主觀努力所應得的不同經營成果,以及相互之間的留利水平不致過分懸殊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②對留利使用的調節,屬於目的稅的作用領域。通過目的稅稅種和稅率的合理設計,要求能夠對企業從留利中形成的各項基金在使用的方向和規模方面起到引導或抑制的作用,以符合宏觀經濟發展的要求。
稅收調節只有在企業具有支配自己的稅後利潤和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方向等,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所應有的權利的條件下,同價格、信貸、財政補貼和匯率等經濟杠桿協調配合,並使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各得其所,才能有助於預期調節目標的實現。
Ⅵ 稅收杠桿的基本職能是什麼
1、抑制通貨膨脹,促進財政收支和信貸收支的平衡
2、調節個人收入,緩解社會分配不公
3、調節積累和消費結構
4、影響企業利潤的分配和再分配
5、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促進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
Ⅶ 如何看待稅收的杠桿作用
稅收,是財政政策的一種,稅收,起不到杠桿的作用,稅收,只不過是將社會流動資金歸入國家和部門,由他們操作,再投入市場,只是一個緩解流通的作用,最終,還是會流入市場的。要說杠桿,只有通過存款准備金和利率的調整來起作用,最終由央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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